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月9410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航空燃油水分離性測定法 (可攜帶式微水分離器法) ICS 75.160.20 14746 K61093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926月24日 修訂公布日期 月日(共20頁)Method of test for determining water separ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aviation turbine fuels by portable separometer 1.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以一種可快速分析的攜帶式設備,作為現場及實驗室使用,以測航空燃油於通過玻璃纖維凝結體時
2、,釋放所包含或乳化之水分的試驗法。 備考1.本標準的試驗步驟描述試驗設備包含種同之操作模式。對於這種操作模式之主要差在於燃油過玻璃纖維凝結體的速。而試驗方法之選擇則完全依據所欲分析燃油之特性而定。 2.本標準採用SI單位,括弧內的單位及值僅供考。 3.本標準要旨在強調有關使用它時的所有安全問題。使用者應建適用之安全衛生之操作準則,並且在使用之前能決定規則範圍之應用性。對特定之危害聲明閱各節相關的備考。 2.用語釋義 2.1微水分指(MSEP):藉由凝結體將燃油中乳化水分的難程,以值表示。此指會受燃油是否含有表面活性物質(界面活性劑)而影響。 2.1.1討以試驗方法模式A及B獲得的微水分指,分別
3、以MSEP-A及MSEP-B表示之。 2.2 比燃油所使用的基質燃油至少須經活性白土處過,如需要時,可將燃油經水洗處過程及通過過分器。再將上述的燃油添加一定的已知界面活性劑如:溶於甲苯的二2磺化琥珀酸鈉(bis-2-ethylhexyl sodium sulfosuccinate)的溶液。 3.方法概要:將水及燃油樣品置於注射筒內,並以高速旋轉的攪拌器使其乳化。然後將已乳化的物質從注射筒以一定程控速通過標準的玻璃纖維凝結體過,並以光穿透程(transmission)測定出物之未凝聚的水。測試結果將以0至100值表示之,並報告至最接近的整值。高的值表示水是容凝聚的,意味燃油含有界面活性物質較少。
4、本標準試驗一次約510分鐘可完成。 4.意義及應用 4.1 本試驗標準提供做為航空燃油中有無存在界面活性劑的測定方法。本試驗方法能夠偵測燃油內是否存在有製處的微殘餘物質。亦可應用於偵測燃油從製造點到使用點之處過程期間所加入或沾著的界面活性劑,干種添加劑會低燃油之微水分指(MSEP),部分的這些物質會影響過分器將燃油中游水分的能。 2 CNS 14746, K 61093 4.2 本微水分離器之測定範圍為 50 100,超出本範圍的測定值係沒有意義及無效。如果於測得結果超過 100 的情況下,其最有可能的原因係設定為 100 的參比標準燃油中所含的物質使光穿透度降低,隨後在凝結試驗步驟之過程期間
5、將上述所含的物質移除,因此處理後的燃油比原有 100 的參比標準燃油有較高的光穿透度,進而造成最終的 MSEP 值超過 100。 4.3 以本分離器的模式 A 適合分析 Jet A、 Jet A-1、 JP5、 JP7 及 JP8 等燃油。所有的微水分離器皆有模式 A 的試驗功能。 4.4 另一可選配的模式 B 功能,則適用於測定含有添加腐蝕抑制劑及防冰劑的 JP4燃油之微水分離指數。 4.5 依據燃油特性及規範要求選擇模式 A 或模式 B 測定之。表 1 為各類不同燃油之適用試驗模式。 4.6 模式 A 及模式 B 之主要差異在已乳化的水 /燃油強制流過標準玻璃纖維凝結體的速率。對於模式 A
6、 而言,強制流過凝結體的時間應為 452 秒;模式 B 則為 251 秒。 表 1 各類航空燃油之適用測試模式 燃油適用之模式Jet A Jet A 1 Jet B JP5 JP7 JP8 JP4 A A A A A A B 5.儀器 5.1 使用微水分離器來執行本試驗。本設備係為手提式且具備內部可充電式的電池或使用電線連接各種交流電壓下進行操作。如與交流電源連接除可提供設備電源外,亦同時會對電池充電。本設備的附屬配件為一種消耗性器材,且六種試驗配件包裝於一盒中。 5.2 型號為 Mark V Deluxe 的微水分離器及其控制面板參閱圖 1 所示。在掀起的部分,右邊為乳化器,左邊為注射器驅動
7、機械裝置;含操作控制的控制面板則是固定鑲於手提式箱中的左半部。表 2列出本設備手動及聲響操作的特性。 5.2.1 所有控制都是以按鍵排列於控制鍵面板上。當壓下控制鍵時,按鍵會發亮,此時表示係位於操作狀態。在控制面板上設有斷路器,提供交流電路之保護。 5.2.2 在按下 ON(開機 )鍵,電子電路將被啟動。如果儀器在連接交流電源下操作,則 ON 鍵會脈衝式閃亮;如使用電池 (直流電 ),則會持續點亮。然後標示有文字的鍵會產生間斷的發亮,此時表示儀器處於 READY(備妥 )的 3 CNS 14746, K 61093操作狀態。 備考:控制面板上有標示 A-G 的鍵,但只有標示 A 及 B 的鍵是
8、適用於本標準。 5.2.3 於任何時候按 RESET(重設 )鍵即表示取消該次試驗進行,並自動將程式恢復至初始啟動之模式。然後標示有文字的鍵會產生間斷的發亮,表示儀器處於 READY 的操作狀態,可重新選擇試驗模式。 5.2.4 藉由按下標有文字 A 或 B 的鍵選擇欲試驗的模式 A 或模式 B。按下的鍵會發亮,隨後其他標有文字的鍵則會停止發亮,但 START(啟動 )鍵也會發亮。 5.2.5 如一開始即按 START 鍵,會開始執行 CLEAN(清除 )的整個過程,首先會讓注射器機械驅動裝置回到 UP(上 )的位置並且乳化器的馬達會啟動開始清洗的動作。 5.2.6 如在 CLEAN 的整個過
9、程完成之後才按 START 鍵,則會開始執行自動程式。首先為顯示其指示器,然後兩個 ARROWED(箭號)鍵會發亮,表示儀器正自動執行全範圍的調整,此時數值也會顯示於計量器上。 5.2.7 濁度計位於主控制面板的下方,係由可放置樣品測試瓶的槽、光源及光電池所組成。 5.2.8 藉由按適當的 ARROWED 鍵,調整增加或減少計量器的顯示數值。如需要時,在燃油樣品瓶置於濁度計內的情形下,調整至獲得 100 的參比標準。 5.3 在執行本試驗時,須使用如圖 2 所示的附屬設備及消耗性物件,其組成如下述: 5.3.1 注射器塞子 (A):為一種塑膠塞,做為在 CLEAN 及 EMULSION(乳化
10、)期間將注射器塞住用。 5.3.2 注射器,含注射筒 (B)及活塞 (C):為一種可拋棄式的塑膠製注射器。 5.3.2.1 除非能以精確的方式 (如第 11 節所述方法 )證實注射器未遭受任何界面活性劑污染下方能使用,否則試驗結果將令人質疑。 5.3.3 測濁度試管 (D):外徑為 25mm 的瓶子,有記號供對準濁度計槽的中心落座。 5.3.4 鋁製凝結器 (E):做為噴射航空燃油 (Jet fuel)使用,為一種消耗性物件,且預先經校正過之錐形狀鋁製凝結器,其底部可套於注射器上。 5.3.5 具有塑膠尖管 (F)之移液管 (G):為一手動操作的自動汲取移液管且可裝置塑膠尖管,此尖管為可拋棄式
11、,每一部微水分離器皆配備有一支移液管。 5.3.6 輔助用金屬條 (H):一條一端具有圓環狀的金屬條,做為試驗期間當活塞插入前,釋放附著在注射筒中空氣用。每一部微水分離器皆配備有一支輔助用金屬條。 5.3.7 裝水的容器:裝取蒸餾水之乾淨容器。 5.3.8 燒杯、收集盤或塑膠容器:每一部微水分離器皆配備此一容器,做為在凝聚試驗期間廢燃油收集用。 5.4 在每次試驗時,皆須使用一組新的注射器、塑膠尖管、樣品瓶、注射器活塞及鋁製凝結器。上述皆為消耗性物件,可從一個六組試驗包裝的供應盒獲得,六 4 CNS 14746, K 61093 組試驗包裝的供應盒參閱圖 3 所示。 6.藥品 6.1 Aero
12、sol OT ( AOT ): 100% 乾燥且固體狀的二 2 磺化琥珀酸鈉( bis-2-ethylhexyl sodium sulfosuccinate)。 6.2 甲苯: ACS 試藥等級。 備考:警告甲苯具可燃性,蒸氣對人體有害。 6.3 分散劑:每毫升甲苯含有 1mg Aerosol OT 的甲苯溶液。 備考:警告分散劑具可燃性,蒸氣對人體有害。 圖 1 微水分離儀及相關控制面板(微水分離儀 ,Mark V Deluxe) 圖 2 測試供應器零配件 5 CNS 14746, K 61093圖 3 備用器材盒 表 2 微水分離器 (型號: 1140)的手動操作及音頻信號特性 可用之測試
13、型式 模式 A 及模式 B 功能 測試型式選擇 按鍵 模式 A 按 A 鍵 模式 B 按 B 鍵 注射器裝置 不需要 速率選擇 循環清洗 按 START 鍵 按鍵操作 按鈕操作 自動程序 啟動 啟動 取消 重設 第一次計量器讀值 第一次計量器調整 按 ARROWED 鍵 第二次計量器讀值 第二次計量器調整 按 ARROWED 鍵 6 CNS 14746, K 61093 收集樣品 響音警示並 C/S 燈發亮 第三次計量器讀值 記錄測量值 進入第三次儀器顯示前 發出 5 秒鐘間歇性聲響 6.4 參比燃油基質:不含界面添加劑且新鮮的碳氫化合物物質,用以確認是否適當操作用。本基質可參考附錄第 X1
14、節所述方法配製。 備考:警告具可燃性,蒸氣對人體有害。 6.5 參比燃油:做為檢查確認微水分離器設備操作性能用。由不同重量的分散劑加至參比燃油基質中所組成的各種濃度溶液 (0-1.2mL/L),做為其參比燃油。使用模式 A 測定且以 Jet A、 Jet A-1、 JP5、 JP7 及 JP8 燃油為基質之各種濃度範圍所得的微水分離指數,參閱表 3;表 4 為模式 A 且適用 Jet B。至於使用模式 B 且適用 JP4 之微水分離指數,則參閱表 5。以第 9 節所描述步驟於選擇合適的模式後,測試參比燃油,假如試驗結果無法落在表 3、表 4 或表 5 限制範圍內,則此參比燃油應予以丟棄,然後重
15、新取得另一定量的新鮮參比燃油並再次確認之。若經重複測定後,其試驗結果仍超過容許範圍,則須將儀器設備送回原製造廠調整及校正。 備考 1.參比燃油基質於未添加任何分散劑之情形下,其本身應具有 99+的標準微水分離指數 (MSEP);除此以外,其他的數值將不視為儀器在正確的狀態下。如試驗的結果超出 50-100 的範圍,係未定義及有疑問的。 2.警告參比燃油具可燃性,蒸氣對人體有害。 6.5.1 參閱第 6.3 節所述,將分散劑添加至適當量的參比燃油基質中配製得參比燃油,此參比燃油基質係儲存於恰巧平衡的容器或量筒中。 6.5.1.1 假如使用一個新的或未達平衡的容器,添加劑可能會吸附於容器內壁上,而
16、使得微水分離指數大大地提高。為了使容器表面達到平衡狀態,可將一含添加劑混合溶液保持於容器中至少 24 小時,丟棄後再更換另一新鮮的混合溶液。 6.5.1.2 如欲做為現場測定之用,儀器之校正可藉由使用分散劑的稀釋溶液(參閱第 6.3 節所述製備 )、參比燃油基質 (參閱附錄第 X1 節所述製備 ) 及蒸餾水實施微水分離指數測試。利用 90mL 的甲苯稀釋 10mL 的分散劑製備 10: 1 的稀釋溶液,所以 1mL 的稀釋溶液相當含有 0.1mL的分散劑,如取 50 L 的稀釋溶液加入參比燃油基質至 50mL 時,則相當分散劑濃度為 0.1mL/L。欲製備可參閱表 3、表 4 及表 5 的濃度
17、時,濃度 0.1mL/L 分散劑之使用量,可以 50 L 移液管吸取二次、三次至 N 次加入參比燃油至 50mL 中,(總體積變化很小),意即取 100 L 的濃度 0.1mL/L 分散劑加入參比燃油基質至 50mL 時,濃 7 CNS 14746, K 61093度即為 0.2mL/L。使 用 50 L 的移液管可方便添加濃度 0.1mL/L 分散劑的量,在添加蒸餾水上也可達到相同的便利。依據參比燃油基質的種類而定,微水分離指數須與表中所列的分散劑濃度相互對照而得。 6.6 水:須乾淨且經蒸餾過及不含界面活性劑。 6.6.1 除非使用蒸餾水,否則本試驗結果令人質疑,例如使用自來水。 表 3.
18、 Jet A、 Jet A-1、 JP5、 JP7 或 JP 8 含分散劑的參比燃油 使用 A 操作模式所得到之預期微水分離指數 可接受數值的上下限A分散劑濃度 ,mL/L 標準等級最小值 最大值 0 99 97 100 0.2 89 82 94 0.4 80 69 88 0.6 72 59 83 0.8 65 51 77 A藉增加分散劑含量所得之微水分離預期指數,作為儀器查核之用。表 4 Jet B 含分散劑的參比燃油使用 A 操作模式所得到之預期微水分離指數 可接受數值的上下限A分散劑濃度 ,mL/L 標準等級最小值 最大值 0 99 96 100 0.3 92 86 97 0.6 88
19、81 95 0.9 86 78 94 1.2 79 69 90 表 5 JP 4 含分散劑的參比燃油使用 B 操作模式所得到之預期微水分離指數 可接受數值的上下限A分散劑濃度 ,mL/L 標準等級最小值 最大值 0 99 93 100 0.2 88 83 93 0.4 81 67 86 0.6 74 69 79 0.8 69 64 74 1 64 59 69 1.2 60 55 65 A藉增加分散劑含量所得之微水分離預期指數,作為儀器查核之用。 8 CNS 14746, K 61093 備考:標準等級為實測值的平均值,至於上下限為平均值 1/2 之計算再現性值;一般較喜歡以 99 作為參比燃油
20、基值之標準等級來取代實際的平均值。 7.儀器裝置之準備 7.1 須將此儀器設備裝置在乾淨的工作台上溫度介於 18 29 (65 85 )範圍的作業環境下,且溫度變化不得超過 3 (5 )。 7.2 打開儀器設備之手提箱並取出箱內的六盒裝備品,然後將右半邊的操控盤舉起至垂直位置並固定之。如使用交流電源時,將插座插入後打開電源;如使用內建電池做為電源供應時,必須先確認電池電量是否足夠測試欲試驗的樣品量。電源指示燈未亮時,即表示低電池電量,在儀器使用前須與交流電源連接充電16 小時使其達充電飽和,約可供 25 次試驗使用。 7.2.1 型號為 Mark V Deluxe 的微水分離器儀器可藉由按 O
21、N 鍵打開電源。當儀器使用交流電時,電源鍵 ON 上的燈會間斷地發亮,但如使用電池時,則會持續發亮。另外若使用電池期間,電源指示燈若發生閃爍現象,即表示電池必須充電。 7.3 確認下述試驗物件已準備完成:注射器、樣品瓶、鋁製凝結器、注射器塞子、具有塑膠尖管的移液管、金屬條及裝有蒸餾水的乾淨容器。除了容器及蒸餾水外,上述物件皆由本儀器設備提供。 7.4 當凝結測試時段其注射器驅動行進的時間,每部儀器的每一個操作模式出廠前皆已校正過,且最後結果都符合容許度要求。 備考:注射器驅動行進的時間如超過上限管制值時,將會使得最後試驗結果偏高;反之,驅動行進的時間低於下限時,將造成最後試驗結果偏低。 7.4
22、.1 型號為 Mark V Deluxe 的微水分離器儀器本身有自身檢查的電路系統,以偵測注射器推動行進的時間是否超出其容許度。標示 SYR 鍵的警示燈於行進時間超過其內建容許度 3 秒鐘以上時,警示燈會發亮,並會發出三短聲(1 秒 )的警示聲。但偶而發生超出容許度的警示,這是由於其暫歇性的狀況所致,並非表示儀器故障。然而,如一再發生警示,就表示儀器需送修。 8.樣品之準備 8.1 當燃油進行預先過濾時,係使用有可能將本試驗標準欲偵測的各種物質、界面活性劑等移除的過濾器物質預先過濾時,不可進行本試驗。假如試驗燃油遭受粒子污染,可在試驗前讓這些物質沉澱後再取樣分析。 8.2 在附錄第 X2 節中
23、談論有關樣品容器及取樣技術的特別注意事項規定,不管是直接由試驗注射器抽取樣品或由倒入的樣品容器來擷取樣品,都應極度地小心並且使用的容器要相當的乾淨。在將試驗樣品從容器中倒出前,須以乾淨、無棉絮的試紙或布,完全將容器出口部位擦拭乾淨。然後再將試驗樣品倒入乾淨的燒杯或直接以試驗注射筒抽取之。本試驗標準結果已知會對取樣容器的微量污染相當靈敏,所以應特別注意所使用的容器材質及清洗等事項。 9 CNS 14746, K 610938.2.1 可使用塗佈環氧樹脂的容器裝填或儲存樣品,但於測試或儲存樣品前,應以待測樣品沖洗三次。另外本型式容器欲重複使用時,容器內需裝填 10 20%滿的正庚烷沖洗三次,每次沖
24、洗應將容器瓶蓋蓋上再搖晃一分鐘,最後容器以空氣吹乾。 8.2.2 硼矽酸鹽玻璃瓶子及邊緣接縫有焊接的鍍錫鐵皮容器,皆不建議做為本試驗使用。 8.2.3 具四氟乙烯 (PTFE)之容器尚未評估,但如根據第 8.2.1 節所述方式以正庚烷清洗三次後,可符合本試驗需求。 8.3 假如試驗樣品的溫度不在要求的 18 29 (65 85 ) 內,可允許靜置樣品使其達容許的溫度範圍。 9.操作步驟 9.1 首先選擇 A 或 B 的操作模式。 (參閱表 1 選擇所需的模式 ) 備考:只有 JP 4 燃油須選擇 B 之操作模式。 9.1.1 按 A 或 B 鍵分別決定所欲使用的 A或 B 操作模式。選擇按鍵之
25、後,原本於 A 或 B 鍵連續跳躍的亮燈將會停止,而被按的鍵則會持續閃亮著。另外正確的注射器推動速率則會自動設定。 9.2 從一新的 50mL 注射器取出其活塞,並以乾淨、無棉絮的試紙或布擦拭過多潤滑油造成活塞頂端部位的光澤。然後於注射筒底部之出口以塞子塞住後,加入501mL 的燃油,將此注射筒置於乳化器座上並以扣環固定之。最後須確認注射筒是否與攪拌器軸中心點成一直線且不與攪拌器葉片接觸。 9.3 藉由按發亮的 START 鍵後,開始執行 CLEAN 循環動作。 備考:警告當裝有燃油的注射筒不在此位置時,決不啟動攪拌器,攪拌器的軸承係以燃油做為潤滑。 9.4 在第一次清洗循環結束,且當攪拌器馬
26、達停止時,按 RESET 鍵後並將注射筒從乳化器上取下,然後完全將燃油從注射器中排出。加入 501mL 的新鮮燃油至注射器中 (參閱第 8.2 節備考 ),並將此注射筒置於乳化器上並以扣環固定之。以目視檢查注射筒是否與攪拌器軸的中心點成一直線且未與攪拌器葉片接觸。最後按 A 鍵選擇試驗模式 A。 9.5 藉由按發亮的 START 鍵,執行第二次的 CLEAN 循環動作。 9.6 加入大約 15 20mL 欲被測定燃油至新的測濁度試管內,並且使用乾淨、無棉絮的試紙或布擦拭此測濁度試管的外部,然後將此測濁度試管放入濁度計槽中,並使測濁度試管上的垂直黑色標線與位於面板上的指示線對齊。 9.7 在清洗
27、循環結束,且當攪拌器馬達停止時,將注射筒從乳化器上取下,然後完全將燃油從注射器中排出。再加入 501mL 的新鮮燃油至注射器中。 9.7.1 移動注射器時,盡量避免體溫促使燃油樣品溫度上升。 9.8 使用新的塑膠尖管套於手動操作的自動汲取移液管上,然後以下述方式吸取 50 L 的蒸餾水至燃油樣品中:以手握住移液管,輕輕地旋轉塑膠尖管以確保其緊密套於移液管上,按下移液管的活塞後,並將移液管上之尖管移至剛好沉浸 10 CNS 14746, K 61093 於水的表面下,然後放開活塞使其慢慢地吸入水並且避免水滴附著於尖管外面。最後將移液管上之尖管移至剛好沉浸於注射器中心處的燃油樣品表面下 (參閱圖
28、4),並讓移液管內的水完全流入及沉浸至底部,然後壓及握住活塞取出移液管,再放鬆活塞。 9.9 將注射筒置於乳化器上並以扣環固定之。 備 考:至 於 1988 年 7 月以前所有已製造的儀器且未經 EMCEE 電子公司整理過。至於此日期之後由 ASTM 許可,所有新的及已送回原廠維修過的儀器,都已在攪拌器軸安裝平衡裝置,以避免攪拌器葉片於攪拌期間碰觸注射筒。應確認注射筒是否與攪拌器軸的軸心成一直線。可採用下列方式確認其是否成一直線:握住注射筒並上下稍移動,直到攪拌器軸底端的螺旋葉片可自由旋轉且不會與注射筒底部接觸。如果沒有成一直線時,攪拌器的螺旋葉片會刨刮一些塑膠物進而附著於凝結器之過濾物質上,
29、導致試驗結果不正確。 9.10 在注射器放置完成後,按下 START 鍵 (參閱圖 5),儀器將自動執行如表 6 的試驗模式之程式。於儀器試驗期間,欲終止或重新執行時,可按 RESET 鍵取消此執行程式,然後儀器的試驗循環程式會自動回到 CLEAN 程式段。 圖 4 摻水 11 CNS 14746, K 61093圖 5 乳化 9.11 在自動程式開始及顯示計量器讀值時 (會有四短聲 ),有 10 秒鐘的全範圍調整時間。在此期間,可按發亮的 ARROWED 鍵調整計量器的讀值至 100(參閱圖 6)。假如無法在此時間內完成調整,可於隨後的第二次計量器調整期完成之。 9.12 在計量器的全範圍調
30、整完成後,攪拌器馬達會自動啟動及開始乳化過程。 備考:在高速攪拌的期間,燃油樣品可能會從乳化器頂部滲出數滴,此狀況將不會影響試驗結果。 9.13 當攪拌器停止 (在乳化後 ),將注射筒從乳化器中取下,以活塞部分插入注射筒內密封注射器之開口端 (參閱圖 8),然後將注射器反轉 (出口朝上 )並取下出口塞子,藉由小心地推送活塞向上至 50mL 的刻度,將包覆於注射筒內的空氣排出且燃油樣品量並不會有顯著的損失 (使用乾淨、無棉絮的試紙或布擦拭少量滲出在出口處的燃油,此燃油於擠壓下可能為泡沫 )。最後將一新的鋁製凝結器裝於注射筒的末端處。 9.13.1 將整個注射器組放入注射器驅動機械裝置上 (參閱圖
31、 7)。為減少注射筒內活塞的阻力,須使得注射器組與驅動機械裝置垂直,且注射器活塞應與驅動機械裝置兩旁的升降桿平行。並且於鋁製凝結器下方放置一廢液收集容器以收集通過凝結器過多的燃油。 9.13.2 由於鋁製凝結器與微水分離器有電的連結,為避免靜電累積於凝聚器上而可能導致可燃性試驗流體著火,每一部 Mark V 型號的儀器皆配備有接地導線裝置,一端為鱷魚嘴夾子,一端為鼓式插頭。利用將鱷魚嘴夾子連接於鋁製凝結器,一端的鼓式插頭插入接地插座內 (參閱圖 7)。對於之前的儀器型號,可利用其他合適的接地方式達到防止靜電累積。 9.14 在四短聲響起時,即表示可開始執行第二次的計量器調整,必要時,操作者應將
32、計量器讀值調整至 100。在計量器調整期間,注射器驅動機械裝置會開始向下移動至底部,強制將乳化的水及燃油通過凝結器過濾 (參閱圖 7)。在此操作期間,應將測濁度試管從濁度計槽中取出並丟棄燃油樣品。 12 CNS 14746, K 61093 9.15 當 (標示 C/S)收集樣品的指示燈亮起及在短促、脈動的聲響期間,收集經鋁製凝結器過濾的燃油至少 15mL(參閱圖 8)。為了減少收集過程中空氣溶入燃油樣品中,可將樣品瓶輕微傾斜讓燃油樣品順著測濁度試管內面流入。在燃油樣品快從鋁製凝結器流完時,移開測濁度試管停止收集。 9.16 使用乾淨、無棉絮的試紙或布擦拭測濁度試管外部任何的指紋或燃油,然後將
33、測濁度試管放入濁度計槽中,並使測濁度試管上的垂直黑色標線與位於面板上的指示線對齊。在燃油沉靜時間 (1min.)到達時,會發出聲響 (4 秒 )以提醒操作者計量器將開始試驗。 9.17 在聲響結束後,計量器會開始約 10 秒的測試。 9.17.1 在 10 秒鐘的計量器測試循環週期之一半時,會以一短聲表示計量器將讀出微水分離指數。 備考:假如微水分離器讀出數值超出 50 100 之測試範圍,此測定值係未定義及有疑問的。 圖 6 計量器調整 圖 7 凝聚 13 CNS 14746, K 61093圖 8 取樣 表 6 測試程序 時間 程序 (秒 ) 總時間 (分:秒 ) 微水分離儀器 的動作 操
34、作者的動作 模式 模式 A B A B 開始程序 按壓啟始鍵 0 0 0 0 規律的聲音 預備計量器讀值 4 4 計量器 全範圍調整至 1 10 10 00:14 00:14乳化 觀察乳化作用 30 30 00:44 00:44無作動 將乳化樣品放進注射裝置 30 30 01:14 01:14規律的聲音 預備計量器讀值 4 4 01:18 01:18計量器 全範圍調整至 1 10 10 01:28 01:28注射裝置 凝聚階段 45 25 02:13 01:53開始下壓 收集樣品 等待 將樣品放至濁度計上 56 56 03:09 02:49穩定的聲音 預備計量器讀值 4 4 03:13 02:
35、53儀表校正週期 讀取結果數據 5 5 03:18 02:58一秒的短音 記錄結果 5 5 03:23 03:0310.報告 10.1 以第 9.17.1 節獲得的數值做為報告,以 MSEP A 表示模式 A 測試結果; MSEP B 表示模式 B 測試結果。 11.精密度及偏差 14 CNS 14746, K 61093 11.1 使用模式 A 操作測得的 MSEP A 數值,已藉由 10 組的操作者與儀器設備於相同燃油在同一地點測得其精密度,如下述: 11.1.1 重複性( Repeatability):由同一操作員使用同一種儀器且在穩定之操作狀況下,使用同一種測試材料時,始終在正常而正確
36、的測試方法操作下,20 次試驗中僅能有一次(連續二次量測的 MSEP A 值)超過下面的數值 (參閱本節備考 )。 備考:這些試驗結果係來自於 1983 年 10 間實驗室以參比燃油及現場樣品之試驗統計。在相同地點、連續數日由不同的操作者與儀器設備組試驗同一燃油樣品,評估統計試驗結果得其重複性及再現性。特別是對於再現性統計結果,係在不同時間及地點所獲得,但由於其中可能包含來自於取樣及環境因素的誤差。 實際上,在不同實驗室 (地點 )所測得的兩個結果若不超過本試驗標準的再現性時,此結果將可接受。但如差異超過再現性要求時,並無適當方法證明此結果是否可接受。所以當燃油樣品須以運送方式至實驗室 (因此
37、不可能在相同時間測試樣品 )時,必須再藉由其他額外的試驗研究統計其再現性。 11.1.1.1 參比燃油:對於 Jet A、 Jet A 1、 JP5、 JP7 及 JP8 參比燃油的 MSEP A 數值的重複性如圖 9 所述 (參閱本節備考 )。此統計結果係以型號 Mark V 的模式 A 測得。 備考:此試驗結果係於 1978 年間由八間實驗室根據附錄第 X1 節之參比燃油之比對試驗結果。 11.1.1.2 現場樣品:對於 Jet A、 Jet A 1、 JP5、 JP7 及 JP8 樣品的 MSEPA 數值的重複性如圖 10 所述 (參閱本節備考 )。此統計結果係以型號Mark V 的模式
38、 A 測得。 備考:這些試驗結果係於 1983 年十間合作實驗室以含有防腐蝕添加劑及抗凍劑的型號 A 燃油 (JP5 的現場燃油樣品 )之試驗統計結果。由於含有多種數量的添加劑化合物及濃度,並非是用來研發本試驗標準以外的現場樣品,這些試樣的測試回應值將不會在預期的範圍內。 11.1.2 再現性( Reproducibility):由不同的操作員 /儀器設備組在相 同的地點,使用同一種測試材料時,始終在正常而正確的測試方法操作下,所測得兩次單獨的 MSEP A 數值之差異,於 20 次試驗中僅能有一次超過下面的計算值 (參閱第 11.1.1 節備考 )。 11.1.2.1 參比燃油:對於 Jet
39、 A、 Jet A 1、 JP5、 JP7 及 JP8 參比燃油的 MSEP A 數值的再現性參閱圖 9 所述 (參閱第 11.1.1.1 節備考 )。 11.1.2.2 現場樣品:對於 Jet A、 Jet A 1、 JP5、 JP7 及 JP8 樣品的 MSEPA 數值的再現性參閱圖 9 所述 (參閱第 11.1.1.2 節備考 )。此統計結果係以型號 Mark V 的模式 A 測得。 15 CNS 14746, K 61093圖 9 參比燃料 MSEP A(模式操作 )含分散劑之參比燃料 (Jet A、 Jet A1、JP5、 JP7 及 JP8)以 MSEP A 方法測試後其再現性及重
40、複性之變化圖圖 10 現場樣品 MSEP A(模式 A 操作)現場樣品( Jet A、 Jet A1、JP5、 JP7 及 JP8)以 MSEP A方法測試後其再現性及重複性之變化圖 11.2 使用模式 B 操作測得的 MSEP B 數值,已藉由 10 組的操作者與儀器設備於相同燃油、在同一地點測得其精密度,如下述: 11.2.1 重複性( Repeatability):由同一操作員使用同一種儀器且在穩定之操作狀況下,使用同一種測試材料時,始終在正常而正確的測試 方法操作下,20 次試驗中僅能有一次超過下面的數值。 11.2.1.1 參比燃油:對於 JP4 參比燃油的 MSEP B 數值的重複
41、性為 9(由同一操作員使用同一種儀器,於連續兩次試驗之最大差異值 )。 (參閱第 11.2.2.2 節備考 1) 11.2.1.2 現場樣品:對於 JP4 現場樣品的 MSEP B 數值的重複性為 16(由同一操作員使用同一種儀器,於連續兩次試驗之最大差異值 )。 (參閱第 11.2.2.2 節備考 2) 11.2.2 再現性( Reproducibility):由不同的操作員 /儀器設備組在相同的地點, 16 CNS 14746, K 61093 使用同一種測試材料時,始終在正常而正確的測試方法操作下,所測得介於兩次單一及獨立的 MSEP B 數值之差異,於 20 次試驗中僅能有一次超過下面
42、的計算值 (參閱第 11.1.1 節備考 )。 11.2.2.1 對於 JP4 參比燃油的 MSEP B 數值的再現性為 10(由兩個不同操作員、使用不同的儀器、在同一地點且使用同一樣品,於連續兩次試驗之最大差異值 )。 (參閱第 11.2.2.2 節備考 1) 11.2.2.2 現場樣品:對於 JP4 現場樣品的 MSEP B 數值的再現性為 19(由兩個不同操作員、使用不同的儀器、在同一地點且使用同一樣品,於連續兩次試驗之最大差異值 )。 (參閱第 11.2.2.2 節備考 2) 備考 1.此試驗結果係於 1983 年十間合作實驗室以根據附錄第 XI節之 JP4 參比燃油製備方式測得。 2
43、.此試驗結果係於 1983 年十間合作實驗室以含有防腐蝕添加劑及抗凍劑的 JP4 燃油 (JP5 的燃油樣品 )之試驗統計結果,且此燃油不含足夠量的抗靜電劑 SDA( static dissipator additives)。由於含有多種數量的添加劑化合物及濃度,因此為除了已發展本試驗標準之精密度外的現場樣品,否則其測試回應值不會落在預期管制範圍內。 12.關鍵字:航空燃油( aviation turbine fuel);凝結( coalescence);航空燃油凝結劑( jet fuel coalescer);微水分離指數( MSEP rating);界面活性劑( surfactant);水
44、分離性( water separation) 17 CNS 14746, K 61093附錄 X1 參比燃油基質之製備 X1.1 適用範圍 X1.1.1 本步驟描述一批次 20L 的參比燃油基質在八小時 (一天中 )內之製備。本步驟所得的濾液之 MSEP 值為 100。 X1.2 方法概要 X1.2.1 將燃油以一定速率流過填裝未使用粒狀活性白土的管柱,並以乾淨儲存筒收集之。所使用的燃油必須符合 CNS 2558航空燃油規範之 Jet A、 Jet A 1 或 Jet B 及芳香烴含量必須介於 10 20 vol.%之間。參比燃油也可以用JP4、 JP5、 JP7 及 JP8 之原始燃油。額外
45、之處理步驟如水洗,接著燃油先流過鹽床,在經活性白土處理後,可使其達到 99+標準要求, AOT 標準值請參閱表 3、表 4、表 5。 X1.3 儀器 X1.3.1 玻璃管柱:此管柱於接近底部處焊接一粗糙的燒結玻璃濾盤,並且於底部出口有一 4mm 計量型式的 TFE氟碳化合物材質的活栓。管柱內徑為 55 65mm,在濾盤以上的長度至少有 1m。 X1.3.2 虹吸管:為外徑 5 10mm 彎成的玻璃管二腳間距 100 150mm,吸取口至頂部約長 380 400mm,以能伸入入料容器達到底部,流出管須較吸引管長出 50 100mm。 X1.3.3 入料容器:容量 20L(5 gal)之標準方形或
46、圓形聽,用於裝取樣品。 X1.3.4 收集容器:容量 20L(5 gal),環氧樹脂內襯的聽或專門做為活性白土過濾後燃油之收集使用,塑膠容器不適用。 X1.3.5 漏斗:出口為 10 20mm。 X1.3.6 刻度量筒:容量為 0.5 1L 及 50 100mL。 X1.3.7 燒杯:容量為 2L。 X1.4 材料 X1.4.1 活性白土:粒徑為 30/60 目,低揮發物等級( LVM)或相同等級。將此活性白土保存於免受大氣中濕氣之影響及避免任何會造成活性白土粒子大小分離的處理。 X1.4.2 精細的玻璃絨。 X1.4.3 純度 90%之異丙醇。 X1.4.4 甲苯:裝於可擠壓的洗瓶中。 備考
47、:警告可燃性,蒸氣有害健康。 X1.4.5 水:蒸餾水為宜。 X1.5 儀器裝置之準備之準備 X1.5.1 將管柱垂直固定。 X1.5.2 以量筒量秤約 500mL 的活性白土,並溫和輕拍量筒使其緊密。 X1.5.3 將漏斗置於管柱頂部之出口中心處,並快速地將活性白土倒入漏斗使其滑 18 CNS 14746, K 61093 落至管柱中心。移開漏斗並溫和輕敲管柱四周,讓活性白土能完全沉入其中,然後將活性白土床弄平。小心地以玻璃絨緊密填塞活性白土床上端。 X1.5.3.1 當如須將燃油水洗處理時,則須放入約 12.5 15.0mm(0.5 0.6in.)的鹽片到玻璃絨上方,然後另外在鹽片上方再緊
48、密填塞玻璃絨。 X1.6 過濾步驟 X1.6.1 放置 20L(5 gal)入料容器的開口與管柱頂端,拔開瓶蓋並將虹吸管插入,短管在入料容器內位於入料容器端;長管出口伸入管柱位於管柱端。 X1.6.2 於管柱末端放置 2L 的燒杯。 X1.6.3 在確認管柱已全開後,對入料容器施以輕微的大氣壓力啟動虹吸管輸送。在管柱內最上端填充玻璃絨將可避免於啟動虹吸管輸送開始時擾動活性白土床。 備考:一支製作良好的管柱,管柱中流動的燃油會以幾乎同一水平面方式前進,並且不會產生氣泡。假如燃油前進面的傾斜超過 45 度或產生很多氣泡,則過濾品質將會大大減損。 X1.6.4 在燃油流至管柱出口時,調整計量旋鈕以便
49、獲得 50 60mL/min.的收集速率,此可藉由利用小的量筒於 1 或 2 分鐘間隔收集過濾燃由來確認之。 X1.6.5 當已收集至少 1L 燃油後,關閉管柱底活栓 (但勿改變計量調整器之設定 )。移開燒杯後,另以 20L(5 gal)的收集容器置於管柱下方收集燃油,此時應將收集容器調整高度至管柱出口端進入容器內約 10mm 打開活栓並避免塵埃從瓶口進入。 備考:警告當過濾可燃性燃油時,介於出口端與收集容器開口應以鋁箔紙包覆,收集容器須接地,且在收集樣品前應先以乾的氮氣吹驅容器內部。在附錄第 X1.6.3 節步驟前,亦須對管柱採取類似吹驅動作。 X1.6.6 可將一開始以燒杯收集的過濾燃油倒入至入料容器內回收再利用或丟棄。 X1.6.7 當滴下的燃油已幾乎快達活性白土床頂端時,關閉止水栓,然後移開及蓋上收集容器瓶蓋。 X1.6.8 假如欲長期儲存此燃油,則須用乾的氮氣吹驅、封存收集容器。 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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