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9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讯制度中,对受审者先鞭打二十,笞捶三十,再迫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仅容两足的一尺高之土垛上,折磨逼供的审讯方法是( )(A)重枷(B)大杖(C)测罚(D)测立2 古代法典中,标志着古代法典体例由繁到简过程完成的是( )(A)北齐律(B) 大业律(C) 永徽律疏(D)开皇律3 唐朝的法律形式中,有关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的是(
2、 )(A)律(B)令(C)格(D)式4 唐朝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称为( )(A)义绝(B)和离(C)七出(D)三去5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是( )(A)永徽律疏(B) 宋刑统(C) 元典章(D)大清律例6 颁布重法地法的朝代是( )(A)唐朝(B)宋朝(C)元朝(D)明朝7 宋朝把加盖了官印的契约称为( )(A)质(B)剂(C)红契(D)白契8 根据西周的法律,可免予刑罚处罚的幼童的年龄是( )(A)十岁(B)七岁(C)八岁(D)十四岁9 西周时期,刑事诉讼应缴纳的诉讼费称为( )(A)狱(B)讼(C)钧金(D)束矢10 秦朝时期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是( )(A)律(B)廷行事(C)法
3、律答问(D)封诊式11 汉文帝刑制改革时,将斩左趾改为( )(A)髡钳城旦舂(B)笞刑三百(C)笞刑五百(D)弃市12 汉朝的诉讼中,相当于现今的公诉的是( )(A)告(B)劾(C)鞫狱(D)辞服13 古代法典中,首创名例律法典篇目的是( )(A)曹魏律(B)晋律(C)北魏律(D)北齐律14 初步形成以劳役刑为中心的五刑体系的朝代是( )(A)曹魏(B)晋朝(C)北齐(D)北魏15 隋朝开皇律的历史蓝本是( )(A)北齐律(B) 北魏律(C) 陈律(D)晋律16 依照唐朝律法的规定,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的行为构成“ 十恶” 犯罪中的 ( )(A)恶逆(B)不道(C
4、)不孝(D)不睦17 宋刑统的篇目数是( )(A)6 篇(B) 12 篇(C) 18 篇(D)20 篇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以下关于发遣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发遣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刑(B)发遣将罪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C)发遣比充军轻(D)清代发遣的对象主要是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19 清朝的“五朝会典 ”包括 ( )(A)光绪会典(B) 同治会典(C) 康熙会典(D)顺治会典20 下
5、列关于大清现行刑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大清现行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B) 大清现行刑律中关于继承、分产、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C) 大清现行刑律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残酷刑罚和缘坐制度(D)大清现行刑律增加了一些新罪名21 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机构是( )(A)资政院(B)修订法律馆(C)礼学馆(D)咨议局22 下列选项中,属于秦朝作刑的是( )(A)城旦舂(B)鬼薪白粲(C)隶臣妾(D)赀甲23 下列选项中,立法受永徽律疏影响的国家是( )(A)朝鲜(B)日本(C)越南(D)老挝24 明朝设立申明亭,用以调处基层纠纷,稳定统治秩
6、序。可以由申明亭调处的案件是( )(A)婚姻(B)田土(C)强盗(D)斗殴25 清朝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规包括( )(A)蒙古律例(B) 回疆则例(C) 湘苗事宜(D)西藏禁约十二事26 下列关于大清新刑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大清新刑律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B) 大清新刑律采用近代刑罚体系,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C) 大清新刑律引入了西方的罪刑法定主义原则(D)大清新刑律正式实施了一年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28 简述南京国民政
7、府六法全书的层次。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材料一:春秋繁露精华:“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材料二:盐铁论刑德:“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时有出于律之外者。”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材料反映了汉朝的什么制度?(2)该制度有什么影响 ?30 宋史刑法志一:“熙宁四年,立盗贼重法。凡劫盗罪当死者,籍其家赀以赏告人,妻子编置千里;若复杀官吏,及累杀三人,焚舍屋百
8、间,或群行州县之内,劫掠江海船筏之中,非重地,亦以重论。”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材料反映了宋朝的什么立法活动?(2)该立法活动的影响是什么?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9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讯野蛮残酷,南陈设“测立之法”,对受审者先鞭打二十,笞捶三十,再迫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仅容两足的一尺高之土垛上,折磨逼供。D 项正确。【知识模块
9、】 法制史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开皇律以北齐律为基础,调整了篇目内容,确定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共 12篇 500 条。开皇律标志着古代法典体例由繁到简过程的完成,显示了立法技术的进步与成熟。【知识模块】 法制史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朝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令是有关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朝有“和离”的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承认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效力,B 项正
10、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宋朝建立后不久,太祖即制定颁布了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共 12 篇,502 条,“模印颁行”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重法地法,是指对某些特定地区的特定犯罪判处重刑的法律制度,该特定地区称“重法地”。北宋中期,面对盗贼纵横治安混乱的局面,宋仁宗首立窝藏重法,严惩窝藏贼盗的犯罪,清除贼盗的社会基础。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宋朝规定不动产买卖必须缴纳契税(输钱),并由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官印(印契 )。加盖了官印的
11、契约称“赤契红契”,具有一定的公证意义;未缴纳契税、加盖官印的契约称“白契”。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礼记曲礼中记载:“八十、九十日耄,七年日悼。悼与耄,虽有死罪不加刑焉。”因此 80 岁以上的老人和 7 岁以下的幼童犯罪,可以免予刑罚处罚,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西周时期当事人起诉还应交纳诉讼费,刑事、民事诉讼费分别称为“钧金”( 三十斤铜) 和“束矢”(一百支箭)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秦朝的法律形式中,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在律文无相关规定时,
12、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文帝十三年下令除肉刑,把黥刑(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改劓刑为笞刑三百,改斩左趾为笞刑五百,改斩右趾为弃市刑,意在从法律上废除肉刑,减轻刑罚的残酷程度。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汉朝起诉叫作告劾:告(告诉)指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类似今天的自诉;劾(举劾)指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类似于现代诉讼中的“公诉”。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北齐律形成 12 篇的法典体例;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目;确立“重罪十条”,
13、为后世之“十恶”所本;确立死、流、徒、杖、鞭五刑,为隋唐新五刑体系的最终建立奠定了基础。北齐律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在古代法典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对隋唐立法尤具影响。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北魏开始定制以死、流、徒、鞭、杖为五刑,初步形成了以劳役刑为中心的五刑体系。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开皇律以北齐律为基础,调整了篇目内容,确定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共 12篇 500 条。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6 【正
14、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朝律法中规定的“十恶”是包括直接危害皇权统治秩序以及严重破坏家庭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其中不孝是指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者等,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宋刑统在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共 12 篇,502 条,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发遣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
15、重刑,即将罪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比充军重。清代发遣的对象主要是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一般只限本人,情节轻微的,还有机会放还。ABD 项正确,C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提高统治效能,清政府仿效明朝,先后编制了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A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颁行的一部过渡性法典,它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删改而成。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是:取消了
16、大清律例中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其性质分隶 30 门;关于继承、分产、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设置了新的刑罚体系,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残酷刑罚和缘坐制度,将主体刑罚确定为死刑(斩、绞)、遣刑、流刑、徒刑、罚金等五种;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以及破坏交通、电讯的犯罪等。对于律例合编的模式以及“十恶”重罪等内容未作更改。大清现行刑律只是在局部和形式上对大清律例进行修改,无论在表现形式、法典结构以及具体内容上都仍是一部传统性质的法典。BCD 项正确,A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17、B,C【试题解析】 清末在民商法的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分立的原则,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由修订法律馆与礼学馆共同承担:修订法律馆委托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起草民律草案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后两编亲属与继承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制订。B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秦朝的作刑即后世的徒刑,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罪犯限制人身自由,并强制无偿劳役之刑。作刑主要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等等,并附加肉刑和髡、耐,分为不同的等级。一般认为,秦的作刑尚没有明确而固定的刑期。ABC 项正确。D 项属于财产刑。【知识模块】 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B,C【
18、试题解析】 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影响力远远超越国界,对亚洲特别是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如朝鲜高丽律的篇章内容皆取法于唐律,日本大宝律令也以唐律为蓝本,越南李太尊时期的刑书也大都参用唐律。AB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明初创建了申明亭,对百姓施行教化,并调处纠纷,以稳定统治秩序。受理和调处有关婚姻、田土、斗殴等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凡民间应有词状,许耆老里长准受于本亭剖理。”“命有司择高年人公正可任事者,理其乡之词讼,若户婚、田宅、斗殴则令里胥决之。事涉重者,始白于官,若不由里老处分而径诉县官,谓之越诉。”若经申明亭调解仍不愿和
19、息,始可向官府起诉。可见申明亭具有地方基层司法组织的性质。AB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清政府除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法典外,还制定了一系列适用于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专门法规,如蒙古律例理藩院则例回疆则例苗汉杂居章程湘苗事宜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又称西宁番子治罪条例或番例条款)钦定西藏章程西藏禁约十二事台湾善后事宜,等等。这些法律体现了少数民族的风俗民情,具有因族、因俗、因地制宜的特点,有些法律开始带有临时性质,在实行中因其有利于清朝统治,遂成定律。ABCD 项全正确。【知识模块】 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同大清律例和大清现行刑
20、律相比较,大清新刑律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比较大的改动:第一,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法典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第二,采用近代刑罚体系,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从刑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两种。第三,引入了西方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罪刑法定主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取消了十恶、八议、官当以及按官秩、良贱、服制等刑律适用原则;采用西方国家通用的既遂、未遂、缓刑、假释、时效、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在各省设感化院,对少年犯改用惩治教育。第四,调整了部分罪名。如将谋反罪改为内乱罪
21、,新增有关国交、外患、电讯、交通、卫生等罪名。ABC 项正确。大清新刑律公布后不久清王朝即告覆亡,该律并未正式施行。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首先,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 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 “依伦理而轻重其刑” 的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其次,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对后世特别是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近代法律制度的
22、发展提供了条件。再次,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修律第一次全面而系统地向国内介绍和传播了西方法律学说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从而促进近代法治观念的逐步形成。最后,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知识模块】 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六法体系包括以下几个层次:其一,基本法典。构成六法体系核心的是宪法、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等基本法典(行政法例外)。其二,相关法规。即围绕基本法典而制定的低位阶法规,如条例、命令、细则、办法等。这些相关法规作为补充,与各部门的基本法典一起构成了完整的法律部门
23、。其三,判例、解释例。即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成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把判例和解释例作为重要的法律渊源,是南京国民政府对北洋政府法律遗产的继承和发展,它们是成文法的重要补充,可以对成文法加以引申或进行实质意义上的修正。【知识模块】 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正确答案】 (1)材料反映的是汉朝的“ 春秋决狱” 制度。“春秋决狱”是指以儒家经典(主要是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是论心定罪,即以春秋之义去考察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再
24、对案件作出裁决。对主观动机违背春秋精神的,即使犯罪未遂也应当论罪,尤其对首犯要处以重刑;如果动机纯正,即使违法,也可以从轻发落。(2)“春秋决狱”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就春秋决狱的影响而言,它兼顾事实和动机是合理的,但是由于儒家经典不具有法的规范性和确定性,法吏又往往不谙晓儒术,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任意比附,造成司法腐败的局面。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审判方式。除了对律学的推动和对审判原则的修正外,它还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也开辟了引礼人法的通道。【知识模块】 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宋朝的立法活动重法地法。重法地法,是指对某些特定地区的特定犯罪判处重刑的法律制度,该特定地区称“重法地” 。北宋中期,面对盗贼纵横治安混乱的局面,宋仁宗首立窝藏重法,严惩窝藏贼盗的犯罪,清除贼盗的社会基础。英宗继承了重法政策,重制重法,既强调法的追溯力,又株连罪犯亲属并籍没其家产,以反逆罪惩治盗贼。神宗熙宁四年颁行重法地法,也称盗贼重法,扩大了重法的适用地区。(2)重法地法反映了宋朝社会矛盾的加剧和统治者对人民镇压的加强。划定重法地,以非常之刑进行惩罚的做法,不仅是加重了对盗贼犯罪的惩处,还打破了正常的法律秩序,对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刑罚制度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知识模块】 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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