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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1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甲、乙、丙投资设立 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 公司),为设立公司,甲以自己的名义与 B 公司签订了购买 100 台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付款。A 公司成立后接收了该批电脑。B 公司要求 A 公司支付货款, A 公司以自己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予以拒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B 公司可以要求 A 公司承担合同责任(B) B 公司只能

2、要求甲承担合同责任(C) B 公司可以要求甲承担主要责任,A 公司承担补充责任(D)B 公司可以要求 A 公司和甲承担连带责任2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下列关于股东大会会议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15日前通知各股东(B)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20日前通知各股东(C)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30日前通知各股东(D)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10日前通知各股东3 根据公司

3、法律制度的规定,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是( )。(A)5 名董事出席会议,一致同意(B) 8 名董事出席会议,5 名同意(C) 9 名董事出席会议,6 名同意(D)10 名董事出席会议,5 名同意4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庚 6 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除董事庚没有出席外,其他的董事均出席了会议。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经查,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丁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戊、庚均不承担赔偿责任(B

4、)甲、乙、丙、丁、戊、庚都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甲、乙、丙、戊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丁、庚不承担责任(D)甲、乙、丙、戊、庚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丁不承担责任5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监事会成员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B)监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担任监事(D)监事会每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6 甲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电子器械的上市公司。下列选项中,可以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田某,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岳父(B)彭某,在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2的股东单位担任销售总监(C)李某,系直接持

5、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3的股东(D)邓某,系上市公司法律顾问7 赵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赵某拟将自己的 2 台挖掘机租赁给公司使用。已知公司章程对此并无特殊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此事项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A)经股东大会同意(B)经董事会同意(C)经监事会同意(D)经独立董事程某同意8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B)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C)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D)经

6、股东大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9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优先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试点期间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B)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 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资产的 50(C)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的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D)试点期间,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采取公开或者非公开方式发行优先股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0 以股东权行使的目的不同可

7、以将股东权划分为共益权和自益权。下列选项中,属于共益权的有( ) 。(A)提案权(B)剩余财产分配权(C)提起诉讼权(D)新股认购优先权11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A)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资产(B)公司连续 4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4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C)公司发行公司债券(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12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为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

8、,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有( )。(A)公司合并(B)公司解散(C)发行公司债券(D)申请破产13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C)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D)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14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以自己所持该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向银行借款 300 万元。到期无力清偿,银行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转让甲的股权实现质押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强制执行程序中转让股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强制转让甲的股权,应当提前

9、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B)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C)其他股东如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 30 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D)公司必须修改公司章程,且该事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15 下列关于创立大会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 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B)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C)创立大会对通过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D)创立大会作出不设立公司决议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16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

10、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 1 次年会(B)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C)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D)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有表决权17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D)持有公司股份 3的股东请求时18 甲、乙、丙、丁拟任 A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能担任

11、独立董事的有( )。(A)甲的哥哥在半年前卸任 A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之职(B)乙正在担任 A 上市公司附属企业 B 公司的总经理(C)丙于 1 年前曾为 A 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D)丁是持有 A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自然人股东19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 13 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与股东甲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王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 4 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董事会会议由于有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B)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

12、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有效(C)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D)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三、判断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 1 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 0.5 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20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 )(A)正确(B)错误21 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

13、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A)正确(B)错误22 甲持有 A 股份有限公司 5的股份,乙持有 A 股份有限公司 8的股份,甲、乙可以联合请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A)正确(B)错误23 上市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 )(A)正确(B)错误24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 )(A)正确(B)错误25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

14、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该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善意的除外。 ( )(A)正确(B)错误26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 2 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 )(A)正确(B)错误27 甲是持有上市公司 5的小股东,因此甲的小舅子不能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 )(A)正确(B)错误28 上市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 )(A)正确(B)错误四、简答题本类题共 3

15、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29 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1 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2011 年 7 月,监事张某将所持公司股份 10 万股中的 l 万股卖出。(2)2012 年 5 月,总经理刘某将所持公司股份 20 万股中的 10 万股卖出。(3)2012 年 8 月,董事陈某辞去董事职务,并于 2013 年 5 月将其持有公司股份 3万股全部卖出。(4)2012 年 10 月,公司拟向 B 公司进行投资,其中,公司的董事王某是 B 公司的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投资事项进行表决,有关

16、表决情况如下: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王某予以回避未参加表决,其余 8 位董事均出席了该次董事会会议,除 2 位董事不同意投票反对外,其他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此项的决议。(5)2013 年 1 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 1000 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2013 年 2 月,公司从税后利润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于同年 5 月将 1000 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6)2013 年 8 月,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李某同公司进行了一笔交易,获利 100 万元。经查,公司章程对此无相关规定。要求: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7、1)张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刘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陈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对 B 公司的投资决议?并说明理由。(5)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其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从税后利润中出资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同年 5 月公司将 1000 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6)李某同公司进行交易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所得收入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五、综合题本类题共 1 题,共 10 分。30 中

18、国证监会 2010 年 10 月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1)2009 年 3 月 20 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乙公司合并,2009 年 9 月 10 日,甲公司将合并时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3000 万股注销。(2)2009 年 11 月,甲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总数为 30000 万股,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18000 万股,反对票 12000 万股。(3)2009 年 12 月,甲公司拟租用股东丙公司的厂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有关表决情况如

19、下:甲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 9 人,其中丙公司派出的董事李某没有出席会议,也没有参加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 5 人赞成,4 人反对。(4)2010 年 7 月,丁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给甲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2010年 8 月 1 日,连续 180 日以上持有甲公司 5股份的股东刘某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 9 月 10 日监事会仍未提起诉讼。遂股东刘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根据本题要点 (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根据

20、本题要点 (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说明理由。(3)根据本题要点 (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租赁丙公司厂房的事项?并说明理由。(4)根据本题要点 (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股东刘某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说明理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1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

21、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述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应当于会议召开 30 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6)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而非出席会议)的“过半数”(6)通过。【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庚根本未参与,免除责任;(2) 丁

22、表明了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中,免除责任。【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选项 A: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2)选项 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3)选项 D:监事会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B: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本题中,股东单位持股比例不足 5。【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23、】 未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D: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选项 A: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2)选项 B: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 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 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3)选项 D:试点期间,上市公司可以采取公开或者

24、非公开方式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1)选项 AC:属于共益权;(2) 选项 BD:属于自益权。【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5、(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1)选项 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2)选项 D:国有独资公司的

26、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选项 C: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选项 C:创立大会对通过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选项 D: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没有表决权。【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选项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

27、份的股东请求时,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1)选项 AB:现在或者最近 1 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由于甲的哥哥半年前刚刚卸任 A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之职,因此甲不得担任 A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乙也不能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 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题中,丙于 1 年前曾为 A 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担任独立董事; (3)选项 D:现在或者最近 1 年内曾经是直接

28、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题中,丁持有 A 上市公司股份的 5,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因此能够行使表决权的只有 12 人。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本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 10 人参加,已过半数。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12 人) 过半数通过,即至少应当经无关联关系董事 7 人同意

29、,但决议只有 6 人同意,因此不通过,无效。【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三、判断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 1 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 0.5 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20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0、。【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上市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 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善意的除外。【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26 【正确答案】

31、B【试题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l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仅指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小舅子等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28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四、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29 【正确答案】 (1)张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2、1 年内不得转让。在本题中,张某转让股份的行为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所以不符合规定。(2)刘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题中,刘某转让股份的行为虽然符合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但是转让的股票数额超过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5。(3)陈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董事陈某转让股份的行为发生在其离职半年之后。(4)公司董事会能通过向 B 公司投资的决议

3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董事王某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其回避后,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为 8 人,赞成票为 6 票,符合要求,董事会可以通过该项决议。(5)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其数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为奖励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在本题中,收购的股份数额没有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公司从税后利润中出资收购本公司股

34、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为奖励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同年 5 月公司将 1000 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6)李某同公司进行交易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而非董事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违反该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五、综合题本类题共 1 题,共 10 分。30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

35、,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在本题中,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在 6 个月内,符合法律规定。(2)甲公司股东大会不能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在本题中,赞成票为 18000 万股,没有达到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180003000023),股东大会不能通过该项决议。(3)甲公司董事会不能通过租赁丙公司厂房的事项。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

36、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董事李某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未参加表决,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为 11 人,赞成票为 5 票,没有达到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的要求,甲公司董事会不能通过该租赁事项。(4)股东刘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题中,股东刘某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刘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知识模块】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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