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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3及答案与解析.doc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3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甲市政公司委托施工单位乙在街道上施工建设窨井,在施工现场前方 50 米处高是一警示牌:“ 前方施工,危险,请绕行 ”。丙一天饮酒过量骑自行车闯入施工现场,跌落一深坑中,致丙重伤,自行车报废。则( )。(A)丙的损失应由甲市政公司承担(B)丙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乙承担(C)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其责(D)丙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乙承担,乙事后有权向市政公司追偿2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情形受到

2、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是( )。(A)甲未按照约定向乙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无法向员工发放工资(B)丙享有选举权,但在选举期间,选举委员会并未将其列人选民名单(C)丁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结婚戒指被承揽人打磨时丢失(D)戊在缔约之际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3 根据婚娴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夫妻请求分割共有财产的主张不能成立的是( )。(A)妻子甲将婚娴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大部分存款予以转移(B)丈夫乙将婚娴关系存续期间的大部分共同财产通过常年赌博挥霍一空(C)妻子丙将其个人财产全部赠与其父母(D)丈夫丁不同意妻子戊将共有存款支付妻子戊的父亲以治疗重大疾病

3、4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0 年,对于超过 30 年期限的,超过的期限无效(B)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租赁合同终止(C)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出租人负有维修租赁物的义务,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D)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5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是( )。(A)股权(B)商标权(C)专利权(D)地役权6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法定抵销的债务是( )。(A)人身伤害损害赔偿金(B)财产保险金(C)精神损害赔偿金(D)安置

4、费7 既可以成为大陆法系国家的社团法人,又可以成为我国的社会团体法人的是( )。(A)中国法学会(B)残疾儿童基金会(C)养老院(D)某股份有限公司8 甲欠乙 15 万元,甲的朋友丙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此时丙自有财产 12 万元,后甲不能清偿,乙诉至法院要求丙清偿 15 万元。则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丙的保证范围为担保时的自有财产总额 12 万元(B)丙的保证范围仪为 15 万元主债权(C)丙的保证范围为 15 万元主债权以及因该债权而产生的相关债权(D)因提供保证时不具有代偿能力,因此丙不承担保证责任9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帮助朋友报私仇的行

5、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B)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C)对于含有“工伤概不负责”条款的雇佣合同无效(D)代人办理企业登记的行为属于代理行为10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能够作为保证人的是( )。(A)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B)国家机关(C)医院(D)有限责任公司11 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一般收养法律关系中,收养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表述,错误的是( )。(A)收养人无子女(B)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C)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D)收养人年满 28 周岁12 甲将自己的一辆私人“宝马” 牌轿车卖给乙,则该买卖合同自 ( )生效。(A)乙在占有

6、该汽车时(B)甲、乙在办理完汽车登记过户手续之时(C)甲将汽车交付给乙时(D)甲、乙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时13 在美国职业拳击比赛中,泰森将霍利菲尔德的耳垂咬掉,则泰森的行为侵犯了霍利菲尔德的( ) 。(A)身体权(B)健康权(C)肖像权(D)隐私权14 甲、乙、丙、丁共同在某商场购买了一辆轿车,约定轿车交付后两个月内向商场履行付款义务,但四人到期仍未付款。如果每人对该辆轿车拥有四分之一所有权,则( )。(A)商场只能按照四人对轿车拥有所有权的比例行使债权(B)如果甲到期支付了全部车款,则甲有权对超过自己承担车款的部分向其他共有人按比例追偿(C)如果乙到期支付了全部车款,则乙有权对超过自己承担

7、车款的部分向其他共有人不分份额地行使追偿权(D)甲、乙、丙、丁对该轿车享有的权利是均等的,故应按照比例清偿所欠商场的车款15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环境污染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环境污染导致他人财产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 年(B)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实行推定过错归责原则(C)如果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污染者可以免责(D)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害人只能向污染者请求赔偿16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人自( )之日起获得专利权。(A)提出申请(B)公告(C)登记(D)实质审查17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

8、的,办理质权登记的部门是( )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证券登记结算机构(C)信贷征信机构(D)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18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下列情形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范围的是( )。(A)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作品(B)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汉语言文字作品(C)为学校课堂教学的需要,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并出版发行(D)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19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A)公民获取的知识产权收益(B)宅基地(C)公民承包的果园(D)自留山20 甲久病卧床,朋友乙前来探望。乙探望过程中

9、发现甲后院杂草丛生,便亲自找来锄头,将杂草尽除。不料,该草系甲用以治病的特殊名药。则乙的行为构成( )。(A)无权代理(B)侵权行为(C)无因管理(D)法律上的无权处分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有( )。(A)发表权(B)署名权(C)修改权(D)保护作品完整权22 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法律行为的有( )。(A)赠与(B)遗赠(C)遗赠扶养协议(D)保证合同23 下列属于夫妻人身关系主要内

10、容的是( )。(A)夫妻的姓名权(B)夫妻之间的继承权(C)夫妻的计划生育义务(D)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24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的侵权责任有( )。(A)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B)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C)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D)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25 合同中采用格式条款的,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格式条款对被动接受格式条款的当事人不生效?( )(A)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的(B)排除格式条款接受方主要权利的(C)双方当事人对该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D)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

11、人责任的26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C)故意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虚假情况(D)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27 下列选项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 )。(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C)赠与合同(D)加丁承揽合同28 甲欠乙 20 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 15 万元的住房 1 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对甲的

12、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D)乙可以对甲的行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29 甲与儿子乙因车祸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甲、乙因伤势过重相继死亡。乙的女儿丙继承其祖父甲的遗产的行为属于( )。(A)转继承(B)代位继承(C)法定继承(D)遗嘱继承30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的免责条件是( )。(A)受害人故意(B)不可抗力(C)受害人同意(D)第三人过错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简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概念、发生原因和

13、处理原则。32 简述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3 有人认为:“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请运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34 损益问题上存在所谓“利之所生,损之所归” 的说法,试用不当得利、侵权责任法原理和有关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5 侵权责任法第 11 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14、 12 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侵权责任法 第 11 条规定的制度的构成要件。(2)侵权责任法 第 12 条规定的制度的构成要件。(3)对比分析 侵权责任法第 11 条和第 12 条规定的制度的差异。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01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

15、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本条规定制度的概念和规定该制度的意义。(2)本条规定制度的构成要件。(3)本条规定制度的法律效力。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7 2000 年 4 月 8 日,甲受乙的威胁将一块价值 5 000 元的古怀表以 1 000 元的价格卖给乙,乙当日付给甲 1 000 元,并约定甲于同年 10 月 1 日将古怀表交付给乙,2000 年 8 月 1 日,乙下落不明,10 月 1 日甲将古怀表提请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该怀表在公证机关保管期间遭遇雷击引发的大火而灭失。2 000

16、 年 12 月 1 日,乙向公证机关提请领取提存物,甲同时向法院提起撤销买卖怀表之诉。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甲请求乙赔偿怀表价金,乙以自己对怀表灭失无过错为由给予拒绝。问:本案中,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为什么?37 甲向乙借款 5 万元,并约定以自己的一颗价值 10 万元的钻石设定抵押担保,双方于 4 月 9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8 月 9 日,甲又向丙借款 5 万元,同样以该钻石设定抵押担保,经丙要求,双方于 8 月 10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 8 月 11 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经拍卖该钻石,得款 7 万元。就该7 万元如何偿还乙、丙的债权,发生争议。问

17、:38 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39 本案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 ?39 1999 年 10 月 2 日,A 市甲商贸公司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以及 10 万元定金交给公司职员楚某,委托其到相邻 B 市的乙商场购买空调 1 00 台,声明每台定价不得超过 4 000 元。10 月 3 日,楚某找到乙商场,出具了甲商贸公司的已填上购买空调内容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声称欲与乙商场签订一份 100 台空调的购销合同。乙商场经过审查,认为楚某出具的介绍信及空白合同书均盖有甲商贸公司的公章,且真实无误,遂确信其有代理权。经过一番磋商,乙商场坚持空调的最低价为每台 4 200 元,楚某觉

18、得甲商贸公司仍有利可图,便应允成交,由甲商贸公司向乙商场购买空调 1 00 台,单价为每台 4 200 元,并于当日支付定金 10 万元,乙商场应该代办托运,并于 10 月 7 日交货,10 月 10 日付款。双方还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对方支付 7 万元违约金。签约后,乙商场即组织货源,在 10 月 6 日将货交给 B 市第三运输公司承运,运货途中,第三运输公司司机韩某发现空调美观,便私自拿出一台以 4 200 元的价格卖给了搭车同去 A 市的表弟史某,货按时到达甲商贸公司。10 月 12 日,韩某将 4 200 元款交给了甲商贸公司,甲商贸公司确认了买卖合同效力的合法性。10 月

19、14 日,甲商贸公司以楚某签订合同超越当初所授权的价格为由拒绝支付“超出” 部分的货款,为此乙商场诉至法院,要求甲商贸公司偿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问:40 如果乙商场要求甲商贸公司付款,甲商贸公司能否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41 空调的所有权何时起发生转移?为什么?42 如何认定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的行为?为什么?43 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该买卖合同最后是否有效?为什么?44 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45 如何认定楚某与乙商场约定定金的效力?为什么?46 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既支付违约金,又不予以返还定金?为什么?论述题47 试

20、论合同法上的缔约过失责任及其与违约责任的区别。48 试论不安抗辩权制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3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91 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对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采取推定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

21、若施工人能够有效地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法定警示义务(如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意味着施工人主观上无过错,免除责任;否则,即推定为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施工人施工现场前方 5O 米处高悬一警示牌:“前方施工,危险,请绕行”,这意味着施工人已经尽到法定警示义务,故施工人无过错,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其责。故选 C 项。注意:即便施工人有过错,丙也不能向市政公司主张侵权,因为在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施工人,而不是发包人或工程所有人等。【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对于具有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22、永久毁损、灭失的,当事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对于 C 项表述的情形,当事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选 C 项。不选 A 项:因为合同债权不受侵权责任法保护。不选 B 项:因为对于选举权、被选举权、休息权等宪法权利不受侵权责任法保护。不选 D 项:因为 D 项表述的情形属于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故不受侵权责任法保护。【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而言,夫妻一方不能提出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除非符合婚姻法解释(三)第 4 条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 4 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

23、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根据上述规定,A、B、D 项表述能够成立,不选 A、B、D 项。C 项表述不能成立,因为分割财产的前提是该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而对于夫或妻个人财产的处置,不属于分割范围,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对于超过 20 年期限的,超过的期限无效。故 A 项错误。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

24、,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在理论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故 B 项错误。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出租人负有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故选C 项。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人的购买权。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地役权可以设定抵押权,故选 D 项。其余选项可以设定权利质权,而不能设立抵押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不得适用法定抵销的债务是: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法律禁止抵销的债务以及专属于债务人人身的债务,如抚恤金、养老金、

25、退休金、安置费、人寿保险金、慰问金等。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中国法学会既属于社团法人,又属于社会团体法人。故 A 项正确。残疾儿童基金会和养老院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但不属于社团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社团法人,但不属于社会团体法人。【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对于不完全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不完全具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故 D 项错误。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故 A 项错误。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

26、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如果管理的事务属于违法事务,不能成立无因管理,如帮助窃贼隐藏赃物、帮助朋友转移赌资或帮助朋友报私仇的行为等。故 A 项表述错误。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故 B 项表述错误。对于含有“工伤概不负责”条款的合同,该条款无效,但并不意味着整个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 56 条的规定,对于无效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据此,C 项表述错误。代理广泛适用于各类民事法律行为,代人办理企业登记属于典型的代理行为。故 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

27、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只要有法人的书面授权,也可以作为保证人。故排除 A 项。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故排除 B 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B 项和 C 项的表述都符合一般收养关系的法定条件,只有D 项不符合一般收养中的收养人条件,因为,收养人年满 30 周岁才符合收养人的条件。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

28、析】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故 D项正确。虽然汽车属于动产,但须办理登记(而不是交付或者占有)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但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犯身体权和侵犯健康权的区别表现在:侵犯身体权会损害肉体构造的完整性;侵犯健康权会影响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可见,对健康权的侵犯要比对身体权的侵犯后果严重。例如,咬掉耳垂,不影响听力,宜定侵犯身体权,因为咬掉耳垂影响了肉体构造的完整性。但是咬掉耳朵,宜定侵犯健康权,因为咬掉耳朵不单纯属于对肉体构造完整性的破坏。故选 A 项。侵犯肖像权的基本认定

29、标准要看侵权人是否有牟利的意思,如果没有牟利的意思,就不能认定对某人肖像权的侵犯。【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02 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根据本条的规定,B 项正确。A、C、D 项错在:共有人内部按比例对外承担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共有人

30、对外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类似于合伙组织对外债务的承担原则。【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环境污染法的有关规定,因环境污染导致他人财产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3 年,而不是 2 年。故 A 项表述错误。根据 侵权责任法第 65条的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可知,对于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的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故 B 项表述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66 条的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里“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

31、任的情形”指的是侵权责任法第三章之规定编者注)。据此,C 项表述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8 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据此,D 项表述错误。注意:根据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环境污染损害,是第三人过错所致,污染者可以免责。但侵权责任法修改了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的该规定,根据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 39 条、第 40 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同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

32、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白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可见,专利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专利权。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226 条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但并非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而是以其他股权出质的,则应当到工商行政

33、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属于其他类型的股权。故选 A 项。至于 D 项,属于以记账式国债设定权利质权时,办理质权登记的部门,对此,物权法没有规定。【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 22 条第 1 款第(二)项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该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而且必须是“适当”引用,不能比例失衡。故 A 项不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 第 22 条第 1 款第(十一)项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

34、品在国内出版发行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仅限于“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而不是“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汉语言文字作品”,不能记忆颠倒。故 B 项表述不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第 22 条第 1 款第(六)项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据此,C 项表述中将已经发表的作品出版发行,不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而是著作权侵权行为。故不选 C 项。根据著作权法第 22 条第 1 款第(十二)项规定,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3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3 条的规定,只有 A 项所述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注意:下列财产不得作为遗产: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承包经营权、国有资源使用权(采矿权、狩猎权、养殖权等)、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权等。【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中,乙探望甲,并愿意为甲锄草,这固然是好意,然而未经询问,便自行将草锄尽,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其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甲的重大损失,故乙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故选 B 项。代理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锄杂草属于事实行为,既然不是代理行为,那么就更谈不上无权代理行为。故排除 A 项。无因管理行为系为他人管理事务的合法行为,其后

36、果客观上应当对本人有利,若事实上造成损失的行为,则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故排除 C 项。 合同法第 51 条规定了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系效力待定行为。但合同法上的无权处分属于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如消费粮食,不属于我们所探讨的无权处分范畴。故排除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著作权可以分为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部分内容,其中,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权利有四项:发表权、署

37、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余都属于著作财产权,故备选项都是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务合同,故不选 C 项,其他备选项都属于单务法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内容有二项:(1)夫妻的姓名权;(2)夫妻的人身自由权;(3)夫妻的计划生育义务。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有三项:(1)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2)夫妻之间的继承权;(3)夫妻财产制度,包括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可见,选 A、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38、A,C,D【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尽管有一些例外性规定,但一般而言,下列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1)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2)因产品存在缺陷致人损害的;(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4)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6)物件损害责任中的建筑物倒塌致害责任。可见,选 A、C、D 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49 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39、任。可见,在借用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中,机动车所有人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形下(如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借给喝醉酒的朋友,或者机动车存在明最的安全隐患而仍然出借的等),机动车所有人才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实行的是过错责任,而不是无过错责任。故不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39 条、第 40 条的规定,格式条款并非无效,但有三种无效格式条款,即提供方免除自己责任的、提供方加重对方责任的、提供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此外,凡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凡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对于提供格式条款的,必须提请注意该

40、类条款并予以说明,否则该条款无效。格式条款被确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据此,选 A、B、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42 条和第 43 条的规定,本题备选项全部是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在我国合同法分则规定的 15 类有名合同中,只有委托合同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故选 A 项和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继承权具有专属性,不能行使代位权。故 C 项错误。本题考查的是债权人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代

41、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在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是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是债务人以积极的行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故 D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2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乙在其父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也死亡,这属于转继承,而不是代位继承,且转继承也适用于法定继承。故选 A 项和 C 项。注意:这里不存在代位继承,因为不存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73 条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

42、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据此,选 A、B 项。注意:根据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的有关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免责条件仪有一项,即受害人故意。侵权责任法不仅修改了这一免责事由,而且针对不同的高度危险责任,规定了不同的免责事由,如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70 条的规定,民用核设施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经营者的免责事由是战争和受害人故意。【知识模块】 民法学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正确答案】 (1)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行为人

43、实施某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合同规范和侵权规范,并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产生,又互相排斥、彼此不能包容的法律现象。(2)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原因主要有:1)当事人实施了侵权性的违约行为,即侵权行为直接构成违约的原因。2)当事人实施了违约性的侵权行为,即违约行为造成了侵权的后果。(3)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时,受损害方有权选择其中一种责任要求对方承担。【知识模块】 民法学32 【正确答案】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1)管理他人事务。他人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也可以

44、是非财产性的,但不包括公益事业。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事务,管理纯粹道义上的、宗教上或一般生活事务,以及依法由本人亲自实施或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管理的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这是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也是无因管理阻却违法性的根本原因。该意思无须表示,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可以成立无因管理。(3)无法律上的义务。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有无法律上的义务应当以管理人开始管理时的客观事实而定。【知识模块】 民法学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3 【正确答案】

45、 (1)该说法是不正确的。(2)民事法律行为须以真实的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而不是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构成要素。(3)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才能成立,但在有的情况下,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交付实物才能成立。对于单方法律行为,只需要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而不存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形。【知识模块】 民法学34 【正确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正确的一面:1)依据不当得利所获得的利益,受益人应当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2)依据侵权责任法理论,民事主体在获得利益的同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填补他人所受损害,从而实现利益的平衡。如环境污染责

46、任,污染者在排污过程中获得利益,应赔偿在产生利益的过程中他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失。(3)不正确的一面:1)“利之所生,损之所归” 仅仅在利益和损害相对应的场合才适用。2)依据不当得利所获得的利益,应当区分善意和恶意来确定返还利益的范围,此时不能完全适用“ 利之所生,损之所归 ”的说法。3)根据侵权责任法上的公平责任原则,利益和损失未必完全对应,即便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获利,但也应当根据行为的手段、情节、损失大小、影响程度、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分担损失。【知识模块】 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5 【正确答案】 (1)侵权责任

47、法第 11 条规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其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2)数个行为人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意思联络。3)损害后果同一。4)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结果。(2)侵权责任法 第 12 条规定的是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其构成要件为: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2)数个行为人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意思联络。3)损害后果同一(3)两种数人侵权的区别。两种数人侵权的区别在于,虽然数人侵权行为都给受害人造成了同一损害,但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每一个行为人都足以造成同一损害,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任何

48、一个行为都不足以造成此种损害,只有这些行为共同作用之后才能产生该损害。【知识模块】 民法学36 【正确答案】 (1)该条是关于提存的规定。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履行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提存的意义在于,债务人可以通过提存来摆脱债务的束缚,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2)提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客观情况发生。2)须提存的标的物适宜提存。3)须经法定程序进行。(3)提存的效力表现在:1)提存之日起,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合同所生之权利义务终止。标的物提存后,其所有权原则上移转给债权人,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

49、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提存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白提存之日起 5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知识模块】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7 【正确答案】 本案提存标的物因不可抗力而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买卖合同被撤销后,乙负有按照怀表的价值赔偿甲的义务。原因:乙作为在买卖合同中受领出卖物的债权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下落不明,公证机关是合法的提存机关,古怀表符合提存标的物的要求,因此,出卖人有权将买卖标的物提存。本案中,虽然提存人是因为受胁迫而出售怀表的,该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但因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甲于提存时并未撤销该买卖合同,其仍然负有按期给付标的物的义务。因此,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视为交付,所有权由债务人转归债权人,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债权人承担。在古怀表灭失后,甲因撤销了该买卖合同,提存物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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