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2013 年单选 29)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未按期归还借款,且未与乙就如何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 )。(A)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B)乙有权直接变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C)乙只能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D)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2 (2015 年单选 39)甲向乙银行贷款,以其别墅设定抵押。之后,甲在别墅院内建造了独立车库。贷款到期,甲无力偿还。乙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财产( )。(A)仅限于别墅(B)包括别墅、车库(C)包括别墅、建
2、设用地使用权(D)包括别墅、车库及建设用地使用权3 (2016 年单选 32)甲向乙借款 5 万元,以自己的汽车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丙向甲表示愿意购买该车。根据我国物权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通知乙后即有权转让该车(B)甲告知丙后即有权转让该车(C)甲征得乙同意后有权转让该车(D)甲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转让该车4 (2005 年单选 49)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 )。(A)动产和智力成果(B)动产和权利(C)智力成果和权利(D)人身利益和权利5 (2007 年单选 39)画家甲为办画展向朋友乙借款 5 万元,并将自己的一幅画交给乙作担保,要求其妥善保管。双方约定 1
3、 年内甲还款取画,否则该画即归乙所有。现乙对该画( ) 。(A)享有权利质权(B)享有动产质权(C)不享有任何权利(D)享有留置权6 (2008 年单选 41)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 )。(A)留置权(B)质权(C)抵押权(D)所有权7 (2010 年单选 39)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是( )。(A)行纪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委托合同8 (2012 年单选 28)冯某将其所有的大卡车送至通达汽车修理厂修理。因冯某未依约定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依法将该车留置,但未与冯某约定留置汽车后
4、支付修理费的期间。根据物权法规定,修理厂在实现其留置权前应当给冯某支付修理费的期间为( )。(A)1 个月以上(B) 2 个月以上(C) 3 个月以上(D)6 个月以上9 (2010 年单选 35)出租人甲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乙占有使用,乙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A)直接占有(B)间接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10 (2014 年单选 40)甲将自己的摄像机交给乙保管,丙从乙处盗走该摄像机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下列主体中,对该摄像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的是( )。(A)甲(B)乙(C)丙(D)丁11 (2015 年单选 30)甲下班时误将同事的同款电脑当成自己的电脑带回家。甲对该电脑的占有属
5、于( ) 。(A)有权占有(B)间接占有(C)善意占有(D)他主占有12 (2004 年单选 44)在债的关系中( ) 。(A)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B)债权人、债务人都不是特定的(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D)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13 (2014 年单选 2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权特征的是( )。(A)平等性(B)相容性(C)任意性(D)永久性14 (2006 年单选 32)甲公司欠乙公司 500 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二者之间的债务关系因此消灭。导致这一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是( )。(A)混同(B)免除(C)抵销(D)解除15 (2006 年单选 37
6、)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 )。(A)由债权人承担(B)由债务人承担(C)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D)由提存机关承担16 (2010 年单选 40)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生效条件之一是( )。(A)通知债权人(B)债务人充当保证人(C)取得债权人的同意(D)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17 (2012 年单选 29)下列权利中,可以转让的是( )。(A)劳动报酬请求权(B)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C)支付租金请求权(D)近亲属间的扶养请求权18 (2013 年单选 32)下列关于债的提存的说法中,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是提存的条件之
7、一(B)提存物在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提存人所有(C)债权人超过法定期限不领取提存物,提存物归债务人所有(D)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提存机关承担19 (2005 年单选 36)甲、乙二人同在山坡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人圈。甲的行为属于( )。(A)拾得遗失物(B)获取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D)侵权行为20 (2007 年单选 42)甲 5 岁之子与 L 6 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 1 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的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 11 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 。
8、(A)只能要求丙返还 1 万元(B)有权要求丙返还 11 万元(C)有权要求丙返还电脑(D)有权要求丁返还电脑21 (2009 年单选 39)2006 年 9 月,董某到某银行取款时,意外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多了 50 万元存款。经查,是银行误将一个与董某同名同姓人的存款存入董某的卡里。此种情形可构成( ) 。(A)意外事件(B)不当得利(C)赠与行为(D)侵权行为22 (2013 年单选 30)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该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 )。(A)丙系恶意占有人(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C)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D)丙应当赔
9、偿甲的损失23 (2016 年单选 38)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甲偿还 5 万元赌债(B)乙清偿明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C)丙被他人收养,成年后给付生父母生活费(D)丁误将邻居的装修材料用于自己房屋的装修二、多项选择题24 (2013 年多选 48)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其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 ) 。(A)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B)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C)乙享有抵押权(D)丙享有抵押权25 (2014 年多选 48)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
10、息所有权的有( )。(A)所有权人(B)留置权人(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D)动产抵押权人26 (2012 年多选 49)甲、乙互负债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包括( )。(A)双方协商一致(B)双方所负债务数额相等(C)双方的给付为同种类、同品质(D)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三、简答题27 (2005 年简答 57)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特征。28 (2012 年简答 54)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要件。四、案例分析题29 (2008 年案例分析 60)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以自有的2 号厂房作抵押向 A 银行借款 200 万元,双方于 10 月 15
11、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 10 月 30 日,甲公司又以自有的专利权作质押与 B 银行签订了 1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押登记。2008 年 1 月 7 日,甲公司的 2 号厂房因意外事件被烧毁,保险公司为此赔付甲公司保险金 260 万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A 银行对甲公司的 2 号厂房是否享有抵押权?请说明理由。(2)B 银行对甲公司的专利权是否享有质权?请说明理由。(3)A 银行对保险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 260 万元保险金是否享有权利 ?请说明理由。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
12、析】 根据物权法第 195 条第 2 款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当事人不能直接实现抵押权,而是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据此,如果当事人之间就抵押权实现方式没有约定的,可以请求法院,也可以请求其他主体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以实现抵押权,故选 D项,不选 B、C 项。物权法第 186 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据此,物权法禁止订立抵押权实现的流押契约和质权实现的流质契约(物权法第 211 条),故不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82 条规
13、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另据物权法第 200 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根据上述规定,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91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
14、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据此,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可以成为质权客体的是动产和权利,故选 B 项。智力成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人身利益为人身权的客体。【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08 条第 1 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据此,本题表述中,债务人将画交给乙
15、占有,并作担保,乙享有的是动产质权,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甲将名贵手表质押于乙处,作为债务的担保,乙依此对手表享有质权。可见,选 B 项。乙对甲的手表享有质权,而不是留置权,因为质权属于约定担保物权,而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存在约定留置权的情形。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甲将手表放置于乙处,实际上是为了担保修理费的清偿,这不同于乙直接对所修理的汽车行使留置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原标准答案为 A 项,物权法 生效后,备选项表述的合同都可以适用留置权。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包括不动产租赁合同和动产租赁合
16、同,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但不动产租赁合同不适用留置权,因为留置权的客体仅适用于动产。【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冯某未依约支付修理费,修理厂依法将大卡车留置。物权法第236 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 2 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修理厂在实现留置权前给予冯某履行债务的宽限期为 2 个月以上,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17、A【试题解析】 根据是否有法律上的原因或根据,占有可以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为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为占有。本题表述中,承租人乙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而不是无权占有,更谈不上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故不选 C、D 项。依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可以将占有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以管领的占有;间接占有即虽不是直接占有物,但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物加以间接支配的占有。如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为直接占有人,出租人为间接占有人。可
18、见,本题表述中,乙对房屋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而不是间接占有,故选 A 项,不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占有可以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占有,他主占有即以非所有的意思而进行的占有。这里,占有人只需要具有自己所有的意思即可,至于占有人是否是真正的所有人,还是误认为自己是所有人,抑或明知自己并非所有人,但仍强行认为属于本人所有等,均在所不问。本题表述中,乙保管甲交付的摄像机,乙主观上并没有对摄像机自己所有的意思,故为他主占有,选 B 项。其他选项都是自主占有。【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19、】 C【试题解析】 由于甲对电脑没有所有权,因而对电脑的占有为无权占有,而不是有权占有,故不选 A 项。甲误以为对电脑有所有权而带电脑回家,因而甲对电脑的占有为直接占有,而非间接占有,故不选 B 项。甲虽然对电脑没有所有权,但误以为对电脑有所有权而占有,因而对电脑的占有是善意占有。可见,选 C 项。甲虽然对电脑没有所有权,但却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电脑,因而是自主占有,而非他主占有,故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有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分,在绝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是特定的,而义务人是不特定的;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债是
20、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因而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故选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债权具有任意性、平等性、相容性和期限性等特征,就期限性而言,债权是具有一定期限性的权利,债权只能在一定期限内存在,债权不能像所有权那样可以永久存续,债权期限届满即归于消灭。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债消灭的原因包括履行、抵销、提存、解除、免除和混同等。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事实。本题表述中,甲公司是债务人,乙公司是债权人。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导致甲公司债务被乙公司承受,故乙公司同时为 500 万元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21、,即债权债务同归于乙公司,系混同导致债消灭。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03 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据此,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84 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债务移转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法律效力,这是债务移转给第三人的生效要件之一,也是最关键的认定条件。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
22、同法第 79 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上述规定中,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 4 种情形: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不得转让,如因雇佣、委托合同、劳务合同等产生的雇佣费、委托费、劳务费等债权不能转让。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不能转让。例如,专门为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专门为特定人绘肖像画的合同等。不作为债权,不得成为转让债权。 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一般不得单独转让。此外,除了上述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外,下列债权也不得转让:因侵权(如人身权、知识产权
23、 )所生损害赔偿之债。 近亲属间的请求权,如近亲属间的扶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等。综上分析,只有 C 项表述的债权可以转让,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01 条第 1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第 l 项,A 项表述符合合同法规定,选 A 项。合同法第103 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
24、负担。据此,B、D 项表述不符合合同法规定。合同法第 104 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 5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据此,C 项表述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乙的羊群混入甲的羊群中,致使乙受到损失,因此应当认定为甲获得不当利益,只不过甲对获利并不知情,是善意罢了。可见,选 B 项。拾得遗失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须为遗失物;二是须有拾得的行为。所谓“拾得”,是指发
25、现且占有了该物。本题表述中,甲并不知道乙的羊群混入自己的羊群中,即没有“发现”行为,不能成立拾得遗失物。可见,不选 A 项。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之一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而本题表述中,甲根本没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的意思应以行为人的主观意思作为判断标准,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可见,不选 C 项。侵权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且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事实行为,而本题表述中,乙的羊群混入甲的羊群,这与甲的意志无关,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可见,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第 1 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
26、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据此,本题表述中,对丙的损失,应当由乙赔偿,而不是由甲赔偿。此外,丙受领甲给予的电脑,应当属于不当得利,丙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甲。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照获得利益一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的,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本题表述中,甲受到的损失(1 万元)小于丙受益(11 万元),而丙为善意(因其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故甲只能以损失(1 万元)为准请求丙返还,故选 A 项。丙已将电脑卖出,而丁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不选 C、D 项。【知识模块】 民法
27、学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表述中,银行误将一个与董某同名同姓人的存款存入董某的卡里,董某获得利益,他人受有损失,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获利没有合法根据,故构成不当得利。可见,选 B 项。意外事件属于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一般而言,只有在侵权行为中才能判定某行为的发生是否构成意外事件。本题表述中,董某的行为显然不是侵权行为,因为侵权行为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除非侵权责任法或有关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无过错也要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除外,而不当得利并不以获利方有过错为构成要件,故不选 A、D 项。赠与行为属于合同行为,董某与银行或同姓名的人之间不存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故不选 C 项。【知
28、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形成债的关系,受有损失的一方享有请求返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务。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获利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时,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受益方为恶意时,应返还其取得的全部利益;若利益少于损失,还须就损失与利益之间的差额进行赔偿。本题表述中,丙不明真相,以为自行车是其父遗产并予以继承,故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而非恶意占有。可见,不选 A 项。当丙误将自行车作为遗产继承后,即构成不当得利,在甲、丙之间成立了不当得利之债,而非合
29、同之债,合同之债不存在,自然谈不上违约责任。可见,不选 C 项。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丙便负有将自行车返还给甲的义务。可见,选 B 项。物权法第 242 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善意占有人不负赔偿责任,而恶意占有人须赔偿损失。本题表述中,丙对自行车的占有是善意的,故对甲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可见,不选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对于赌博之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履行道德义务上的给付,当事人都不得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故不选 A、B、C 项。D 项表述的情形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30、,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了区分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不论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与抵押合同的效力无关,抵押合同的效力依据合同法独立判断,故选 A、B 项。根据物权法规定,对于以不动产或不动产用益物权等设定抵押权的,必须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生物权效力。可见,不选 C项,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A,
31、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16 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据此,选 A、C 项。物权法第 235 条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据此,留置权人有对留置物所生孳息的收取权,但无所有权。孳息在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仍有剩余的,应当和留置物共同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使留置权归于消灭后,债权人应当将留置财产和孳息返还给债务人。可见,不选 B 项。物权法第 197 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32、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据此,抵押权人也只不过享有孳息收取权,但无所有权,故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99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据此,适用法定抵销的条件包括:(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 双方债权均
33、已届至清偿期。注意:此条件与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中表述的条件不同,该书将此条件表述为“须自动债权即提出抵销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如果严格依据条文的立法原意理解,法定抵销的条件之一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因此应当依据条文规定选择本题答案。(3)须双方给付债务的标的物为同种类、同品质。(4)须不存在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可见,C 、D 项是正确答案。A项表述的情形属于合意抵销的条件,而不是法定抵销的条件,故不选 A 项。抵销的效力表现在,抵销使双方互负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没有抵销完毕的债务,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因此,双方所负债务数额是否相等并非适用
34、法定抵销的条件之一,故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三、简答题27 【正确答案】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转移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得就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具有如下特征:(1)抵押权是一种约定担保物权。抵押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设立。(2)抵押权的客体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该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3)抵押权是不移转占有的担保物权。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仍占有抵押物。(4)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留置权是指已合法占
35、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留置该动产并以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1)债权人已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2)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4)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知识模块】 民法学四、案例分析题29 【正确答案】 (1)A 银行对甲公司的 2 号厂房享有抵押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抵押权设立的条件是:除抵押合同有效外,若以不动产等抵押的,还需办理登记手续。在本案中,甲公司与 A 银行之间的抵押完全符合上述条件,故有效。(2)B 银行对甲公司的专利权不享有质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专利权质押需办理登记手续。在本案中,甲公司与 B 银行之间未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故 B 银行对甲公司的专利权不享有质权。(3)A 银行对保险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保险金享有权利。因为根据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物因意外原因毁损灭失后,抵押权在赔偿金或保险金上继续存在。因此,A 银行可就保险金主张权利。【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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