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71(无答案)一、多项选择题1 孔某拖欠张某 100 万元。张某请求孔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孔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 90 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 万元。关于张某权利的保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张某可请求法院撤销孔某、赖某的买卖合同(B)因房屋尚未过户,孔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C)如张某能举证孔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孔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D)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孔某所有,张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2 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 )(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
2、无效(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二、简答题3 简述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4 简述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5 简述保证的设定条件。三、辨析题6 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 请运用合同法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7 有人认为:“ 保证合同有效成立后,一旦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即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请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四、法条分析题7 我国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试分析:8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9 如何理解本条(一)规定中的“假借” 和“恶意”的含义?10 如何理解本条(二)规定的行为性质?11 举例说明本条(三)规定适用的情形?12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12 我国合同法第 60 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请分析:13 本条第 1 款中“ 全面履行 ”的含义。14 本条第 2 款中“ 诚实信用原则 ”的含义。15 本条第 2 款中规定的义务是何种性质的义务?该义务与主合同义务有何区别?15 我国
4、合同法第 66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分析:16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7 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同时履行” 的含义?18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18 我国担保法第 16 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请分析:19 何谓“一般保证 ”?何谓“连带责任保证”?20 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21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如何确定保证方式?21 我国合同法第 122 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请分析:22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发生竞合的条件。23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发生竞合的主要原因。24 根据本条规定分析对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