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27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甲委托商人乙出售一批瓷器,约定每套瓷器的价格为 3 000 元。乙以每套 3 100元的价格出售了各套瓷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B)乙出售瓷器的买卖合同对甲不发生法律效力(C)乙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D)乙出售瓷器的买卖合同无效2 甲和乙就某一项目签订合同进行协商,在合同订立之前,甲严格保守乙的商业秘密。甲的行为属于( ) 。(A)先合同义务(B)
2、主合同义务(C)从合同义务(D)附随义务3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范围的是( )。(A)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作品(B)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汉语言文字作品(C)为学校课堂教学的需要,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并出版发行(D)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4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A)被继承人死亡时(B)遗产份额确定时(C)遗产分割完毕时(D)遗嘱执行时5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2 年(B) 4 年(C)
3、 1 年(D)3 年6 下列选项中,属于侵权性的违约行为的是( )。(A)导游未按约定带游客去够 8 个景点(B)顾客吃了超市卖的过期食品造成腹泻(C)超市的存包保管员偷拿顾客所存的包中的财物(D)药店卖给患者假药,致使患者耽误了治疗时机7 下列情形属于遗嘱继承遗产分配原则的是( )。(A)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B)保留必留份原则(C)物尽其用原则(D)适当分配原则8 根据专利法规定,确定发明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是( )。(A)发明专利权要求的内容(B)发明专利说明书确定的内容(C)发明专利说明书附图所载的解释权利的要求(D)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专利产品9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的事实
4、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A)甲向乙的保证人表示,乙已经到了还款期限(B)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丁偿还欠款,但被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起诉(C)戊向与借款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表示,他将按期归还己的欠款(D)因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水,庚无法向辛履行债务10 甲表示将赠与乙一台佳能相机,乙欣然表示接受。几日后,甲告诉乙,他不想将相机赠给乙,因为该相机已经赠给丙。则( )。(A)乙有权要求丙返还相机(B)甲有权撤销和乙达成的赠与合同(C)甲没有按照允诺将相机赠给乙,构成违约(D)甲、乙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不生效;甲、丙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有效11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的担保的担保方式是( )。(A)抵押
5、(B)定金(C)留置(D)保证12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效条款的是( )。(A)某商场在销售电视机时声称:由于电视机打折销售,故不包修、包退和包换(B)商场门口公告:商场有权对顾客带人商场的皮包进行查看(C)出租车司机向乘客表示:乘坐本车,乘客受伤自负其责(D)修车店的注意事项:汽车丢失,折价赔偿13 甲欠乙、丙、丁各 100 万元,甲将自己的价值 500 万元的住宅抵押给乙和丙,其中,乙的抵押权登记在先,债务均已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甲、乙于是达成协议将住宅折价 100 万元向乙清偿。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丙按照债权比例享有对房屋的抵押权(B)对该住宅
6、,乙享有对丙和丁的优先受偿权,但丙不享有对丁的优先受偿权(C)丙可以依据诉讼程序主张撤销甲、乙之间达成的协议(D)丁作为债权人不能依据诉讼程序主张撤销甲、乙之间达成的协议14 甲为乙对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起。对该约定( )。(A)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B)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C)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D)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15 甲、乙同在草原上放马,由于突起大风,甲的马跑人乙的马群中,乙并不知晓,当晚,乙将马赶人圈中,则
7、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A)拾得遗失物(B)获取漂流物(C)不当得利(D)无因管理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的免责条件是( )。(A)受害人故意(B)不可抗力(C)受害人同意(D)第三人过错17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受胁迫而结婚的说法,正确的有( )。(A)因受胁迫而结婚的,该婚姻无效(B)因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该婚姻有效,但受胁迫方可
8、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C)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 1 年内提出(D)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 年内提出18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所提供的条款含有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B)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D)内容不够具体确定的19 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人格权的有( )。(A)人格独立(B)人格尊严(C)人格自由(D)人格平等20 赵某借郭某电脑 3 个月,并
9、提出给郭某 500 元报酬,郭某表示同意。2 个月后,郭某欲将电脑以 3 000 元的价格卖给孙某,并告知孙某电脑出借给赵某的事实,要求孙某 1 个月后再去赵某处取电脑,孙某同意并支付了价款。则( )。(A)电脑出卖前,赵某属于有权占有(B)电脑出卖前,郭某属于间接占有(C)电脑出卖的交付方式为占有改定(D)电脑一经出卖,孙某取得间接占有21 甲向乙借款 20 万元,由丙作保证人。在保证期间,甲将其中的 15 万元债务转让给丁,当事人对丙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未作约定。根据担保法规定( )。(A)丙应对 20 万元借款继续承担保证责任(B)丙应对甲剩余的 5 万元债务继续承担保证责任(C)丙不再
10、承担保证责任(D)如果 15 万元移转债务得到了丙的书面同意,则丙应当继续承担保证责任22 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 2002 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唐某共同生活。2004 年 5 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B)乙应当多分遗产(C)丙可以多分遗产(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简述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
11、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民间有所谓“ 拾金不昧 ”的说法,请从先占、拾得遗失物、无因管理和悬赏行为的角度对该说法加以辨析。25 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代为受过” 。请运用民法的有关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物权法第 2 条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本条规定的
12、物权主要特征有哪些?(2)如何理解本条第 2 款规定中“ 物”和“法律”的外延 ?(3)如何理解本条第 3 款规定中“ 直接支配”和“排他”的含义?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赵某、钱某都是某公司的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7 年春,公司派赵某到珠海办事处工作 1 年。临行前,赵某将已使用了 1 年的一台电脑委托给钱某保管并允许其使用。1 个月后,赵某给钱某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委托其保管的电脑可以适当价格出售,但 modem 因还有用,不要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某知道此事后,对钱某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咐钱某给赵某写信说该电脑显示器有毛病,
13、屏幕晃动,以便使赵某降价出售。钱某考虑到孙某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照孙某的意思给赵某写信。赵某回信说显示器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某以 1 500 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脑。过了几天,钱某因急需用钱,遂将电脑的 modem 以赵某的名义出售给周某,价格为 500 元(略低于当地的市场价格),周某已经付款,尚未交货。此时,赵某回公司办事后知道了钱某的行为,十分愤怒,坚决反对出售电脑和 modem。问:(1)赵某能否向孙某请求返还电脑? 为什么?(2)钱某向周某出售 modem 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 为什么?(3)在 modem 的买卖关系中,周某享有哪些权利? 为什么?(4)周某能否依据善意取
14、得制度取得 modem 的所有权? 为什么?28 甲向乙借款 5 万元,并约定以自己的一颗价值 10 万元的钻石设定抵押担保,双方于 4 月 9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8 月 9 日,甲又向丙借款 5 万元,同样以该钻石设定抵押担保,经丙要求,双方于 8 月 10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 8 月 11 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经拍卖该钻石,得款 7 万元。就该7 万元如何偿还乙、丙的债权,发生争议。问:(1)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2)本案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论述题29 试论一般人格权的内容。30 试论合同法上的代位权制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5、127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表述的合同类型是行纪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故 A 项表述错误。合同法第 418 条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人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
16、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人。据此,行纪人乙以高于委托人甲指定的价格卖出瓷器,该买卖合同对甲发生法律效力,乙可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可见,B、D 项表述错误,C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表述的合同尚未签订,因而不存在主合同义务、从合同义务和依附于合同义务的附随义务,故不选 B、C、D 项。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为缔约而接触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各种说明、如实告知、注意以及保护等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会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 22 条第 1 款
17、第 2 项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该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而且必须是“适当”引用,不能比例失衡。故 A 项不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 第 22 条第 1 款第 11 项的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仅限于“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而不是“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汉语言文字作品”,不能记忆颠倒。故 B 项表述不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第 22 条第 1 款第 6
18、 项的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据此,C 项表述中将已经发表的作品出版发行,不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而是著作权侵权行为。故不选 C 项。根据著作权法第 22 条第 1 款第 12 项的规定,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2 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据此,选 A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29 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19、4 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据此,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原因主要有:(1)当事人实施了侵权性的违约行为,即侵权行为直接构成违约的原因。(2)当事人实施了违约性的侵权行为,即违约行为造成了侵权的后果。C 项表述中,超市本应保管好顾客寄存的财物,但是存包保管员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对顾客合同权益的侵害,属于侵权性的违约行为,故选 C 项。A 项表述是单纯的违约行为,不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故不选 A 项。B 项表述中,因为超市的违约侵害了
20、顾客合同利益之外的权利,造成侵权,是违约性的侵权行为。D 项表述中,由于药店违反约定没有提供合格的药品,侵害了患者的权利,也属于违约性的侵权行为,故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及继承法意见的规定,遗嘱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包括尊重被继承人意思原则和保留必留份原则两项。故选 B 项。A 、C、D 项所列为法定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法定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六项: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原则、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原则、适当分配原则、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互谅互让和协商分割原则、物尽其用原则。【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专利法第 59 条
21、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据此,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起诉、申请仲裁、申请调解、请求和认诺等。但当事人起诉后又撤诉,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起诉的,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虽然当事人行使请求权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但该请求须向债务人本人或者债务人的保证人、财产代管人、代理人提出,如果向与本债务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提出请求,或
22、者债务人向与本债务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都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因此,两个赠与合同都是有效的,故 D 项表述错误。合同法第 186 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据此,甲可以撤销与乙达成的赠与合同。可见,B 项表述正确。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没有交付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人的法定权利,这意味着赠与人撤销赠与不构成违约,故 C 项表述错误。甲已将佳能相机交付给丙,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完毕,
23、丙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丙返还相机,故不选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五种:保证、定金、抵押、质押和留置。其中,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属于物的担保,定金之所以为物的担保,是因为金钱可以视为特殊的物。【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格式条款。A 项违反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三包”的规定。B 项违反了人权和人格尊严保护的规定。C 项属于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对于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我国合同法认定为无效。D 项符合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24、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99 条的规定,将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先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后登记的抵押权受偿;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据此,甲的抵押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受偿,乙作为抵押权人优先于普通债权人丙受偿。可见,A 、B 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根据物权法第 195 条第 1 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据
25、此,本题中,丙、丁作为债权人,在甲、乙达成损害二人利益的协议时,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该协议。故 C 项表述正确,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 担保法解释) 第 32 条第 2 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据此,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拾得遗失物和获取漂流物都要求当事人实施该行为时是明知的、有意识的,本题中,行为人获得财产时是无意识的、不知的。故
26、A 项和 B 项错误。认定无因管理要求管理人主观上具有管理行为的意思,本题中,“管理人”主观上没有管理的意思。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73 条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27、。据此,选 A、B 项。注意:根据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的有关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免责条件仅有一项,即受害人故意。侵权责任法不仅修改了这一免责事由,而且针对不同的高度危险责任,规定了不同的免责事由,如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70 条的规定,民用核设施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经营者的免责事由是战争和受害人故意。【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因受胁迫而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而不是无效婚姻。故 A 项错误。根据婚姻法第 11 条的规定,B 项、C 项和 D 项都是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格式条款应当作如下限制
28、:(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2)格式条款具有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此外,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格式条款也应当认定为无效。故选 A 项和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通常概括为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及人格尊严 4 个方面。【知识
29、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赵某对电脑享有所有权,赵某对电脑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故 A 项表述正确。赵某将电脑出借给郭某后,赵某取得电脑的间接占有,郭某取得电脑的直接占有,故 B 项表述错误。电脑出卖的交付方式为指示交付,而非占有改定,故 C 项表述错误。电脑出卖后,赵某将电脑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孙某,孙某取得电脑的间接占有,故 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23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 29 条规定,保证期间
30、,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B、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3 条第 4 款的规定,A 项正确。根据继承法第 13 条第 2 款的规定,B 项正确。根据继承法第 13 条第 3 款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继承法第 14 条的规定,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正确答案】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
31、利人如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的特征有:(1)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2)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并对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3)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的不动产。(4)地役权的设立目的是提供自己使用不动产之便利或效益的提高。(5)地役权是否有偿及存续期限依当事人约定。地役权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但地役权的期限不能为永久期限。(6)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地役权的从属性意味着地役权不得脱离需役地而存在,不得单独处分,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一同转移。【知识模块】 民法学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
32、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正确的一面:遗失物被他人拾得的,拾得人不得将遗失物据为己有,在归还遗失物时,也不得要求失主支付报酬。(3)不正确的一面: 行为人可基于先占取得无主动产的所有权。 管理人因妥善保管遗失物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可基于无因管理要求受益人支付。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有权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该说法正确的一面: 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积极履行代理职责,亲自完成代理事务,不得
33、滥用代理权,更不得擅自转委托。代理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被代理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在表见代理中,被代理人应为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受过” 。在侵权责任中,侵权责任的转承或替代也是“代为受过 ”的表现。(3)该说法错误的一面: 代理人因履行代理职责的法律后果最终由被代理人承受,代理人此时不能“ 代为受过 ”。并非任何行为都能代理,违法行为、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由本人亲自为之的行为不能代理,也不能“代为受过”。在侵权责任中,如果损害是由侵权人过错所致,则应当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无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的除外。此时,无“代为受过”适用的余地。【知识模块】 民
34、法学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1)物权的主要特征有: 在权利性质上,物权是支配权。 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是绝对权。在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是物。 在权利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力、追及力和排他性。在权利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在权利保护方法上,物权偏重于物上请求权的保护方法。(2)“物”主要指的是有体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该有体物须为权利人合法所有的自有物或依据法律、合同所支配的他人的物;“法律” 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3)“直接支配”是指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的介入
35、,只要依据物权人的意思便可加以管领和实现;“排他” 即物权具有的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知识模块】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1)赵某能向孙某请求返还电脑。赵某委托钱某代为出售电脑,双方形成代理关系,但钱某滥用代理权,与孙某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赵某的利益,该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孙某不能依据无效民事行为而取得电脑的所有权,赵某有权基于对其电脑的所有权请求返还电脑。(2)钱某向周某出售 modem 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该行为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赵某没有委托钱某出售 modem,钱某的行为为自始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行为,其行为效力
36、处于不确定状态。赵某可以追认该行为而使其行为有效;第三人周某在知道钱某为无权代理之后也可以催告赵某追认或者撤销该行为。(3)周某享有催告赵某追认此买卖行为或者撤销该买卖行为的权利。本案中,周某为善意第三人,在狭义无权代理中,善意第三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4)周某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 modem 的所有权。因为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之一就是,动产已经交付或不动产已经登记,而本案中的 modem 并未交付。【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1)甲、乙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因为甲、乙订立合同时行为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形式也符合法律要求,故该合同有效。(2
37、)对本案的处理: 甲、乙之间和甲、丙之间设定的抵押权都已经生效。因为对于一物二抵,两个抵押合同都是有效的,但财产抵押后再次设定抵押权的,不得超出财产的余额部分。本案中,钻石的价值为 10 万元,第一次担保的债权为 5 万元,再次担保 5 万元财产并未超出余额部分,因此,再次设定抵押权的行为有效。丙对抵押物有优先于乙受偿的权利,因为丙设定的抵押权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知识模块】 民法学论述题29 【正确答案】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包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一般人格权的这 4 项基本内容,也是一般人格权的 4 大法益,可以概括人格权的所有内容。(1)人格平等。民事主体不论其在社会上有
38、何种身份、财产和地位,都平等地享有人格权,这些权利是与个人生命相伴随的权利。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人格上具有平等性。人格平等意味着每个人享有平等的机会,每个人都有权利利用这个机会充分实现自己的价值。(2)人格独立。人格独立作为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体现为民事主体在人格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平等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人格独立表明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人人都有保护个人人格的权利,人人都有捍卫个人独立性的权利。(3)人格自由。人格自由是经过高度概括、高度抽象的人格不受约束、不受控制的状态。它既是指人格的自由地位,也是指人格的自由权利,是权利主体自主参加
39、社会活动、享有权利、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权利主体丧失人格自由,就无法行使任何权利,不能从事任何社会活动。作为一般人格权内容的人格自由,不仅包括保持人格的自由,也包括发展人格的自由。(4)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应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无论自然人的职业、职务、政治立场、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财产状况、民族、种族、性别有何差异,其人格尊严是相同的。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利益的基础,它可以解释各项具体人格权,创造新的具体人格权,以及补充不被具体人格权所涵盖的一般人格利益。人格尊严不仅是一种人的观念,具有客观的因素,而且是人的主观认识和客观评价的结合
40、。【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2)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包括: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且该债权已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对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为非专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通常而言,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3)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债权人向第三人即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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