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金融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4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向累计超过一定数额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即为公开发行。该“一定数额” 是指( )。(A)50 人(B) 100 人(C) 200 人(D)500 人2 某上市公司监事会有 5 名监事,其中监事赵某、张某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选举监事时,认为赵某、张某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故一致决议改选陈某、王某为监事会成员。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该信息予以披露
2、,该信息披露的方式是( )。(A)中期报告(B)季度报告(C)年度报告(D)临时报告3 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应当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的是( ) 。(A)公司遭受轻微损失(B)公司决定增加注册资本(C)公司监事会主席发生变动(D)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4 2014 年 10 月,向某为自己 18 岁的儿子投保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2017 年向某的儿子因抑郁自杀身亡,向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B)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C)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D)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5 )根据 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成立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时,保险合同成立(B)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时,保险合同成立(C)保险代理人签发暂保单时,保险合同成立(D)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6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A)在票据上更改收款人名称的(B)在票据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C)在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的(D)在票据上更改付款人名称的7 下列关于政府采购的采购人,说法错误的是(
4、 )。(A)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B)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也可以自行采购(C)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D)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8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欺诈客户行为的是( )。(A)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B)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C)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D)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9 下列
5、关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和解释,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成立后,在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时保险合同生效(B)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合同无效(C)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向投保人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D)对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保险人的解释10 2017 年 6 月 5 日,A 公司向 B 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 5 万元的支票,B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C 公司。6 月 12 日,C 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 A 公司账户内只有 5000 元为由拒绝付款。C 公司遂要求 B 公司付款,B 公司于 6 月
6、15 日向 C 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B 公司向 A 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 。(A)2017 年 6 月 25 日之前(B) 2017 年 8 月 15 日之前(C) 2017 年 9 月 15 日之前(D)2017 年 12 月 5 日之前11 见票即付汇票的持票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该期限是( )。(A)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B)自出票日起 1 个月内(C)自出票日起 2 个月内(D)自出票日起 3 个月内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7、2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汇票背书行为无效的有( )。(A)附有条件的背书(B)只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进行转让的背书(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予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背书(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 ,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13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取得票据的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有( )。(A)甲公司以 A 公司为被背书人,并注明“如果 A 公司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后,将票据交付给 A 公司(B)乙公司分别以 B 公司和 C 公司为被背书人,将 40的票据金额和 60的票据金额分别进行转让,票据交由 B 公司持有(C)丙公司以 D 公司为被背书人
8、,并在票据上注明 “不得转让”后,将票据交付给D 公司(D)丁公司以 E 银行为被背书人,在票据上注明“委托收款” 并签章后,将票据交付给 E 银行14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将导致支票无效的有( )。(A)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B)支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C)支票金额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D)支票的出票日期被更改15 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 l 亿元,该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 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导致该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 )。(A)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已达 3000 万元(B)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C)最近 36 个月内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D)对已公开发行
9、的公司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16 某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可以不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的有( )。(A)与其他公司合并(B)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收购人达成收购协议(C)与关联公司进行交易(D)财务负责人被撤职17 下列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保险代理人承担(B)如果保险代理人存在表见代理的情形,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C)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可以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D)如果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的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
10、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18 下列选项中,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有( )。(A)背书不连续(B)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D)票据上记载的付款地与实际行使权利地不符三、判断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 1 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 0.5 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19 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1、。( )(A)正确(B)错误20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全部板块均为主板市场。( )(A)正确(B)错误21 保险公司被接管的,接管期限届满,中国保监会可以决定延长接管期限,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A)正确(B)错误22 如果票据的取得是无对价的,则不享有票据权利。( )(A)正确(B)错误23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A)正确(B)错误四、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23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 2009 年 1 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
12、股票 l 000 000 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 年 11 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 年 5 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 年 9 月,王某买入甲公司股票 20 000 股;2014 年 12 月,王某将其中的 5 000 股卖出。(2)2014 年 10 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 200 000 股。20l5 年 6 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 年 8 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
13、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 12 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 3 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 200 000 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4 甲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五、综合题本类题共 1 题,共 10 分。25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1)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 5之日起 3 日内,即
14、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但对被收购公司暂时保密。(2)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合计达到 5时,并且每增加 5时,均应暂停交易。(3)收购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合计达到 30时,如果资金允许继续进行收购,即向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 60股份的要约。如果资金短缺,则面向特定股东协议收购。(4)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初步定为 20 日,根据收购情况再作调整。(5)如果收购完成后丙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解散。(6)在收购行为完成 9 个月后,可以考虑将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丁公司。要求:根据资料分析上述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金融法
15、律制度)模拟试卷 4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 200 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
16、时报告”,并予公告。【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事件。根据规定,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属于临时报告中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本题中 2017 年向某的儿子自杀自合同成立已经超过 2 年,所以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5 【正
17、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订立。根据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汇票的出票。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
18、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知识模块】 相关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欺诈客户的行为。选项 A 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保险合同。根据规定:(1)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选项 A 错误。(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选项 B 错误。(3)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
19、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因此选项 C 正确。(4)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此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时效。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6 个月。【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20、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的付款提示。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 1 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背书无效的情形。根据规定,附有条件的背书,条件无效,背书有效,因此选项 A 不选;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 “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背书本身还是有效的因此选项 D 不选。【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B,D【
21、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权利。(1)选项 A,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2)选项 B,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属于部分背书,部分背书无效;(3)选项 C,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4)选项 D,委托收款背书为非转让背书,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而未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支票无效的情形。根据规定,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因此选项 A 不选;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无须记
22、载付款日期,因此选项 B 不选;票据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因此选项 C 应选:票据的金额、收款人和出票或签发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因此选项 D 应选。【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最近 36 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选项 C);(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选项 B);(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选项 D); (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23、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选项 A,累计债券余额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事件。根据规定,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属于临时报告中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以保险人的名义,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因此选项 A 错误。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因此选项C 错误。【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18
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抗辩权。选项 A、C、D 中的情形属于对物抗辩,选项 B 中的情形属于对人抗辩。【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三、判断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 1 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 0.5 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25、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证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部为主板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部分板块为主板市场。【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保险监管机构。【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取得。凡是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追索对象。【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四、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甲以
26、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所以甲不能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五、综合题本类题共 1 题,共 10 分。25 【正确答案】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符合法律规定,但对被收购公司暂时保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2)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
27、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本题中两个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所以持有的丙公司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合计达到 5,并且每增加 5时,均应暂停交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应当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达到 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5,应当依照前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 2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3)收购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30时,如果资金短缺
28、,则面向特定股东协议收购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4)收购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并不得超过 60 日。本题中约定的收购期限为 20 日,不符合法律规定。(5)收购完成后丙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解散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6)收购行为完成 9 个月后转让所持丙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知识模块】 金融法律制度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