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10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关于“法”和“法律”的词义,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中国古代,“ 法” 与“刑”是通用的,这跟中国古代民刑不分的法律文化特点一致(B)西语中,“法” 一般是哲理意义上使用,“ 法律” 则是国家法意义上使用,而汉语中则没有这种区别(C)汉语中“法” 在哲理意义上与“ 理”通用,指“天理”、“ 道理”;在典章制度意义上,“法”则是与“律”、“ 法律” 、“法制”等相通用(D)西方谈论“ 法” 和
2、“法律”时,一般分为“主观法 ”和“客观法”两类,前者是指实在法,即国家制定的法律,后者则是指自然法,即非人为制定的客观存在的法2 关于资本主义法在各国的产生和发展及内容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妥协下完成的,因此英国资本主义法继承了较多的封建法律色彩(B) 法国民法典是将古代罗马法与近现代资本主义条件相结合制定的资本主义法典,这种立法基础使得法国民法典也带有较重的封建落后因素(C)美国是在英国殖民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种产生上的特点表现在法律上就是美国法带有相当重的英国传统色彩(D)德、日两国都是在本国君主和贵族主导下自上而下地进行的改革实现了资本主义化
3、,因此两国法律也带有浓厚的维护封建皇权的色彩3 下列选项中,体现法的预测作用的是(A)王某平时横行乡里、作威作福,邻里都说总有一天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B)某律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与证据,结合对于法律规定的理解,来推测法院的判决(C)李某在旁听了相关庭审后,知道再对年迈的继父不管不顾就有可能违法,故每月给继父 200 元赡养费(D)法学院王教授根据其渊博的刑法知识,预测到死刑废除迟早将被立法确认4 下列关于我国现今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发布的具有规范性内容的决定和决议,也属于法律渊源(B)国务院发布的带有规范性内容的决定和命令也是法律渊源,其效力与一般法律等同
4、(C)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享有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但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D)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可以根据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5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 17 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法律规则属于(A)确定性规则(B)委任性规则(C)准用性规则(D)任意性规则6 下列关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几个主要法律部门,说法错误的是(A)宪法部门由所有关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构成(B)行政法部门由所有调整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所构成(C)经济法部门由所有调整经
5、济关系的法律构成(D)刑法部门由所有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构成7 关于立法程序和立法活动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立法程序是唯一能够产生法律的国家机关活动,国家机关的其他活动都不能直接产生法律(B)立法程序不仅包括对制定活动本身的规定,还包括对某些立法技术的规定(C)立法活动实际上是对社会实行国家领导的一种方式(D)立法活动是立法机关的专门职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进行这项活动8 关于法律实施、法律实现和法律实效三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实施是法律实现和法律实效产生的前提(B)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的目标(C)法律实效是法律实施的实际结果或效果(D)法律实效和法律实现都是
6、法的实然状态9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这一规定体现的是执法的哪一项原则(A)依法行政原则(B)讲求效率原则(C)正当程序原则(D)比例原则10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的作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使之具体化(B)通过法律解释使原有的法律规定适应变化了的新的社会情况(C)出现法条冲突且根据法条竞合的一般规则无法解决冲突时,则通过司法解释统一认识(D)对各级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11 甲参加某
7、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五日游旅行团,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导游发生争执打斗,将旅行社诉至法院,甲与旅行社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新马泰五日游的旅游活动(B)甲与导游之间的打斗行为(C)甲与旅行社之间的纠纷(D)甲在打斗中所受伤害12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通常实行过错推定,一般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视其为主观有过错的法律责任是(A)刑事责任(B)民事责任(C)行政责任(D)违宪责任13 下列选项中,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说法错误的是(A)我国现阶段的民主和法治建设还不完善,但却是处于发展进步过程中的(B)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时要注意与我国国情紧密结合考虑(C)要防止西方极端个人
8、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乘虚而入(D)要强调民主的作用得到更大的发挥,让民主的激情推动我国法治快速发展14 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之间区别的是(A)表现形式不同(B)稳定性程度不同(C)体现的阶级意志不同(D)实施的途径和保障方式不同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按照知识形态的区分,可以将科学分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三类,法学是一门存在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学科,其作为社会科学的原因在于(A)法学是研究法作为一
9、种社会现象和社会规范的产生、发展及其特点、性质、规律的学科(B)法学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区别及其相互作用(C)法学研究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D)法学及法律研究关于人们的生活意义、价值观,并在一定层面上提供精神导向16 下列关于法学体系的说法,错误的是(A)法学体系是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体系(B)法学体系与法律体系是有着密切联系的,而且在一定层面上,前者是由后者决定的(C)法学体系的分支学科跟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是一一对应的(D)法学体系是一个专门化的体系,其中不涉及其他专业或者学科的内容17 关于法的国家强制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法的国家强制性是指法是由国
10、家强制力为后盾来保障实施的(B)国家强制力是保障法的实施的最后手段(C)国家强制力并不是法的实施的唯一保障手段(D)国家强制性包括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和设置相关国家机关实施法律两个方面的内涵18 下列关于阶级社会法的共同特征,说法正确的有(A)阶级社会的法都维护各自的所有制形式以及经济基础(B)阶级社会的法都维护各自统治阶级主导下的基本政治制度和体制(C)阶级社会的法都有以残酷的刑罚手段进行阶级统治(D)阶级社会的法都维护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资料的私有制19 关于法的价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法的价值作为法律精神的核心成分,可以直接在司法活动中进行运用(B)价值是主观的意识形态概念,因此法律价值
11、作为特定种类的价值也是主观的(C)法的价值也是具有历史性的,即可能会随着历史时代的发展而发生变化(D)法的价值冲突是因为具体个案中各方价值追求不一所致,而各个价值本身并无矛盾冲突20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我国地方性规章制定主体的有(A)省级地方政府(B)省级地方人大(C)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D)国务院部委21 下列关于法律分类的说法,错误的有(A)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也是法的分类方式(B)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划分依据是法律是否以文字形式表达(C) 国籍法是普遍适用于我国所有人的,因而国籍法属于一般法(D)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划分依据是适用范围的不同22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我
12、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是其根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C)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D)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开放和发展的,这对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尤其重要23 下列各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监督的有(A)市政协委员王某对全市 A 类企业消防检查活动的监督(B)学校党委对实验室重要设备被盗事件调查过程的监督(C)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下属制药行业乃至具体企业备案、审批、抽检、审验的监管(D)公安机关为了保障“两会” 期间安全对公共场所加强监控24 甲、乙两国将它们之间的对一近海小岛
13、 a 的主权争端提交到国际法院进行司法解决,其中涉及对一划界条约的解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国主张该条约的签订是因为当时两国发生了陆上边境武装冲突,因此该条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陆地边界问题,而不涉及海上划界,所以不能以此条约判断 a岛位于边界线的哪一边。该主张所采用的解释是目的解释(B)乙国主张从该划界条约缔约过程中的谈判记录及划界前后相关来往外交文件来看,划界延伸到了 a 岛所在的海湾,故能借此判断该小岛位于乙国一边。该主张属于历史解释(C)甲国主张对于两国海上划界,两国后来有专门协定分配,因此综合考虑相关的多个条约及协定来看,海上划界将争议小岛划给了甲国。该主张属于系统解释(D)
14、乙国主张,甲国所谓的专门划界协定的全称是 甲乙两国关于 N 海油气资源开发区域划界协定,其所提及作为 a 岛属于甲国的条款是“a 岛、b 岛周围 5 海里范围属于甲国油气平台修建区域”,由此条字面含义来看,是为了明确甲国的油气平台修建区域,而不是确定 a 岛归属。该主张属于文义解释25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法律事件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是(A)李某在长江翻船事故中死亡导致继承关系的产生(B) 12 岁的小学生小林购买价值高达一万五的电脑形成买卖关系(C)张某因股市暴跌心理压力过大而自杀导致与其妻子婚姻关系的消灭(D)王某因醉酒而在饭店打砸物品导致赔偿关系的产生26 下列行为中,需要承担法
15、律责任的是(A)高中生小王高考中偷看邻桌答案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B)五保老人张大爷 1998 年去世,整理遗物时发现新中国成立前欠地主刘某三升高梁米的欠条(C) 13 岁的小华因长期遭受继父打骂,在继父茶里下毒将继父毒死(D)仓库管理员因与老板有过节,放火意图焚烧仓库,但见火势渐大,又打开自动灭火装置扑灭了大火,造成一定损失 27 现代民主制是最易与法治原则相融合的制度,体现在(A)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B)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提供法律保障(C)法治为民主创造一个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将民主引向理性的轨道(D)民主是现代社会中法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8 关
16、于我国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法治思维 ”是指按照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B)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要求制定科学的制度机制,使权力得到制约(C)法治思维是平等思维,要求每一个人都抛弃特权思想,自觉将自己置于法律的监督和制约之下(D)法治方式与法治思维是内在和外在的关系,法治方式就是法治思维实际作用于人的行为的外在表现29 关于法与西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下列说法不能成立的是(A)古罗马时期,由于简单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和完善(B)随着海上商品贸易的发展,市场经济开始萌芽,并在地中海沿岸产生了海商法(C)近代市场经济形成
17、后,著名的德国民法典确立了近代市场经济的一系列基本原则(D)垄断时代来临之后,现代市场经济形成,法的进一步发展的标志是出现了市场化趋势三、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试述法与社会的相互作用。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10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与“法律”的词义。古代中国之所以“法”与“刑”通用,主要原因
18、就是彼时中国法民刑不分,确切说是民事法律问题也以刑事法律方式解决,因此,说到法,几乎就等同于说“刑”,A 选项正确;依据我国 立法法狭义的法律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不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故而 B 选项错误;汉语中的“法”,在哲理意义上与“理”通用时是指作为效力来源的“天理”、“道理”,典章制度意义上则是指典章制度本身即“律”、“法律”、“法律制度”等,C 选项正确;西方的主观法是指人制定的国家法律,而客观法则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法,不带有人的主观意志的参与。【知识模块】 法的本质与特征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9、 本题考点为资本主义法的概念和产生。各国的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发展各有其特点,原因就在于起点和土壤的不同,A 、C 、D 三选项的内容本身就是对相关国家资本主义法产生、发展和特点的介绍,不作详细展开。关于法国民法典及其代表的法国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内容特点,该法典的产生的确是在古代罗马法的基础上结合近现代资本主义条件制定出来的,但是由于罗马法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彻底性,使得这种结合以及改造是相当彻底的,这种彻底性也是法国资本主义法的特点之一,因此,关于其带有较重落后封建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法的起源与演进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的规范作用
20、。预测作用的核心内涵在于预测他方的行为来对应合理安排己方的行为。邻里说王某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表面上看是一种预言或者预测,但实际上是一种否定的评价,因而体现的是法的评价作用;律 9 币根据案情和证据结合法律对可能的判决结果进行推测,是比较典型的法律预测;李某通过旁听庭审联想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从而改变了自己的行为,这虽然也包含了预测的行为,但是并非针对别人行为进行预测而做出对应该预测的行为,而是因为看到法律制裁他人而受到教育,进而改变了自己的行为,所以属于法的教育作用;王教授以专业知识来预测立法上某些调整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而并非根据法律来预测相关行为。综上 B 选项为正
21、确答案。【知识模块】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本题各选项所涉及的都是一些比较容易被忽略的细小知识点,它们是我国法律渊源中的一些特别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带有规范性内容的决定和决议,实际上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机关的立法性质的意思表示,所以可以视为法律渊源,A 选项正确;国务院发布的带有规范性内容的决定和命令作为法律渊源应该是与行政法规效力等同而低于一般法律,否则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岂不取得了权力机关的立法权能?故而只能与其所制定的行政法规效力等同,B 选项错误;只有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亦即省级行政单位可以制定地方【知识模块】
22、 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规则的分类。本题的出题意图在于区分确定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这两对容易混淆的概念:“确定”与“任意”在日常用语中似乎是相对应的词,但是在法律规则分类问题上,它们分属不同的分类方式,前者是从内容确定与否的角度,后者则是关于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强度的不同来进行的分类的一种。题干中的法条不属于确定性规则,因为它涉及了要适用(参照)其他法律,也不属于任意性法律,因为这里显然是“必须”适用公司法相关规定,而不是“可以适用”,故 A、D 选项错误。而在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之间,应该选择后者,因为“委任”一词说明前者一
23、定是要委任给某人进行完善,而“准用”则是准予适用已经存在的其他法律规范。【知识模块】 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对我国各部门法的划分依据以及构成。本题是为了强调划分法律部门的时候,最基本的原则是考虑法律规范所指向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亦即客观原则的运用。从调整对象即社会关系的性质看,宪法部门是关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A 选项说法正确;行政法部门由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各方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构成,行政活动各方简单说也就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B 选项说法正确;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并非都属于经济法部门,而是只有其中涉及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
24、的法律规范才属于经济法部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则属于民商法部门,C 选项说法错误;刑法部门涉及的都是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这主要是由后者即刑罚这一调整方法来界定的,D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立法程序的特点。立法程序是唯一能够产生法律的国家机关活动,国家机关的其他活动如行政活动、司法活动都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最多只能通过其活动为立法活动积累经验,最终的立法依然只能靠立法程序进行,A 选项说法正确;立法程序除了规定制定法律的步骤,同时还包括对立法技术的规定,B 选项说法正确;立法活动制定的法律为全社会所遵循,引导
25、和规范全社会的活动,这当然是一种国家领导社会的方式,C 选项说法正确;立法活动主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进行的,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非经国家机关授权都不能进行这项活动,D 选项说法错误,为本题答案。【知识模块】 立 法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实施、法律实现以及法律实效的概念。这三个概念是比较容易混淆的,它们的区别在于:实施是行为和手段,实现是实施要达到的应然目标,实效是实际产生的效果即实然状态,由此,A 、B 、C 选项都是正确的,D 选项错在法律实现属于法的应然状态。【知识模块】 法律实施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执法的原则,且为新增考点,值得重视
26、。人民警察的行为应兼顾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等,在使用武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使这些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这就是比例原则的内涵,D 选项正确。依法行政原则强调的是执法要有法律依据,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的依据;讲求效率原则强调的是执法必须及时作出反应,同时降低成本;正当程序原则强调的是执法活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步骤、方法和形式等。对这些原则的内涵细化应该在更具体地理解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知识模块】 法律实施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我国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区别。除了以记忆方式掌握各点作用,也可采取如下方式分析各选
27、项:选项 A、B 是法律解释的一般作用,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均具有此作用;关于各级法院之间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操作规范等问题都是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技术问题,“两高”作为最高司法机关,由其解释当然是最佳选择,故 D 选项正确;C 选项实际上是立法解释的任务之一,从法理上看,法条冲突而无法以竞合规则进行技术层面解决时,此时解决竞合实际上是法条本身需要完善或明确界线的问题即立法问题,而不是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而司法解释只能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问题进行解释,因此 C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关系客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28、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既包括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又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由此,旅游活动不是诉讼要解决的问题,A 选项错误;打斗行为以及甲所受的伤害也只是诉讼要查明的内容之一,而只有诉讼所要解决的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才是诉讼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 C 选项双方之间的纠纷才是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知识模块】 法律关系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观过错。关于主观过错,只有行政法律关系是主观推定过错的,因为行政关系和行政管理活动都是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的,一般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没有做到,就可以推定是主观上有过错导致
29、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知识模块】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对于现代化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而言,一个最基本的定位是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还不完善,处于发展过程当中;所以才需要在建设过程当中去注意一些问题,一方面是要与我国国情紧密结合,强调从国情出发,另一面则是要防止简单的全盘西化和某些西方极端思想的乘虚而入;同时在变革发展过程中,为了确保民主法治建设的稳步进行,更应该强调的是法治的保驾护航作用,而不是任由民主的激情随意发展,由此可见 D 选项错误。上述也就是我国进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一些基本考量中的逻辑关系。【知识模块】 法 治14
30、【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与政策的关系。本题针对的是一个比较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执政党政策都体现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另一方面,两者的意志属性又是不同的。前者是从现实的内容层面理解的,我国执政党与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肯定是一致的,后者是从理论上的属性层面看,执政党的意志是党的意志,而社会主义法体现的是国家意志。【知识模块】 法与社会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
31、考点为法学的概念。作为法学生,了解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分类,尤其知道这两者的不同侧重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些侧重也是在学习法律时需要注意的侧重点乃至目的。本题四选项中,A、 B、C 选项都是强调法学研究作为一个社会现象或者社会制度的法,包括它的内涵、外延,及其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这就是社会科学的研究特点或者说侧重:而人文科学则侧重对人以及人类社会的本质、意义、精神导向、价值追求等的研究,是更为深层次的精神意识层面的探究。由此,A、B、C 为正确选项,D 为人文科学的界定标准。【知识模块】 绪 论1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学体系和法律体系。法学体系是由各个不同的法学
32、分支学科根据共性和特性构成的有机知识体系,其中连接各分支学科的就是作为法学的普遍知识,A 选项正确;法学体系是针对法律体系进行研究而形成的体系,研究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相关学说,B 选项正确;法律体系中的部门法在法学体系中都有自己相对应的部门法学科,但是法学体系中的分支学科并不只是按照部门法这一个标准来划分,还有按照研究方法和需要所划分的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按照法律程序划分的立法学、法律解释学等,这些分支在法律体系中是没有一一对应部门法的,C 选项错误;法学体系的确是一个以法律科学为中心和主要内容的学科体系,但是其中并非完全不涉及其他学科内容,其中的边缘法学或者说法学交叉学科就必然涉及其他学
33、科的内容,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绪 论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的国家强制性特点。A 选项是国家强制性的基本含义,正确;B 、C 选项是说国家强制力对法的作用,尤其强调是 “最后手段”,这里其实也就意味着国家强制力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障手段,因为法的实施首先是由于其符合生产力发展以及保证相关社会活动正常进行,而不单纯是因为畏惧国家强制力,B、C 选项正确;国家强制力的存在取决于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强制力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是设置国家机关来实施法律,D 选项正确。综上,四个选项分别从定义、地位、内涵(原因) 三方面阐释了国家强制性的内容,我们对任何一个知识点
34、都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去进行系统理解。【知识模块】 法的本质与特征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关于法的演进过程中奴隶制法、封建制法以及资本主义法的特征。从法的物质制约性本质可以推导出阶级社会的法都是建立在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维护这一经济基础也就是维护其自身的存在基础,A 选项正确;从阶级意志性本质可以得出阶级社会的法都维护各自的基本政治制度和体制,因为这些制度和体制同样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以及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方式,B 选项正确;阶级社会的法并不一定都以残酷的刑罚手段进行阶级统治,例如资本主义法即便只是在形式上强调人权,但仍然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残酷刑罚的方式,C 选项错误;阶级
35、社会的法并不都是维护土地私有制的,例如我国西周时期,实行的就是土地国有制,直到春秋战国时期才开始废井田、承认土地私有,完全建立土地私有制是更加后期的事,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的起源与演进1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是法律精神的核心成分,是包括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在内的整个法的价值指引和伦理基础,它当然可以在司法活动中进行运用,尤其是当缺乏相对具体明确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时候,法律价值就可以用来填补法律漏洞,A 选项正确;法的价值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因而不是绝对主观的,B 选项错误;法的价值显然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的,最明显的就是人权价
36、值从无到有的发展,以及不同时期对各种价值的不同侧重等,都说明了这一点,C 选项正确;法的价值之间本身也可能存在冲突,例如秩序所追求的整齐划一,显然必然对自由形成一定的束缚,而不是完全因为个案中的具体追求不一所致,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2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地方性规章。本题意在强调地方性规章的制定主体一定不包括人大,地方各级人大制定的称之为地方性法规,而“规章”则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其中国务院部委制定的称为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制定的称为地方性规章,故而 B 选项错误;而地方性政府也必须达到一定级别或者规模才能制定地方性行政规章,故而只有省级或者
37、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才有此权限;国务院部委也可以制定行政规章,但那种规章称为部门规章。【知识模块】 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2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分类。法律分类不限于只对一国法律规范进行分类,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是按照一定标准从更大的时间、空间范围上对法进行宏观分类,A 选项正确;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划分依据是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两方面,再者表达形式也不只是文字与否,而是是否采用法律条文的形式,B 选项错误;国籍法虽然是普遍适用于全国所有人的,但是它所针对的只是国际问题这一特定事项,因此属于特别法,C 选项错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别不仅在于适用人群的普遍与否,还在
38、于事项或者适用时间特定与否;普通法根本不是与特别法相对应的分类,而是与根本法相对应的,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2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特色。此类题目可以结合其他章节知识点理解记忆,A 选项简单记忆即可,无可分析之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其实是法的本质在法律体系问题上的再现,所以应当从人或者说阶级的角度去理解,所以法律体系的本质也是统治阶级意志即人民共同意志的反映并维护和保障这一根本利益;C 选项说的是“在法律体系中 ”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的,故不可能是法律以外的东西,而在众多法律部门中肯定是宪法才具有这样的地位:任何法
39、律体系都是开放和发展的,这是法律的稳定性与发展性辩证统一的必然结果,而转型时期意味着法律也可能进行适应转型需要的发展,从而更为重要。【知识模块】 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分类。市政协委员不属于国家机关,而是社会组织,故而其对消防执法活动的监督属于社会组织的监督:学校党委的监督属于政党监督,也不是国家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制药企业的监管是典型的行政监管,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公安机关加强公共场所监控属于行政执法,而不是对其他法律活动的监督,综上,A、B、D 三选项为正确答案。由此也可见,判断某一行为的属性一般可以从主体的属性和行
40、为的属性两个层面进行分析,两方面都必须符合相关要件,缺一不可。【知识模块】 法律实施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解释的四种方法。A 选项中甲国主张条约因陆地边境冲突而起,故其目的是划分陆地边界,这显然属于目的解释;B 选项乙国主张中提及了缔约过程中的谈判记录及划界前后的外交文件,即强调历史背景材料,故属于历史解释:C 选项中甲国主张除了该划界条约以外,还有专门的海上划界条约,这些条约构成了一个关于甲乙两国划界的条约体系,甲国主张在这一体系整体来看a 岛归属,故属于系统解释;D 选项中乙国对协定约文的具体条文字面含义进行解释,因此属于文义解释。解题关键在于对各类
41、解释方法含义的深刻理解。【知识模块】 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2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其中相对事件是由人们的行为引起的,但它的出现在该法律关系中并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法律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一旦作出,也是一种事实,它与事件的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成为引发此种事实的原因。由此,李某因翻船死亡的事实对于继承关系的产生显然不是李某主观意志的行为,属于法律事件;12 岁小学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42、,购买高价电脑一般而言超出其年龄所能掌控,因此不能导致买卖法律关系的产生,不属于法律事实,也就无所谓法律事件了;张某因股市暴跌自杀虽然是其主观上有意识的行为,但是对于他与妻子婚姻关系的消灭而言,引起消灭的原因却是张某死亡的事件,而不是自杀行为,故 C 选项正确,导致婚姻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只有离婚行为;王某虽然醉酒,但是其打砸物品的行为却是导致赔偿关系产生的原因,属于法律行为。综上,A、C 选项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法律关系2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责任的概念以及免责概念。考试轻微舞弊行为不是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可能受到相关纪律处分,另外需要
43、注意的是高考中的某些严重透题泄密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违法,并不是说考试作弊一律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五保老人 49 年前的欠条超过了民法上的诉讼时效,属于时效免责,即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3 岁儿童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不意味着不需要负其他责任如民事赔偿之类的;放火焚烧仓库后采取有效灭火措施,一般而言还是要对造成的一定损失承担责任。综上,C、 D 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民主与法治的一般关系。这种相融合可以从民主对法治的意义和法治对民主的意义两方面来看。就前者而言,理论上看,相对于君主专制或者少数人的统治而言,强调多数人的
44、统治的民主是最不会随意践踏法治的政治制度,因为多数人之间的相互制约使之更难产生随意性的主张来影响法治,政治史上的现实也说明了这一点,这是民主对于法治的意义,即 A 选项的观点;法治对于民主的意义则在于一方面保障民主制度可以更长久地运行,另一方面也可以矫正民主可能的不理性,即 B、C 选项的观点;D 选项其实就是进一步点出了民主和法治的上述融洽关系的结果:民主是现代法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知识模块】 法 治2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法治思维是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必须强调是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辑,A 选项错误,B 、C
45、、D 选项分别是相关内容原话。这些知识点强调对其要点精确的理解,尤其注意细节。【知识模块】 法 治2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对于历史发展的梳理和认识,有助于我们理解相关理论,进而在分析当代情况的基础上认识相关主题的发展状况和趋势,这就是研究相关历史的意义。古罗马时期简单商品经济基础上罗马法的发展,证明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法律起决定作用;海上商品贸易的发展比陆上简单商品经济的发展不论是范围还是复杂程度都增加了,所以才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萌芽和专门的海商法;近代市场经济形成后,确立其基本原则的法典是法国民法典,而不是德国民法典,因为后者是在 19 世
46、纪晚期才颁布的,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垄断阶段了,近代市场经济也开始被现代市场经济所代替,所以不可能在此时才确立近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垄断时代和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法的进一步发展的标志是社会化的趋势,而不是市场化,其中重要原因在于垄断时代经济危机对劳动者的打击已经开始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社会化就是为了应对这些问题而出现的发展。综上,C、D 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法与社会三、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正确答案】 总体上来说,两者的相互作用是:社会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 一方面,社会是法律的基础。 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性质决定法律
47、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不同的社会就有不同的法律。即使是同一性质或历史形态的社会,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上,法律的内容、特点和表现形式也往往不尽相同。中国当前正处于一个社会迅速变革的时期,这一伟大变革必然带来对于新法律制度的巨大需求。但是,法律也像上层建筑的其他组成部分一样,并不仅仅消极地反映社会,而且对社会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它要么表现为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要么表现为对社会发展的阻碍作用。 社会是法的基础;如果相反,以法为社会的基础,那么,实质上就可能强迫社会接受那些已经被这一社会生活条件及物质生产本身宣判无效的法律,把法律看成了永恒不变的东西。新的法律不可
48、能产生于旧的社会基础之上,旧的法律也不可能长期在新的社会基础上生存和延续。旧的法律是从旧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它不可避免地要随着生活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也必然同旧的社会关系一起消亡。因此,旧的法律不可能成为新社会发展的基础。如果保存那些属于前一个社会时代的,由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的社会利益的代表人物所创立的法律,这种法律肯定会同新的社会共同利益发生矛盾,因此会导致滥用国家权力去强迫大多数人的利益服从少数人的利益。马克思说:“ 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法的社会基础
49、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制定、认可法律的国家以社会为基础,国家权力以社会力量为基础;同时还可以说,国家法以社会法为基础,“纸上的法” 以“活法”为基础。 总之,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另一方面,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 法对社会的调整,首先是通过调和社会各种冲突的利益,进而保证社会秩序得以确立和维护。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对社会的调整手段主要有三种:即法律、道德和宗教。自 16 世纪以来,法律已成为对社会进行调整的首要工具。所有其他的社会调整手段必须从属于法律调整手段或者与之相配合,并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行使。 法对社会的调整,还表现为通过法律对社会机体的疾病进行疗治。具体而言,就是运用法律解决经济、政治、文化、科技、道德、宗教等等方面的各种社会问题,由此实现法的价值,发挥法的功能。 当然,法律毕竟不是上帝。法律不是万能的。在某些社会关系领域,法律的控制不是唯一的手段,或者说不是最佳的手段。如果硬要以法律进行控制,就可能导致社会成本过大,得不偿失,甚至造成法律的暴政。历史上不乏此类教训。如“秦法繁于秋荼,而密于凝脂” ,结果招致天下仇怨。其次,我们还应当看到:“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即使法律再完备,如果社会公众无动于衷,则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