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月963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67.060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7312月20日 963月5日 (共1頁)米粉絲 11172N5213Rice vermicelli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包裝之食用米粉絲。 2. 用語釋義 2.1 純米粉絲:本品係以米為原料,經糊化、擠壓、蒸煮、乾燥等過程製成細長條形之製品,俗稱米粉(BIFUN)。 2.2 調和米粉絲:本品係以50 %以上之米為主要原料,可混合其他食用穀粉(flour)或食用澱粉,經糊化、擠壓、蒸煮、乾燥等過程製成細長條形之製品。 3. 外觀:本品製造所用
2、之原料應潔淨、無病蟲害及嚙齒類之污染及外來夾雜物,成品應具固有氣味,無異臭、霉臭或其他不良氣味並呈細長均勻之線條。 4. 品質 4.1 水分:純米粉絲14 %以下。 4.2 粗蛋白質:純米粉絲5.0 %以上;調和米粉絲2.5 %以上,以乾基計。 5. 衛生要求:應符合我國有關衛生法令之規定。 6. 檢驗 6.1 外觀檢查:以目視及嗅覺檢查,應具固有氣味,無異臭、霉臭或其他不良氣味並呈細長均勻之線條。 6.2 水分之測定:依CNS 5033食品中水分之檢驗法之規定。 6.3 粗蛋白質之測定:依CNS 5035食品中粗蛋白質之檢驗法之規定。 7. 包裝及標示:本品所使用之包裝材料應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布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規定;其標示除應符合我國衛生法規及CNS 3192包裝食品標示之規定。 引用標準:CNS 5033 食品中水分之檢驗法 CNS 5035 食品中粗蛋白質之檢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