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行年月94年10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79.040 O2018471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68年1月3日 94年3月25日 (共2頁)木材中乙醇甲苯萃取物試驗法 Method of test for ethanol-toluene extractives in wood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木材中乙醇甲苯萃取物含量之測定。其萃取物成分包括木材中之蠟、油、脂、樹脂及單寧與部分不溶於乙醚之物質。 2. 儀器及裝置 2.1 分析天平:感量0.1 mg。 2.2 萃取裝置:依CNS 7312化學分析用左司勒
2、玻璃萃取器組之規定,組成如下。 2.2.1 圓底燒瓶:容量250 mL。 2.2.2 圓筒濾紙:濾筒長度須超過虹吸管頂端。 2.3 稱量瓶:附套塞,可容納圓筒濾紙者。 3. 試藥:混合1容積95 %乙醇與2容積甲苯配成乙醇甲苯溶液。 4. 試樣:依CNS 452木材含水率試驗法之規定測定木粉之含水率,篩選相當於絕乾木粉2.00.1 g,尺度介於CNS 386試驗篩孔徑0.425 mm與0.250 mm間之氣乾木粉為試樣,精確至1.0 mg。 5. 步驟 5.1 將裝有試樣的圓筒濾紙置入萃取管中,為避免木粉溢出,可於圓筒濾紙口覆蓋一小片細孔金屬網篩或脫脂棉。 5.2 加150 mL乙醇甲苯溶液於
3、已知質量之圓底燒瓶中,將萃取裝置緊密組合,置於加熱器上加熱,同時在冷凝管中通入冷水。 5.3 調節加熱器溫度,使乙醇甲苯溶液在萃取管中每小時產生46次虹吸作用,持續萃取68小時。 5.4 解開萃取裝置,將圓底燒瓶中乙醇甲苯溶液完全蒸發後,再將圓底燒瓶及其中之萃取物於1032 烘箱中烘乾1小時,置於乾燥器中冷卻後稱量,反覆操作至恆量為止,精確至1.0 mg。 2 CNS 4713, O 2018 6. 計算與報告 6.1 計算:以下式計算試樣中乙醇甲苯萃取物之含量(%)。本試驗至少須重複3次,計算重複試驗結果之平均值,至小數點下一位。 萃取物含量(%)= 100萃取前絕乾試樣質量絕乾萃取物質量6.2報告 (1) 樹種及產地。 (2) 樹齡。 (3) 試驗取材部位。 (4) 含水率。 (5) 乙醇甲苯萃取物含量。 引用標準:CNS 386 試驗篩 CNS 452 木材含水率試驗法 CNS 7312 化學分析用左司勒玻璃萃取器組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85年4月15日 編訂說明:本標準草案係參考ASTM D1107-1996編修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