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第一条 职务:1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决议及厂长决定的贯彻执行。 ,2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厂长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3根据厂长指示,负责组织厂长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4 负责起草厂长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主动为厂长当好参谋。5组织起草厂部文件(对各职能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审核) ,做好全厂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6组织做好厂部印鉴、介绍信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分发工作,及
2、时编写工厂大事记。7会同党办负责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8组织做好来客接待和小车的管理工作。9指导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要求,及时编制本室方针目标展开,并组织检查、诊断、落实。11负责全厂公办用房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科室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12负责完成厂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第二条 职权:1有权向全厂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2 对厂部会议决议和厂长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检查督促。3有权催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4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5有权按厂长的
3、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6有权安排调度小车的使用。7对各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8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9对要求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10有权根据厂长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第三条 职责:1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厂长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2对厂部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负责。3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4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5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6对所属服务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负责。7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8对未及时根据工厂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未及时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9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