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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S 5376-13-2003 Iron ores─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aluminium content《铁矿石-铝定量法》.pdf

1、1 鐵礦石鋁定量法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總號 類號 ICS 73.060.10 5376-13 M3014-13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2 年 6 月 10 日 年月日(共 21 頁) Iron ores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aluminium content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鐵礦石中鋁之定量方法。 2. 定量方法之區分:依下列方法中之一種。 (1) EDTA 滴定法國際一致標準( ISO 6830):本方法適用於鋁含量 0.25%(m/m)以上, 5.0%(

2、m/m)以下之試樣,其定量方法依附錄 1 之規定。 (2) 原子吸收光譜分析法國際一致標準( ISO 4688-1):本方法適用於鋁含量0.1%(m/m)以上, 5.0%(m/m)以下之試樣,其定量方法依附錄 2 之規定。 2 CNS 5376-13, M 3014-13 附錄 1 EDTA 滴定法 1. 適用範圍 本附錄規定,依 EDTA 滴定法,定量鐵礦石中鋁之方法。 本方法,適用於天然鐵礦石,鐵精礦及包括燒結礦之結塊礦,且鋁含量為 0.25%(m/m)以上, 5.0%(m/m)以下之範圍者。 參考:本方法,亦可適用於硫化鐵 燒礦,銹皮(scale)及礦屑( Dust)或者將此等粉粒狀物加

3、工成團礦等之鐵原料。 2. 引用標準 ISO 385-1 : 1984 Laboratory glassware Burettes Part1: general requirement ISO 3801 : 1986 Iron ores Increment sampling Manual method ISO 3082 : 1987 Iron ores Increment sampling and sample preparationMechanical method ISO 3083 : 1986 Iron ores Preparation of samples Manual method

4、ISO 7764 : 1985 Iron ores Preparation of predried test samples for chemical analysis 3. 原理 將分析試樣移入玻璃質碳( Vitreous carbon)坩堝或鋯坩堝中,使用碳酸鈉與過氧化鈉之混合熔化劑熔融之。冷卻後,將熔融生成物溶解於氫氯酸,以氨水使 R2O3沈澱,過濾後,將其氫氧化物再溶解於氫氯酸。 施行庫番龍( Cupferron)與氯仿處理,以萃取鐵及鈦等元素,捨棄有機相。以硝酸與過氯酸處理後使其蒸發,再經氫氯酸處理並稀釋,過濾之。 加過剩之伸乙二胺四乙酸二氫二鈉( EDTA 2Na)於濾液,使用二甲

5、酚橙( Xylenol orange)作為指示劑,以鋅標準溶液滴定其過剩部分。加氟化銨使與鋁結合之 EDTA游離,使用鋅標準溶液同樣滴定之。 4. 試藥 分析時,使用分析用保證試藥( Recognized analytical grade),蒸餾水或同等純度之水。 4.1 碳酸鈉( Na2CO3)無水 4.2 過氧化鈉( Na2O2)乾燥品 4.3 硝酸(密度 1.40 g/mL) 4.4 氫氯酸(密度 1.16g/mL 1.19g/mL) 4.5 氫氯酸(密度 1.16 g/mL 1.19 g/mL)之稀釋液 1+5 4.6 氫氯酸(密度 1.16 g/mL 1.19 g/mL)之稀釋液 1

6、+1 4.7 氨水(密度 0.880 g/mL 0.890 g/mL)之稀釋液 1+1 4.8 氯化銨( NH4Cl):為 10g/L 溶液且每 100mL 中含有氨水 2 滴( 0.1mL)者 3 CNS 5376-13, M 3014-13 4.9 庫番龍亞硝基苯胲銨鹽( Nitrosophenyl hydroxylamine ammonium salt) C6H5N( NO) ONH4 60g/L 溶液 本溶液於使用當天以冷水( 20)調製之。使用快速濾紙過濾,冷卻至 10。 參考:例如,可使用濾紙(種 E級)作為快速濾紙。 4.10 氯仿 4.11 過氯酸(密度約 1.67g/mL)

7、4.12 氫氧化鈉 100g/L 溶液 4.13 氫氧化鈉 10g/L 溶液 4.14 乙酸鹽緩衝溶液 溶解三水合乙酸鈉( CH3COONa 3H2O) 136g 於水約 600mL。加冰乙酸 7mL,加水使成 1L。此溶液應儲存於聚乙烯瓶。 4.15 氟化銨 100g/L 溶液 使用聚乙烯燒杯,將氟化銨( NH4F) 10g 溶解於水 100mL。 本溶液,於使用當天調製之。 4.16 二甲酚橙指示劑 取二甲酚橙( Xylenol orange) 0.1g,加少量水並搗碎使成糊狀。加水稀釋成100mL。過濾後儲存於具栓塞之褐色玻璃瓶。 本溶液可安定一星期。 4.17 鋅標準溶液 c( Zn2

8、+) 0.01mol/L 鋅取高純度 99.99%(m/m)Zn金屬鋅(切粉或小片) 0.6538g,移入錐形瓶( 125mL)內。加水 5mL 後,加硝酸(第 4.3 節) 2.5mL。加蓋後和緩加熱之。反應停止後尚有未分解之金屬殘存時,加水 2mL 後再加熱,反覆實施此操作至完全分解。加水 50mL,加熱並和緩煮沸 2 分鐘。冷卻後,使用 pH 計,滴加氫氧化鈉溶液(第 4.13 節)調節 pH 為 4。使用量瓶, 以水稀釋成 1000mL。 4.18 二水合伸乙二胺四乙酸二氫二鈉( EDTA 2Na)溶液 c( C10H14N2O8Na2 2H2O) 0.01mol/L 溶解二水合伸乙二

9、胺四乙酸二氫二鈉 3.72g 於水,加水稀釋成 1L。 本溶液,儲存於聚乙烯瓶 5. 裝置 使用通常之分析用器具及下列者。 5.1 玻璃質碳坩堝:容量 20mL,或鋯坩堝,容量 50mL。 5.2 電磁攪拌器:四氟化乙烯樹脂被覆旋轉棒 5.3 刮勺:非磁性材料或消磁不銹鋼(例如:沃斯田系不銹鋼)製 5.4 滴定管:符合 ISO 385-1 之規定者 6. 取樣及試樣 6.1 試驗室試樣( Laboratory sample) 結合水或易氧化化合物高於基準含量( Significant contents)之鐵礦石時,使用粒度小於 160 m 之試樣。 備考:關於結合水及易氧化化合物基準含量之準則

10、,依 ISO 7764 之規定。 4 CNS 5376-13, M 3014-13 參考:結合水及易氧化化合物含量,規定於 CNS 5376鐵礦石分析法通則。 6.2 預乾分析用試樣( Predried test sample)之調製。 將試驗室試樣充分混合後,採取若干個單位試樣,使能夠代表容器中之全量,作為分析用試樣。依 ISO 7764 之規定,於 1052將分析用試樣乾燥所得者,為預乾分析用試樣。 7. 操作 7.1 分析次數 對於 1 個預乾分析用試樣,依附錄 1 附件 A 之規定,至少獨立實施兩次分析。 備考:所謂獨立之意義,為第 2 次或繼續實施之分析結果不受以前之結果影響。尤其是

11、在本分析方法,意謂該條件為操作之重複,須由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或由不同之人實施,並且兩種情形均須實施適當之再校正。 7.2 空白試驗及核對試驗 在每一次定量,須以同一條件,與分析試樣並行實施 1 個空白試驗與 1 個同一種類鐵礦石驗證標準物質之分析。驗證標準物質之預乾分析用試樣,須依第 6.2節調製。 備考:驗證標準物質,須為與分析試樣同一種類,並且兩者性質非常相似以致分析操作不需作重大改變者。 同時分析數個試樣時,若操作相同並使用同一試藥瓶之試藥時,則可以 1 個空白試驗值代表。 同時分析同一種鐵礦石之數個試樣時,可使用 1 個驗證標準物質分析值。 7.3 分析試樣( Test portio

12、n) 自預乾分析用試樣採取數個單位試樣,使其總量等於附錄 1 表 1 所規定之對應鋁含量之分析試樣量,並精秤至 0.0002g。 備考:為了避免再吸收水分,須快速秤取分析試樣。 附錄 1 表 1 試樣秤取量及萃取液量 第 2 次萃取 第 3 次萃取 鋁含量%(m/m) 分析試樣質量 g 庫番龍 mL 氯仿 mL 庫番龍 mL 氯仿 mL 0.25 1.0 1.0 2.5 2.5 5.0 0.3 0.2 0.1 20 15 10 20 20 20 15 20 7.4 定量 7.4.1 試樣之分解 將碳酸鈉(第 4.1 節) 0.50g 移入乾燥坩堝(第 5.1 節)內。加分析試樣(第7.3 節)

13、於坩堝,再加過氧化鈉(第 4.2 節) 2g,以乾燥刮勺(第 5.3 節)混合之。 以米克燃燒器( Meker burner)之弱火,邊將坩堝搖動混合邊加熱,直至熔融生成物成櫻桃紅色( cherry red)並呈透明狀。自熱源取下坩堝,邊搖動邊使熔融生成物凝固於坩堝內壁。 5 CNS 5376-13, M 3014-13 將坩堝放入乾燒杯( 250mL)內,冷卻之。覆蓋錶玻璃,加水約 10mL 於坩堝。待反應停止後,將坩堝內容物移至燒杯,以水約 10mL 洗滌坩堝。加氫氯酸(第 4.6 節) 20mL 於燒杯中之坩堝。以水洗滌坩堝,將洗液加入燒杯內。加水稀釋成約 70mL。 7.4.2 干擾元

14、素之去除 加熱使燒杯內容物沸騰。滴加氨水(第 4.7 節)至氫氧化物完全沈澱。煮沸1 分鐘,立即以快速濾紙過濾,保存此燒杯。以熱氯化銨溶液(第 4.8 節)將濾紙與沈澱物洗滌 5 次。然後以熱水洗滌 5 次,捨棄濾液。將含有氫氧化物沈澱物之濾紙展開於所保存之燒杯內壁,以熱水細流沖洗,洗落沈澱物,再以熱氫氯酸(第 4.6 節) 25mL 洗滌濾紙。最後以熱水沖洗,捨棄濾紙,以錶玻璃覆蓋燒杯,加熱使內容物沸騰。將錶玻璃與燒杯內壁洗滌,冷卻至 20以下,加水使液量為 50mL。 備考:在萃取前及萃取中,確認包括水之所有試藥被冷卻至 20以下。 將此溶液移至 250mL 之分液漏斗內。使用水 25mL

15、 洗滌燒杯,並將洗液加入分液漏斗。 加庫番龍溶液(第 4.9 節) 20mL 和緩混合之。加氯仿(第 4.10 節) 20mL,劇烈搖動混合 1 分鐘。分離為兩層後,排出下層之有機相。加氯仿(第 4.10節) 5mL 於分液漏斗,使存在於水相表面之庫番龍鹽沈降。對應試樣秤取量,依附錄 1 表 1 之規定添加庫番龍(第 4.9 節)與氯仿(第 4.10 節),並實施追加處理。 最後,將加氯仿 20mL 於水相並劇烈搖動混合之操作,反覆實施 2 次,每次將靜置至分離後之有機層排出捨棄,以捲成燈芯狀之濾紙擦拭分液漏斗腳部。 將水相移入燒杯( 250mL)內,以氫氯酸(第 4.5 節) 5mL 洗滌分

16、液漏斗並移入燒杯內,煮沸數分鐘。自熱源取下加硝酸(第 4.3 節) 5mL 及過氯酸(第4.11 節) 10mL。以具溝之玻璃蓋覆蓋之,蒸發至接近乾涸之狀態。自熱源取下加氫氯酸(第 4.6 節) 10mL。加熱溶解鹽類後,加水 50mL,加熱使沸騰。使用快速濾紙過濾,以熱水洗滌數次冷卻濾液。 7.4.3 滴定 使用滴定管加過剩之 EDTA 溶液(第 4.18 節)於濾液(加 25mL 即充分)。使用 pH 計,滴加氫氧化鈉溶液(第 4.12 節)調節 pH 為 2.5 後,滴加氫氧化鈉溶液(第 4.13 節)調節 pH 為 4。以水將此內容物稀釋成 100mL。加蓋於燒杯,使其沸騰並繼續和緩煮

17、沸 10 分鐘,冷卻之。 加乙酸鹽緩衝溶液(第 4.14 節) 15mL 與二甲酚橙指示劑(第 4.16 節) 7滴( 約 0.3mL)。使用電磁攪拌器(第 5.2 節)攪拌溶液。以鋅標準溶液(第4.17 節)滴定,此時為溶液之顏色變成 30 秒鐘不消失之粉紅色為終點。 加氟化銨溶液(第 4.15 節) 10mL,加熱並加緩煮沸 10 分鐘。冷卻後,加二甲酚橙指示劑(第 4.16 節) 2 3 滴。將溶液攪拌並以鋅標準溶液(第 4.17節)滴定所游離之 EDTA。 此時為溶液之顏色變成 30 秒鐘不消失之粉紅色為終點,記錄滴定量, VmL。 6 CNS 5376-13, M 3014-13 8

18、. 結果之表示 8.1 鋁含量之表示 使用下式計算鋁含量(質量)至小數點以下第 4 位 mVmmWAl=02698.0)/%( ( 1) 式中, V :在第 7.4.3 節所使用之鋅標準溶液(第 4.17 節)量( mL) m :分析試樣質量( g) 0.02698 :鋁之相對原子量之 1000 分之 1 8.2 結果之一般處理 8.2.1 重現精密度( Repeatability)及許可差 本分析方法之重現精密度,依下列廻歸式表示 (1) r=0.0289X+0.0167 .( 2) P=0.0422X+0.0323 ( 3) r =0.0104X+0.0060.( 4) L =0.0134

19、X+0.0102 ( 5) 式中, X:分析試樣中之鋁含量以質量百分率表示者,計算如下。同一試驗室內計算式式( 2)及( 4)時,為兩次分析值之算數平均 不同試驗室間計算式式( 3)及( 5)時,為兩分析試驗室最終結果(第 8.2.3 節)之算術平均 r : (同一試驗室內許可差)同一試驗室內獨立兩次分析許可差 P :不同試驗室間許可差 r : (同一試驗室內標準差)同一試驗室內獨立兩次分析標準差 L :不同試驗室內標準差 註 (1) 追加之資訊,參照附錄 1 附件及附件 C 8.2.2 分析值之確定 於驗證標準物質所求得之結果,此分析結果與標準物質驗證值之間,不得有統計上之顯著( signi

20、ficant)差異。與真度( trueness)及精密度( precision)同樣,使用相當於本方法之分析方法,對於至少在 10 所分析試驗室所分析之標準物質,使用下式實施顯著差異之檢定。 nNnSSAArLCWCWCLCC22222+ .( 6) 式中, AC:驗證值 A :分析驗證標準物質所得之結果或平均值 SLC:決定驗證值之分析試驗室之不同試驗室間標準差 SWC:決定驗證值之分析試驗室之同一試驗室內標準差 nWC:決定驗證值之分析試驗室之分析次數平均 NC:決定驗證值之分析試驗室數 7 CNS 5376-13, M 3014-13 n :驗證標準物質之分析次數(大部分之場合, n=1

21、) r 及L :如第 8.2.1 節所定義者 若式( 6)之左邊小於或等於右邊,則差異 AC-A在統計上為非顯著,反之,在統計上為顯著。 差異為顯著時,與試樣之分析同時反覆實施驗證標準物質之分析。若差異再度為顯著,則須使用相同種類之另一種驗證標準物質反覆實施相同操作。 分析試樣兩個分析值之全距超過第 8.2.1 節之式( 2)所算出 r 之限度時,須依附錄 1 附件 A 之流程圖,再度與相同種類驗證標準物質一起實施分析試樣之分析。 是否可採用分析試樣之分析結果,無論為任何場合,須遵循驗證標準物質分析結果採用之可否。 備考:驗證標準物質之資訊不充分時,使用下列步驟。 a) 若有推定不同試驗室 間

22、標準差所需之充分數據,則刪除 SWC2/nWC,將 SLC視為試驗室平均值之標準差。 b) 若驗證標準物質之驗證,僅在 1 所分析試驗室實施時或無試驗室間分析結果時,則不適用此驗證標準物質於本標準為宜。若無法避免使用時,使用下式。 nAArLC2222+ .( 7) 8.2.3 最後結果之計算 最終結果為可採用之分析試樣分析值之算術平均,或依附錄 1 附件 A 所規定之步驟求得之。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 4 位之可採用分析值算術平均,須依下列規定修整為小數點以下第 2 位。 a) 小數點以下第 3 位之數值為小於 5 時,將其捨棄,將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留下不動。 b) 小數點以下第 3 位

23、之數值為 5,且小數點以下第 4 位為 0 以外之數值時,或小數點以下第 3 位之數值為大於 5 時,使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增加 1。 c) 小數點以下第 3 位之數值為 5,且小數點以下第 4 位為 0 時,將小數點以下第 3 位數值捨棄,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為 0, 2, 4, 6 或 8 時,將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不動而留下,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為 1,3, 5, 7 或 9 時,將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增加 1。 8.3 氧化物換算 (%)W.(%)WAlOAl= 88951329. 試驗結果之報告 試驗結果之報告,須記載下列資訊。 a) 試驗室名稱及地址

24、b) 最後結果之報告日期 c) 引用本附錄 d) 識別試樣所需之細節 8 CNS 5376-13, M 3014-13 e) 分析結果 f) 分析結果之參照號碼 g) 定量時注意到之特定事項及雖為本附錄未規定之操作,但對分析試樣或驗證標準物質之分析結果可能有影響之操作 9 CNS 5376-13, M 3014-13 附錄 1 附件 A(規定) 分析值採用步驟流程圖 r:依附錄 1 第 8,2,1 節之規定。 參考 1. 對於偶數個之中位數,為將數值依大小順序排列時之中央 2 個數值之平均值。 2. 亦可在 1.2r 不實施檢定,立即實施43, XX (虛線部分 )。 實施21, XX 實施4

25、3, XX 221XXX+=實施4X 3321XXXX+=44321XXXXX+= 4321,XXXXX = 之中位數 實施3X是是是 否否 否否 是21XX r 21XX 1.2r 321, XXX 之全距 1.2r 4321X,X,X,X 之全距 1.3r 10 CNS 5376-13, M 3014-13 附錄 1 附件 B(參考) 精密度及許可差之來源 附錄 1 第 8.2.1 節之廻歸式,係在 9 個國家之 23 所分析試驗室,使用 6 種鐵礦石,於 1976 1978 年實施國際分析試驗,而將其結果統計評估所得。 精密度數據,如附錄 1 附件 C 所示。 所適用之分析試樣如下 附錄

26、 1 附件 B 表 B.1 分析試樣中之鋁含量 試樣 鋁含量 ( m/m) Marcona ore 0.36 Krivoj Rog ore 0.66 Philippine Iron Sand 1.44 British sinter (Scunthorpe) 1.76 Minette ore 2.34 British sinten (Rotherham) 3.05 備考 1. 國際分析試驗及統計解析之結果報告書( ISO/TC 102/SC 2 N490, 1978年 5 月),可自 ISO/TC 102/SC 2 或 ISO/TC 102 之事務局獲得。 2. 統計分析,依 ISO 5725

27、所規定之原則實施。 11 CNS 5376-13, M 3014-13 附錄 1 附件 C(參考) 國際分析試驗所得之精密度數據 附錄 1 附件 C 圖 C.1 對鋁含量 X %(m/m)之精密度之最小平方法廻歸線 備考:附錄 1 附件 C 圖 C.1,係以座標圖表示附錄 1 第 8.2.1 節之計算式者 12 CNS 5376-13, M 3014-13 附錄 2 原子吸收光譜分析法 1.適用範圍:本附錄規定,依火焰原子吸收光譜分析法,定量鐵礦石中鋁之方法。 本方法,適用於天然鐵礦石,鐵精礦及包括燒結礦之結塊礦,且鋁含量為 0.1%(m/m)以上, 5.0%(m/m)以下之範圍者。 參考:本

28、方法,亦可適用於硫化鐵 燒礦,銹皮(scale)及礦屑( dust)或者將此等粉粒狀物加工成團礦等之鐵原料。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係引用於本附錄條文中,故構成其規定之一部分。在本標準發行之時點,各標準之發行版標示皆為正確,惟國際標準總會修訂,故同意使用本標準之當事人,宜設法參照最新版之標準。 ISO 648 : 1977 Laboratory glassware One mark pipettes ISO 1042 : 1983 Laboratory glassware One mark volumetric flasks ISO 3082 : 2000 Iron ores samplin

29、g and sample preparation procedure ISO 7764 : 1985 Iron ores preparation of predried test sample for chemical analysis 3.原理 以氫氯酸與少量硝酸處理試樣並分解之。蒸發將二氧化矽脫水後,稀釋,過濾之。 將殘渣灼熱,與氫氟酸與硫酸一起加熱,予以蒸發去除二氧化矽。以碳酸鈉熔融,冷卻後使熔融生成物溶解於濾液。 使用一氧化二氮 (笑氣 )燃燒器,將此溶液噴霧於原子吸收光譜分析儀之火焰中。 測定鋁吸光度,與檢量線溶液吸光度比較,以實施定量。 4.試藥 分析時,使用分析用保證試藥( re

30、cognized analytical grade),蒸餾水或同等以上純度之水。 4.1 無水碳酸鈉( Na2CO3) 4.2 氫氯酸(密度 1.19g/mL) 4.3 硝酸(密度 1.4g/mL) 4.4 氫氯酸(密度 1.19g/mL),稀釋液 1+9 4.5 氫氟酸, 40( m/m),(密度 1.13g/mL)或 48( m/m),(密度 1.185g/mL) 4.6 硫酸(密度 1.84g/mL),稀釋液 1+1 4.7 背景溶液 (background solution) 將鋁含量未滿 0.002%(m/m)之高純度鐵最低度 99.9%(m/m) 10.0g 溶解於氫氯酸(第 4.

31、2 節) 50mL,滴加硝酸(第 4.3 節)氧化之。蒸發濃縮至成糖漿狀。加氫氯酸(第 4.2 節) 20mL,加水稀釋成 200mL。將碳酸鈉(第 4.1 節) 17g溶解於水後加入,使用 1000mL 之量瓶,以水將溶液稀釋成 1000mL。 13 CNS 5376-13, M 3014-13 4.8 鋁標準溶液, 500 g Al/mL 將高純度鋁 99.9%(m/m) 0.5000g 溶解於氫氯酸(第 4.2 節) 25mL。冷卻後,移入 1000mL 之量瓶,加水至標線,混合之。 4.9 鋁檢量線溶液 分取鋁標準溶液 (第 4.8 節) 2.0mL, 5.0mL, 10.0mL, 2

32、0.0mL, 40.0mL 及 50.0mL,分別移入不同 200mL 量瓶內。加水稀釋成約 100mL,加氫氯酸( 4.2 節) 6mL與背景溶液(第 4.7 節) 60mL。將背景溶液(第 4.7 節) 60mL 移入 200mL 之量瓶內,加氫氯酸(第 4.2 節) 6mL,以調製不含鋁之檢量線溶液。加水於所有溶液並稀釋至標線,混合之(高靈敏度之裝置時,可減少標準溶液分取量)。 5.裝置 使用通常之分析用器具及下列者。 5.1 鉑坩堝:容量 30mL 5.2 蒙孚爐( Muffle furnace):可昇溫至 1100者。 5.3 原子吸收光譜分析儀:具有一氧化二氮乙炔用燃燒器者。 警告

33、:為了防止爆炸事故,一氧化二氮乙炔之點火及熄火,應依製造廠商之操作指引實施。在火焰點燃期間,應戴有色防護眼鏡。 在本方法所使用之原子吸收光譜分析儀,須滿足下列裝置基準。 a) 最低感度(靈敏度):以檢量線最高濃度溶液(參照第 4.9 節),吸光度至少為 0.3。 b) 檢量線之直線性:檢量線上部 20範圍之斜率(以吸光度變化表示)與以相同方法算出之下部 20範圍之斜率之比,須為 0.7 以上。 c) 最小穩定性( Minimum stability) :對最高濃度檢量線溶液與零檢量線溶液,分別實施充分次數之重現測定時,所得標準差須分別為最高濃度檢量線溶液平均吸光度之 1.5, 0.5以下。 參

34、考: 最小穩定性之求法 將最高濃度檢量線溶液噴霧 n 次,求得各個吸光度讀數 AAi,計算平均值AA。 將最低濃度檢量線溶液(零檢量線溶液除外)噴霧 n 次,求得各個吸光度讀數 ABi,計算平均值BA( n 為 10 次以上)。 依下式計算最高及最低濃度之檢量線溶液各個標準差 SA及 SB。 1)(2=nAASAiA1)2=nAASBBiB最高及最低濃度之檢量線溶液各個最小穩定性,依計算式 SA100/AA及 SB100/AA求得之。 備考 1. 上述裝置基準之評價及 /或以下之一切測定,本附錄推薦採用圖表式記錄器與數字顯示裝置之併用,或其中之一項。 14 CNS 5376-13, M 301

35、4-13 2.測定條件會因裝置而不同,以下所示之測定條件,係在數所分析試驗室使用,可順利進行試驗者,因此可作為操作之指針使用。將測定溶液噴霧於預混合燃燒器之一氧化二氮乙炔火焰中。 鋁中空陰極管電流 (mA) 25 波長 (nm) 396.2 一氧化二氮流量 (L/min) 13.8 乙炔流量 (L/min) 6.6 即使在無法適用上述氣體流量之裝置,一氧化二氮與乙炔之氣 體流量比率,將成為操作之有效指針。 6.取樣及試樣 6.1 試驗室試樣( Laboratory sample) 分析時,使用依 ISO 3082 之規定採取並調製,粒度為小於 100 m 之試驗室試樣。結合水或易氧化化合物含量

36、高於基準含量( significant contents)之鐵礦石時,使用粒度為小於 160 m 之試樣。 備考:關於結合水及易氧化化合物基準含量之準則,依 ISO 7764 之規定。 參考:結合水及易氧化化合物含量,規定於 CNS5376鐵礦石分析 法通則。 6.2 預乾分析用試樣( Predried test sample)之調製 將試驗室試樣充分混合後,採取若干個單位試樣,使能夠代表容器中之全量,作為分析用試樣。依 ISO 7764 之規定,於 1052將分析用試樣乾燥所得者,為預乾分析用試樣。 7.操作 7.1 分析次數 對於 1 個預乾分析用試樣,依附錄 2 附件 A 之規定,至少獨

37、立實施兩次分析。 備考:所謂獨立之意義,為第二次或繼續實施之分析結果不受以前之結果影響。尤其是在本分析方法,意謂該條件為操作之重複須由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或由不同之人實施,並且兩種情形均須實施適當之再校正。 7.2 分析試樣( Test portion) 自第 6.2 節所得之預乾分析用試樣採取數個單位試樣,精秤約 1g 至 0.0002g。 備考:為了避免再吸收水分,須快速秤取分析試樣。 7.3 空白試驗及核對試驗 在每一次定量,須以同一條件,與分析試樣並行實施 1 個空白試驗與 1 個同一種類鐵礦石驗證標準物質之分析。驗證標準物質之預乾分析用試樣,須依第 6.2節調製。 備考:驗證標準物質

38、,須為與分析試樣同一種類,並且兩者性質非常相似以致分析操作不需作重大變更者。 參考:空白試驗時,加背景溶液(第 4.7 節) 10mL。 15 CNS 5376-13, M 3014-13 同時分析數個試樣時,若操作相同並使用同一試藥瓶之試藥時,則可以 1 個空白試驗值代表。 同時分析同一種鐵礦石之數個試樣時,可使用 1 個驗證標準物質分析值。 7.4 定量 7.4.1 試樣之分解 將分析試樣(第 7.2 節)移入燒杯( 250mL)。以水數 mL 潤濕後,加氫氯酸(第 4.2 節) 25mL,覆蓋錶玻璃,和緩加熱之。以即將沸騰之溫度加熱分解至看不出有反應。加硝酸(第 4.3 節) 2mL,分

39、解數分鐘。取下錶玻璃,將溶液蒸發至乾涸。 將鹽類置於 105 110之加熱板上,加熱 30 分鐘。加氫氯酸(第 4.2 節)5mL,以錶玻璃覆蓋燒杯,加熱數分鐘。加水 50mL,使其沸騰,將錶玻璃與燒杯內部洗滌後,使用一般定量用濾紙將 此溶液過濾於燒杯( 250mL)。以套橡膠管之玻璃棒或濕濾紙,將附著於燒杯內壁之粒子完全擦落。以氫氯酸(第 4.4 節)洗滌 3 次後,再以熱水洗滌至濾紙上看不出有鐵離子顏色。將濾紙連沈澱物移入鉑坩堝(第 5.1 節)內。將濾液加熱蒸發至約 100mL,保存之。 7.4.2 殘渣處理 將內置濾紙連殘渣之鉑坩堝(第 5.1 節),於低溫( 500 800)加熱。冷

40、卻後,以水數滴濕潤,加硫酸(第 4.6 節) 3、 4 滴與氫氟酸(第 4.5 節) 10mL。使其和緩蒸發以揮發二氧化矽後,使發生白煙以去除過剩之硫酸。於約 700灼熱之。加碳酸鈉(第 4.1 節) 1.0g 於殘渣,將坩堝加蓋,使用燃燒器或置於蒙孚爐(第 5.2 節)中熔融至得到透明熔融生成物(以約 1100加熱15 分鐘)。 備考:此操作之結果,難於熔融時,使用碳酸鈉(第 4.1 節) 2g,氫氯酸(第4.2 節)亦使用 2 倍量。此時背景溶液(第 4.7 節)亦使用 2 倍量之碳酸鈉與氫氯酸調製, 7.4.3 試樣溶液之調製 將冷卻後之熔融生成物溶解於第 7.4.1 節所保存之濾液,而

41、將坩堝洗滌後取出加蓋之。 備考:在此階段溶液成混濁時,顯示有多量鈦水解。此時在移入 200mL 量瓶之前,須實施過濾。 將此溶液移入 200mL 之量瓶,加水至標線混合之。分析試樣中鋁含量為 0.1 (m/m) 2.5( m/m)時,直接使用此試樣溶液於原子吸光度測定。鋁含量為超過 2.5( m/m)時,分取其 40mL,移入 200mL 之量瓶,加背景溶液(第 4.7 節) 50mL 與氫氯酸(第 4.2 節) 4mL。加水至標線,混合之(此溶液為試樣稀釋溶液)。 備考:高靈敏度之裝置時,宜減少試樣溶液分取量。此時背景溶液(第 4.7節)與氫氯酸(第 4.2節)之量亦須調整。 分取空白試驗溶

42、液 40mL,移入 200mL 之量瓶內,加背景溶液(第 4.7 節)50mL 與氫氯酸(第 4.2 節) 4mL。加水至標線,混合之(此溶液為空白試驗稀釋溶液)。 16 CNS 5376-13, M 3014-13 備考:須將試樣溶液與空白試驗溶液一起測定,而將試樣稀釋溶液與空白試驗稀釋溶液一起測定。 7.4.4 原子吸收光譜分析儀之調整 裝設一氧化二氮專用燃燒器,依製造廠商之操作指引點燃火焰。設定鋁波長(396.2nm ),調整吸光度為最小。將燃燒器預熱 10 分鐘後,邊噴霧最高濃度檢量線溶液(第 4.9 節)邊調整燃料氣體與燃燒器,使吸光度為最大,然後確認第 5.3節所規定之裝置基準。

43、噴霧水與最高濃度檢量線溶液,並確認吸光度讀取值沒有變動後,將對應水之讀值調整為吸光度零。 7.4.5 吸光度之測定 首先將空白試驗溶液或空白試驗稀釋溶液噴霧後,以吸光度增加之順序,將檢量線溶液(第 4.9 節)及試樣溶液(參照第 7.4.3 節)噴霧。若各溶液皆得到穩定之應答,記錄其讀值。將試樣溶液或試樣稀釋溶液插入一系列檢量線溶液測定之適當位置噴霧。在檢量線溶液與試樣溶液之各溶液間,實施水之噴霧。 至少反覆實施此測定 2 次。 必要時,將各檢量線溶液讀值之平均值變換為吸光度。減去零檢量線溶液之平均吸光度,以求各檢量線溶液淨吸光度。同樣,減去空白試驗溶液或空白試驗稀釋溶液之吸光度,以求試樣溶液

44、或試樣稀釋溶液之淨吸光度。製作檢量線溶液淨吸光度與鋁 mL/g 之關係線,作為檢量線(試樣溶液,或若經稀釋時,試樣稀釋溶液為最終試樣溶液)。 使用檢量線,將最終試樣溶液淨吸光度換算為鋁之 mL/g 。 8.結果之表示 8.1 鋁含量之計算 鋁含量 WAl(質量百分率),使用下式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 4 位。 WAl%10000200=mAl50=mAl.( 1) 式中, Al:最終試樣溶液之鋁濃度( mL/g ) m:最終試樣溶液 200mL 中所含之試樣質量( g) m= 2001/Vm ,式中 m1為分析試樣質量, X 為第 7.4.3 節所分取之溶液量 (mL),未經稀釋時 X=200 W

45、Al:分析試樣中之鋁含量 %(m/m) 8.2 結果之一般處理 8.2.1 精密度( Repeatability)及許可差 本分析方法之精密度,依下列廻歸式表式 (1)。 r=0.0290X+0.0230 .( 2) P=0.0541X+0.0703 ( 3) 17 CNS 5376-13, M 3014-13 r =0.0102X+0.0081 ( 4) L =0.0177X+0.0241 ( 5) 式中, X :分析試樣中之鋁含量以質量百分率表示者 同一試驗室內計算式式( 2)及式( 4)時為兩次分析值之算數平均 不同試驗室間計算式式( 3)及式( 5)時為兩分析試驗室最終分析值(第 8.

46、2.3 節)之算術平均 r :同一試驗室內獨立兩次分析許可差(同一實驗室內許可差) P :不同試驗室間許可差 r :同一試驗室內獨立兩次分析標準差(同一試驗室內標準差) L :不同試驗室間標準差 註 (1) 追加之資訊,參考附錄 2 附件 A 及附件 C 8.2.2 分析值之確定 於驗證標準物質所求得之結果,此分析結果與標準物質驗證值之間,不得有統計上之顯著( significant)差異。與真度( trueness)及精密度( precision)同樣,使用相當於本方法之分析方法,對於至少在 10 所分析試驗室所分析之標準物質,使用下式實施顯著差異之檢定。 nnnSSAArLCWCWCLCC

47、22222+ ( 6) 式中, AC :驗證值 A :分析驗證標準物質所得之結果或平均值 SLC:決定驗驗值之分析試驗室之不同試驗室間標準差 SWC:決定驗證值之分析試驗室之同一試驗室內標準差 nWC:決定驗證值之分析試驗室之分析次數平均 nC:決定驗證值之分析試驗室數 n :驗證標準物質之分析次數(大部分之場合, n=1) r 及L :如第 8.2.1 節所規定者 若式( 6)之左邊小於或等於右邊,則差異 AC-A在統計上為非顯著,反之,在統計上為顯著。 差異為顯著時,與試樣之分析同時反覆實施驗證標準物質之分析。若差異再度為顯著,則須使用相同種類之另一種驗證標準物質反覆實施相同操作。 分析試

48、樣兩個分析值之全距超過第 8.2.1 節之式( 2)所算出 r 之限度時,須依附錄 2 附件 A 之流程圖,再度與相同種類驗證標準物質一起實施分析試樣之分析。是否可採用分析試樣之分析結果,無論為任何場合,須遵循驗證標準物質分析結果採用之事項,但對分析試樣或驗證標準物質之分析結果可能有影響之操作。 18 CNS 5376-13, M 3014-13 8.2.3 最後結果之計算最終結果為可採用之分析試樣分析值之算術平均,或依附錄1 附件 A 所規定之步驟求得之。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 4 位之可採用分析值算術平均,須依下列規定修整為小數點以下第 2 位。 a)小數點以下第 3 位之數值為小於 5 時,

49、將其捨棄,將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留下不動。 b)小數點以下第 3 位之數值為 5,且小數點以下第 4 位為 0 以外之數值時,或小數點以下第 3 位之數值為大於 5 時,使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增加。 c)小數點以下第 3 位之數值為 5,且小數點以下第 4 位為 0 時,將小數點以下第 3 位數值捨棄,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為 0, 2, 4, 6 或 8 時,將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不動而留下,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為 1, 3,5, 7 或 9 時,將小數點以下第 2 位之數值增加 1。 8.3 氧化物換算 (%)W.(%)WAOA 118895132= 9.試驗結果之報告 試驗結果之報告,須記載下列資訊。 a)試驗室名稱及地址 b)最後結果之報告日期 c)引用本附錄 d)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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