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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我国的国体是(A)社会主义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2 下列自然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A)城市的土地(B)宅基地(C)草原(D)森林3 关于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的表述错误的是(A)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 “三资经济”(B)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并不是以消灭或削弱

2、非公有制经济为条件(C)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采用放任的态度4 居委会、村委会的性质是(A)基层政府组织(B)党的最基层组织(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D)基层的权力机关5 英国的政体采用下列哪种形式(A)总统制(B)议会制(C)半总统制(D)人民代表制6 关于我国的直接选举制度说法错误的是(A)我国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B)直接选举比间接选举更完备、更科学(C)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的选举(D)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过 23 参加投票,选举才有效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属于(A)中央国家机关

3、(B)人民团体(C)爱国统一战线组织(D)法律监督机关8 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时的基本方针是(A)各民主党派保持独立(B)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C)各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D)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9 下列关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A)民族乡是一级民族自治地方,享有民族自治权(B)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就是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C)将民族自治地方确定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D)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少数民族聚居并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10 在民族自治机关组成人员中,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的职务是(A)自治区主席(B)自治区副主席(C)民族自治地方

4、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D)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1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 具体是指(A)出生在我国的人(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C)享有政治权利的人(D)具有我国国籍且年满 18 岁的人12 关于公民和人民,下列说法能够成立的是(A)公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标准和内涵(B)人民权利的范围比公民权利的范围要广泛(C)公民比人民范围更广泛,除了“人民”,公民还包括政治上的“敌人”(D)“敌人”权利方面有限制,义务方面则跟其他公民没有区别13 最早确认人权的宪法性文件是(A)英国的权利法案(B)法国的人权宣言(C)美国的独立宣言(D)德国的魏玛宪法14 我国公

5、民权利主体具有广泛性,但是下列不属于我国公民权的权利主体的是(A)因盗窃罪在监狱服刑的惯偷王某(B)积极支持故乡建设的美籍爱国华人李某(C)因严重摔伤变成植物人长期卧病在床的张某(D)现年 9 岁的边远山区小学一年级学生小明15 下列各选项,不能成为法律规定上的合理差别的原因的是(A)年龄(B)性别(C)民族特色(D)身体状况16 下列法律文件中,没有规定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是(A)我国 1978 年宪法(B) 集会游行示威法(C)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D)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7 下列各选项,不属于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的是(A)财产权(B)出版自由权(C)公民有进行科研、文艺

6、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D)休息权18 我国私有财产入宪是在(A)1978 年宪法(B) 1982 年宪法(C) 1999 年宪法修正案(D)2004 年宪法修正案19 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有权提出要求其克服改正的意见,这是监督权中的(A)批评权(B)建议权(C)检举权(D)申诉权20 在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中,依法规定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是(A)文盲和半文盲(B)被判处徒刑的(C)依法被监视居住的(D)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

7、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现阶段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22 关于我国的政党制度说法正确的有(A)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B)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居领导地位(C)民主党派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D)各民主党派是共产党的下级组织23 下列属于联邦国家的特征的是(A)联邦和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B)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成员国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C)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力划分是依据宪法,联邦的权力是来自各成员单位的授予(D)在国

8、际关系中,各成员单位享有独立对外进行交往的权力24 下列关于我国的选举制度说法正确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B)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可以兼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C)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在选举前,代表候选人不得与选民见面25 某选区应选人大代表 2 人,超过半数选民参加了投票,代表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的排序为杨某、叶某、李某、张某,其中仅杨某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形,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宣布杨某、叶某当选(B)宣布杨某当选,同时以叶某为候选人另行选举(C)

9、宣布杨某当选,同时以叶某和李某为候选人另行选举(D)宣布无人当选,同时以叶某、李某和张某为候选人另行选举26 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有(A)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3 人至 7 人组成(B)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C)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5 年(D)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批准27 在我国,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包括(A)行政管理权(B)立法权(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D)对立的外交权28 下列选项中,由国务院审批的有(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C)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

10、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改变(D)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简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四、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

11、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一节中的我国国家性质。国体也称国家性质,或者说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来讲就是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联盟的对象。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宪法的这一规定充分表明,我国的国家性质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故本题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一节中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宪法第 9

12、 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宪法第 10 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本题选择 A。【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一节中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目前,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三资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情形下存在的,其存在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

13、性质,也不会影响国家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极不平衡的,各种经济形式的同时并存与这样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是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离不开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并不是以消灭或削弱非公有制经济为条件,而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要壮大和不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2004 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题选择 D。【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

14、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概念。1982 年宪法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 )一定的居住地为基础设立,并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基层性、群众性、自治性的特点,在性质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权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国家政体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两大类型即君主制与共和制。共和制是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的政体,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制、半总统制和人民代表制四种。君主制可分

15、为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主要是共和制和议会君主制,其中美国为典型的总统制国家,德国为典型的议会制国家,法国为典型的半总统制国家,而英国则是典型的议会君主制国家;社会主义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制,属于共和制。故本题选择 B。【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我国直接选举相关规定。按照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在原理上,直接选举是比间接选举更完备、更科学的一种选举方式,它不仅有利于选民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且也有利于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负责和报告工作。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在实

16、行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因此,本题选择 D。【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四节中的我国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性质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属于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要形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我国执政党与参政的各民主党派之间关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同民主党派关

17、系时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和保持相对独立是民主党派领导下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因此,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就是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享有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和本地区地

18、方事务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少数民族聚居并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现行宪法继承了 1954 年宪法,仍然将民族自治地方确定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共有 155 个,其中包括 5 个自治区、30 个自治州、120 个自治县(旗)。在相当于乡一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民族乡。民族乡不是一级民族自治地方,不享有民族自治权。故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治机关。宪法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

19、、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因此 B 项和 D 项不正确,C 项过于绝对,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公民概念。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这是最基本规定,B 选项正确;我国采用的是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不承认双重国籍,若出生在我国的人首先取得了他国国籍,则不具有我国国籍,A 选项错误;依法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也是我国公民, C 选项错误;不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只是在某些权利上有所区别,但他们同样是我国公民。【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

20、本权利和义务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公民与人民的区别。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标准和内涵的是人民,而非公民,A 选项错误;公民权利比人民权利广泛,后者一般仅指政治权利,B 选项错误;“敌人”不但在权利享有方面受到限制,在义务方面也可能受到限制,比如一些光荣的义务就不能由其履行。【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人权与公民基本权利。本题是基本的史实,上述文件中最早确认人权的宪法性文件是美国的独立宣言。【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

21、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公民权利主体的范围。只要是我国公民就都可能成为我国公民权力的主体,不论其年龄、身体状况和其他身份,包括在押服刑人员也享有一定的公民权利。但是如果不具有我国国籍,即便他对祖国贡献再大,也不是公民权利的主体:公民权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具有我国国籍。【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平等权与合理差别。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身体状况差别而存在一些差别对待的状况,有些是合情合理甚至法律也默认的,但是严格意义上说,法律却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

22、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公民政治权利。集会、游行和示威属于政治权利,因此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中没有规定,这是一个定性的问题。此外,寻找和确定相关问题具体的法律依据即相关法条规定,是法律专业重要的专业素养。【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社会经济文化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保障,有时也称作受益权。财产权是比较明显的经济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等的自由是文化权利,与这两者都有联系的出版自由则是属于政治权利,原因在于出版不只是涉及个人的权益,还涉及

23、广泛的影响力,故而属于政治权利;休息权是与劳动权相对应的权利,是一种社会经济权利,要注意它不是人身自由。【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宪法上的财产权。本题为基本法制史实,我国私有财产人宪是在 2004 年宪法修正案。【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监督权。如选项所示,监督权中的各种具体权利名称在日常用语上似乎是差不多的,但在法律规定上却是有细微差别的:批评权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建议权则是一般性地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

24、和建议;检举权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控告权主要是针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作为基本权利的政治权利。我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换言之,唯一能导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只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或者说被剥夺政

25、治权利主要就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四节中的我国统一战线。现阶段我国的统一战线称为爱国统一战线。它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因此,本题 ABCD 的表述全部正确。【知识模块】 国家基

26、本制度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四节中的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宪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居领导地位,而各民主党派参政和议政,并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各民主党派不是共产党的下级组织,而是与共产党一起参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工作,具有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关于联邦制的

27、特点有以下几点需要记住:联邦和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都有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成员国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力划分是依据宪法,联邦的权力是来自各成员单位的授予;在国际关系中,各成员单位一般没有独立对外交往的权力。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2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我国选举制度。2010 年修改的选举法主要内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

28、,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C。【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2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我国选举制度的组织和程序。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始得当选。本题有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故而选举有效,且杨某获得过半数投票,因此,他可以当选。同时,根据选举法第 43 条规定,获得过半

29、数选派的当选代表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排序,按照本法第 30 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为二人。本题,叶某、李某和张某票数均未过半,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应以叶某和李某为候选人另行选举。故本题只有 C 的表达正确,ABD 都不符合法律规定。【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2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3 人至 7 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

30、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B。【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2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我国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包括:第一,行政管理权。特别行政区依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包括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航运、民航、教育、科学、文化、体育、

31、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等事项。第二,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依据基本法的规定,有权制定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第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案件由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审理,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1 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可以看出,香港享有一定外交权,而没有独立的外交

32、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BC。【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28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程序。中国宪法和法律严格规定了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大审议决定。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改变,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第三,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四,乡、民族乡、

33、镇的建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故而本题选 BCD。【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正确答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宪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居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主要表现为政治领导,而不是对其发号施令。第二,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各民主党派不是

34、共产党的下级组织,而是与共产党一起参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工作,具有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第三,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关系,也不存在轮流执政的问题,但民主党派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第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形式。【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四节中的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就宪法部分而言,相关基本制度由于其基础性和重要性,具体内容很可能以多项选择题或者简答题形式出题,对这些知识点要比较细致掌握。【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四、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35、【正确答案】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 1953 年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该法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作了具体的规定,确立了比较完善的选举制度。1979 年我国颁布了新的选举法。与 1953 年选举法相比较,1979 年选举法主要在两个方面有了新的发展,一是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一级,二是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此后,又在 1982 年、1986 年、1995 年、2004 年和 2010 年进行了 5 次修正。2010 年 3 月 14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选举法做了最新的一次修订。新的选举法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五

36、点:第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实际上就是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范围问题,即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个:一是具有中国的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 18 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范围是极为广泛的。第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是指在选举中,一切选民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在程序上对所有的选民同等对待,选民所

37、投的选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是公民平等权在选举制度中的表现,其要求有:除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外,选民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一次选举中,选民平等地拥有投票权;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的人数相同;2010 年我国修订后的选举法明确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第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按照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种选举。间接选举是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种选举。在原理上,直接选举是比间接选举更完备、

38、更科学的一种选举方式,它不仅有利于选民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且也有利于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负责和报告工作。第四,差额选举的原则。差额选举是与等额选举相对应的一种选举方式。所谓等额选举,是指民意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与应选代表名额相等的选举。所谓差额选举,则是指民意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差额选举优于等额选举,体现了民主选举的本意要求。2010年我国修订后的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

39、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这是我国选举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性的又一表现。第五,秘密投票的原则。秘密投票也称为无记名投票,与记名投票相对应,是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2010年我国修订后的选举法又增加了“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的规定。【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宪法部分涉及的基本原则一方面极具理论性和抽象性,另一方面又与具体制度相联系,适合作为论述题形式考查,因此学习和复习时候应当有意识地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理解,这样可以更便于理解,而答题时如果能突显出这种理解,将使答案显得条理更为清晰。【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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