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65.100.1 N41091046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72 年 7 月 11 日 94 年 1 月 10 日 (共 4 頁 )飼料中青黴素之檢驗方法 Method of test for Penicillin in feeds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飼料中青黴素( Penicillin;配尼西林)之檢驗方法。 2. 原理:飼料中青黴素,以 pH6.0 之 1 %磷酸緩衝溶液萃取後,使用生物分析法測定。 3. 檢驗方法 3.1 工作環境:工作平檯須寬敞、
2、潔淨,光線良好操作平檯光度為 100 呎燭光(cd;candela),密閉室內換氣 良好,儘可能沒有灰塵及流動空氣。微生物密度之要求為每 15 分鐘落菌數不得超過 15 CFU /培養皿。 3.2 設備 3.2.1 裝置 3.2.1.1 轉速可至 4,000 rpm 之離心機 (Centrifuge)與容量為 50 mL 玻璃或塑膠製品之離心管( Centrifuge tube) 3.2.1.2 離心管振盪器( Shaker) 3.2.1.3 酸鹼值測定儀 (pH meter) 3.2.1.4 50 恆溫水浴槽 3.2.1.5 冰箱:能維持 41 者。 3.2.1.6 培養箱:能維持內部溫差在
3、 1 以內者。 3.2.1.7 微量吸管( Micropipette): 20 L、 100 L、 200 L 及 1000 L。 3.2.1.8 吸管:已滅菌, 1 mL 者應有 0.01 mL 之刻度; 5 及 10 mL 者應有 0.1 mL之刻度。 3.2.1.9 培養皿:已滅菌,內徑約 90 mm,高約 20 mm,底皿內外平坦、無氣泡、刮傷或其他缺點者。 3.2.1.10 乾熱滅菌器( Oven):內部中心溫度能達 170 以上者。 3.2.1.11 高壓滅菌釜( Autoclave):能適用 121 (約 15 lb/in2或 1 kg/cm2)滅菌 15 分鐘以上者。 3.2.
4、1.12 不銹鋼圓筒( Stainless cylinder):外徑 80.1 mm,內徑 60.1 mm,高 100.1 mm。 3.2.1.13 抗生素抑菌圈測讀計( Antibiotic zone reader):可供量取抑菌圈之直徑者。若無本器,可使用游標尺或其他量尺。 3.2.2 材料:試驗菌為 Staphylococcus luteus ATCC 9341a。 3.3 試藥:鹽酸、氫氧化鈉、無水磷酸二氫鉀、無水磷酸氫二鉀、青黴素酶、青黴素 G 鈉鹽( Penicillin G)對照標準品。 3.4 緩衝溶液之製備 2 CNS 10463, N 4109 pH6.0 之 1 % 磷酸
5、緩衝溶液: 8.0 g KH2PO4 2.0 g K2HPO4溶解於 900 mL 蒸餾水中,以 HCl 調至 pH6.00.1,然後稀釋至 1L。 3.5 培養皿 3.5.1 抗生素培養皿 1 號( Antibiotic Medium 1) 蛋白腖 (Peptone) 6.0 g胰消化酪蛋白( Pancreatic digest of casein) 4.0 g 酵母萃取物( Yeast extract) 3.0 g牛肉萃取物( Beef extract) 1.5 g 葡萄糖( Dextrose) 1.0 g洋菜( Agar) 15.0 g蒸餾水 加至 1000 mL 加熱溶解後,以 121
6、 滅菌 15 分鐘後,作成斜面培養皿,最終 pH 值為6.50.1。 3.5.2 抗生素培養皿 4 號( Antibiotic Medium 4) 蛋白腖( Peptone) 6.0 g 酵母萃取物( Yeast extract) 3.0 g牛肉萃取物( Beef extract) 1.5 g 葡萄糖( Dextrose) 1.0 g洋菜( Agar) 15.0 g蒸餾水 加至 1000 mL 加熱溶解後,以 121 滅菌 15 分鐘,最終 pH 值為 6.50.1。滅菌後待冷卻至約 48 ,加入試驗菌液,均勻混合,培養皿每只分裝 10 mL,於平坦檯面自然凝固備用。 3.6 試驗菌液之製備
7、試驗菌以抗生素培養皿 4 號於 30 培養 171 小時。使用時,調其菌液濃度使添加於種層培養皿後,於高倍稀釋之標準溶液( 0.0125 g/mL)呈現直徑約10 mm 之抑菌圈,於低倍稀釋之標準溶液( 0.2 g/mL)呈現直徑約 25 30 mm之抑菌圈(試驗菌液於冰箱中保存不可超過 2 週)。 3.7 培養皿 加適量之試驗菌液於剛融解並冷卻至約 48 之抗生素培養皿 1 號,然後取 10 mL 於培養皿,以傾斜圓轉之動作搖動培養皿使其分布均勻,待其自然凝固。培養皿需在製備當日使用。 3.8 標準溶液 3.8.1 原液:正確秤量標準青黴素 G 鈉鹽,以 pH6.0 之 1 % 磷酸緩衝溶液
8、溶解定容,使其濃度為 600 g/mL。儲存於 2 10 , 4 週內有效。 3.8.2 標準曲線:以 pH6.0 之 1 % 磷酸緩衝溶液將原液稀釋,使其濃度為 0.0125、0.025、 0.05、 0.1 及 0.2 g/mL 之標準溶液。 3.9 標準曲線之製作 3 CNS 10463, N 4109 3.9.1 以滅菌過之鑷子夾取經滅菌之不銹鋼圓筒投放於定量用培養皿上,按 60 度圓心角放置六枚。 3.9.2 每一濃度之青黴素標準溶液,使用 3 個定量用培養皿,四種不同濃度(參比濃度除外)共需 12 個定量用培養皿。 3.9.3 於每個培養皿上放置之 6 個圓筒相間之 3 個圓筒內注
9、入標準溶液,其餘 3個圓筒注入參比濃度標準溶液,注入量為 320 L 或適當定量。 3.9.4 於 301 培養 171 小時後,以抗生素抑菌圈測讀計或游標卡尺測量其抑菌圈直徑。 3.9.5 量取同一濃度標準溶液之 9 個抑菌圈直徑及 9 個參比濃度之抑菌圈直徑,分別計算其平均值。 3.9.6 求取參比濃度 36 個抑菌圈平均 值,以此做為該抗生素標準曲線之修正點(Correction point)。 3.9.7 以修正點和該抗生素參比濃度 抑菌圈直徑平均值之差,調整各標準溶液抑菌圈平均值,每一標準溶液因 此可得一修正抑菌圈直徑平均值(如當修正點為 20.0 mm,參比濃度抑菌圈平均值為 19
10、.8 mm,二者之差為 0.2 mm,標準溶液抑菌圈直徑平均值若為 17.0 mm,則修正為 17.2 mm)。 3.9.8 在半對數函數表上,以四種濃 度之標準溶液修正抑菌圈直徑平均值及修正點為橫軸(自然數值),濃度為縱軸(對數值),繪出標準曲線。 3.9.9 該標準曲線最低濃度抑菌圈直徑平均值 (L)及最高濃度 抑菌圈直徑平均值(H)可由下列公式計算出。 L (3a 2b c e)/5 H (3e 2d c a)/5 a,b,d,e 為低至高濃度標準溶液之修正抑菌圈直徑平均值, c 為 36 個參比濃度抑菌圈之平均值 (修正點 )。 3.10 檢液之製備 3.10.1 秤取 5.0 g 樣
11、品,置入離心管內。 3.10.2 加入 20 mL pH6.0 之 1 %磷酸緩衝溶液振盪 20 分鐘。 3.10.3 以 2,500 3,000 rpm 離心 15 分鐘,取上層液(檢液)點圓筒。 3.11 圓筒平板法( Cylinder plate method) 3.11.1 將經滅菌之不銹鋼圓筒投放於含試驗菌之培養皿上,按 60圓心角放置 6個圓筒。 3.11.2 取上述培養皿 3 個,使用微量吸管定量吸取樣品檢液 320 L,分別注入於每個培養皿上之 3 個間隔圓筒內。 3.11.3 另外 3 個圓筒內則分別注入青黴素參比濃度標準溶液各 320 L。 3.11.4 於 301 恆溫箱
12、中培養 171 小時後,以抗生素抑菌圈測讀計或游標卡尺,測定樣品檢液(共 9 個值)及抗生素參比濃度(每種 3 個值)之圓筒抑菌圈平均值,並將結果記錄。 3.11.5 若檢液無明顯抑菌圈(直徑小於 12 mm)時,則表示該樣品無青黴素之殘 4 CNS 10463, N 4109 留;有明顯抑菌圈 (直徑 12 mm 以上 )時,則繼續進行下述之操作。 3.12 鑑定 3.12.1 加足量之配尼西林分解酶( Penicillinase)於測定液中,將此混合液在 37 作用 1 小時。 3.12.2 重複圓筒平板法之試驗,若抑菌圈有明顯變 小或變無時,則表示有青黴素(抗青黴素酶者除外)之殘留。 3
13、.13 回收率試驗:分別添加 100 g/mL 青黴素標準溶液 50 L 於檢體 5 g 中,使添加濃度為 1 g/g,作三重複試驗。依第 3.10 節製備檢液,再以第 3.11 節分別測量其抑菌圈直徑。並以下列公式計算,求得檢體之回收率。 各添加濃度之檢體回收率( %) A/B100 % A:各添加濃度之檢液所產生之抑菌圈直徑平均值 B:各添加濃度之標準溶液所產生之抑菌圈直徑平均值 檢體平均回收率為添加濃度檢體回收率之平均值。 3.14 青黴素殘留量之計算:以青黴素標 準曲線之參比濃度修正點和參比濃度抑菌圈直徑平均值之差,修正青黴素參 比濃度之抑菌圈平均值並計算出該樣品抑菌圈修正值,再依下列公式計算,以求得該樣品之抗生素實際殘留量。 檢體中青黴素殘留量( ppm) SR S:標準曲線上求得之檢體殘留青黴素濃度( ppm)。 R:該類空白檢體添加青黴素試驗平均回收率( %)。 備考:本檢驗方法之最低檢出限量為 2 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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