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低铅陶瓷制品R盯BZ 21-1998Low-lead release ceramic tableware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低铅陶瓷制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验方法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与饮食接触的各类陶瓷制品.2引用标准GB 3534-1990日用陶瓷器铅锡溶出量测定方法3定义3. 1扁平制品:从制品内部最低平面至口缘水平面的深度小于25 mm的陶瓷制品。3.2空心制品:从制品内部最低平面至口缘水平面的深度大于等于25 mm的陶瓷制品。空心制品的大小.根据它的容量,规定如下:(1)大空心制品:容量大于等于1工L;(2)小空心制品:容量小于1. 1 L,3.3铅溶出量:铅在特定实验条例下的溶出数量。4基本要求4.2产品质量应符合各自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技术内容任何单一制品与食物接触面的铅溶出量的允许极限不超过表1给定值表1陶瓷器类型扁平制品小空心制品I大空心制品铅溶出量/ (mq/L)杯和大杯0. 506检验产品中铅溶出量的测定按GB 3534-1990执行。附加说明: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国家环境保护局1998-02-26批准1998-02-26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