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卫规定一、总则第一条 爲使人员、车辆、物品正常出入公司大门,保证公司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门卫管理由行管总监领导,保安部具体负责。二、细则第三条 门卫值班工作包括公司大门 24 小时值班和夜间全厂巡逻。第四条 门卫人员基本要求:(一)门卫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二)门卫人员值班时应穿工作服,保持整洁;(三)门卫人员招呼公司来宾时,应言语随和,礼貌热情。第五条 门卫人员值班时,必须执行以下的出入规定:(一)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穿工作服,否则禁止出入;(二)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出入必须凭出入证,出入证须经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签字生效;(三)公司车辆出入大门必须凭
2、汽车领班签字的派车单(总经理小车除外) ;(四)物品进出大门,门卫人员必须检查,严禁危险品进厂,严禁公司物品未经许可和私自携带出厂。(五)公司员工上班时间禁止因私事会客,如遇特殊情况,客人必须见我公司员工,由门卫人员负责传呼,公司员工在厂外解决问题後立即进厂。(六)公司来宾联系业务时,由门卫人员负责与对口部门联络,确认後来宾填写来访登记表 ,出厂时,来宾在登记表上填写出厂时间。第六条 门卫人员夜间值班时不准脱岗、睡觉,每半小时对厂区要害部位巡查一次。第七条 门卫人员夜间值班应做好公司内外通讯联络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第八条 门卫工作考核与奖惩:平时工作认真,未发生事故的门卫人员,年终给予一定的奖金;(二)门卫人员值班时,如果出现人员及小件物品无证出入,发现一次对门卫人员罚款 10 元,大件物品无证出厂,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三)门卫人员夜间值班时脱岗、睡觉,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出现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三、附则第九条 本制度由保安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後施行。第十条 本制度自_年_月_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