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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4及答案与解析.doc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 4 及答案与解析一、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1 甲投资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聘用乙负责该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并约定乙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金额超过 10000 元需要经甲的书面同意。后乙在某次商品交易会上以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一份价值 15000 元的买卖合同,且未告知丙甲对其的职权限制。甲得知后,以乙超越其职权限制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并拒绝承担丙由此而遭受的 2000 元经济损失。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2

2、)丙的经济损失应由谁承担?2 2005 年 1 月 15 日,甲出资 5 万元设立 A 个人独资企业 (下称“A 企业”) ,主要从事铁皮的加工。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超过 1 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 月 10 日,乙未经甲同意,以 A 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 2 万元的货物。3 月 15 日,乙未经甲的同意,自己同该企业订立了一份材料供应合同。另外,乙还设立了一家铁皮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2005 年 7 月 4 日,A 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 月 10 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 A 企业

3、进行清算。经查,A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 企业欠缴税款 2000 元,欠乙工资 5000 元,欠社会保险费用 5000 元,欠丁 10万元;(2)A 企业的银行存款 10000 元,实物折价 8 万元;(3)甲在 B 合伙企业出资 6 万元,占 50%的出资额,B 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 2 万元。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乙于 2 月 10 日以 A 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 2 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2)乙在 3 月 15 日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3)在本例中,乙另外设立铁皮加工企业的行为

4、是否合法?(4)试述 A 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5)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3 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书面合伙协议中约定以下内容:(1)甲以劳务出资;乙和丙以现金出资;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2)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乙全权负责,甲、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由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其退耿前以及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4)合伙企业注销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 5 年内未向债

5、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要求:简述上述合伙协议的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4 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 A 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甲出资 4 万元,乙出资 3 万元,丙出资 3 万元。三人按 4:3:3 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A 企业成立后,与B 公司签订一购货合同,A 的保证人为丁。后因 A 企业无力偿还货款,B 公司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以未约定保证形式,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为由拒绝。B 公司遂对 A 企业和丁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还查明,甲对戊负有债务 2 万元,戊对 A企业负有债务 2 万元;乙对 C 公司负有债务 2 万元。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

6、问题:(1)丁认为未约定保证形式,自己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2)戊能否将甲欠他的 2 万元债务与他欠 A 企业的 2 万元债务抵销? 为什么?(3)若乙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对 C 公司的 2 万元债务,则 C 公司可以通过何种途径用乙在 A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 2 万元债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 4 答案与解析一、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1 【正确答案】 (1)甲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

7、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本题甲对乙的职权限制,仅对乙本人有效,由于丙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该合同应认定有效,甲不得拒绝履行合同。(2)应先由个人独资企业向丙承担经济损失,然后由乙向甲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1)乙于 2 月 10 日以 A 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 2 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

8、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2)乙在 3 月 15 日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投资人同意,经营管理人员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因此,乙在没有征得甲的同意情况下,与 A 企业订立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合同无效。(3)在本例中,乙另外设立铁皮加工企业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未经投资人的同意,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由于都是从事铁皮加工的企业,因此,乙在未征得甲的同意情况下,不得另外开立铁皮加工企业。(4)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 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个

9、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5)首先,用 A 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 9 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 78000 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 企业所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 22000 元,可用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执行的财产 2 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 B 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 B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 B 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 B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

10、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 2 万元清偿)。【知识模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1)丁不得以房产使用权出资。根据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丁对其出资的房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其出资的房产也不属于合伙企业所有,因此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是不符合规定的。(2)甲、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民事责任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委托 1 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检查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11、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而,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对退伙人责任承担的约定不符合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但仍应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合伙企业注销后责任承担的约定不符合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并无债权人必须在 5 年内提出的限制规定【知识模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1)丁的观点不 A。根据规定,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 B 公司与丁的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丁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提示本问涉及合同法律制度中有关保证的内容。(2)甲欠戊的 2 万元债务与戊欠 A 企业的 2 万元债务不能抵销。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3)C 公司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 A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根据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知识模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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