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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及答案与解析.doc

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2006 年单选 36)中国历史上首次采用十二篇编纂体例的封建法典是( )。(A)北齐律(B)开皇律(C)曹魏律(D)晋律2 (2006 年单选 37)麟趾格颁布于( ) 。(A)东魏(B)西魏(C)北魏(D)北齐3 (2007 年单选 39)南北朝时期西魏政权制定的法典是( )。(A)武德律(B)麟趾格(C)大业律(D)大统式4 (2008 年单选 40)按照中国古代“ 准五

2、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相对于侵犯一般人而言,法律对侄子殴打叔父行为的处罚( )。(A)更轻(B)更重(C)同等(D)视情况而定5 (2008 年单选 41)南北朝时期,北朝东魏政权颁布的法典是( )。(A)泰始律(B)大统式(C)大业律(D)麟趾格6 (2010 年单选 37)将中央司法机关由廷尉改为大理寺的朝代是( )。(A)汉朝(B)晋朝(C)北齐(D)北周7 (2011 年单选 43)历史上最早以“ 式”为法律形式的法典是 ( )。(A)封诊式(B)贞观式(C)大统式(D)武德式8 (2012 年单选 36)下列法典中,首次确立“ 准五服以制罪” 制度的是( ) 。(A)开元律(B) 北

3、魏律(C) 晋律(D)贞观律9 (2012 年单选 37)“重罪十条”罪名正式确立于( )。(A)北齐律(B) 北周律(C) 开皇律(D)大业律10 (2013 年单选 32)据魏书.刑罚志记载,北魏延昌三年,冀州阜城之民费羊皮为葬母而卖女为婢,按律当死。此案在朝野引起巨大争议,后经宣武帝权衡各方意见,做出最终裁决:“ 羊皮卖女葬母,孝诚可嘉,便可特原。” 关于此案判决所遵循的法律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亲属相犯,罪不至死(B)为伸张孝道,可特赦罪责(C)诏令与律条冲突时,须依律断案(D)子女的人格从属尊长,不受法律保护11 (2013 年单选 37)首次明确区分律和令,从而解决了

4、秦汉以来律令混杂问题的古代律典是( )。(A)晋律(B)新律(C)北齐律(D)北魏律12 (2014 年单选 37)南梁创立了一种名为“ 测罚”的刑讯方式。下列关于该刑讯方式的描述,正确的是( ) 。(A)墨面文身、挑筋去指(B)以利刃零割碎剐肌肤,残损肢体(C)对拒不招供者断绝饮食,三日后才许进食少量粥(D)对受审者先鞭笞,再令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且仅容两足的一尺土垛上13 (2015 年单选 36)中国刑律中最早规定“ 准五服以制罪” ,使法律成为“峻礼教之防”的法典是( ) 。(A)北齐律(B)开皇律(C)贞观律(D)泰始律14 (2015 年单选 39)“八议”是中国古代优遇官僚

5、贵族的法律制度,即指八种人犯罪可经议罪减免刑罚。“ 八议 ”中“议宾”的对象是指( )。(A)皇亲国戚(B)贤人能臣(C)前朝皇室宗亲(D)三品以上职事官15 (2016 年单选 36)中国古代最早将法典的篇数简化为十二篇的是( )。(A)魏律(B) 晋律(C) 大业律(D)北齐律16 (2016 年单选 37)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讯野蛮残酷。南陈创立了一种名为“测立”的刑讯方式。下列对于该刑讯方式的描述,正确的是( )。(A)用车辐粗杖夹压受审者的脚踝(B)将铁犁烧红,令受审者立其上(C)对受审者断绝饮食,三日后才许进食少量粥,循环使用(D)对受审者先鞭笞,再令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且

6、仅容两足的一尺土垛上17 (2006 年单选 35)中国封建制五刑正式确立于( )。(A)汉朝(B)南北朝(C)隋朝(D)唐朝18 (2007 年单选 37)最早正式规定“ 十恶”制度的法典是 ( )。(A)开皇律(B)泰始律(C)贞观律(D)北齐律19 (2011 年单选 37)隋开皇律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历史蓝本是( )。(A)北齐律(B)北周律(C)大业律(D)陈律20 (2004 年单选 40)唐朝规定国家机关具体办事细则的法律形式是( )。(A)律(B)令(C)格(D)式21 (2004 年单选 43)大中刑律统类编纂于( ) 。(A)唐朝(B)宋朝(C)五代(D)元朝22

7、 (2004 年单选 44)唐律中有关赋税征收和徭役摊派的内容规定在( )。(A)职制律(B)徭律(C)户婚律(D)田律23 (2005 年单选 36)按照唐律规定的化外人相犯原则,阿拉伯人与日本人在长安相犯,应适用的法律是( ) 。(A)唐律(B)阿拉伯法律(C)日本法律(D)阿拉伯法律或日本法律24 (2005 年单选 40)唐朝法定的徒刑分为( ) 。(A)三等(B)四等(C)五等(D)六等25 (2006 年单选 39)唐朝时京城长安某人犯有三种罪,三种罪的处刑分别为徒一年、徒二年和徒三年,依据唐律的规定,该罪犯最终将被处以( )。(A)徒二年(B)徒三年(C)徒六年(D)徒三年以上六

8、年以下26 (2007 年单选 33)唐朝中央司法审判机关是( ) 。(A)刑部(B)大理寺(C)都察院(D)御史台27 (2007 年单选 36)唐朝选举令规定:“ 诸职事官,年七十以上,听致仕。五品以上上表,六品以下申省奏闻。”这里“ 致仕”是指( )。(A)入仕做官(B)年老退休(C)居丧告假(D)授予荣誉28 (2008 年单选 34) 唐律疏议.贼盗规定:“ 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绞。”这一规定所体现的唐律定罪量刑的原则是( )。(A)合并论罪从重(B)累犯加重(C)共同犯罪加重(D)盗罪类推29 (2008 年单选 39)依照唐宋时期法律的规定,殴

9、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构成“十恶”犯罪中的( ) 。(A)谋大逆(B)恶逆(C)不孝(D)不睦30 (2008 年单选 42)在唐朝,皇帝针对“ 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 ,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编录之后成为“禁违止邪” 的“永为法则”。这种法律形式是( )。(A)律(B)令(C)格(D)式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南北朝北齐以前,封建法典的篇章体例并不统一。北齐律首次使封

10、建成文法典篇章体例定型化,定篇目为 12 篇,该篇章体例为北周、隋、唐、五代、宋所沿用。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格”这一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南北朝北魏时期,北魏“以格代科”,科失去了独立的法律地位。东魏时期颁布的麟趾格,是当时最重要的格。“格”这一法律形式的出现对隋、唐、宋、元的法律形式产生了重大影响。可见,选 A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南北朝西魏政权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大统式,因该部法典颁布于西魏文帝大统年间,故而命名为大统式。“式”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格”和“式”的出现,

11、影响了后世特别是隋唐的法律形式。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晋律首次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按照“服制定罪”原则,相对于常人(一般人) 相犯而言,对于亲属相犯,凡以尊犯卑者,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凡以卑犯尊者,服制愈近,处罚愈重;服制愈远,处罚愈轻。据此,本题表述中,侄子殴打叔父为五服内亲属以尊犯卑的行为,相对于常人相犯,处刑当然加重。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麟趾格是北朝东魏政权颁布的法典,因其是在麟趾殿颁布的,故被称为麟趾格。可见,选 D 项。泰始律 又称为晋律,是西

12、晋政权颁布的。大统式是北朝西魏政权颁布的。大业律是隋炀帝时期颁布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北齐首创大理寺,以取代秦、汉、魏、晋、南北朝北齐以前的廷尉之名,并扩大编制,大理寺自此成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并被隋、唐、宋沿用。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式”作为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秦代,那时还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典,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是南北朝时期西魏政权制定的大统式。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晋律首次确立“准五服以制罪”制度,并为后世沿用。清末沈家

13、本修律,颁布大清新刑律,废除“服制定罪”制度,实行罪刑法定,该制度才退出历史舞台,在中国历史上沿用了近 1700 年。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重罪十条”罪名正式确立于南北朝北齐时期制定的北齐律中,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据魏书.刑罚志记载,北魏延昌三年(公元 514 年),尚书李平奏:“冀州阜城民费羊皮母亡,家贫无以葬,卖七岁子与同城人张回为婢。回转卖于鄃县民梁定之,而不言良状。案盗律掠人、掠卖人、和卖人为奴婢者,死。回故买羊皮女,谋以转卖。依律处绞刑。”诏曰:“律称和卖人者,谓两人诈取他财

14、。今羊皮卖女,告回称良,张回利贱,知良公买。诚于律俱乖,而两各非诈。此女虽父卖为婢,体本是良。回转卖之日,应有迟疑,而决从真卖,于情不可。更推例以为永式。”可见,费羊皮因为家贫,没有钱可以葬母,所以卖了自己的儿子给张回做奴婢,但是张回又卖给了梁定之,并且卖的时候没有说明张回原先是良人。根据这个案例,不同的大臣发表了不同意见,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明文的法律规定。最终费羊皮竟然因为动机符合儒家义理,“便可特原”。综上所述,只有 B 项符合题意,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晋律首次将律和令明确分开,解决了汉代以来律令混杂、矛盾的局面,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15、】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南北朝南梁时期的“测罚”法是指对不招供者断绝饮食,3 日后才允许进食少量的粥,并循环使用的刑罚。可见,选 C 项。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是明太祖朱元璋在明大诰中规定适用的酷刑,大明律没有规定此刑罚,是法外肉刑。可见,不选 A 项。以利刃零割碎剐肌肤,残损肢体俗称 “千刀万剐”,即凌迟刑。可见,不选 B 项。对受审者先鞭笞,再令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且仅容两足的一尺土垛上,此刑罚为南北朝南陈创立,称为“测立之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国古代刑律中,最高规定“准五服以制罪”的法典是泰始律(晋律 ) , “准

16、五服以制罪”是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使法律成为“峻礼教之防”的工具。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八议为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议宾的对象是前朝皇室宗亲,故选 C 项。议亲的对象是皇亲国戚,议故的对象是皇帝故旧,议贤的对象是有大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的对象是有大才能的人,议功的对象是有大功勋的人,议贵的对象是贵族官僚,议勤的对象是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国古代最早将法典的篇数简化为 12 篇的法典是北齐律,北齐律首次使封建成文法典篇章体例定型化。可见,选 D 项。

17、魏律、大业律均为 18 篇。晋律为 20 篇。【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南陈创立了测立之法,对受审者先鞭打二十,笞捶三十,再迫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仅容两足的一尺高的土垛上,折磨逼供。可见,选D 项。A、B 项表述为北齐刑讯之法。C 项表述为南梁的测罚之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隋朝开皇律在前代刑罚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将刑罚定型为笞、杖、徒、流、死五刑,封建五刑制度正式确立。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隋朝开皇律在北齐律规定的“重罪十条”的基础上,首次在法典中正式

18、规定“十恶”制度,“十恶”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恶”重罪“为常赦所不原”,该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末。1911 年,大清新刑律颁布后,“十恶”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隋朝开皇律是以北齐律为蓝本制定的,尽管隋朝是夺取北周政权而建立的,但北周律在立法技术和内容等方面都不及北齐律,故隋朝舍弃北周律而遵照北齐律制定了开皇律。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包括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令是有关国家政权组

19、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格用以“禁违止邪”,是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后上升为普遍适用的法律。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活动细则,具有行政法规性质。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大中刑律统类编纂于唐宣宗大中年间,该部法典采取“刑律统类”(“刑统 ”)的编纂方式,即将律典条文按性质分属各门,并律后附有各个时期颁布的敕、令、格、式,这种法典编纂方式影响了五代和宋朝的立法,如五代有大周刑统,宋有宋刑统。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律疏议一共 12 篇,502 条(

20、一说为 500 条),按照各篇顺序及其内容来看,分别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名例律是关于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篇。卫禁律是关于警卫皇帝宫庙、陵墓以及保卫城关要塞和边防的法律。职制律是关于官吏职守、惩贪治赃和交通驿传的法律。户婚律是关于户籍、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厩库律是关于牲畜管理、仓库管理、官物出纳方面的法律。擅兴律是关于军队征调、指挥、行军出征、军需供给和兴造工程等方面的法律。贼盗律是关于严惩十恶以及恶性杀人、害人的法律。斗讼律是关于惩治斗殴以及诉讼方面的法律。诈伪律

21、是关于惩治欺诈和伪造的法律。杂律是关于不便列入分则内容的其他法律,如和奸、强奸罪等。捕亡律是关于追捕逃亡的法律。断狱律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的法律。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化外人就是外国人。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据此,同一国家侨民在中国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家侨民相犯或唐朝人与外国人相犯,则按照唐律规定处刑,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封建五刑制,将刑等分为 20

22、等。其中,笞刑 5等(笞 10、笞 20、笞 30、笞 40、笞 50);杖刑 5 等(杖 60、杖 70、杖 80、杖 90、杖 100);徒刑 5 等( 徒 1 年、徒 1 年半、徒 2 年、徒 2 年半、徒 3 年);流刑三等(流 2 000 里、流 2 500 里、流 3 000 里);死刑 2 等(绞、斩)。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据此,唐朝对于一人犯数罪,采取重罪吸收轻罪,刑不累加,以重者论

23、的定罪量刑原则。此外,唐律规定的徒刑的最高刑为 3 年。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朝中央三法司为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大理寺掌审判,刑部掌刑事案件复核,御史台掌监察。可见,选 B 项。都察院是明清时期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是明太祖朱元璋取代御史台而设置的中央监察机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题干中古文的基本含义是:各类官员年龄 70 岁以上要退休,五品以上的官员退休要上表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员退休要报吏部备案。可见,唐朝的“致仕”制度就是指官员的年老退休制度,俗称“告老还乡”,宋、元、明、清各朝沿袭这一称谓。

24、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题干中古文的大致含义是:盗罪经判决后,仍犯盗罪的,若前后所犯盗罪都处徒刑,则判处流 2 000 里。若前后所犯盗罪都处流刑的,则处绞刑,即重犯则升格刑种加重处刑,这种处断方法被称为“累犯加重”。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隋、唐、宋时期将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的犯罪称为“恶逆”,是“十恶”重罪中最重的封建伦理犯罪。可见,选 B 项。“十恶”中的“谋大逆”是有关图谋毁坏宗庙、陵寝以及宫阙的犯罪。“十恶”中的“不孝

25、”是有关告发、咒骂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分家析财、另立门户),若供养有阙;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脱掉丧服、改着吉服);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等的犯罪。“十恶”中的“不睦”是有关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或告发丈夫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亲属的犯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朝的格用以“禁违止邪”(禁止违法、违令行为和处罚刑事、行政违法行为)的“永为法则”( 上升为永格后成为遵守的法则),是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官府即官员经常性的职责、权限和活动)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后上升为普遍适用的法律。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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