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79.040 O2030717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70 年 3 月 8 日 94 年 5 月 13 日 (共 4 頁 )木材潛變試驗法 Wood Determination of creep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木材潛變性質(包括縱向抗壓潛變、橫向抗壓潛變、部分抗壓潛變、橫向抗拉潛變及靜曲潛變等)之試驗方法。 2. 原理:對試體施加一定載重,由其變形與時間 曲線關係,以測計試體之潛變性質。 3. 一般要求 3.1 依 CNS 6713木材平均年輪寬度試
2、驗法測定試體之平均年輪寬度。 3.2 依 CNS 451木材密度試驗法、 CNS 452木材含水率試驗法測定試體密度及含水率。 3.3 製作試體之含水率與試體之數目,應依 CNS 450木材之物理與強度試驗之取樣方法與一般要求之規定。 4. 儀器與裝置:依 CNS 453木材抗壓試驗法、 CNS 454木材抗彎試驗法、 CNS 456木材抗拉試驗法之規定。 5. 試體:試體之材質與所需要靜力試驗者相同,並儘可能除本試驗法規定事項外,依CNS 453、 CNS 454、 CNS 456 之規定先行試驗。 6. 步驟 6.1 變形(包含縮小、伸長及撓度)之測定,須有充分間隔來施行而能繪製變形時間關
3、係曲線,其連續時間為 200 小時以上。 6.2 試驗中試體破壞與否,其相關曲線必須繪製。 6.3 未破壞試體於試驗結束,去除載重後,先觀察木材變形恢復之情形,並繪製潛變曲線圖,再依 CNS 453、 CNS 454 及 CNS 456 靜力試驗方法所規定之事項進行破壞試驗,以便求出強度殘留率。 6.4 試驗宜在恆溫恆濕室內進行,對於在非恆溫恆濕場 所進行之試驗應儘可能減少溫濕度變化,試體表面可塗布適度的防濕劑,試驗進行中應詳記溫濕度變化狀況。 6.5 潛變載重之載重水準至少為靜力比例限度載重之 2/4、 3/4、 4/4、 5/4 等四個水準。在恆溫恆濕條件下進行時,同時就此四種水準,或依序
4、進行潛變試驗,溫濕度變化無法避免時,則四種水準同時進行。 7. 縱向抗壓潛變試驗 7.1 本試驗載重方向與纖維方向成平行。 7.2 試體為橫斷面正方形之直六面體。邊長(厚度) a=10 30 mm,高度 h=2a 4a。 7.3 試體置入鋼製平板間並施加一定載重。 7.4 縮短測定之標記距離為距試體兩端 a/2 以上之範圍。但此時對試體全高度之縮短亦同時測定。 2 CNS 7173, O 2030 8. 橫向抗壓潛變試驗 8.1 試體為橫斷面正方形之直六面體。邊長(厚度) a=20 40 mm,高度 h=2a。 8.2 試體置入鋼製平板間,並施加一定載重。 8.3 縮短測定之標記距離為距試體兩
5、端 a/2 以上之範圍。但此時對試體全高度之縮短亦同時測定。 8.4 載重方向分為徑向、弦向及與年輪成 45方向等三種。 9. 部分抗壓潛變試驗 9.1 試體為橫斷面正方形之直六面體。邊長(厚度) a=20 40 mm,材長 h=3a 以上。 9.2 試體之中央部位依圖 1 所示,加壓鋼板,施加一定載重,並且測計加壓部位之全厚度。 9.3 載重方向分為徑向、弦向及與年輪成 45方向等三種,徑向及與年輪成 45方向者,由木表面施加載重。 圖 1 單位: mm 10. 橫向抗拉潛變試驗 10.1 試體之形狀如圖 2 所示。邊長(厚度) a=20 30 mm,中央平行部分厚度 10 mm,圓弧半徑
6、R 為 65 mm,但亦可採用中央平行部分厚度 6 mm,圓弧半徑 R 為 48 mm。 10.2 載重方向分為徑向、弦向及與年輪成 45方向等三種。 10.3 此試驗裝置是在試體兩端各加一定載 重,測定伸長時,在試體中央平行部分之標定距離 (l)進行之,如圖 2 所示。 aaa1.5a L3a 3 CNS 7173, O 2030 圖 2 橫向抗拉潛變試驗 單位: mm 11. 抗彎潛變試驗 11.1 本試驗材軸與纖維方向平行,而與載重方向垂直。 11.2 試體為橫斷 面正方形之直六面體。邊長(厚度) a=10 30 mm,材長L=17a+200mm。 11.3 載重面原則為徑切面,但弦切面
7、或弦徑切面(與年輪成 45方向)時,由木表面施加載重。 11.4 載重法採用中央集中載重法或三分點 載重法,施加一定載重。中央集中載重法之載重點、支點之尺度及距離依 CNS 454 所示,三分點載重法則依圖 3、 4、5 所示,測定彎矩一定之中央部位之撓度,此時應儘量避免載重點之影響。 圖 3 支點 圖 4 載重點 單位: mm 單位: mm 徑切面或弦切面旋轉夾鈎 圓弧橫斷面(平行部分 )la 支點鋼板 支點鋼板 2a a a 15a 鋼材 a a 15a 鋼材 4 CNS 7173, O 2030 圖 5 支點與載重點之位置 單位: mm 12. 報告:試驗結果及其他應記載事項如下。 (1
8、) 試體在潛變試驗中不管是否破壞, 從變形之測定結果,繪製表示全變形或潛變變形與時間之關係曲線圖。 (2) 潛變試驗之種類、載重方向及載重水準。 (3) 樹種。 (4) 試體尺度。 (5) 平均年輪寬度。 (6) 密度(比重)。 (7) 含水率。 (8) 試驗環境溫濕度條件。 引用標準: CNS 450 木材之物理與強度試驗之取樣方法與一般要求 CNS 451 木材密度試驗法 CNS 452 木材含水率試驗法 CNS 453 木材抗壓試驗法 CNS 454 木材抗彎試驗法 CNS 456 木材抗拉試驗法 CNS 6713 木材平均年輪寬度試驗法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 84 年 12 月 21 日 3ll =l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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