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13.110 B13771480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3 年 4 月 20 日 年月日 (共 6 頁 )機械安全緊急停止設計原則 Safety of machinery Emergency stop Principles for design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機械之緊急停止裝置之功能要求及設計原則,不受控制該功能所使用能量形式之限制。 除下述之情形外,本標準之規定適用於所有機械: (1) 設定緊急停止並不能降低其風險之機械。 (2) 手持之攜帶式
2、機械及手導引式機械。 本標準並不規定運動之反向(反轉)或限制(極限) 、偏向、防護、煞車或分離(脫離)等可能是緊急停止之一部分的功能。 2. 用語釋義:本標準之用語定義如下 2.1 緊急停止(功能):用以發揮如下之功能,請參照圖 1。 (1) 防止發生或降低對人之危害或對機械之損傷,或損及工作之進行。 (2) 可以經由人之單一動作啟動。 備考:本標準中所謂之危害係可能因下列之情形所發生之狀況: (1) 功能失常(例如:機械功能失常、所處理之材料性質不恰當、人為錯誤)。 (2) 正常操作。 圖 1 緊急停止功能圖解 緊急停止作動機器可以被重新起動 時間 緊急停止重新設定(復歸) 開始緊急停止 操
3、作 不能操作 (停止狀態 ) 人員覺得必須緊急停止 2 CNS 14804, B 1377 2.2 緊急停止裝置:經由人操作以產生緊急停止功能之控制裝置。 備考:有關電動之緊急停止裝置應依( IEC/SC 17B)之規定。 2.3 機器操控裝置:一種用以產生機械動作之動力機構。 3. 安全性規定 3.1 一般規定 3.1.1 緊急停止功能應優於機械所有 操作模式下之所有其他功能,而且不會損及設計用來釋放被困人員之任何 設施。除非緊急停止裝置經復歸,否則無論是有意無意或意外均不能將該機器啟動。 備考: 如緊急停 止裝置可以分離(例如攜帶式教導盤)或機器可以局部隔離時,必 須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可
4、以動作及不可以動作之控制裝置間發生混淆。 3.1.2 緊急停止功能不可作為取代安 全防護用途及其他決定性之安全功能,但可以設計作為輔助之用(例如當失效之時)。 3.1.3 緊急停止功能不得損及防護裝置或具有其他安全決定 性功能裝置類之效果。 備考: 為達此一目的,必須確定輔助設備(例如磁力停止裝置或煞車裝置)可以繼續動作。 3.1.4 緊急停止功能應納入設計,使 之在緊急停止裝置動作後,機械停止在適當之狀態下,依照風險評估,不會產生新的危害。 所謂停止在適當之狀態下包括: (1) 選擇最理想之減速率。 (2) 選擇停止分類(請參照第 3.1.5 節)。 (3) 所採用之預定停機程序。 3.1.
5、5 緊急停止應具有第 0 類或第 1 類停止之功能(請參照 IEC 60204-1: 1992 Safety of machinery - Electrical equipment of machine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之第 9.2.2 節),包括移除機械驅動器之動力源。 動力源之移除例包括: (1) 關閉電動馬達之電源。 (2) 將移動元件與機械性動力源分離。 (3) 遮斷供應至衝擊或滑動部分之流體動力。 所選擇之緊 急停止類別應經由對該機器之風險評估加以決定(請參照 IEC 60204-1: 1992 之第 9.2.5.4 節)。 3.2 對電
6、氣設備之特殊規定:請參照 IEC 60204-1: 1992 之第 9.2.2 節、第 9.2.5.4節及第 10.7 節。 3.3 操作狀況及環境影響:用以達到緊急停止功能之構件及元件(請參照附錄 A)應加以選擇、組合、連接及保護,使之在可預期之操作狀況及環境影響之下可以正確操作。這些過程包括下列之情況: (1) 操作之頻率及非經常性操作之定期測試。 3 CNS 14804, B 1377 (2) 震動、衝擊、溫度、粉塵、外物、溼度、腐蝕物質、流體等。 3.4 有關緊急停止裝置之規定 3.4.1 緊急停止裝置之設計應能便於操作人員或可能操作該 機械之人員進行操作。所採用之操作裝置,其形式包括
7、: (1) 蕈狀按鈕。 (2) 拉線、拉索、拉桿。 (3) 手柄。 (4) 在特殊之用途方面,可採用沒有防護蓋之腳踏板。 3.4.2 緊急停止裝置應設於每一操控 站或其他需要緊急停止之位置。其位置應容易接近且不會因為操作人員或其他必須操作之人員而發生危害。 備考:所採之誤觸防止措施不得妨礙其操控性。 3.4.3 緊急停止裝置應應用正向機械性動作原則。 (請參照 ISO/TR 12100-2: 1992 Safety of machinery - Basic concepts, general principles for design - Part 2: Technical principle
8、s) 備考: 運用此種 原則之例為某一緊急停止裝置採取之電氣接點具有正向打開之操作。請參照 IEC 60947-5-1: 1990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 Part 5-1: Control circuit devices and switching elements - Electromechanical control circuit devices第 3.2.2節),正向打開操作(接 觸元件)係當開關操作器經由非回彈性構件(例如不靠彈簧)特定移位之直接結果,達到接點分開之狀態。 3.4.4 一旦緊急停止裝置動作發出緊急停止指令,該
9、指令應由銜接器(上鎖)之動作方式持續。該緊急停止指令應持續到緊急停止裝置復歸為止。緊急停止裝置不得在無發出停止之指令下上鎖。 在緊急停止裝置失效時(包括上鎖),發出停止指令應在上鎖之前。 3.4.5 緊急停止裝置復歸只能直 接由人為方式在緊急停止裝置上進行,緊急停止裝置重新設定復歸不會產 生再啟動之指令。除非所有之緊急停止裝置之動作均復歸,否則將無法使該機械再啟動。 3.4.6 緊急停止裝置之操作器應使用紅色,如果在操作器背後有背景存在時,該背景應採黃色。如果是採取纜索或繩索,可以在索上加上一些小旗子以增加其辨識性。 在某些情況下,加上某種標示將很有功效請參照圖 2。 備考:電氣設備請參照 I
10、EC 60204-1: 1992 第 10.2.1 節。 圖 2 緊急停止裝置之標示 ( IEC 60417-5638) 4 CNS 14804, B 1377 3.5 以纜索或繩索作為操作器之附加規定 3.5.1 應包括下列項目: (1) 產生緊急停止信號需要多少偏離量。 (2) 最大之可能偏離量。 (3) 纜索或繩索與附近最接近物體之間的最小間距。 (4) 為操作緊急停止裝置所需加於纜索或繩索上之力量。 (5) 使操作者易於辨別該等纜索或繩索(例如加上標示旗幟)。 3.5.2 緊急停止裝置在纜索或繩索斷裂或脫開時應自動產生緊急停止指令,如果有困難則必須採取變通之安全措施例如( in ope
11、n cast mines)露天採礦。 3.5.3 應設定緊急停止裝置復歸措施之位置,以便能從該位置觀察到纜索或繩索之整條長度。 如果實際上無法辦到,則操作說明應敘述有關動作後,於復歸前對機器應沿著整個纜索或繩索之全長加以檢查,以便找出造成動作之原因。 5 CNS 14804, B 1377 附錄 A(參考 ) 供緊急停止功能使用之組件及元件 人機介面 1動作部分信號 顯示 警告 1.人工操作裝置 操作器 2.資料儲存及邏輯或類比資料之處理 感應器保護裝置 3.動力控制元件 (例如:接觸器、閥類、 速度控制器) 機械制動器 (例如:馬達、活塞 ) 動力傳輸元件 工作零配件 323.脫接裝置 (措
12、施 ) (例如:離合器、煞車 ) 供緊急停止功能用之組件及元件1. 緊急停止裝置。 2. 供處理緊急停止指令用之零配件。 3. 動力控制元件(接觸器、閥類、速度控制器),脫接裝置(離合器等),及供緊急停止用之煞車,包括同時供機械之一般使用者。 控制系統 6 CNS 14804, B 1377 相對應國際標準: ISO 13850: 1996 Safety of machinery Emergency stop Principle for design. 相關標準: ISO/TR 12100-2: 1992 Safety of machinery - Basic concepts, genera
13、l principles for design - Part 2 : Technical principles IEC 60204-1: 1992 Safety of machinery - Electrical equipment of machine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IEC 60417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quipment - 6-month subscription to online database comprising all parts of IEC 60417 IEC 60947-5-1: 1990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 Part 5-1:Control circuit devices and switching elements - Electromechanical control circuit devices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