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2009 年单选 3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 )。(A)征得被监护人同意(B)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C)征得其他监护人同意(D)征得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同意2 (2012 年单选 23)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法定情形是( )。(A)发生紧急情况(B)为被监护人的利益(C)经被监护人同意(D)经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同意3 (2015 年单选 24)甲系精神病人,有亲属如下:母亲,75 周岁,瘫痪在床;弟弟,48 周岁,工人;儿子,20 周岁,在校大学生;女儿,17
2、 周岁,无业。甲的监护人应为( )。(A)甲母(B)甲弟(C)甲子(D)甲女4 (2015 年单选 25)甲出差,委托同事乙照看其 9 周岁儿子丙。某日,乙将丙单独留在家中,自己出去打麻将。丙在玩耍时将邻居小孩丁打伤。丁的损害应由( )。(A)甲单独承担责任(B)乙单独承担责任(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D)甲承担责任,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5 (2016 年单选 23)甲为精神病人乙的监护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是( ) 。(A)免除丙欠乙的 1 万元债务(B)撤销乙患病前低价卖表给丁的合同(C)用乙的存款为乙支付医疗费(D)为防止乙出门用铁链将其锁在家里6 (2004 年单选
3、 38)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7 (2007 年单选 34)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训 1 年后,到深圳工作 3 年。后因病到广州治疗,目前已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 16 个月。依我国民法规定,某甲的住所地在( ) 。(A)南京(B)新疆(C)广州(D)深圳8 (2010 年单选 32)公民因飞机失事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时间要件是( )。(A)飞机失事发生之日起满 2 年(B)政府公布失踪人员名单
4、之日起满 2 年(C)飞机失事发生之日起满 4 年(D)政府公布失踪人员名单之日起满 4 年9 (2013 年单选 24)甲、乙结婚多年。某日,甲外出后失踪,乙四处寻找仍无结果。五年后,乙欲与丙登记结婚。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乙、丙二人可以直接登记结婚(B)乙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丙登记结婚(C)丙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乙登记结婚(D)乙可以起诉请求与甲解除婚姻关系,待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再与丙登记结婚10 (2005 年单选 47)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 ) 。(A)负连
5、带责任(B)负部分责任(C)负补充责任(D)不负责任11 (2007 年单选 35)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 10 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 5 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 3 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 6 万元。对此债务( )。(A)甲、乙、丙各承担 2 万元(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12 (2008 年单选 33)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效益不佳,已欠债 2 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
6、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对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 2 万元债务,依法应当( )。(A)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按份责任(B)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责任(C)由甲、乙、丙三人承担按份责任(D)由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13 (2009 年单选 33)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了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 5 千余元。此损害应当( )。(A)由甲、丙共同承担(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C)由甲全部承担(D)由乙自行承担14 (2012 年单选 24)2008
7、年 5 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 10 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2008 年 12 月,酒吧欠某酒厂 5 万元货款。后甲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于 2009 年 2 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 ) 。(A)由乙独立承担责任(B)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C)由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D)由甲、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15 (2006 年单选 36)关于社团法人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B)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C)社团法人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D)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16 (2008 年单选 34)
8、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高等院校属于( )。(A)机关法人(B)企业法人(C)事业单位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17 (2015 年单选 22)下列选项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 )。(A)合伙企业(B)个体工商户(C)个人独资企业(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8 (2007 年单选 36)下列有关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A)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B)法人一旦被申请宣告破产,民事行为能力即终止(C)不同类型的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不同(D)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起止时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起止时间不同19 (2014 年单选 24)法人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才得以设立的原
9、则称为( )。(A)准则主义(B)特许主义(C)行政许可主义(D)自由设立主义20 (2013 年单选 25)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A)与 A 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 B 公司提供担保(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1 (2016 年单选 28)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 10 万元。该损失应由( )。(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
10、、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22 (2016 年单选 26)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B)乙开车不慎将行人撞倒(C)丙邀请朋友到自家聚餐(D)丁向同事转让一架钢琴23 (2015 年单选 23)下列行为中,属于从法律行为的是( )。(A)行纪合同(B)协议离婚(C)履行行为(D)抵押合同二、多项选择题24 (2008 年多选 51)影响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包括( )。(A)财产(B)智力(C)年龄(D)性别25 (2004 年多选 5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中属于近亲
11、属的是( )。(A)姐姐(B)祖父(C)侄子(D)外孙26 (2007 年多选 51)甲因海难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两年后,甲重新出现。法院依甲的申请撤销了对甲的死亡宣告。甲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的情形包括( ) 。(A)原配偶虽未再婚,但拒绝与甲恢复婚姻关系(B)原配偶再婚,但愿意与甲恢复婚姻关系(C)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D)原配偶再婚后又离婚27 (2015 年多选 46)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 5 年。下列人员中,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甲为失踪人的有( ) 。(A)甲的妻子(B)甲的姐姐(C)甲的债权人(D)甲的外祖父28 (2014 年多选 46)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
12、伙人( )。(A)不执行合伙事务(B)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C)可以用实物和知识产权出资(D)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9 (2006 年多选 54)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A)授权行为(B)行使撤销权的行为(C)买卖行为(D)行使法定抵销权的行为30 (2008 年多选 53)下列行为中,属于有偿法律行为的有( )。(A)承揽合同(B)租赁合同(C)赠与合同(D)运输合同三、简答题31 (2016 年简答 53)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32 (2009 年简答 56)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33 (2012 年简答 5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34 (2010 年简答
13、56)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法定情形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
14、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据此,备选项中,应首选甲母作为监护人,但根据民通意见第 14 条第 1 项规定,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据此,甲母瘫痪在床,无监护能力,因而只能由甲的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符合该条件的只有 C 项,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15、 22 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据此,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这也是监护人依法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备选项中,只有 C 项表述属于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故选 C 项。B 项表述的买卖合同是乙在发
16、病前订立的,是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甲不能撤销。【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规定,甲既符合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因此,乙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故选 D 项,不选 A、B 项。民通意见第 29 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据此,不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7、】 民通意见第 9 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 1 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据此,本题表述中,甲最后连续居住 1 年以上的地方是广州,但这是住院治疗,故广州并非甲的经常居住地,而应是连续居住 1 年以上的深圳。另据民法通则第 15 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可见,选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一般而言,公民下落不明满 4 年,利害关系人才能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但根据民法通则第 23 条第 1 款第 2 项规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2 年的,利害关
18、系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这里的“意外事故”,是指某些特别危险如地震、海难、泥石流、龙卷风、飞机失事及其他重大灾变。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37 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据此,乙、丙二人不能直接登记结婚,因为甲尚未宣告死亡,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尚未消灭,故 A 项表述错误。在失踪人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又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时,利害关系人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作出申请,这取决于利害关系人的意愿。可见,B 项表述错误。民通意见第 25 条第 1 款规定,申请宣告
19、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1)配偶;(2)父母、子女;(3)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据此,丙不是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宣告甲死亡,故 C项表述错误。婚姻法第 32 条第 4 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据此,在甲失踪期间,乙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待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后,才可以与丙登记结婚。可见,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53 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
20、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35 条第 2 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据此,本题表述中,甲、乙、丙均为合伙人,该三人对饭店欠丁的 6 万元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选 C 项。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丁有权要求三人中任何一人清偿其 6 万元债务。可见,不选 A 项。在合伙协议中,当事人不得约定合伙的债权或债务仅由合伙人中的一人或几人享有或承担,而其他人不享有债权或不承担债务,故不选 B、
21、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44 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条规定虽然规定于合伙企业法中,但该规定对个人合伙同样适用。据此规定,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34 条第 2 款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本题表述中,乙属于甲、乙、丙成立的合伙组织的“其他成员”,对于该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亏损、意外损失和所欠债务(含
22、人身伤害损害赔偿之债),均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可见,选 B 项。注意: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包括合伙经营中的责任承担和合伙对外债务的承担,本题考查的是合伙经营中的责任承担,而不是对外债务的承担。【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表述中,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从性质上看,该酒吧属于个人合伙性质,因此,甲、乙、丙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民通意见第 53 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尽管甲已经退伙,但仍
23、应对其在参加经营期间所欠酒厂 5 万元货款的债务与乙、丙一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大陆法系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不同,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凡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的,是社团法人;凡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的,为财团法人。可见,B 项表述正确。目前,我国民事立法中尚没确认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的概念。我国民法将法人划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而大陆法系的社团法人绝非我国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二者内涵完全不同,比如基金会这种财团法人,在我国却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可见,A 项表述错误。社团法人的目的可以是公益性
24、的,比如某些协会、学会,也可以是营利性的,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可见,C 项表述错误。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是合同行为,而合同行为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财团法人的设立是单方法律行为。可见,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按照大陆法系国家通行的理论,从法人类型上看,高等院校属于财团法人、私法人。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高等院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而不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机关法人。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人的典型表现是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
25、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和承担独立的责任,因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是法人。可见,选 D项。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责任与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立企业的财产与责任尚未完全分离,因而都不具有法人资格,故不选A、B、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由于法人的宗旨和经营范围等因素的限制,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各不相同。可见,C 项表述正确。法人一经成立,便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可见,A、D 项表述错误。法人被申请宣告破产的,其民事行为能力并不中止,因为被申请宣告破产的,该法
26、人未必进人实质破产程序,比如法院未必作出破产宣告的判决。可见,B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特许主义即法人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才得以设立,故选 B 项。准则主义即法人的成立条件通过法律加以规定,只要设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无须经过行政机关的许可,而仅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即可成立。行政许可主义(核准主义) 即法人的设立须依据法律规定的要件并经行政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才能成立。自由设立主义(放任主义)即法人的设立仅凭当事人的意思即可设立,国家不加以干涉。【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31 条规定,除合伙协议
27、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保证、定金等担保方式编者注);(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理、会计总监以及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编者注)。根据上述规定第 4 项,不选 B 项。根据上述规定第 5 项,不选 C 项。根据上述规定第 6 项,不选 D 项。只有 A 项所述事宜,甲才有权单独实施,故选 A 项。
28、【知识模块】 民法学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55 条第 1、2 款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 57 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57 条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根据合伙企业债务产生的原因,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两种: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
29、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表述中,甲、乙存在重大过失,而丙无过错,因此,甲、乙应对 10 万元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则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D 项表述的情形引起所有权关系的变动,因此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选 D 项。A、C 项表述属于一般的社会活动,而非民事法律行为,也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因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故不选 A、C 项。B 项表述的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而非民事法律行为,故不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
30、案】 D【试题解析】 法律行为依据主从关系,可以分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必须以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为前提。抵押合同从属于所担保的主债权的主合同,因而是从法律行为。可见,选 D 项。行纪合同、协议离婚、履行行为都不以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为前提,即可以独立存在,因而都是主法律行为,故不选A、B、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影响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包括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等因素,据此,民法通则将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至于自然人的财产状况、居住年限、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均不予以考虑。可
31、见,选 B、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12 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据此,选A、B、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37 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据此,A 项表述中,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B 项表述中,
32、再婚形成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原先的婚姻关系当然不能恢复。C、D 项表述中,尽管再婚形成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但依据上述规定,婚姻关系也不能自行恢复。综上分析,选 B、C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24 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本条规定的“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如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可见,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A,C,D【
33、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68 条第 1 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据此,选 A 项,不选 B 项。合伙企业法第 64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据此,选 C 项。合伙企业法第 2 条第3 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据此,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理论,典型的单方法律行为包括授权行为、立遗嘱、遗赠、单方允
34、诺、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如行使撤销权、抵销权、解除权、追认权、选择权的行为)等。可见,选 A、B、D 项。买卖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故不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备选项中,只有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行为,其余都属于有偿法律行为。可见,选 A、B、D 项。典型的无偿法律行为还包括无偿保管、无偿委托、遗赠、借用、保证等。【知识模块】 民法学三、简答题31 【正确答案】 (1)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2)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宣告。【知识模块】 民法学32 【正确答案】 法人的成立条件有:(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
35、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33 【正确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2)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知识模块】 民法学34 【正确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有:(1)行为人合格。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一致。(3)行为内容合法和不违背公序良俗。(4)行为形式合法。法律规定必须采取某种特定形式的,应遵守法律规定。【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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