1、公司普通员工加班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第三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本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第三章 加班原则第四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_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第五条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第六条 加班时间限制:1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_小时;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_小时。第七条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期间加班。第四章 加班程序第八条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第九条 加班完
2、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第十条 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第五章 加班费用计算第十一条 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_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 _倍加班时间_天_小时第十二条 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_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 _倍加班时间_天_小时第十三条 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_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 _倍加班时间_天_小时第十四条 超过加班定额(每月 36 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第六章 调休第十五条 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第十六条 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第七章 附则第十八条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