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库存量管理工作细则第一条 预估月用量设(修)定1用量稳定的材料由主管人员依去年的平均月用量,井参酌今年营业的销售目标与生产计划,若产销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应修订月用量。2季节性与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 3、6、9、12 月的 25 日以前,依前三个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预计销售量,再乘以各产品的单位用量,而设定预估月用量。第二条 请购点设定1请购点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2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月用量。3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 25(差异管理率)加上装延误日数用量(欧、美地区 15 天用量,日本与东南亚地区 7
2、 天用量) 。第三条 采购作业期限由采购人员依采购作业的各阶段所需日数设定,其作业流程及作业日数(公司自订)经主管核准,送相关部门作为请购需求日及采购数量的参考。第四条 设定请购量1考虑事项:采购作业期间的长短、最小包装量、最小交通量及仓储容量。2设定数量:外购材料的欧美地区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亚洲地区为两个月用量,内购材料则每次请购 25 天用量。第五条 存量基准建立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管理基准分别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呈总经理核准,送物料管理单位建档。第六条 请购作业请购单提出时由物料管理部门,利用电脑(人工作业)查询在途量、库存量及安全存量填人以利审核,核定无误后送采购单位办理采购。第
3、七条 用料差异管理基准1上旬(1-10 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_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2中旬(1-20 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_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3下旬(即全月)实际用量超出全月设定量_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第八条 月用量修订用料差异反应及处理生产管理人员于每月 5 日前针对前月开立“用料差异反应表” ,查明差异原因及拟订处理措施,研究是否修正“预估月用量” ,如需修订,应于反应表“拟修订月用量”栏内修订,并经总经理核准后,送物料管理部门以便修改存量基准。第九条 库存查询物料管理人员接获核准修订月用量的“用料差异反应表”后应立即查询“库存管理表” ,查询该等材料的在途量与进度,研究是否需要修改交货期。第十条 交货期修改物控人员经研究需修改交货期时,应填具“交货期变更联络单”送请采购单位采取措施,采购部门应将处理结果于“采购部门答复”栏内填妥,送回物控人员列入管理档案。第十一条 存量管理作业部门及其职责1物控人员为材料存量管理作业中心,负责月使用量基准设(修)订,用料差异分析及采取措施。2采购部门负责各项材料内、外购别的设(修)订,采购作业期限设(修)定及采购进度管理与异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