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8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关于大业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大业律是隋炀帝修订的(B) 大业律的体例为 12 篇(C) 大业律在内容上删除“十恶条款”,减轻了某些犯罪的处刑(D)大业律并未真正实施,反而“轻刑其名,酷刑其实”2 以下哪部法律文献标志着古代法典体例由繁到简过程的完成( )(A)北齐律(B) 开皇律(C) 大业律(D)贞观律3 开皇律在北齐“ 重罪十条 ”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 ( )的罪名。
2、(A)十恶(B)八议(C)官当(D)重罪十条4 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A)断于法(B)明刑弼教(C)明德慎罚(D)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5 以下哪部法律代表唐朝立法的开端( )(A)武德律(B) 贞观律(C) 开皇律(D)永徽律疏6 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古代法典是以下哪一部( )(A)唐律疏议(B) 武德律(C) 贞观律(D)开皇律7 “刑统”这种法典编纂形式出现在 ( )(A)唐六典(B) 开元律(C) 贞观律(D)大中刑律统类8 关于唐朝刑事立法中自首减免刑罚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严格区分自首和自新的界限(B)所有的犯罪都可以享受自首的待遇(C)自首者虽然可以免
3、罪,但“正赃犹征如法”,即赃物须按规定如数偿还,以防止自首者非法获财(D)对自首不彻底行为作了严格规定,分为自首不实和自首不尽9 在唐朝,不同国家侨民相犯或唐朝人与外国人相犯,按照( )处理。(A)受害方国家法律(B)实施犯罪的人所在的国家法律(C)唐朝法律(D)道德10 告发或者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者,这一罪名在唐朝被称作( )(A)不睦(B)不孝(C)不义(D)不道11 在唐代斗讼律的六杀制度中,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被称作( )(A)谋杀(B)故杀(C)斗杀(D)误杀12 在唐朝,民间借贷关系已经相当复杂,“借” 一般指的是 ( )(A)使用借贷(B)消费借
4、贷(C)买卖借贷(D)抵押13 关于唐朝的继承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分为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B)宗祧继承更为重要,采取嫡长子继承制(C)财产继承实行诸子均分制(D)女子出嫁后不享有本家财产的继承权,在室女也不例外14 在唐朝,负责执行皇帝的诏敕和经皇帝批准的各项政令的是( )(A)中书省(B)门下省(C)尚书省(D)丞相15 唐朝官员的致仕年龄为( )(A)50(B) 60(C) 70(D)8016 唐朝法定的市舶税中,蕃货在市场上与中国商人贸易时征收的市税叫做( )(A)收市(B)舶脚(C)抽分(D)进奉17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是( )(A)宋刑统(B) 庆元条法事
5、类(C) 唐律疏议(D)法经18 在宋朝,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或者特定的区域颁发的诏令被称作( )(A)令(B)敕(C)条法事类(D)诏19 凌迟在以下哪一朝代被确立为法定刑( )(A)隋(B)唐(C)宋(D)元20 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是在下列哪一朝代( )(A)宋(B)元(C)明(D)清21 关于宋朝的科举取士制度与唐朝相比,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录取和任用的范围较宽(B)殿试成为常制,由此考生一律成为天子门生,避免了考生和主考官之间以师生之名结为同党(C)创造了糊名方法防止舞弊(D)考试内容脱离治理实际,侧重诗赋、经义22 宋朝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叫做(
6、)(A)秋审制度(B)翻异别推制(C)务限法(D)审判分离制度23 名公书判清明集辑录了南宋宁宗、理宗时期包括朱熹等( )位“名公” 任官期间所作的部分判词。(A)27(B) 28(C) 29(D)3024 在唐朝,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 )(A)中书省(B)御史台(C)刑部(D)大理寺25 唐六典系统的记载了唐朝那一方面的制度( )(A)刑事法律(B)民事法律(C)行政法律(D)经济法律26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罪” ;“已发者,谓已被告言;及已配者,谓犯徒已配,而更为笞罪以上者,各重其后之事而累科之。”规定的是 ( )(A)累犯(B)共同犯罪(C)自首(
7、D)立功27 唐朝的诉讼制度主要规定在以下哪一部分( )(A)斗讼(B) 杂律(C) 名例(D)断狱二、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晋书.刑法志:“ 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符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28 上述文字反映的是我国古代法制史上的哪一项制度?29 如何理解这项制度?30 该制度的确立在历史上有何重要意义?法律硕士专业
8、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8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大业律的体例由 12 篇增至 18 篇。【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开皇律以北齐律为基础,调整了篇目内容,确定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诈伪、斗讼、杂律、捕亡、断狱共 12 篇500 条。开皇律标志着古代法典体例由繁到简过程的完成,显示了立法技术的进步与成熟。【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开皇
9、律在北齐“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十恶”罪名。“十恶”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种最严重的犯罪行为。【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武德律为高祖武德年间制定颁布,是唐朝立法开端。它以开皇律为基础,增加 53 条新格制成,其篇目“一准隋开皇之律”,也分为 12 篇,除对流刑和居作的刑制作了一些修改以外,没有太多变化。【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被称作唐律疏议,它是
10、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古代法典,也是中国古代最具社会影响力的法典,集中体现了唐朝法律空前发达的盛况。【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宣宗大中年间将唐律按性质分为 121 门,并将“条件相类”的令、格、式及敕附于律条之后,即“以刑律分类为门,附以格敕”,共 l250 条,称为大中刑律统类,从而改变了自秦汉以来编修刑律的传统体制,形成“刑统”这种新的法典编纂形式,对宋王朝制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唐朝,不是所有的犯罪都可以享受自首的待遇。凡“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越渡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列”。即对侵害人
11、身、毁坏贵重物品,偷渡关卡、私习天文等犯罪,即便投案也不能按自首处理。因为这些犯罪的后果已经不能挽回。【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唐朝刑事立法上有一项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是“化外人有犯”。即同一国家侨民在中国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家侨民相犯或唐朝人与外国人相犯,则按照唐律处刑,实行属地主义原则。【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不睦: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或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不孝:告发或者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者;不义:即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释服从吉、改嫁以及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
12、、现授业师等方面的犯罪;不道: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和肢解人,造蓄蛊毒、厌魅。【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对于杀人罪,唐代在斗讼律中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杀错了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唐朝民间,“借”一般指使用借贷,“贷”一般指的是消费借贷。借贷契约分为有息和无息两种
13、,前者称“出举”,后者称“负债”。【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关于唐朝的继承制度,分为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前者是对祖宗血脉的延续,因而更为重要,采取嫡长子继承的方式。财产继承实行诸子均分制,兄弟中先亡者,其子继父份,即代位继承。但生前立有遗嘱者,则不按法定顺序继承,采用遗嘱优先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女子出嫁后不享有本家财产的继承权,但在室女可分得相当于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之财,作为置办嫁妆之用。但在户绝之家,女儿的继承权则很大。【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朝中央政府的体制沿袭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是指中央政府的中枢机构中书省、门下省
14、与尚书省。中书省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经门下省审核驳正后,交皇帝批准;尚书省负责执行皇帝的诏敕和经皇帝批准的各项政令。三省的长官集体出任宰相,其职权明确划分,互相制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朝官员的致仕年龄为 70,并依照官品级别分别报皇帝批准和吏部备案。但在实践中官员致仕,除年龄外,身体状况也是决定性因素。【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唐朝法定的市舶税有三种:一是“舶脚”,即船舶人口税;二是“抽分”,即抽取龙香等四宗货物的 1/10 税,上贡朝廷,故又称 “进奉”;三是“收市”,即蕃货在市场上与中国商人贸易时征收的市税
15、。除此三税外,唐朝规定海商贸易,“任其往来,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率税”,无疑对促进外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宋朝建立后不久,太祖即制定颁布了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共 12 篇,502 条,“模印颁行”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宋朝,敕是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或者特定的区域颁发的诏令。【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凌迟也作陵迟,俗称千刀万剐,是以利刃零割碎剐残损肢体,使受刑人在极端痛苦中缓慢死去的酷刑,这是古代死刑中最为残酷的行刑方
16、式。凌迟首用于五代,至宋立为法定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宋朝沿用唐朝的继承规定,由于商品经济和私有财产权观念的发展,财产继承的规定也更加完备,形成了一般财产继承、遗嘱继承、户绝财产继承、死亡客商财产继承等比较复杂的继承制度。宋朝除沿袭家产的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户绝财产继承的办法。户绝立继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同享继承权。【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科举取士是宋朝选官
17、的主要途径,与唐朝相比有显著的发展:其一,录取和任用的范围较宽。不仅录取人数比唐朝大增,而且一经录用便可任官;并大大放宽了应试者的资格限制,儒道也可参加考试。其二,殿试成为常制,由此考生一律成为天子门生,避免了考生和主考官之间以师生之名结为同党。其三,创造了“糊名”“誊录”和回避等方法以防科场舞弊。其四,考试内容虽仍侧重诗赋、经义,但切近国家实际治理的策论受到重视。由此可知,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翻异别推制是为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将该案交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
18、重新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之为“别推”,改换司法机关审理称为“别移”。法律规定,犯人翻异次数不得过三,若故意诬告,称冤,经查证属实,罪加一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名公书判清明集辑录了南宋宁宗、理宗时期包括朱熹、真德秀、胡石壁等 28 位“名公”任官期间所作的部分判词,集中反映了当时的法律实践以及理学思想对立法和司法审判的渗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唐代,中央设有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三个主要的司法机关,称为“三法司”,分别负责行使审判、复核和监察等司法职能。其中大理寺是唐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
19、刑以上的犯罪案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六典是唐玄宗年间编纂的一部有关唐朝中央与地方官制的行政法规大全。它开启了中国古代行政立法法典化的先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唐律刑法适用上规定了累犯加重原则。【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律中断狱是关于审判方面的法律,重点规定了审判程序和法官责任,构成唐代诉讼法的重要内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这段文字反映的制度为“准五服以制罪” 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所谓“ 准五服以制罪 ”,是指对于九族之内亲属相互侵害的犯罪行为,要根据五服所表示的亲属之间亲疏远近关系而定罪量刑的制度。在刑罚适用上,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处罚越轻,服制越远,处罚越重;凡以卑犯尊,服制越近,处罚越重;服制越远,处罚越轻。对于家族内的财产侵犯,则服制越近,处罚越轻,服制越远,处罚越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 准五服以制罪 ”是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使法律成为 “峻礼教之防”的工具,其影响极为深远。【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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