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6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关于相邻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不动产所有权才涉及相邻关系(B)相邻关系中的权利主体只能是不动产的使用人(C)相邻关系可以在任意不动产的权利人之间设立(D)相邻关系由毗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协议产生2 下列选项中不可能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A)在分期付款的电脑买卖合同中,未取得所有权的买家将电脑转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B)在电脑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擅自以电脑为不知情的第三人设立担保物权(C)质权人擅自将电脑转质给不知情的第三人(D)受委托保管电脑的人将电脑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3 甲把电脑交给乙保管,乙擅自与知情的丙
2、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并约定 3 天后交付。丁(不知道乙是保管人)听说后向乙提出以双倍的价格购买电脑,乙当即答应并完成交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电脑的所有权人是甲(B)电脑的所有权人是丁(C)乙和知情的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D)甲有权向丁追回电脑4 甲把电脑借给乙使用,乙擅自与不知情的第三人订立电脑买卖合同并完成交付。由于乙还需要使用电脑,遂与第三人约定在 l 周后再把电脑交给第三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交付电脑的方式为占有改定(B)第三人已取得电脑的所有权(C)乙和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D)电脑的所有权人是甲5 李某不慎丢失一件古董,被王某误以为是无主物而带回家中作为摆设
3、。袁某看到这件古董后十分喜欢,遂以市场价从王某手中购买。李某得知古董的下落后,向袁某索还古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古董的所有权人是袁某(B)古董属于无主物,王某可以取得所有权(C)古董是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D)李某有权请求袁某返还古董,但要支付袁某之前所付的费用6 甲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了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其上兴建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在办理房屋登记前,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B)甲公司因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房屋所有权(C)甲公司因事实行为而取得房屋所有权(D)甲公司因公法上的原因取得房屋所有权7 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用益
4、物权一律属于他物权(B)用益物权不包括处分权能(C)用益物权的客体只能是不动产(D)物权法列举的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都是主物权8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何种手段取得( )(A)签订承包合同(B)招标(C)拍卖(D)公开协商二、多项选择题9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以下哪些选项( )(A)占有(B)使用(C)收益(D)处分10 所有权的消极权能包括以下哪些选项( )(A)返还请求权(B)妨害排除请求权(C)妨害预防请求权(D)恢复原状请求权11 除了受让人出于善意以外,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A)标的物须为占有委托物且为非禁止流通物(B)让与人系无权处
5、分人(C)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D)已完成交付12 以下选项中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A)遗失物(B)漂流物(C)隐藏物(D)埋藏物13 引起所有权相对消灭的原因是( )(A)转让所有权(B)抛弃所有权(C)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D)所有权主体消灭14 下列选项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A)按份共有人(B)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C)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的委托人(D)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的当事人15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是( )(A)有利生产(B)方便生活(C)团结互助(D)公平合理16 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
6、的( )(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三、简答题17 简述所有权的积极权能。18 简述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19 简述共有的特征。四、案例分析题19 李某和王某是同村农民,李某因家里盖房的需要向王某提出欲收购其所有的三根木料。双方约定,李某以 600 元价款购买王某所有的三根木料。李某当场向王某支付了 300 元,并说明,等到第二天将余款 300 元带来付清,并将三根木料拉走。天有不测风云,当天晚上山洪暴发,将存放于王某院内的三根木料冲走。第二天,李某带着 300 元到王某家中要求其交出木料,
7、王某则说,昨天买卖已经成交了,而且你已经给了 300 元,木料已归你了。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李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交付木料。问:20 本案中木料的所有权是否已经发生转移?21 本案中木料损失的风险应由谁负担?21 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小提琴。后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约定 3 月 1 日交琴。3月 1 日甲交琴时,向丙表示,欲借用 5 天,丙表示同意,并支付价金。甲于 3 月 3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交付。问:22 试逐一分析小提琴所有权变动的性质及其法律事实。23 甲、丙、丁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23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2 年 2 月 1 日,法院判决吴某和
8、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2 年 3 月 1 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 50 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2012 年 4 月 1 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 50 万元价款,并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问:24 李某自何时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25 张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26 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27 2012 年 5 月 1
9、0 日,王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6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如下特征:【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善意取得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正常市场交易中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其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支付合理对价,赠与行为绝对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D。【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乙和知情的丙之间肯定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并且由于两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
10、不发生法律效力,C 选项错误。丁通过善意取得获得电脑的所有权后,原所有权人甲无权追回,A 、D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B。【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善意取得的条件之一是善意取得的财产应该登记的已经登记,应该交付的已经交付,但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07 条专门对遗失物做了规定: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时,权利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也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向具有经营资格的人购
11、买而来,则须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该规则对漂流物、埋藏物或隐藏物也适用。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通过事实行为、继承和遗赠以及公法上的原因而取得(注意仅是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不需要经过登记。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关于 C 选项,物权法第 40 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 117 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见,用益物权的客体并不仅是不动产,只是物权法中尚未规定动产的用益物权,而第 40
12、条和第 117 条的规定体现了物权法在以后会增加对动产用益物权的规定。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发包方都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知识模块】 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四项。占有权: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占有权可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使用权: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
13、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收益权:收取所有物所生利益(孳息)的权利。处分权: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处分权能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其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D。【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所有权的消极权能即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此项权能是所有权绝对性的体现,也是实现所有权的各项积极权能的必要条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体现于所有权的行使受他人非法干涉之时,若无非法干涉,则此项权能隐而不现,故名“消极权能”。排除干涉的方法,包括请求侵权赔偿和行使物上请求权。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D。【知识模块】 民
14、法学1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包括:标的物须为占有委托物且为非禁止流通物、让与人系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已完成交付(占有改定除外)、受让人系出于善意。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D。【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07 条专门对遗失物做了规定: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时,权利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也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向具有经营资格的人购买而来,则须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该规则对漂流物、埋藏物或隐藏物也适用。因此,本
15、题的答案为 ABCD。【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所有权的相对消灭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导致原所有人丧失所有权,但原物依然存在,只是更换了新的所有人。引起所有权相对消灭的原因主要是:(1)转让所有权;(2)抛弃所有权;(3)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4)所有权主体消灭。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D。【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的委托人和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的当事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依据分别是合同法的第 339 条和第 340 条,C 、D 项均正确。只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B 项错误
16、。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CD。【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包括四项,分别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D。【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84 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是一个相邻关系的案件。而排除妨害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物权遭受不法妨害时请求去除妨害的权利。本案中,赵某的邻居叶某房屋施工对赵某的生活带来了重大妨害,赵某基于物权以及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至于请求的对象,
17、由于房屋尚未过户,所有权人仍然是叶某,因此赵某可以向叶某提出请求。同时,由于沈某直接造成了妨害的产生,赵某可以向沈某提出请求。选项 A、B 正确。排除妨害是一种物权请求权,只要妨害存在,就可以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选项 C 正确。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虽然施工导致了沈某失眠,但并没有给他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三、简答题17 【正确答案】 (1)占有权能:是对所有权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2)使用权能:是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
18、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3)收益权能:是收取所有物所生利益(孳息)的权利;(4)处分权能:是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1)让与人系无权处分人但具有权利外观;(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是善意的;(3)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4)已经办理了登记。【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1)共有关系的主体总是两个以上:(2)共有关系的客体总是同一项财产;(3)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义务关系;(4)共有关系的形成基于公民或法人共同的生产经营目的或生活需要。【知识模块】 民法学四、案例分析题【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木料的所有权应当
19、认定尚未发生转移。我国民法通则第 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涉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应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本案中,尽管李某和王某已经就财产的转让达成协议,但由于木料仍在王某的占有之下,并未交付给李某,因此应认定所有权尚未转移。【知识模块】 民法学21 【正确答案】 本案中双方买卖的木料因洪灾而灭失,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何方承担就是风险负担的问题。由于木料尚未由王某交付给李某,其所有权亦未发生转移,因此该风险理应由王某承担。【知识模块】
20、民法学【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小提琴,属于继受取得,法律事实为其父的死亡,甲取得小提琴的所有权;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约定 3 月 1 日交琴并顺利完成交付,法律行为是买卖行为,所有权从甲移转到了丙;甲于 3 月 3 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顺利交付,属于无权处分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善意取得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丁取得小提琴的所有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甲与丙之间的法律关系: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构成买卖合同关系;甲向丙借用小提琴 5 天,丙同意,构成借用合同关系,如甲到期不归还小提琴,丙可基于其所有权向甲主张权利。甲与丁之间的法律
21、关系:甲于 3 月 3 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顺利交付,构成买卖合同关系。【知识模块】 民法学【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李某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在本题中,李某基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自 2 月 1 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张某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张某未经登记,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王某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王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本题中,4 月 1 日吴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时,吴某属于无权处分,但王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李某则丧失了所有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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