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T 4 3 8. 1一1995冶金焦用后所煤矿煤技术条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冶金焦用后所煤矿煤的类别、技术要求以及试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冶金焦用煤,可作为本矿区煤炭资源用途评价、安排煤炭分配调运计划、制定煤炭的开发与加工利用规划、矿区煤质管理以及炼焦炉的设计和技术改造的依据。2引用标准GB 21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 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 214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 474煤样制备方法GB 475商品煤样采取方法GB 5751中国煤炭分类3类别1/3焦煤,按GB 5751确定煤的类别。4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粒度,mm0-50灰分(AD,写12.50GB 212全硫CS.d),%簇0.50GB 214全水分(M)%簇13.0GB 211煤样的采取和制备煤样按GB 475的规定采取,按GB 474的规定制备。验收煤的验收按煤炭送货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5一11一06批准1996一03一01实施MT/T 438. 1一1995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质分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学研究所和后所煤矿共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伟、丁万。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学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