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3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九刑中不包括的刑罚是( )。(A)流(B)扑(C)赎(D)杖2 汉律主要指的是( ) 。(A)傍章律(B) 九章律(C) 越宫律(D)朝律3 汉律一共( ) 。(A)六篇(B)十二篇(C)二十篇(D)六十篇4 汉朝的法律体系中,有:关宫廷警卫方面的法律被称为( )。(A)朝律(B) 傍章律(C) 酎金律(D)越宫律5 汉朝的法律形式中,在法律没有正条规定时可以比照最接近的律令条文或者同类
2、型判例处断的是( ) 。(A)治狱程式(B)重首匿科(C)决事比(D)廷行事 6 以具律作为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的法典是( )。(A)九章律(B) 曹魏律(C) 泰始律(D)北魏律7 “八议”首次正式入律是在 ( )。(A)魏新律(B) 晋律(C) 北魏律(D)北齐律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8 三宥之法指的是( ) 。(A)过失(B)弗知(C)遗忘(D)故意9 对于西周时期礼与刑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出于礼,入于刑(B)礼不下庶
3、人(C)刑不上大夫(D)六礼10 西周时期,适用于契约关系的制度有( )。(A)质剂(B)傅别(C)囹圄(D)断狱11 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时期司法官名称的有( )。(A)司寇(B)大理(C)大理寺卿(D)小司寇12 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时期首次确立的制度或者法律原则的是( )。(A)赎刑(B)五听(C)罪疑从赦(D)三不去13 下列选项中,属于夏朝首次创立的制度或者法律原则的是( )。(A)七出(B)赎刑(C)不孝罪(D)罪疑从轻14 实行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的王朝有( )。(A)夏朝(B)商朝(C)西周(D)汉朝15 渊源于西周时期“ 明德慎罚 ”的立法指导思想的有 ( )。(A)德主刑辅(
4、B)德本刑用(C)神明裁判(D)尚德缓刑16 西周时期的刑法适用原则包括( )。(A)罪疑从赦(B)宽严适中(C)诬告反坐(D)上请原则17 下列有关西周时期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西周时期就已经确立了类推原则(B)最能体现西周时期宗法等级制度的刑法原则是老幼废疾减刑原则(C)西周时期有关“质剂”和“ 傅别”的划分体现了区分故意和过失的刑法适用原则(D)西周时期的“ 八辟” 之法是后世“八议”制度的渊源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8 简述西周时期婚姻六礼的主要内容。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5、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8 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19 礼记曲礼:“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祈祷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20 汉书贾谊传:“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后汉书陈宠传:“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21 礼记曲礼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孔颖达疏:“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 ;“ 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
6、大夫犯罪之目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22 礼记昏义:“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23 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24 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何休注: “妇人
7、有三不去。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25 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日辞听,二日色听,三日气听,四日耳听,五日目听。”郑玄疏: “ 观其出言,不直则烦;观其颜色,不直则赫然;观其气息,不直则喘;观其听聆,不直则惑;观其眸子,不直则吒(音冒编者注)然。”25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26 礼记大传:“ 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
8、问题:(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什么原则? 其历史渊源是什么?(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3)西周规定这一原则的立法宗旨是什么?27 尚书吕刑:“ 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 孔安国传:“刑疑,赦从罚;罚疑,不论以为罪。”礼记王制:“ 附从轻,赦从重 ”;“疑狱汜(音犯编者注)与众共之,众疑,赦之。”问题:(1)这两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的什么原则? 其历史渊源是什么?(2)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3)这两段文字反映的立法宗旨是什么?(4)文中提到的 “五刑”、“五罚”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28 周礼天官小宰:“听称责以傅别。” 郑玄注: “称则责贷予,傅别为券书也。听
9、讼责者,以券书决之。傅,傅著约束于文书;别,别为两,两家各得一也。”问题:(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的什么制度?(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3)这段文字反映了什么问题?(4)这段文字所提及的内容对司法制度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3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九刑包括奴隶制五刑加鞭、扑、赎、流。【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通常我们提到的汉律,指的就是九章律。【
10、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汉律由九章律9 篇、傍章律18 篇、越宫律27 篇和朝律6 篇组成。【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汉朝有关宫廷警卫方面的法律被称为越宫律。朝律是关于朝贺方面的法律;傍章律是关于礼仪方面的法律;酎金律是关于打击地方诸侯势力,加强中央集权的法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汉朝的法律形式中,在法律没有正条规定时可以比照最接近的律令条文或者同类型判例处断的被称为决事比。治狱程式为秦朝封诊式方面的内容,廷行事是秦朝的法律形式;重首匿科为汉朝“科”这一法律形式的表现形式。【知识模块】 中国法
11、制史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九章律在刑法总则篇的篇名上沿袭法经的“具法”和秦律中的“具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曹魏律又称魏新律,曹魏律首次将“八议”正式入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过失、弗知和遗忘为三宥之法的三种表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六礼为婚姻制度的范畴。【知识模块】 中国
12、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质剂为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傅别为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囹圄为监狱名称,断狱为审判制度名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大理为夏朝司法官名称,大理寺卿为北齐以后至清朝(元朝除外)的司法官名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赎刑源于夏朝,罪疑从赦在夏朝就存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七出”源于西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嫡长子继承制源于商朝晚期,但不能说整个商王朝都实行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
13、制一直沿用至明朝。【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神明裁判为夏商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汉朝的德主刑辅、唐朝的德本刑用、明朝的明刑弼教与清朝的尚德缓刑的立法指导思想都渊源于“明德慎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诬告反坐为秦朝的刑法适用原则,上请原则首创于汉朝。【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西周时期所谓“罪无正律,则以上下而比附其罪”,即“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可见,该原则类似于类推适用原则。因此,A 项正确。最能体现西周时期宗法等级制度的刑法原则是同罪异罚原则,故
14、B 项错误。区分故意和过失的刑法原则的划分标志是“非眚”和“眚”,故 C 项错误。西周时期的“八辟”之法是后世“八议”制度的渊源,故 D 项正确。 【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8 【正确答案】 西周时期,“六礼” 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六礼内容是:(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男家在女家答应议婚后,请媒人问女方的生年日月时辰,并卜于祖庙以定吉凶;(3)“纳吉”,即男家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家,决定订婚;(4)“纳征” ,又称为“纳币”,即男家送聘礼给女家;(
15、5)“请期”,即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择定婚期; (6)“亲迎“,即男子赴女家迎女,举行结婚仪式。“六礼“之中,最基本的是“纳采”和“ 纳征”。“六礼”是古代礼制的一部分,该制度为后世所沿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 礼” 的性质和作用。(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伦理道德和仁义,没有礼的规范就不能形成;教化礼训和正定风俗,没有礼的规范就不能完备;分歧争议以及诉讼活动,没有礼的作用就不能决
16、定;君王臣下,父子兄弟,没有礼的规范就无法界定;从学拜师,没有礼的规范就难以亲定;朝制列班、军事治理、官吏管理、执法,没有礼则无法运行;进行祭祀活动,没有礼的规范就不会诚实庄重。(3)这段文字表明,在西周时期,礼作为一种积极规范,已经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起着实际的调整作用。当时上至国家根本方针、组织制度,下到社会成员的生活,都受到礼的制约。周礼已经渗透到各个社会领域,起着广泛的调整作用。(4)这段文字也表明,西周时期的礼已经具备了法的性质和作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1)这两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礼侧重于事前的预防,刑侧重于事后
17、的处罚。凡是礼所允许的,也就是刑所不禁止的;凡是礼所不允许的,也就是刑所严禁的,超出礼的制约范围,则进入刑的惩罚范围,因此,二者互为表里。(3)这段文字表明,礼与刑的作用不同。礼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的规范,侧重于积极的预防;刑则是对犯罪行为的制裁,侧重于事后的处罚。由于礼的作用在于强调道德教化,刑则强调惩罚镇压,道德教化不成才使用刑罚镇压,故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4)礼作为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以刑的强制力为后盾保障贯彻实施,而且其本身也包含着刑的规范要求。因此,尽管礼与刑规范的侧重点不同,但在确认以及维护奴隶制国家基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巩固宗法等级制度方面确是一致的。【知
18、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1)这段文字反映的是西周时期礼与刑的适用及其关系问题。(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礼仪规范不适用于庶人,如何处刑不适用于大夫及大夫以上的贵族。孔颖达解释道:礼仪规范不适用于庶人,因为贫贱的庶人没有贵族能够享受的礼仪;如何处刑不适用于大夫及大夫以上的贵族,因为制定的五刑中科条三千没有设定有关大夫的犯罪,并不是说大夫及大夫以上的人犯罪不处刑,只不过犯罪后根据八议来确定其罪行的轻重罢了。(3)所谓“礼不下庶人”,首先,制定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整社会的宗法等级秩序,不同的社会关系适用不同的礼进行调整,不同社会阶层的人适用不同等级的礼;各级贵族享有的礼,庶民百姓
19、不得享用。其次,各级贵族的活动主要靠礼进行规范,而庶人之类的普通民众则用刑罚来威慑。由于礼本身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范,因此,“礼不下庶人 ”绝不是说礼的规范对庶人没有约束力。所谓“刑不上大夫 ”,首先,刑罚的制定主要不是针对大夫以上各级贵族,而是为了防范庶人以下的平民百姓。其次,不同社会等级的人实行同罪异罚,大夫以上各级贵族违法犯罪,一般不适用于普通平民百姓使用的刑罚。所以,大夫以上贵族犯罪不适用一般刑罚,而并非一律不使用刑罚。当然贵族作为特权阶层在使用刑罚时,适用“八议”之法,实行临时决议减免,这体现了特权法的性质。(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不仅是西周“礼治”的特点,也是指导西周立法、
20、司法的重要原则。【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的婚姻成立制度。西周时期婚姻成立须按照先后顺序经过的六道烦琐的程序,这六道程序被称为“六礼” ,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礼发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经过夏、商的发展,至西周臻于完备,六礼是中国古代聘娶婚的渊源。(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举行婚礼,要促成两方之好,对上可以侍奉宗庙,对下可以传承后世,因此君子都很重视六礼。举行婚礼,须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主人都要在宗庙摆筵,且在门外迎拜,作揖、礼让并在宗庙举拜,以表明慎重和对婚礼的重视。(3)这段文字表明了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贯穿着宗法伦
21、理道德精神和男尊女卑的家庭关系。西周时期婚姻成立制度的完备,不仅表明了礼的成熟,而且表明了西周统治者对巩固宗法等级制度、稳定家庭关系的重视。“六礼” 表明,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完全是买卖包办性质,妇女不仅没有自主择婚的权利与自由,而且是父母用钱财进行买卖交易的商品,这体现了宗法关系、男尊女卑和迷信思想。(4)六礼不仅在西周的婚姻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对后世的婚姻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的婚姻解除制度(休妻制度)“七出”( 七去) 。所谓“七出”,就是丈夫休弃妻子的法定七种情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妻子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
22、丈夫即可将妻子休弃:不孝顺父母的可以休弃;无子的可以休弃;淫乱的可以休弃;有严重疾病的可以休弃;多嘴多舌的可以休弃;妒忌的可以休弃;偷盗的可以休弃。不顺父母的属于道德沦丧;无子的会断绝后嗣;淫乱的会破坏伦常秩序;妒忌的影响家庭关系;有重大疾病的无法共同生活;多嘴多舌的会离间亲属感情;偷盗的会背信弃义。(2)“七出”制度对于维护家庭男尊女卑和夫权统治、进而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家族政治意义重大,这对维护当时婚姻关系的稳定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3)“七出”是丈夫休弃妻子的七种片面借口,实际上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丈夫单方面休弃妻子的权利,“ 七出 ”使得离婚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丈夫的手中,这必然从法律
23、上对女子进行了束缚,从而进一步剥夺了女子在社会关系中应有的地位。“七出”是保障丈夫单方面利益的法律规范,是维护男尊女卑等级秩序的礼制制度。(4)“七出”制度不仅在西周得以贯彻,而且也影响到后世的婚姻立法,后世的婚姻立法在婚姻解除的范围上,大体没有超出“七出” 的范围。【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的婚姻解除限制制度“三不去” 。所谓“三不去 ”就是限制“七出”的三种法定情形。(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妻子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遭被休弃的命运:若妻子被休弃后无家可归的不能休弃;与丈夫一同为公婆服过三年大丧的不能休弃;娶妻时贫贱而经夫妻同甘共苦后来
24、变得富贵的,不能休弃。何休对此解释道:妻子有三种不被休弃的情形,与丈夫一同为公婆守孝三年,由于不忘记恩情不能休弃;娶妻时贫贱而后变得富贵,为了不违背伦常德教不能休弃;若妻子被休弃而无家可归,由于会断绝生路,不能休弃。(3)“三不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丈夫的婚姻解除权,这对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礼制具有积极意义。“三不去” 虽然构成对 “七出”的限制,但解除婚姻关系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男方手中:只要丈夫想抛弃妻子,就可以随意找到借口。所以,“三不去”不能改变丈夫单方面的利益,亦不意味着对妻子权利的真正保护。“三不去”的最终目的在于维护夫权统治和“ 礼仪”制度。(4)“三不去”制度不仅在西周时期
25、得以贯彻,而且影响到后世的立法,后世对婚姻解除限制的规定,大体没有超出“三不去” 的范围。【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所谓“五听” ,是指西周时期,司法官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以五种察言观色的方式审理案件,以便据此分析案情:一是辞听,二是色听,三是气听,四是耳听,五是目听。东汉郑玄解释道:观察受审者的言辞,理亏则言语烦乱或自相矛盾;观察其表情,心虚则惊惶失措;观察其呼吸,理屈则紧张喘息;观察其听觉,心里有鬼则反应迟钝;观察其眼睛,无理则双目失神。(3)“五听”是西周时期司法官审理案件判断当事人
26、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该审理方式是我国古代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运用心理分析进行审判活动的一种尝试,因此,以“五听 ”获取证据的审讯方式在我国司法心理学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此外,与夏商时期迷信落后的“ 天罚 ”、“神判”相比,这毕竟是历史进步。单就要求审判官注意观察当事人各种异常表现来看,具有可资借鉴之处。当然,完全依赖察言观色的方式审理案件,往往导致主观唯心主义的司法擅断,有时也会人为地制造一些冤假错案。(4)“五听”制度作为审理案件的方式,被后世所沿用,影响深远。【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1)这段文字反映的是西周时期礼的基本原则及其作用。礼渊源于
27、原始社会的祭祀活动,原是一种社会习俗,经夏、商、西周改造整理后,遂成为调整奴隶制社会关系的规范。(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第一谓之“ 亲亲”,就是亲近以父母为首的亲属,第二渭之“尊尊 ”,就是尊敬以君主为首的贵族。只有实行“亲亲”,才能尊崇祖先,尊崇祖先才能敬仰宗族,敬仰宗族,才能团结全体贵族,团结全体贵族,才能宗庙严,宗庙严才能重视天下社稷,重视社稷才能使人民安定,人民安定才能财富充足,财富充足才能众志成城,众志成城才能形成礼仪风俗,礼仪风俗形成了才能达到天下大治。(3)西周统治者总结商纣王倒行逆施、众叛亲离导致的商朝灭亡的教训,认为立法、施政必须贯彻“ 亲亲”、“尊尊”等礼的基本原则。所
28、谓 “亲亲”,就是强调男女有别,长幼有序;每个人都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亲敬以父权家长、族长、宗主为中心的亲属。因此,“ 亲亲 ”实际是一条以孝为核心,同时体现男尊女卑关系的宗法伦理原则,旨在维护家庭、家族及宗族内部的伦理道德秩序。而“尊尊” 则要求下级对上级、小宗对大宗、臣民对君长绝对服从与尊敬,严守社会等级秩序,严禁违法僭越。所以,“ 尊尊” 实际是一条以忠为核心的等级差别原则,旨在维护整个国家的君臣贵贱秩序。规定“ 亲亲 ”、“尊尊”制度的意义在于,只有实行 “尊尊”、“ 亲亲”,才能实现其巩固统治国家,维护奴隶主贵族专政的根本目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1)这两
29、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的刑法适用原则。所谓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即对定罪量刑有疑义或者有争论的案件,实行从轻处罚或者予以赦免的原则。该原则渊源于上古时期所奉行的“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信条。(2)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对犯有“ 五刑”之罪而又有疑问的,则定五罚之罪;对定五罚之罪而又有疑问的,则不予论处,以求恰当地定罪量刑。对介于轻重之间的犯罪,按照轻罪判处轻刑;对误判重罪的人,须赦免其重罪;对疑难案件须与众人共同讨论,如果众人都有疑问,则不予论罪。(3)这两段文字表明,西周时期凡是对定罪量刑有疑义或者有争论的案件,都从轻处断或者予以赦免,这体现了西周时期在刑法运用上的慎重,这
30、有利于防止和减少无罪处刑和轻罪重刑的现象。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的刑法适用原则是西周时期刑法原则的重大发展,也是“明德慎罚” 立法指导思想在刑事立法上的具体体现。(4)这段文字中涉及的五刑,为奴隶制五刑,即墨、劓、jpJ、宫、大辟五刑;五罚即对处以五刑有疑的,以赎刑代罚,其中,赎刑有五等,分别用以免除肉刑和死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1)该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的契约制度借贷契约。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 傅别”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处理称责纠纷的依据是傅别。郑玄解释道,“称责”就是指借贷,“ 傅别” 是券书。审理债务纠纷,以 “傅别”为证据。“ 傅”就是指将借贷的内容写在文书之中,“ 别 ”就是指将这样的券书一分为二,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拿一半。(3)这段文字表明,西周时期已经存在了商品交易的借贷关系,表明了西周时期借贷关系的活跃和相应诉讼案件的增多。借贷的出现适应了西周时期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的法律需要,也证明了西周时期民事法律规范的较大发展。(4)“傅别”的出现,促进了司法制度中证据的运用和发展,特别对于财产关系的纠纷,就以契约文书为依据,而不是以人证为依据,从而影响了古代契约纠纷的证据运用方式,这对完善司法审判起到了促进作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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