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 1153-1991吉它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吉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西班牙古典式和民歌式吉它,不适用于上述两种吉它以外其他类型的吉它。2引用标准GB/T 1931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B/T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 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T 3451标准调音频率3产品分类根据主要用途和外形构造分为古典式吉它和民歌式吉它。所示。古典式吉它如图1所示;民歌式吉它如根据声学品质、外观工艺和主要原材料的不同,
2、分为高级品、中级品、普及品12C产3.图34技术要求4.1声学品质4.1.1律制采用十二平均律。4.1.2标准音小字一组a音为440 Hz,应符合GB/T 3451的要求4.1.3音准误差各音的音准误差应在士20音分之内。4.1.4基本音域如图3所示。4.1.5检测用定弦音高如图4所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一06-04批准761992一01一01实施Qa/e 1153-1991图1古典式吉它Qs/T 1153-1991图2民歌式吉它正面图图3图44.1.6音质应符合表1的要求。7RQs/r 1153-1991表1高级品中级品普及品音色优美、均匀,音的持续性(延音)良好音色较优美、均匀
3、、音的持续性(延音)较好发音有持续性;响亮,无明显杂音主要尺寸.1古典式吉它根据有效弦长的不同,。主要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各部位可按比例选取相应的参考尺门六2、4.车寸表2r】1们1主要尺寸大型中型小型基本尺寸参考尺寸极限偏差基本尺寸参考尺寸极限偏差基本尺寸参考尺寸极限偏差有效弦长650620-670585550-590520490525共鸣箱长度480450-500士2432408438士2384339-390士2指板上宽(弦枕处)524656+0.- 1.;4539-45+0.;3933-39+0.- 1.含指板下宽(十二品处)6256-66+0. 5-1.0534
4、7-53+ 0.- 1.4539-45+0. 5-1.0共鸣箱上厚度9692-98士2共鸣箱下厚度102100108士24.2.2民歌式吉它主要尺寸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主要尺寸基本尺寸参考尺寸极限偏差有效弦长650620670指板上宽4840-50+Q.5一1.0指板下宽5850-604. 3外观4. 3门整琴造型设计合理,工艺精致,胶合牢固,整体效果好,演奏使用舒适。4. 3.2琴柄4.3.2.1手感舒适,光滑匀称。4. 3.2.2弦轴孔对称。4.3-2.3弦槽里面整洁、光滑。4.3-2.4民歌式吉它琴头无弦槽;使用民歌式弦轴。4.3.2. 5民歌式吉它的指板应呈弧形。4.3.3琴肩两侧均
5、匀对称,弧度圆顺光滑,胶接牢固,无缝隙,嵌人共鸣箱应端正。4.3.4音品高度均匀、光滑、呈弧形。4.3.5琴马4.3.5门线条分明、对称,弦孔间距均匀。4.3.5.2琴马应与琴的型式相适应。4.3.6共鸣箱4.3.6.1形状端正,边缘线条对称流畅,外表光滑OB/T 1153-19914.3.6.2音孔位置端正,箱内清洁。4.3.7油漆涂饰美观、协调、耐久,不得妨碍音响效果。4.3.8金属零件应进行防锈处理。不得有影响使用及外观的缺陷。4.4装配4.4.14.4.24.4.2.14.4.2.24.4-2.3古典吉它第十二品、琴弦距品的高度民歌吉它第十二品或第十四品应位于琴颈和共鸣箱结合处。在第一
6、品处,金属弦距品的高度不得超过1 min;尼龙弦不得超过1. 5 mm,在第十二品处,第一弦距品的高度应为金属弦不得超过4 mm;尼龙弦不得超过4.5在第十二品处,第六弦疙品的高度应为金属弦不得超过4.5 mm;尼龙弦不得超过5.nl们1。5 mm4.4.3琴弦应能拧紧,不得松滑。4.4.4弦轴装置端正,转动调节灵活,松紧适宜。45耐干性高级品按第5.5条试验后,不得产生影响演奏及外观质量的缺陷。4.6耐湿性按第5.6条试验后,不得产生影响演奏及外观质量的缺陷。4.了主要原材料4.7.1面板中、高级品应使用纹理基本对称的东北白松木、西南云杉径切胶合板或板材。普及0PG应使用极木胶合板或其他材质
7、相同甚至更好的材料。4.7.2背板中、高级品应使用纹理基本对称的红木、花色木胶合板或单板。普及品应使用锻木、色木、桦木胶合板或其他材质相同甚至更好的材料。4.7. 3琴柄应使用色木、毅木、桦木或材质相同甚至更好的其他材料。4.7.4不允许使用腐朽变质或有死节疤、树脂囊及断纹的木料。但普及品允许使用少量活节疤直径不大于8 mm或直径不大于1 mm小孔的木材。4.7.5木材应经过干燥处理,含水率不得超过15%05试验方法5.1声学品质5.1.1按第4.1.5条要求将各弦校准后,用符合GB/T 3451要求的频闪仪或与其性能相同的其他仪器检查标准音;任选一组音检查音准误差。、5.1.2按第4.1.5
8、条要求将各弦校准后,弹奏检查音质。5.2主要尺寸计量长度大于96 mm的,用精度不低于0. 8 mm的长度量具检查;计量长度不大于96 mm的,用精度不低于0. 1 mm的长度量具检查。5.580外观感官检查。装配计量数据用精度不低于0. 1 mm的长度量具检查;其余感官检查。耐千性5354QB/T 1153-1991将不张弦的受试琴在温度(35士3)C.相对湿度5.6耐湿性将不张弦的受试琴在温度(35士3)0C,相对湿度5.7含水率按GB/T 1931的要求对原材料进行试验。30%士5%的恒温、恒湿器内连续放置24 h后检查。85%士5%的恒温、恒湿器内连续放置24 h后检查。6检验规则性6
9、.1产品应由生产厂质盘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产品应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2当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根据合同协商具体的检验项目。6.3产品的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6.3.1交收检验6.3.1.1交收检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T 2828中关于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6.3.1.2交收检验项目、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AQL)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序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特殊检查水平合格质t水平(AQL)14.1.25. 1. 1万一S-44.024.1.31034. 25.244.35.354.45.46.3.1.3交收检验不合格,该批产品退回生产厂,按不合格项目进行整理和调整。
10、整理、调整后的产品可再次提交检验。不合格批的再提交按GB/T 2828中4.126的要求进行。6.3.2例行检验6.3.2.1产品的例行检验每一年半进行一次;在更改结构、制造工艺及主要原材料,或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亦需进行。6.3-2.2例行检验的样品应从当前生产的,经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6.3-2.3例行检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T 2829中判别水平I,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6.3-2.4例行检验所抽取的全部样品应先按交收检验项目检验,若有不合格品,应以合格品换取,同时分析原因,但不做为例行检验结果的依据。6.3.2.5例行检验按全部技术指标进行,判别水平为工,不合格质量水
11、平(RQL)为40,6. 3.2.6例行检验合格,则本周期生产的产品为合格品。6.3-2.7经例行检验的样品,不得做为合格品出厂。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了.1标志7.1.1每把琴的音孔内应贴有商标。71.2小包装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品种、规格、产品等级等宇样或标志7.1.3大包装上除应符合第7.1.2条规定的外,还应有制造日期或出厂日期、数量、重量、体积、“防潮”、“防震”、“防晒”等字样或标志。7.2包装7.2.1小包装每支琴包装。每只小包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明产品符合本标准81QB/T 1153-1991规定,并有检验员盖章和厂址。7.2.2大包装包装箱内产品的数量及包装箱用材应由订货部门和生产厂协商确定。了.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不得压以重物。7.4贮存产品应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温度不超过40的室内存放,大包装距地面及墙壁至少300 mm.了.5产品在符合上述运输和贮存的条件下,一年内如发现因生产厂方面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广东乐器厂、北京乐器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弗、傅思明、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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