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复议申请书(四)申请人:魏_,男,54 岁,汉族_省_市人,_市_厂干部,住_市_街_号。 被申请人:_市人管理局。 住所地:_市_街_号。 法定代表人:叶_,局长。 复议要求:撤销_市土地管理局(_)行处字_号行政处罚决定。 事实和理由: _年_月_日,申请人向_街道办事处递交了翻建住宅楼申请,面积为 240 平方米,同年 5 月 12 日,_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作了批示。1990 年 10 月 5 日,_市城建划处签发了建房通知单,据此,申请人翻建了住宅楼,并于 1991 年 2 月份完工,之后,城建规划处建房通知单验收合格,并于 2 月 20 日发放了第_号建筑许可证。可是被申请人于 1
2、991 年 3 月 21 日对申请人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申请人建房“没有土地审批划拔手续,多占地 80 平方米”并予以处罚;申请人认为,此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 申请人建房之前及建房期间,建房的审批工作,都是由城建规划处负责。申请人取得了城建规划处的合法批文,并且是按照建房通知单划定的范围施工的,怎么能说是“没有土地审批划拔手续”呢?如果说城建规划处的批文有效,那否定批文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批文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 条的规定,应该由城建规划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应当处罚申请人。 因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_市土地管理局作出的(_)行处字第_号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请依法审查复议,撤销决定。 此致 _市土地管理局 申请人:魏_(签名) _年_月_日 附:建房申请书 1 份; _街道办事处批文; _市城建规划处签发的建房通知单; 第_号建筑许可证; _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