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发包作业管理办法一、为使公司采购发包达到行之有效的执行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凡一切需采购之项目,如:财产、设备工具及公司各项费用申请和支出,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三、管理细则: 1总务处经办人采购需负一切法律责任。不得徇私。如经举证确实,除赔偿所造成集体环境及损失外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各类大宗采购必须按合同严格执行。公司费用核决、分预算内和预算外两种流程 四、作业流程: (一)预算内:(指超过月累计预算时) 1凡一切须采购物品及各项费用申请和支出,均需严格按着公司财务部相关规定之流程进行。 2每次申请金额核决程序也应严格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进行。 (二) 预算外:(指超过
2、累计预算时) 1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进行。 2突发性及预算数额较大者,应报公司董事会商议解决,并视同预算外。 五、依合同所签定内容支出的费用,严格按照财务部流程办理。六、各部每月所支出费用如超过月累计预算时,应呈报直属领导,并由部门主管详细阐述理由,经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方可。 七、各项费用支出,以事前申请核准为原则。金额较大的应先行了解价格再作预算。 八、发包、验收: 1采购完成后,总务经办应以申购单所列清单进行发包。 2发包中应特别注意物品规格、单价、数量等单据,以做最后确定。 3物品送达后,由申购部门人员进行签收、领用,如有数量不附等问题,应及时反映更换,不得进行验收领用。 九、请款、付款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财务程序和时间支取。 十、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