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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42及答案与解析.doc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42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 116 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 ,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 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 ,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 造” 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 65 条规定,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 刑法第 356

2、条规定,因走私、贩卖、 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 356条2 我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这种对犯罪的定义属于(A)形式定义(B)实质定义(C)形式与实质结合的定义(D)形式定义或实质定义

3、3 甲驾驶一辆南京 130 型、载重量为 25 吨的货车以 1 挡时速与其他车辆会车时,由于前、后轮所处的右边路基垮塌,导致所驾驶的货车翻于路外 9 米深的乱石之中,致 2 人死亡、1 人重伤。甲的行为(A)构成交通肇事罪(B)构成故意杀人罪(C)属于不可抗力(D)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4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C)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本处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受害者是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

4、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5 下列关于紧急避险的说法,错误的是(A)在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时,可以使用紧急避险(B)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类似于“丢卒保卒” 的情形是紧急避险的常态(D)鉴于行为人是在紧急情况下、在具备避险的前提条件下造成的不适当损害,所以只有在造成较为严重的不应有损害时,才有必要认定为避险过当,追究刑事责任6 甲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点,随即报警。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 。甲到保险公司

5、二楼财务室领取 20 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一楼即被守候的多名侦查人员抓获。关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保险诈骗罪未遂(B)保险诈骗罪既遂(C)保险诈骗罪预备(D)合同诈骗罪7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8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非法行医罪属于(A)结合犯(

6、B)吸收犯(C)集合犯(D)连续犯9 刑法第 49 条规定:_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_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_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_的除外。下列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的是(A)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B)审判 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C)审判 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D)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10 关于累犯,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又犯罪。甲成立累犯(B)甲犯抢夺罪于 2005 年 3 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二年刑期。甲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

7、五年内再故意犯重罪。甲成立累犯(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五年徒刑期满,六年后又犯杀人罪。甲成立累犯(D)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11 关于减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B)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12 下列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罚裁量的说法,正确的是(A)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B)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C)均可以判处死刑(D)均不可以判处死刑13 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

8、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应(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14 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欲强奸某妇女遭到激烈反抗,一怒之下卡住该妇女喉咙,致其死亡后实施奸淫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B)乙为迫使妇女王某卖淫而将王某强奸,对乙的行为应以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C)丙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了被组织的妇女李某。丙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但只能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D)丁在拐卖

9、妇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了该妇女。丁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但根据刑法规定,只能以拐卖妇女罪定罪量刑15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 3 75。元现金。甲的行为构成(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

10、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甲窃取了乙的提包,发现提包里面还有一支手枪。对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有(A)甲窃取提包通常只有盗窃普通财物的故意,而事实上发生了窃取枪支的结果(B)甲构成盗窃罪(C)甲构成盗窃枪支罪(D)甲构成盗窃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17 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的哥哥。甲心想,打伤乙的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有(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

11、乙的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18 甲曾向乙借款 9000 元,后不想归还借款,便预谋毒死乙。甲将注射了“毒鼠强”的白条鸡挂在乙家门上,乙怀疑白条鸡有毒未食用。随后,甲又乘去乙家串门之机,将“毒鼠强”投放到乙家米袋内。后乙和其妻子、女儿喝过米汤中毒,乙死亡,其他人经抢救脱险。关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抢劫罪的想象竞合犯(C)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吸收犯19 甲欲绑架女大学生乙卖往外地,乙强烈反抗,甲将乙打成重伤,并多次对乙实施强制猥亵行为。

12、甲尚未将乙卖出便被公安人员抓获。关于甲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下列判断错误的有(A)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与强制猥亵罪,实行并罚(B)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罪,实行并罚(C)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罪,实行并罚(D)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罪,实行并罚,但由于尚未出卖,对拐卖妇女罪应适用未遂犯的规定20 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有(A)甲曾借给好友乙 l 万元。乙还款时未要回借条。一年后,甲故意拿借条要乙还款。乙明知但碍于情面,又给甲 l 万元。甲虽获得 1 万元,但不能认定为诈骗既遂(B)甲发现乙出国后其房屋无人居住,便伪造房产证,将该房租给丙住了一年,收取租金 2

13、万元。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C)甲请客(餐费 1 万元)后,发现未带钱,便向餐厅经理谎称送走客人后再付款。经理信以为真,甲趁机逃走。不管怎样理解处分意识,对甲的行为都应以诈骗罪论处(D)乙花 2 万元向甲购买假币,后发现是一堆自纸。由于购买假币的行为是违法的,乙不是诈骗罪的受害人,甲不成立诈骗罪21 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 20 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 18 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 3 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14、(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D)对扔石块将甲村 3 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22 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甲行为构成贪污罪(B)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乙,为农民多报青苗数,使其从房地产开发商处多领取 20 万元补偿款,自己分得 10 万元。乙行为构成贪污罪(C)村民委员会主任丙,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时,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数额较大款项据为己有。丙行为构成贪污罪(D)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

15、员丁,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将骗取的 5 万元保险金据为己有。丁行为构成贪污罪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简述正当化事由的种类。24 简述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25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26 简述假释的条件。27 简述我国法定的以故意杀人罪处理的情形。28 简述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42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

16、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类推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进行类比推理解释的方法将刑法条文中没有包含的事项解释为包含在该法条中。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纳入司法解释后,仍属类推解释。由于这种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所以刑法禁止类推解释。A 选项错误。选项 B 说法正确。 “汽车”通常是指以汽油发动机作动力的运输车辆,而拖拉机通常是以柴油发动机作动力的,因而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 116 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选项 C 说法正确。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 “伪造”与“变造”,如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伪造、变造、转让

17、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等。但是,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如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有价票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等。选项 D 说法正确。累犯比毒品犯罪再犯的成立条件更加严格,既然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成立条件更加严格的累犯,那么更不应当成立条件比较宽松的毒品犯罪的再犯,这符合当然解释的基本原理。故本题选 A。【知识模块】 绪 论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我国刑法第 1

18、3 条的这个犯罪的定义是对刑法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等)共同特征的高度概括。我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犯罪是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兼顾犯罪的实质特征和形式特征,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定义。故本题选 C。【知识模块】 犯罪概念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犯罪主观方面概述。我国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该条规定的是无罪过事件。分为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两种情况。其中,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2)

19、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既无故意也无过失。(3)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本题中,对该交通事故的发生,甲既不具有故意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由于路基垮塌这一不能预见的原因所致,故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犯罪构成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明知”(认识)的范围包括:(1)对行为、结果以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样的客观事实的明确认识,具体而言是对犯罪构成事实所属情况的认识。(2)对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这是对犯罪故意

20、进行否定评价的根据。故意的显著特征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因此故意的认识内容应包括行为人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损害社会或者他人利益的,是“坏事”,有此认识,意味着行为人知其不可为。如果行为人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应当受到国家的谴责和惩罚的。(3)对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的认识,如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特定身份等。成立故意犯罪,本身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哪怕是法律认识错误,一般也不影响罪名的成立。A 选项正确。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行为人必须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这是构成该罪的一个必要认识因素。B 选项正确。同理,特殊强奸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受害人是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C 选

21、项正确。D 选项中,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可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 选项描述错误。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犯罪构成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A 选项正确。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应是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保护的权益,而不能等于或大于所保护的权益。换言之,“丢卒保车”是必要

22、的,而“丢卒保卒”或“丢车保卒”就超过了必要限度。C 选项错误。避险过当者主观上对造成的不应有损害存在过失,应受到责备。但是鉴于行为人是在紧急情况下、在具备避险的前提条件下造成的不适当损害,所以只有在造成较为严重的不应有损害时,才有必要认定为避险过当,追究刑事责任。D 选项正确。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C。【知识模块】 正当化事由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本题中,甲的诈骗已经被识破,公安机关是为了获取证据才安排保

23、险公司向甲“理赔”。换句话说,甲获得理赔款不是保险公司被骗的结果。只能构成保险诈骗罪未遂。故本题选 A。【知识模块】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A 选项错误。而 B、C、D 选项则考查事中共犯的成立。只有事前、事中通谋的行为才是共同犯罪。B、D 选项所述情形都是事后通谋,此时犯罪行为已经结束,甲乙就没有共同犯罪的基础了。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C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共同犯罪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24、】 本题考点为集合犯、结合犯,第四节中的吸收犯、连续犯。结合犯,指两个以上各自独立成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另一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尚无结合犯。集合犯,是指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作为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本题中的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就是意图实施不定次数的非法行医行为,属于集合犯。而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例如,甲基于行凶报复的意思,到乙家一连杀死乙家 5 口人。吸收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

25、情况。故本题选 C。【知识模块】 罪数形态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主刑。我国目前没有废除死刑。但是,对于死刑的适用,我国历来采取少杀、慎杀政策,通过刑法总则规定与刑法分则规定相结合的方式来控制死刑数量,限制死刑适用。(1)限制死刑适用条件。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为巨大。(2)限制死刑适用对象。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另外,审判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除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一般不适用死刑。(3)限制死刑适用程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除依

26、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限制死刑执行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 2 年执行。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罚概述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累犯。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1)犯罪发生时,犯罪人已满 18 周岁,这是构成累犯的主体条件。“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2)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4)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5 年之内。A 选

27、项错误,原因在于“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主刑执行完毕后 5 年内又犯罪,即使附加刑未执行完毕,仍构成累犯。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C 选项错误,原因在于,甲不构成特别累犯,因为超过了一般累犯的 5 年期限。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非“可以从重处罚”。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B。【知识模块】 量 刑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减刑的条件。减刑的对象条件,是指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A

28、选项错误。刑法对罪犯的减刑次数并无限制规定。B 选项错误。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13 年;对于死刑缓期 2 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25 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20 年。据此,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不能少于 13 年,可能超过 15年。C 选项正确。我国刑法规定的减刑的程序为: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

29、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据此,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并无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的要求。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A 选项正确、 B 选项错误。刑法第 113条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故 C 选项、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危害国家安全罪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侵犯著作权罪。以

30、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本题中,赵某的行为属于上述第四种情形,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故 B 项正确。【知识模块】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强奸

31、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奸淫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强奸罪中的暴力行为是一个重要考点。如果暴力行为是为了顺利进行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的,只认定为强奸罪一罪,按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A 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应数罪并罚。A 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 358 条的规定,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以强迫卖淫罪从重处罚。B 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 318 条的规定,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 )境罪,对被组织的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

32、,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选项 C 错误。根据刑法第 240 条的规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从重处罚。D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抢劫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持相机闯入乙

33、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 3 万元现金。这一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构成盗窃罪既遂。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这一行为应该构成敲诈勒索罪,而非抢劫罪。原因在于抢劫罪具有交出财物的当场性,甲的行为也不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本题中的盗窃罪,明显属于另起犯意,与敲诈勒索罪之间不是想象竞合关系。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只好停下。先前的请客行为,给乙找卖淫女的行为,持相机入宅的行为均属于为敲诈勒索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预备行为。故本题选 C。【知识模块】 侵犯财产罪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

34、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具体地说,本题所述案情属于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中的客体错误。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例如,甲窃取了乙的提包,发现提包里面还有一支手枪。甲窃取提包通常只有盗窃普通财物的故意,而事实上发生了窃取枪支的结果。因为枪支属于刑法第 127 条规定的盗窃枪支罪的对象,而财物属于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的对象;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侵犯了不同的客体即公共安全和财产权,因此甲发生的事实错误不仅仅是具体对象的错误

35、,而且还是客体错误。客体错误阻却行为人对错误的事实承担故意的罪责。甲仅在盗窃罪的限度内承担罪责,对误盗枪支的事实不承担故意的罪责。甲仅能成立盗窃罪。不过,甲一旦持有该枪,可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本题选 AB。【知识模块】 犯罪构成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即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对象错误,即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手段错误,即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行为偏差,又叫做目标打击错误、打击错误,指行为

36、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因果关系错误,即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本题中,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但由于乙和乙的哥哥都是人,同属于刑法故意伤害罪的保护对象,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本题四个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本题选 ABCD。在此,为考生总结一下对刑法上认识错误的处理:本来不想犯罪,因为认识错误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有过失定过失,无过失定意外事件;本来想犯罪,因为认识错误而未能完成的,如果:(1)没有超越同一犯罪构成的,则仍定原来犯罪的既遂,(2)超越同一犯罪构成的,定犯罪预备或既遂。对此重要考点,考生务必理解和掌握。【知识模块】 犯罪构成18

37、【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甲显然不构成抢劫罪。甲的行为是以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应定为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原因在于行为人在使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时没有危及公共安全。故本题全选。【知识模块】 危害公共安全罪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

38、题考点为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甲以出卖为目的绑架女大学生乙,构成拐卖妇女罪。根据刑法第 240 条的规定,甲为制止乙的反抗,而将乙打成重伤的行为被包容在拐卖妇女罪中。而强制猥亵行为则不能被包容在拐卖妇女罪中,应数罪并罚。原因在于,刑法相关条文并未将其明确列在拐卖妇女罪的情形之中,依罪刑法定原则,强制猥亵行为则不能被包容在拐卖妇女罪中。故本题选 ABD。【知识模块】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既遂包括五大要件:(1)实施了欺诈的行为;

39、(2)被害人陷入了错误的认识;(3)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对财产作出了处分;(4)犯罪人财产增加;(5)被害人财产减少。A 选项中,甲虽获得了财物,但甲的诈骗早被乙识破,乙是因为不好意思拆穿甲,才给甲钱的,所以甲是诈骗未遂。A 选项正确。B 选项中,甲未对房主进行欺诈,房主也未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分,因此对房主不构成诈骗罪;甲虽然对租房的丙进行了欺诈,但丙并非房主,对房子没有处分权,因此就房子而言,甲对丙不构成诈骗罪:就丙支付的租金而言,由于丙在支付租金后如约获得了房子一年的居住权,因此也不构成诈骗罪。B 选项错误。C 选择中,就吃的食物而言,甲是在吃下食物以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这不符合诈骗罪

40、的成立要件。因为成立诈骗罪,必须是行为人先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然后再采用欺诈手段将财产据为己有。C 选项错误。D 选项中,在刑法上,“黑吃黑”也可能构成犯罪的,尽管乙是购买假币,但甲诈骗了乙 2 万元是事实,成立诈骗罪。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BCD。另外,关于诈骗罪提醒考生务必掌握的还有,要注意其他应当认定为诈骗罪的情形: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行为;以使用为目的,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用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行为。【知识模块】 侵犯

41、财产罪2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报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成帮结伙打架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A 选项完全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A 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分别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D 选项正确。根据 刑法第 292 条第 1 款的规定,对聚众斗殴罪,只打击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据此可知,对聚众犯罪,只打击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加者,对一般参加者不以犯罪处理。B 选项错误。聚众斗殴罪只要求一方或双方纠集多人进行了殴斗即可,不要求“持械”斗殴,本案中,两村分别纠集 18、20 人,并且互相谩骂、互

42、扔石块,致甲村 3 人被砸成重伤,因而已构成既遂。C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AD。【知识模块】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谓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国有财产: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A 选项中,国有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共财物,国有公司收受的回扣依然属于公共财物。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共财物(国有公司收受的回扣

43、)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成立贪污罪。B 选项中,乙骗取的开发商的补偿款不属于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公共财物。因此,乙不成立贪污罪。根据有关解释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C 选项正确。刑法第 183 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44、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ACD。【知识模块】 贪污贿赂罪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正当化事由只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两种。但在刑法理论上和外国的刑法中,除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之外,正当行为还有下列一些情形:第一,依照法律的行为,即依照法律的行为,是指具有

45、明文法律依据的行为,直接依照法律作出的行为不为犯罪;第二,执行命令的行为,即基于上级的命令实施的行为;第三,正当业务的行为,即为从事合法的行业、职业、职务等活动实施的行为;第四,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即权利人请求、许可、默认行为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行为人根据权利人的承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第五,自救行为,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依靠自己力量及时恢复权益,以防止其权益今后难以恢复的情况。【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正当化事由的概念和种类。正当化事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依法不成立犯罪的情形。换句话说,正当化事由在本质上构成了排除某些行为成立

46、犯罪的原因,即便这些行为在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本考点为近来新增考点,考生应该给予重视,认真掌握。【知识模块】 正当化事由24 【正确答案】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有三种:(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时,作为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轻刑而适用于较轻的犯罪。【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

47、。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作为一种重要的附加刑,是一个重要考点。希望考生认真对待。【知识模块】 刑罚概述25 【正确答案】 正确认定共同犯罪人的自首,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共同犯罪人各自的罪行的范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各种共同犯罪人自首时所要供述的自己的罪行的范围,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具体分工是相适应的。就主犯而言,当其为首要分子的时候,必须供述的罪行,包括其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所及或支配下的全部罪行;当其为

48、其他主犯的时候,必须供述的罪行,包括其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支配下单独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以及与其他共同犯罪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就从犯而言,当其为次要的实行犯的时候,所应供述的罪行,包括犯罪分子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与自己共同实施犯罪的主犯和胁从犯的犯罪行为;当其为帮助犯的时候,所应供述的罪行,包括自己实施的犯罪帮助行为,以及自己所帮助的实行犯的行为。就胁从犯而言,所应供述的罪行的范围,包括自己在被胁迫情况下实施的犯罪,以及所知道的胁迫自己犯罪的胁迫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教唆犯而言,所应供述的罪行的范围,包括自己的教唆行为,以及所了解的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之后实施的犯罪行为。【试题

49、解析】 本题考点为自首。共同犯罪中的自首的认定较之于一般的自首认定有其特殊之处。考生要认真掌握。【知识模块】 量 刑26 【正确答案】 假释的条件包括:(1)对象条件。假释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地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继续执行未执行的部分刑罚的可能性。正是假释的这一基本特点,决定了假释只能适用于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 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对一次减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两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另外,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前述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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