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9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汉朝规定了官吏退休制度,退休被称为( )(A)休假(B)致仕(C)养老(D)存留养亲2 古代法典中,首先确立“准五服以治罪” 制度的是 ( )(A)曹魏律(B) 晋律(C) 北魏律(D)北齐律3 历史上最早以“ 式” 为形式的法典是 ( )(A)大统式(B)麟趾式(C)封诊式(D)贞观式4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讯野蛮残酷,对不招供者断绝饮食,三日后才许进食少量的粥,循环使用。这种刑讯方法
2、是( )(A)重枷(B)大杖(C)测罚(D)测立5 “十恶”正式入律是在( )(A)北齐律(B) 开皇律(C) 大业律(D)武德律6 唐朝的法律形式中,用以“禁违止邪” ,是皇帝针对 “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后上升为普遍适用的法律的是( )(A)律(B)令(C)格(D)式7 按照律法对共同犯罪区分首犯与从犯。对于从犯的处罚( )(A)与首犯相同(B)减首犯一等(C)减首犯二等(D)减首犯三等8 唐朝的无息借贷契约称为( )(A)负债(B)出举(C)私契(D)官契9 下列关于唐朝继承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唐朝宗祧继承采取嫡长子继承制(B)唐朝财产继承采取
3、诸子均分制(C)唐朝中已规定了代位继承(D)一般情况下唐朝女子出嫁后享有本家财产的继承权10 古代刑罚中,赎刑制度化开始于( )(A)九刑(B) 吕刑(C) 法经(D)九章律11 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 )(A)质剂(B)出举(C)傅别(D)契券12 西周时期,民事诉讼应缴纳的诉讼费称为( )(A)狱(B)讼(C)钧金(D)束矢13 秦朝区分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是( )(A)年龄(B)性别(C)身高(D)体重14 汉文帝刑制改革时,将劓刑改为( )(A)髡钳城旦舂(B)笞刑三百(C)笞刑五百(D)弃市15 汉朝的诉讼中,相当于现今的自诉的是( )(A)告(B)劾(C)鞫狱(D)辞服16 古代法
4、典中,最早将法典篇目简化为二十篇的是( )(A)曹魏律(B) 晋律(C) 北魏律(D)北齐律17 根据“准五服以治罪 ”制度,与侵犯一般人相比,法律对叔父殴打侄子的行为处罚( )(A)更重(B)更轻(C)同等(D)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下列关于春秋决狱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春秋决狱以儒家经典(主要是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B)春秋决狱兼顾事实和动机,非常合理,没有负面影响(C)春秋决狱最重
5、要的原则是论心定罪(D)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19 下列选项中,属于永徽律疏篇目的是( )(A)名例(B) 卫禁(C) 户婚(D)诈伪20 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要求征收实物税的货物种类是( )(A)龙香(B)沉香(C)丁香(D)白玉兰21 宋刑统在体例上取法于( )(A)永徽律疏(B) 大中刑律统类(C) 唐六典(D)大周刑统22 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包括( )(A)先问亲邻(B)输钱印契(C)过割赋税(D)原主离业23 西周的主要刑法原则有( )(A)老幼犯罪减免刑罚(B)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C)因地、因时制宜(D)上下比罪24 下列关于唐六典的表述,
6、正确的是( )(A)唐六典是系统规定唐朝官制的政书(B) 唐六典以周礼为指导和模式(C) 唐六典采取了“官领其属,事归于职”的修订方法,分为治职、教职、礼职、政职、刑职和事职六部分,共 60 卷(D)唐六典对于后世王朝的行政立法产生重大影响25 以下民事主体中,在宋朝享有财产继承权的是( )(A)在室女(B)遗腹子(C)继子(D)庶子26 与唐律相比较,明律中处罚有所加重的罪名有( )(A)谋反(B)强盗(C)窃盗(D)不孝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简述清末商事立法的特点。28 简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的内容
7、。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公室告何也? 非公室告何也?贼杀伤、盗他人为公室;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材料反映了秦朝的什么制度?(2)秦朝该制度的影响是什么?30 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应行刑者,然始下决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但犯恶逆以上罪及部曲杀主罪,行一复
8、奏。”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材料反映了唐朝的什么制度?(2)唐朝为什么设立该制度?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9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随着官僚制的发展,产生了官吏的休假和退休制度。汉朝退休称为致仕,汉时致仕的年龄为 70 岁,退休后的待遇,一般是给予一次性的较高赏赐,以示养老尊贤。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古代法典中,晋律第一
9、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首立“准五服以治罪”制度,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式”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西魏编定大统式,成为历史上最早以“式”为形式的法典。隋唐时“式”也成为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讯野蛮残酷,反映当时司法的腐败和黑暗。如北魏以重枷、大杖逼供;南梁创立“测罚”,对不招供者断绝饮食,三日后才许进食少量的粥,循环使用。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隋朝文帝时制定的开皇律的主要成就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十
10、恶”重罪正式列入法典。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十恶”罪名。“十恶”是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种最严重的犯罪行为。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朝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格、式四种,格用以“禁违止邪”,是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后上升为普遍适用的法律,称为“永格”,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律中的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中心环节是对共同犯罪区分首犯与从犯:“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造意是指“倡首先言”的行为,造意者为首犯
11、,随从者是从犯,其罪减首犯一等。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唐朝时民间借贷关系已相当复杂,“借”一般指使用借贷,“贷”一般指消费借贷。借贷契约分为有息和无息两种,前者称“出举”,后者称“负债”。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朝一般情况下,女子出嫁后,不享有本家财产的继承权,但在室女可分得相当于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之财,作为置办妆奁之用。在户绝之家,女儿的继承权则很大。D 项说法错误,ABC 项说法正确,本题选 D。【知识模块】 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西周时期的吕刑规定了较为完整的收赎办法,赎刑由此开始
12、制度化,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西周时期傅别指借贷契约,是解决债务纠纷的凭证。“傅”即债券,一分为二称“别”,债权人执左券,债务人持右券,司法官以其为凭证审理有关债权债务纠纷案件。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西周时期当事人起诉还应交纳诉讼费,刑事、民事诉讼费分别称为“钧金”( 三十斤铜) 和“束矢”(一百支箭)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确立以身高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即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秦时尺寸比现在小,六尺
13、约合现今 138 米)。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文帝十三年下令除肉刑,把黥刑(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改劓刑为笞刑三百,改斩左趾为笞刑五百,改斩右趾为弃市刑,意在从法律上废除肉刑,减轻刑罚的残酷程度。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汉朝起诉叫作告劾:告(告诉)指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类似今天的自诉;劾(举劾)指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类似于现代诉讼中的“公诉”。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北魏律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律,经过“综合比较、取精用宏”而制定,在刑名、罪名和刑罚原则
14、诸方面皆有新的发展。北魏律共 20 篇,其修纂集当时律典之大成,为隋唐律典之渊源。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准五服以治罪”制度,在刑法适用上,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凡以卑犯尊,服制愈近,处罚愈重;服制愈远,处罚愈轻。叔父殴打侄子,是以尊犯卑,服制越近,处罚越轻,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就
15、春秋决狱的影响而言,它兼顾事实和动机是合理的,但是由于儒家经典不具有法的规范性和确定性,法吏又往往不谙晓儒术,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任意比附,造成司法腐败的局面。因此 B 项说法错误。ACD 项表述均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永徽律疏共 12 篇,首篇名例,大致相当于近代刑法的总则,第 2 篇至第 12 篇则相当于近代刑法的分则,分别为: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ABCD 项全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唐朝创建了市舶制度,贞观十七年诏令,对外国商船贩至中国的龙香、沉香、丁香、白豆蔻四种货物
16、,政府抽取十分之一的实物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AB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宋刑统在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但在体例上取法于唐末五代的大中刑律统类和大周刑统,律下分 213 门,律后附有唐中期以后至宋初的敕、令、格、式。宋朝后期法律形式和内容虽有变化,但宋刑统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典,“终宋之世,用之不改”。B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有如下几项:首先,“先问亲邻”,即业主欲出卖不动产时,须先询问房亲和邻人有无购买意愿。换言之,房亲和邻人对不动产有优先购买权。法
17、律还规定了亲邻的顺序:“凡典卖物业,先问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其邻以东南为上,西北次之,上邻不买,递问次邻。四邻俱不买,乃外召钱主。”其次,“输钱印契”,即不动产买卖必须缴纳契税(输钱),并由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官印(印契) 。加盖了官印的契约称“赤契”“红契”,具有一定的公证意义;未缴纳契税、加盖官印的契约称“白契”。再次,“过割赋税”,即在买卖田宅的同时,必须将附着其上的赋税义务转移给新业主。最后,“原主离业”,即转移标的实际占有,卖方须脱离产业,不动产买卖契约才最终成立。以上四个要件成为后世不动产买卖契约的基本内容。ABCD 项全选。【知识模块】 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B,C,D【试
18、题解析】 西周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刑罚适用原则,主要包括: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宽严适中原则;因地、因时制宜;上下比罪;同罪异罚。ABCD 项全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唐六典内容共 30 卷,不是 60 卷,C 项表述错误。AB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宋朝沿袭财产的兄弟均分制,且允许在室女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绝户指家无男性承继人,绝户立继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
19、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同享继承权。因此 ABCD 项全选。【知识模块】 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薛允升在唐明律合编中说:“贼盗及有关币帑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重其所重”反映出明律重刑主义的特点。唐律对谋反大逆者处以斩刑,连坐处绞只限父与子(十六岁以上),其他都处以流刑或没为官奴。而明律对犯谋反大逆者,凌迟处死,连坐处斩并扩大到祖父、父、子、孙及伯叔父等。除了政治性犯罪外,对于强盗、窃盗、抢夺等侵害财产以及官吏贪赃受贿等犯罪的处罚,明律都比唐律明显加重。ABC 项正确。D 项处罚比唐律为轻。【知识模块】 法制史
20、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可概括为:第一,以“ 模范列强”“博稽中外”为立法原则。商事法典的制定从体例到内容,皆模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商法,同时在内容上注意吸收和反映中国传统的商事习惯。第二,在法典编纂结构和立法技术上,充分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以宽为主。第三,带有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清政府企图利用法律发展买办经济,把民族工商业纳入官办或半官办的轨道。清末商事立法虽有种种不足之处,但客观上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中国近代商事立法的开端。【知识模块】 法制史28
21、【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了民主共和制度,体现了国民党等在野派势力通过制宪限制袁世凯权力的意图。首先,在政权体制上,“天坛宪草” 继续肯定责任内阁制,行政权力实际由总理和各部部长行使,总统处于虚权的地位。其次,“天坛宪草 ”规定了国会对总统行使诸如解散国会、任命总理等重大权力的牵制权,国会不仅有立法权,而且有弹劾权和对被弹劾的大总统、副总统及国务员的审判权。再次,严格限制总统任期,规定大总统任期 5 年,只能连选连任一次。【知识模块】 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22、。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正确答案】 (1)材料反映了秦朝的诉讼制度,秦朝将起诉分为“公室告” 和“非公室告”。秦朝把杀伤人、偷盗(“ 贼杀伤、盗他人”)等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诉讼称为“ 公室告 ”,官府必须受理;把 “子盗父母,主擅杀、刑、髡其子及臣妾” 等家庭成员内部的案件,称为 “非公室告 ”,“非公室告” 案件不得告发,官府也不得受理。若控告人坚持控告,官府会对其治罪。官府也不受理“州告” 案件,即控告而所控不实,又以他事控告者,不仅不受理,还要追究其罪责,以防止诬告。(2)秦朝将控告分为 “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严格限制起诉权,实际上是封建伦理尊卑关
23、系和主奴等级关系在诉讼制度上的反映,客观上有助于秦律集中把矛头直接指向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盗贼。【知识模块】 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1)材料反映的是唐朝的死刑复奏制度。材料的含义是人犯在死刑执行前一日,应该复奏两次,次日再复奏三次,然后执行死刑复奏完毕后,听奏三日才能行刑,如果期限未满而行刑的,徒一年但是如果是犯恶逆以上的罪以及部曲杀害主人的罪,行一复奏即可。(2)死刑复奏制度说明唐朝对于死刑执行的重视,是明法慎刑、以宽仁治天下的民本主义思想在司法中的体现。同时,对于犯恶逆以上的大罪以及部曲杀主人的罪,只行一复奏也说明慎刑必须以不妨碍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和封建伦理纲常为限。【知识模块】 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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