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月973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67.120.99 N5034 1486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514月27日 973月28日 (共2頁)腸衣 Casing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天然腸衣及人工腸衣,人工腸衣包括可食性膠原蛋白腸衣、不可食性纖維素腸衣、不可食性纖維腸衣及不可食性化學合成腸衣。 2. 用語釋義 節次 名稱 定義 2.1 天然腸衣 以豬、牛、羊、馬等之咽喉到肛門的消化道或動物身體中任何可充填之器官為原料,經過清洗、刮淨、除去雜質、鹽漬或乾燥等過程而製成之原始形狀製品。 2.2.1 使用天然或化學原料以
2、人工方式製成之腸衣,包括可食性膠原蛋白腸衣、纖維素腸衣、纖維腸衣及化學合成腸衣。所使用之色素、香料等需為食品級。 2.2.2 可食性 可食性膠原蛋白腸衣 (edible collagen casing) 以豬、牛真皮層或魚皮等之膠原蛋白為原料,經酸鹼處理、成型、乾燥、切段等過程而製成之管狀或棒狀製品。 纖維素腸衣 (cellulose casing) 利用製紙之纖維原料,混入加工過之棉纖維或棉絮,經過鹼液處理、混合、過濾、成型、切段等過程製成之長條管狀製品,常用於乳化製品,如熱狗等。 纖維腸衣 (fibrous casing) 利用製紙之纖維原料,加入再生纖維素,經過鹼液處理、混合、過濾、成型
3、、切段等過程製成之長條管狀製品,常用於煙燻、蒸煮及乾燥製品,如火腿等。 2.2 人工腸衣 2.2.3 不可食性 化學合成腸衣 以聚偏二氯乙烯(Poly- -vinyl- idene chloride,PVDC)、尼龍為原料,經化學處理過程製成之管狀或棒狀製品。 3. 品質 3.1 鹽分 3.1.1 鹽漬天然腸衣:未裝桶浸漬於飽和鹽水以前之腸衣,其食鹽含量為41.0%以上。 3.1.2 乾燥天然腸衣:乾製之成品表面不得附著鹽分。 3.2 異物:不得含有砂石、金屬、骨片及毛髮等異物。 3.3 攙假:不得攙有產品標示以外之原料成分。 4. 官能性質 2 CNS 1486, N 5034 4.1 外觀
4、:形態良好,無蟲蛀孔、破裂及其他損傷,且無其他異物附著。天然腸衣應呈現正常之乳白色、淡黃色至淡褐色等。 4.2 氣味:不得有腐敗或其它不良氣味。 5. 原料 5.1 天然腸衣:經獸醫師檢驗合格之豬、牛、羊、馬等動物消化道、小腸、大腸、胃、直腸、膀胱等器官。 5.2 可食性膠原蛋白腸衣:經獸醫檢驗合格之豬、牛皮真皮層之膠原蛋白。 5.3 纖維素腸衣:製紙之纖維原料,混入加工過之棉纖維或棉絮。 5.4 纖維腸衣:製紙之纖維原料,加入再生纖維素。 5.5 化學合成腸衣:聚偏二氯乙烯、尼龍。 6. 甲醛之管制量 6.1 游離性甲醛 6.1.1 可食性腸衣為10 ppm以下。 6.1.2 不可食性腸衣為
5、100 ppm以下。 6.2 結合性甲醛 6.2.1 可食性腸衣為10 ppm以下。 6.2.2 不可食性腸衣為200 ppm以下。 7. 衛生要求:應符合我國有關衛生法令之規定。 8. 檢驗:依據CNS 15150肉及肉製品檢驗法總則。 9. 包裝與標示:本品所使用之包裝材料應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布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其標示應符合CNS 3192包裝食品標示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引用標準:CNS 3192 包裝食品標示 CNS 15150 肉及肉製品檢驗法總則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73年4月17日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National Standards o
6、f the Republic of China, CNS 標準(standard)係指由特定機構針對產品、過程及服務等主題,經由共識,並經公認機關(構)審定,提供一般且重複使用之規則、指導綱要或特性之文件。中華民國國家標準(National Standard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代號 CNS),係基於保護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自然環境衛生,維持自由公平交易以促進國內產業發展等需要,由標準專責機構(現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透明化程序獲致共識所公布,提供國內相關產業、機關(構)及一般消費大眾參考依循;主要目的在謀求改善產品、程序及服務之品質,增進生產效率,維持生產及
7、消費之合理化,以增進公共福祉。 國家標準化網站 國家標準檢索系統(http:/.tw) 標準化資訊推廣平台(http:/standards.bsmi.gov.tw) 產業技術標準管理服務平台(http:/techstandards.bsmi.gov.tw) 全國標準化獎(http:/www.std.org.tw) 更多標準網站資訊,可於前述網站中取得聯結。 正字標記 CNS MARK 正字標記驗證制度係為推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自民國40年起實施的產品驗證制度,是依據標準法及正字標記管理規則之規定,為落實國家標準的實施而辦理的產品驗證標記。藉由正字標記之核發,可彰顯產品品質符合國家標準,且其生產
8、製造工廠採用之品質管理系統,亦符合相關規定。生產廠商藉正字標記之信譽,可爭取顧客信賴以拓展市場,消費者亦可經由辨識正字標記圖示,簡易地購得合宜的優良產品,權益因此獲得保障。 正字標記圖示 由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之英文代號CNS及中文符號組成。 正字標記核准要件 工廠品質管理經評鑑取得標準檢驗局指定品管制度之認可登錄。 產品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 正字標記網站 正字標記推廣網站(http:/smark.org.tw) 正字標記查詢系統(http:/cnsmark.bsmi.gov.tw) 相關資訊 Information 發編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Publisher : The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局 址:臺市濟南 1 段 4 號 Address : 4 Chinan Road, Section 1 Taipei, 100, Taiwan 電 話: (02) 2343-1700 Telephone: (886-2) 2343-1700 網 址: http:/www.bsmi.gov.tw Web site : http:/www.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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