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1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不同,可将法的渊源分为( )。(A)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B)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C)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D)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2 关于法起源的原因,不正确的说法有( )。(A)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这些因素都对法的产生最终起决定作用(B)在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金属工具,劳动生产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2、出现了剩余产品,产生了私有财产,后来社会分工的发展使经常性的交换成为必要和可能。因此法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C)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及生产与交换发展的同时,社会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分化,形成了两个对抗性的社会利益集团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开始利用国家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统治,这是法律产生的政治根源(D)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也比以往原始社会更加复杂和增多。为了处理这些事务,原始社会中的极为简单的习惯已不再适应,因而就需要一种新的行为规则,即法律3 对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
3、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4 我国古代司法中,当法无明文规定时,有“举重以明轻” 的做法,这种做法( )。(A)属于类比推理(B)是演绎推理(C)是归纳推理(D)是辩证推理5 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1 0 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规定属于( )。(A)义务性规范(B)委托性规范(C)准用性规范(D)确定性规范6 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
4、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道德与法律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 ,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 一面性”(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在法和道德的关系上,片面强调法的优先性是错误的(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7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具备合法的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冯某立下遗嘱,死后将遗体捐献给医学院(B)某公司从制假者手中购进一批假酒(C)刘某与王某商定如果他一个月后出国,就将房屋出租给王某(D)某市政府将在建的过街天桥冠名权进行公开拍卖8 行政处分适
5、用的对象是( )。(A)公民(B)法人(C)公务员(D)社会组织9 下述观点中,属于法治论的是( )。(A)“道之以德,齐之以刑,有耻且格”(B)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C) “不务德而务法”(D)“贤人政治 ”10 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原则的含义?( )(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B)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C)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11 下列关于法的权利和义务性,表述不正确的有( )。(A)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
6、整主要是通过对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的,因而法律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权利和义务(B)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它明确地告诉人们该怎样行为、不该怎样行为以及必须怎样行为。人们根据法律来预先估计自己与他人之间该怎样行为,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态度(C)法律只要规定了权利就必须规定或意味着相应的义务,法律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D)法的权利和义务性这一特征也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区别,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权利和义务性12 依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法律解释可分为( )。(A)有权解释、无权解释(B)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C)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
7、系统解释(D)字面解释、扩大解释、限制解释13 从意识主体的角度,法律意识可以分为( )。(A)法律心理与法律思想体系(B)传统法律意识与现代法律意识(C)固有法律意识与传来法律意识(D)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14 恩格斯认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产品生产、分配和交换用一个共同的规则约束起来,借以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共同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不久便成了法律。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有( )。(A)法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B)经济因素在法的产生过程中起了决定性作用(C)法产生之初是为生产、分配和交换提供一个共同的规则,是为了满足全社
8、会的需要,因而没有阶级性(D)法的产生是阶级斗争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法律原则在法律实施中的作用有哪些?( )(A)法律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减少司法腐败(B)法律原则可以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C)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的缺陷,强化法律的调控功能(D)法律原则可以合理地约束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16 关于我国立法解释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我国立法解释的权限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
9、、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C)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比法律的效力低,但比行政法规的效力高17 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历史上的一切法的规定都是明确、肯定的(B)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C)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根据(D)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18 下列规则中属
10、于任意性规则的有( )。(A)海域使用管理法第 6 条规定:国家建立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依法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B)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7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C) 工会法第 21 条第 1 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D)婚姻法第 22 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19 下列有关具体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具体法律制度是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B)具体法律制度往往是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C)一个具体法律制度可以从属于不同法律部门(D)所有权法律制
11、度可以从属于宪法、民法等法律部门20 追究法律责任时,坚持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就要求( )。(A)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性质相适应(B)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具体情节相适应(C)法律责任的轻重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D)法律责任的有无与行为人的主观态度相适应21 某林区村民甲为盖房欲去山上伐几棵国有林木。甲父对甲说,未经许可去伐国有林木属乱砍滥伐,是违反森林法的。甲依从了父亲的劝导。该事例说明法有哪些功能?( )(A)引导功能(B)评价功能(C)教育功能(D)强制功能22 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哪些正确?( )(A)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道德的影响;而
12、宗教信仰对于西方社会法律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确立“法律至上” 观念奠定了基础(B) “法的社会化” 是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现象,表明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C)凡属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法律调整;凡属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道德所调整(D)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对法律具有积极影响23 法律与宗教的区别表现在( )。(A)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B)来源不同或产生方式不同(C)调控范围不同(D)作用对象不同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简述法律监督的意义。25 简述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四、分
13、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2002 年 7 月,某港资企业投资 27 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2005 年 2 月,该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
14、,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资企业。港资企业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 、“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 年 9 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 固定回报 ”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 2002 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问题:26 分析材料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其类型。27 分析后来引起这些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及其类型。28 该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15、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说明的法理问题是什么?29 若港资企业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之理由能够成立,则所反映的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是什么?30 在谈到法律责任时有学者指出,尽管法律责任是不遵守法律的后果,但真正承担责任者和真正承担的责任比不遵守法律应有的后果要少得多。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这位学者的观点加以分析。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结合我国的实际,论述法的社会作用。32 从立法、执法、司法的角度,论述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1
16、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载体形式的不同,可将法的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和不成文法渊源。前者是指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制定法等,后者是指不表现为文字形式的习惯法等。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经济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因此,既要认识到法是在经济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
17、产生的,又要认识到经济因素以外的因素在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影响。A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一般来说,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有的法律条文规定法律技术性规定、法律概念。故 A 项正确。规则与原则不同,规则明确具体,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原则抽象、宏观,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故 D 项正确,B 项错误。法律概念不属于法律规范,它只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必须和规则、原则配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18、D【试题解析】 辩证推理,是指当作为推理的前提处于多元化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只有在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条件不确定时,才需要运用辩证推理(实质推理)。法无明文规定属于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条件之一:法律不确定的情况,因而需要辩证推理,因而以“举重以明轻”的方式进行确定法律适用的推理过程属于辩证推理。【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准用性规范和委任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是指明确规定一定行为规则,不必再参照或者援引其他规则的规范。刑法第 232 条的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定,是确定性规则的一种。故 D
19、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B 项中双方行为人的权利义务的客体是危害人类的物品,不被法律认可,因此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行政处分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的国家公务员或所属人员所实施的惩戒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于古代的法治论的理解。考生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论述包含了法治的内容
20、,但是和现代法治的内容是不同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C 选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的权利和义务性这一特征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区别,但不能说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权利和义务性,有的社会规范,如政党或其他社会团体规章,也规定各自成员的某种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内容、范围和保证实施的方式上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有很大的区别。故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据法律解释的方
21、法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从意识主体的角度,法律意识可以分为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社会分工的发展使经常性的交换成为必要和可能,法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经济因素在法的产生过程中起了决定性作用。故 A、B 项正确。除了经济因素在法的产生过程中起了决定性作用外,法的产生也是当时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结果。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及生产与交换发展的同时,社会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的分化,形成了两个对抗性的社会利益集团奴隶主阶级和奴
22、隶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开始利用国家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统治,这是法律产生的政治根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也比以往原始社会更加复杂并日益增多。为了处理这些事务,原始社会中的极为简单的习惯已不再适应,因而就需要一种新的行为规则,即法律。因此 C 项错误,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在将抽象的、一般的法律原则运用于具体的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法律原则起着指导
23、作用。法律是对社会生活的总结和概括,由于立法者的局限性,法律不可能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此外,立法主要是以过去的经验为基础的,当新的社会关系产生时,法律往往没有作出规定,这种情况下,法律原则能够弥补法律的缺陷。法律原则是确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范围的依据。但是,法律原则与减少司法腐败之间没有必然联系。A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我国立法法第 42 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第 4
24、 3 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第 4 6 条规定: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第 4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B。【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选项 B、C 是考“法是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的特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国家政策作为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
25、范,也可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根据,因而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而不是唯一依据。另外,选项 D“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 ”的含义与“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等说法是一致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确定的范围和程序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在任意性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为主体可以进行选择。【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具体法律制度是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往往是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一个具体法律制度可以从属于不同法律部门,例如,所有权法律
26、制度可以从属于宪法、民法等法律部门。【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法律责任的轻重与种类应当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而不是与其主观态度相适应。因此,D 选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评价功能是指根据法律对他人的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评价的作用;强制功能是依照法律对违法犯罪者追究法律责任的功能;引导功能是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功能;教育功能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知识模块】 法理学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即由一定社会
27、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道德的影响,中国古代的礼法合一、明德重法等思想都对法律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在西方,由于宗教的发达和宗教影响的广泛性,其法律制度更多地受到宗教信仰的影响。选项A 正确。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法的社会化正表明了法律对社会经济的作用。选项 B 正确。法和道德是一对具有密切关系的概念,但是,二者的调整范围具有差异性,一般来说,道德的调整范围比法律的调整范围更广,法律调整的是那些要求并可能由国家评价和保证的社会关系,而属道德调整的领域几乎囊括一切社会关系。因此,凡属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道德所调整,而属道德调整的社会
28、关系则有可能超出法律的调整范围。选项 C颠倒了二者的关系,是错误的。科学技术对法律上层建筑的作用是全方位的,包括对法的内容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大量的新的立法领域的出现等。因此,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法与宗教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2)来源不同或产生方式不同。(3)调控范围不同。(4)作用对象不同。(5)调控方式和实现方式不同。(6)内容不同。可见,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
29、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一般而言,现代国家的法制是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和活动构成的完整概念,法律监督是法制不可缺少的特殊组成部分,是法制的重要保障。具体而言,法律监督的意义表现在下列三方面:(1)保障国家法律体系的完整统一,树立法的权威。(2)保障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维护法的权威。(3)法律监督是对公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确保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重要手段。【知识模块】 法理学25 【正确答案】 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具体表现为:第一,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赋予比较概括和原则性的规定以具体内容。第二,法
30、律解释适应变化的新的社会情况。法律调整应当与社会现实相协调,应当随社会的发展而赋予某类行为以相应的法律意义,作出适合社会发展的评价。第三,对适用法律中的疑问进行统一的解释。其中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法律条文理解不一致,通过解释,统一认识,正确司法。二是为统一审理标准,针对某一类案件、某一问题或某一具体个案,就如何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而作出统一解释。第四,对各级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第五,通过解释活动,弥补立法的不足。由于种种原因,在法律实践中,曾经存在过法律没有规定、立法前后不一致、立法不配套、实体法与程序法不一致以及
31、立法滞后的问题。最高司法机关对这些情况所作的司法解释,对弥补立法之不足、保证司法工作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作用。【知识模块】 法理学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法理学26 【正确答案】 某港资企业投资 27 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引起的法律关系是平行型法律关系,市政府对该港资企业的承诺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知识模块】 法理学27 【正确答案】 后来引起这些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是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
32、的通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知识模块】 法理学28 【正确答案】 说明的法理问题是立法的统一性原则和法律渊源问题。不同的法律渊源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下位法律不得与上位法律相抵触,如果抵触则无效。【知识模块】 法理学29 【正确答案】 所反映的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是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该材料中市政府后来的行政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给该港资企业的私权利造成侵犯,因此应承担相应责任。【知识模块】 法理学30 【正确答案】 (1)这位学者的观点正确地指出了法律责任的实际承担与不遵守法律应有的后果之间的关系:二者不总是
33、一致也不总是相等,二者之间总存在一定差距。(2)首先,违法者不一定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法律责任的转移问题。例如,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雇佣人对受雇人因业务行为而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等要承担责任。其次,责任的认定和追究过程是个复杂的过程,不仅要考虑归责原则,也要考虑归责条件等,同时还要看其是否符合减、免责条件,因此最后所承担的责任往往与违法应有的后果不相一致,这也是法的局限性的一种体现。【知识模块】 法理学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正确答案】 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相互联系的两方面:(1)维护阶级统治
34、。是指统治阶级利用国家制定和实施法律,使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统治地位合法化,使阶级冲突和矛盾保持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允许的界限之内,建立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表现在:1)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统治阶级用法律在经济上确认和维护自己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在政治上维护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包括镇压 ),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道德和意识形态。另一方面,统治阶级在一定条件和限度内,也在法律中规定一些对被统治阶级有利的条款,向被统治阶级作出让步,以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2)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统治阶级也需要用法律来规定和确认他们自己内部
35、各阶层、集团的相互关系,以此建立起个人意志服从整个阶级意志的关系,通过这种服从,确保其成员的权利的实现,解决其内部因财产、婚姻等问题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保证其内部和谐一致。3)调整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因为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又有着利益冲突,统治阶级需要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与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适当给予同盟者在政治、经济上的某些权利和利益,同时对同盟者滥用其权利甚至与统治阶级进行政治对抗的行为,实行法律上的制裁。(2)执行社会公务。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上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下列方面:1)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包括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人身安全,保
36、障食品卫生、生态平衡、环境与资源合理利用、交通安全,等等。2)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即通过立法和实施法律来维护生产管理、保障基本劳动条件、调节各种交易行为等。3)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即通过一系列法律来规划、组织像兴修水利、修筑道路桥梁以及开办工业、组织农业生产等活动,对这些活动实行管理。4)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包括执行工艺和使用机器设备的标准,规定产品、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对高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品、枪支弹药)和危险作业(高空作业、高压作业、机动作业)的控制和管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5)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如通过法律对人们的受教育权加以保护,鼓励兴办教育和科技发明,
37、保护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要求政府兴办各种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法的两方面社会作用的关系:总起来讲,执行社会公务的法律,在主要方面体现着社会性(非政治性) ,但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它在本质上与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并不矛盾。因为,至少从统治阶级的角度看,调整和维护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法律,在根本上与维护政治统治的法律是一致的。同时,尽管二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即法执行社会公务的职能是手段,维护阶级统治是目的,但是这一关系并非等同于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之间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即所有的法律都要通过规范作用来实现社会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要通过执行社会公务的职能来维护阶级统治,也就
38、是说,有一部分法律直接维护阶级统治,还有一部分法律通过直接执行社会公务来间接维护阶级统治。这里考生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的作用多种多样,但法律作用的目的最终却只有一个维护阶级统治,这是由法的本质决定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32 【正确答案】 (1)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既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制约,也包括各项具体职权之间的制约。法治与国家权力的结构及其运行方式、限度等问题的关系十分密切。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工和有效的制约。一个国家由谁来掌握统治权,政权机构如何组织,权力如何分配和制约,按照什么原则和规则来运转和行使,社会各种力量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来参
39、与政治生活等问题,是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能否实现法治,也取决于其权力结构中是否实行分工和制约。按法治要求对国家权力所进行的分工,通常是根据职能的不同,把国家机关划分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三种类型。之所以必须强调这种分工,是因为法治的目的在于利用法律的刚性特点实现“规则之治”,防止国家权力的专横、恣意和腐败,维护社会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法治所强调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是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既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制约,也包括各项具体职权之间的制约,例如,不同级别的审判权之间的制约,在审判活动中审判员和书记员之间的制约,等等。权力制约对于实现
40、依法治国、贯彻依法办事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要保证一种职权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就必须借助另一种职权的制约和督促。使权力之间互相监督,是维护法的权威、保证国家权力的执行者不违背法律的有力措施。这一点也为西方法治国家的实践经验所证实。法治原则特别强调对国家行政权力的制约,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因为行政机关执掌着大量日常公共生活的组织指挥权能,代表公权力,通过各种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干预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活动。行政权力行使的广泛性、主动性和强制性、单方面性等都使得对行政权的约束成为法治的重点。(2)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在立法上的表现就是要求:1)坚持立法的合宪性、法制统一原则,即在行使立法权时要
41、以宪法为根据,同时保证各立法主体和立法对象统一协调,实际上是对立法权的制约。2)要坚持民主性原则,即立法过程要反映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内容、程序都要有民主性、科学性,民主性的过程就是对立法权的制约和限制。(3)从执法的角度看,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亦称合法性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执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国家行政机关执法的最高准则。其含义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全部行政管理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使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完全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具体来说就是,第一,执法的主体合法。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及其职权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越权违法,越权无效。第二,执法的内容合法
42、。执法活动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的,采用的具体方式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第三,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4)从司法的角度看: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防止司法权的滥用和法律适用的偏差。2)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同时,要认识到司法权如同其他任何权力一样,都要接受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包括司法权力)会导致腐败。对司法权的监督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这是司法权正确行使的政治保证。其二,司法权要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因此,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司法权的行使,司法机关也有义务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其三,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间也存在监督和约束,这种监督和约束是通过司法制度中的一系列制度来体现和实现的。其四,司法权要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接受舆论的监督。这些广泛的监督形式和监督机制,有利于更好地行使司法权,并防止司法权的滥用等司法腐败现象和行为。3)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知识模块】 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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