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9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刑事诉讼法在证据制度方面采取的是以下哪一原则( )(A)口供为主(B)证据法定(C)自由心证(D)自己举证2 1936 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普通法院的诉讼制度是以下哪一项( )(A)四级三审制(B)三级三审制(C)四级两审制(D)三级两审制3 依照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规定,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的训政者是( )(A)国民全体(B)国民大会(C)国民党(D
2、)立法院4 关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它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B)它规定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C)它规定并保障了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利与义务(D)它严格区分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的界限5 下列哪部法律纠正了井冈山土地法“没收一切土地” 的错误,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 兴国土地法(C)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D)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的工作制是( )小时(A)六小时(B)八小时(C)十小时(D)十二小时7 工农民主政权时期,苏区主要负责反
3、革命案件的侦查、预审、提起公诉等工作的单位是( )(A)国家保卫局(B)国家政治局(C)国家政治保卫局(D)国家保卫政治局8 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是(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B)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C)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9 下列哪部法律确立了“ 减租减息 ”的原则( )(A)井冈山土地法(B) 兴国土地法(C)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D)抗日救国十大纲领10 下列哪一时期明确出现过 10 小时工作制( )(A)工农民主政权期(B)抗日民主政权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D)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1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女性的法定最
4、低结婚年龄为( )(A)16 周岁(B) 18 周岁(C) 20 周岁(D)22 周岁12 “管制”这一刑种出现在下列哪一时期 ( )(A)清朝末年(B)工农民主政权时期(C)抗日民主政权时期(D)解放战争时期13 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于( )(A)土地革命时期(B)抗日战争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D)新中国成立初期14 下列哪一宪法性文件确立了“三三制” 的政权组织形式 (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B)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C)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5 “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 明确提出这一刑法原则是在下列哪个时期(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B)
5、抗日民主政权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D)新中国成立初期16 人民调解制度得到普遍的发展是在下列哪个时期(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B)抗日民主政权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D)新中国成立以后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7 以下哪些属于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单行商事立法( )(A)假释审查规则(B) 交易所法(C) 票据法(D)公司条例18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普通法院的审判机构是( )(A)特种刑事法院(B)地方法院(C)高等法院(D)最高法院1
6、9 下列关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的内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规定婚姻自由的原则(B)实行一夫一妻制(C)禁止三代以内血亲通婚(D)婚姻受到严格的保护,不可离婚20 下列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主要原则的有( )(A)区分主犯、首犯和附和参与者,区别对待(B)对自首、自新者减免刑罚(C)罪刑法定主义与类推原则相结合(D)废止肉刑,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21 以下哪些属于 1939 年陕甘宁边区规定的离婚条件( )(A)有赌博者(B)有重婚行为者(C)与他人通奸者(D)图谋陷害他方者22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各边区刑事立法确定的主要罪名有哪些( )(A)汉奸罪(B)破坏坚壁财物罪(
7、C)贪污罪(D)赌博罪23 在解放战争时期,处理婚姻问题在强调感情因素的同时,注重政治条件,规定夫妻一方是( ) 者,对方可以据此为理由提出离婚(A)恶霸(B)地主(C)富农(D)有反革命活动24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的内容包括( )(A)关于工人权利的规定(B)关于工资的规定(C)关于保护女工、儿童的规定(D)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25 下列属于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立法有( )(A)井冈山土地法(B)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C) 中国土地法大纲(D)兴国土地法26 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重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调解息讼(B)注重诉讼程序的正规化、法典化建设(C)
8、开创了抗日民主政权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D)创造性地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审判实践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28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特点。29 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主要内容。30 简述马锡五审判方式。31 简述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主要内容。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9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9、【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证据制度中采取“自由心证”的原则。【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1932 年 10 月公布法院组织法(1935 年 7 月 1 日施行),改为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审”。【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于 1931 年 5 月 5 日由“国民会议”制定,同年 6 月由南京国民政府公布施行。主要内容是: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训政纲领的“党治”原则,建立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规定五院制的
10、政府组织形式;罗列一系列公民权利与自由,但又多加限制;利用国家的名义,发展官僚资本。由此可推出,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的训政者是国民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规定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规定并保障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苏维埃国家的外交政策。但是由于缺乏宪政经验和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宪法大纲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混淆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的界限,阶级路线上搞“左”倾关门主义和国家结构问题上照搬苏联经验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工农民主
11、政权中期的土地立法以 1929 年 4 月兴国县土地法为代表。该法纠正了井冈山土地法没收一切土地的错误,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土地,但在土地分配适用的问题上沿用井冈山土地法的规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931 年 11 月中央苏区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工人的各种法定休假制度,工人享有各种法定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工农民主政权时期,苏区实行集权、独立系统垂直领导的国家政治保卫局,主要负责反革命案件的侦查、预审、提起公诉等工作。【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
12、史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941 年 11 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937 年 8 月颁布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确立了“减租减息”的原则,各根据地以此为中心任务制定本地区的土地法规,以陕甘宁边区的土地立法最有代表性。【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明确规定边区实行十小时工作制(陕甘宁边区为八小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各边区的抗日民主政府分别制定了若干地区性的婚姻条例,其中规定的法定最低婚
13、龄为:基本上是男 20 周岁,女 18 周岁。【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的刑事立法在原则方面,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以集中打击各类反革命分子。在刑法种类上,创设了“管制”刑,即将已经登记的反动分子交给当地政府及群众监督,限制其自由,责令其每隔一段时间必须向指定机关报告行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947 年 10 月 10 日党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了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土地的剥削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4、】 1941 年 11 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在政权民主建设方面,规定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占 1/3,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占 1/3,中间派占 1/3。【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的刑事立法在原则方面,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为“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以集中打击各类反革命分子。【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以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补充,是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工作的突出特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
15、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7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交易所法属于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交易所法中的相关法,票据法属于票据法的内容。假释审查规则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刑事诉讼法中的内容,不属于商事立法。公司条例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立法,时间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机构分为普通法院系统和特种刑事法庭。普通法院的审判机构分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16、【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主要内容有:(1)规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包办、强迫和买卖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2)关于结婚年龄,规定男子须满 20 岁,女子须满 18 岁。禁止三代以内的血亲通婚,禁止患传染病、神经病及疯瘫者结婚。男女结婚须到苏维埃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3)确定离婚自由的原则,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或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即行离婚。规定离婚后孩子和财产的处理办法,私生子女得享受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红军战士之妻要求离婚的,须经过丈夫同意,在通信便利的地方经过两年,通信困难地方经过四年其夫无信回家者,
17、其妻可以请求登记离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1934 年 4 月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是土地革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惩治反革命的刑事法律。该条例的主要原则是:区分主犯、首犯和附和参与者,区别对待;对自首、自新者减免刑罚;罪刑法定主义与类推原则相结合;废止肉刑,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按阶级成分及功绩定罪量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1939 年陕甘宁边区规定的十条离婚条件有:有重婚行为者;感情意志根本不合,无法继续同居者;与他人通奸者;虐待他方者;以恶意遗弃他方者;图谋陷害他方者;不能入道者;患
18、不治之恶疾者;生死不明过一年者。【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各边区刑事立法的主要罪名有:汉奸罪、破坏坚壁财物罪、贪污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解放区处理离婚问题时,在强调感情因素的同时,注重政治条件,规定夫妻一方是恶霸、地主、富农或者有反革命活动者,他方可据此为理由提出离婚。同时,针对当时干部离婚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专门规定了干部离婚的原则,即坚持以“夫妻感情意志根本不合”为标准,凡以威胁、利诱、欺骗等手段制造离婚条件的,原则上不准离婚;对不得不离,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在财产处理上
19、照顾对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抗日战争时期,劳动立法的内容包括工人权利、工时、工资、保护女工、儿童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规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中国土地法大纲属于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的立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他在巡回审判中贯彻群众路线,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他依靠群众纠正错案,解决疑难案件,被人民
20、群众誉为“马青天”。他的审判工作经验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根据以上表述,应选择 AC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1)以孙中山的“ 遗教”为立法的根本原则。(2)特别法多于普通法,其效力往往也高于普通法。(3)形成了以 六法全书为标志的国家成文法律体系。(4)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延续了清末以来的法律改革,进一步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部分法律原则、法律体
21、系和法律制度引入中国,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吸收、发展,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从而把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律制度的建设推向顶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主要特点是:(1)该法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2)在具体制度上,该法将外国民法之最新学理、最新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萃成本国民法。(3)该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4)该法重在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5)该法的婚姻家庭制度体现出浓厚的封建色彩。民法典前三编引进了德国、日本、瑞士民法的大量条文,后两编带有较多的封建色彩。【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22、9 【正确答案】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于 1931 年 11 月由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规定没收一切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及农村公共土地,没收一切地主豪绅、军阀的所有财产,宣布废除一切债务契约。第二,规定对于没收来的土地财产的分配,按照最有利于贫雇农、中农利益的原则进行,具体方法是,以乡为单位,贫雇农、中农按人口平均分配,或按人口与劳动力的混合标准平均分配。富农如果不参加反革命活动,并且能够自食其力,可以分得较坏的田。第三,规定了土地所有权问题,即现阶段不禁止土地的出租与买卖,同时规定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实行土地国有制。但这部土地法仍有极其严重的“左”倾错
23、误,如在土地分配上实行 “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马锡五在担任陕甘宁边区陇东专署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期间,他在巡回审判中贯彻群众路线,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方便群众诉讼,手段简便,不拘形式。他依靠群众纠正错案,解决疑难案件,被人民群众誉为“马青天”。他的审判工作经验被总结为“ 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1 【正确答案】 1946 年 4 月陕甘宁边区第
24、三届参议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分为政权组织、人民权利、司法、经济和文化五部分。其主要内容有:第一,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以保证人民管理政权机关。规定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为人民管理政权的机关,各级政权形式上开始由参议会过渡为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为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第二,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边区人民不分民族一律平等,少数民族聚居区享有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第三,确立边区的人民司法原则。各级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外,任何机关、团体不得有逮捕审讯行为。人民有权以任何方式控告失职的公务员。第四,确立边区的经济文化政策。经济上采取公营、合作、私营三种方式,组织一切人力、财力促进经济繁荣,为消灭贫穷而斗争。保障耕者有其田,劳动者有职业,企业者有发展机会。普及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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