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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31及答案与解析.doc

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31 及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公司法第 154 条第 2 款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这一条文属于法律规则中的( )。(A)授权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C)禁止性规则(D)准用性规则2 法的实施方式按( ) 可以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A)法的内容(B)实施法律的主体(C)履行义务的主体(D)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3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意志性表述,不正确的有(

2、)。(A)法律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范而建立,因此也就是根据国家意志而建立(B)任何法律关系的建立都既要体现国家意志,也要体现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C)国家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实现起着主导作用;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对于法律规范中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实现又是必不可少的(D)法律关系虽然具有意志性,但任何法律关系都根源于一定的经济关系,反映一定的经济关系的要求4 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的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的特征是指( )。(A)法的普遍性(B)法的一般性(C)法的规范性(D)法的程序性5 关于法律制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法律制定是一个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过程,因

3、此,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法律制定的决定性因素(B)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C)法的制定包括创制新的法律规范,修改、补充现存的法律规范,也包括认可本来存在的某些社会规范,终止某些法律规范的效力(D)不产生国家意志或者不改变法律内容的活动,不属于法律制定活动6 某市政府建新办公大楼,工程由某建筑公司承包。工程按期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市政府由于财政困难,部分工程款一直未按期付给建筑公司,致该公司陷入严重经济困难。建筑公司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遂诉至法院。本案中,市政府应负( )。(A)侵权责任(B)违约责任(C)行政责任(D)经济责任7 关于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下列表述

4、正确的是( )。(A)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必须首先具有行为能力(B)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分离(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D)公民丧失行为能力,也就意味着权利能力的丧失8 关于法的演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奴隶制法是人类历史最早出现的法,公元前 449 年的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以原习惯法为基础制定的第一部成文法(B)资本主义法形成的标志是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的出现,即商法的兴起、罗马法的复兴、资本原始积累的法律出现(C)两大法系的形成都是在资产阶级建立政权以后才形成的(D)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因此社会主义法没有阶级性9 国

5、家赔偿法属于下列哪一个法律部门?( )(A)行政法(B)经济法(C)宪法(D)民法10 关于法治与德治的联系与区别,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法治强调将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严刑峻法治理社会;德治的中心含义是指应当通过提高统治者的道德水平来治理国家(B)法治与人治相对立,德治不必然和人治相冲突(C)现代社会的法律与道德仍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治理国家既要依靠法律,也要依靠道德(D)在当代中国,法治与德治有着目标的一致性11 下列关于法的作用,不正确的说法有( )。(A)法律规范通过配置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设定人们

6、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B)法律的评价作用的特点在于,它是用法律的规范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和综合性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行为,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其标准和核心是合法或不合法,违法还是不违法(C)法律之所以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律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主要体现着法律的社会性,因此,在本质上与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是矛盾的12 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道德与法律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 ,道德具有只重义

7、务的“ 一面性”(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在法和道德的关系上,片面强调法的优先性是错误的(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84 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条规定所体现的是哪一个原则?( )(A)属人主义原则(B)属地主义原则(C)保护主义原则(D)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之折中原则14 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的是( )。(A)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院和法院的工

8、作进行监督(B)纪检监察部门对某法官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C)法院对某检察员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D)检察院对某公司经理的贪污犯罪行为起诉后,向该公司提出司法建议二、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与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表述正确的是( )。(A)两者所属领域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属于现实性领域,而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属于可能性领域(B)针对的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主体是特定的,而法

9、律上规定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是一国之内所有不特定的主体(C)法律效力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属于个别化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而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属于一般化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D)属性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未必都由法律所规定,并不必然具有法律属性,而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必然具有法律属性16 法学产生的前提是( )。(A)私有制发展到一定阶段(B)立法发展到相当复杂的程度(C)立法发展到相当广泛的程度(D)社会上已出现一个职业法学家集团17 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所有的法律关系都是合法的社会关系(B)所有的法律关系都体现了国家意志(C)所有的法律关系都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

10、意志(D)法律关系具有意志性,因此,不受客观因素的影响18 关于法治与民主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主要支柱,具有天然的统一性(B)法治的前提是国家里没有一个最高的权威和力量,如果有只能是法律;而民主的前提是国家中有一个最高权威:公意或多数(C)在民主政治下,法律有可能沦为工具,法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D)法治与民主息息相关,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没有法治就没有民主19 下面的法律规定中,属于法的要素中法律规则的是( )。(A)著作权法第 26 条规定: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B) 票

11、据法第 3 条规定: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C) 公司法第 192 条规定: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D)审计法第 53 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工作的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20 合同法第 249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 )。(A)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的(B)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

12、剩余租金的(C)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D)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21 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哪些正确?( )(A)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道德的影响;而宗教信仰对于西方社会法律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确立“法律至上” 观念奠定了基础(B) “法的社会化” 是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现象,表明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C)凡属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法律调整;凡属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道德所调整(D)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对法律具有积极影响三、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

13、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简述法(律) 与宗教(规范) 的区别。23 简述法的价值的特征。四、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结合我国实际,论述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如何正确处理这一关系。25 结合实际,论述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及坚持这一原则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意义。26 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及基本要求。27 联系我国实际,试从立法、执法和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保障的法治原则及其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28 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及其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29

14、 从立法、执法、司法的角度,论述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31 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该条文属于命令性规则。命令性规则是确定性规则的一种。【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的实施,也叫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

15、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地建立的。所以,法律关系像法律规范一样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A 选项表述正确。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实现也有一定的作用。有的法律关系的建立只需要法律关系参加者一方的意志即可成立,如绝大部分行政法律关系;有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可以不通过人的意志,而是由于某种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而产生,如出生、死亡、自然灾害等。B 选项表述错误。在法律关系产生或实现的过程中,国家意志和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是相互作用的。一方面,法律关系参

16、加者的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否则该法律关系得不到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法律关系不可能建立起来。在这种意义上,国家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实现起着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体现在法律规范中的国家意志,只有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才能得到实现,否则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权利和义务就只能是一种抽象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不能变成现实,在这种意义上,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对于法律规范中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实现又是必不可少的。C 选项正确。承认法律关系的意志性,并不能否认它的客观性,任何法律关系都根源于一定的经济关系,反映一定的经济关系的要求。D 选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所谓法的规范性

17、,指的是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的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的特征。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法的程序性是指法的运行是通过时间、空间上的步骤和方式而得以进行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尽管法律制定是一个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过程,但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随意的,要以客观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故 A 项表述错误。法律制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法律制定既包括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也包括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B 选项表述正确。法律制定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法律创制活动,法律制定的形式和方式是多样的,包括创制新的法律规

18、范,认可本来存在的某些社会规范,修改、补充现存的法律规范以及终止某些法律规范的效力等。C 选项正确。法律制定的目标在于产生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法律制定是导致国家意志形成或变更韵活动,不产生国家意志或者不改变法律内容的活动,就不属于法律制定活动。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本题中,市政府依合同约定负有向建筑公司支付承包工程款的义务,却没有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里应注意的是,市政府在此关系中是以民事主体身份参加的,而不是以行政主体身

19、份出现,因为这里不是行使行政权的过程。【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于其权利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在公民的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构成中,这两种能力可能是统一的,也可能是分离的。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在本质上还不是资本主义法,因此不能作为资本主义法形成的标志。故 B 项错误。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普通法是一个多义词,这里特指公元11 世纪诺曼人入侵英国后逐步形成的以判例形式出现的一种法律

20、。故 C 项错误。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但社会主义法也具有阶级性。【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国家赔偿法是有关国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属于行政法的法律部门。【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治强调将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严刑峻法治理社会;德治的中心含义是指应当通过对社会成员的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A 选项表述错误。B 选项的表述是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是正确的,特别要注意法治和德治与人治关系的根本不同。C、 D 两项是法治与人治的联系,都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

21、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的作用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之分,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主要体现着法律的社会性,但在本质上与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并不矛盾。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属地主义是指法对人的效力以地域为准;属人主义是指法对人的效力以国籍为准。该条前半部分是属人原则的体现,后半部分是属地原则的体现。故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B 项中纪检监察部门不是国

22、家权力机关;C 、D 项不属于法律监督行为。【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与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两者领域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属于现实性领域,而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属于可能性领域;针对的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主体是特定的,而法律上规定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是一国之内所有不特定的主体;法律效力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

23、属于个别化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而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属于一般化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属性不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未必都由法律所规定,并不必然具有法律属性,而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必然具有法律属性。【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马克思在论住宅问题中所述:随着立法进一步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家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体现国家的意志。有些法律关系要通过当事人的意志一致才能产生,但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并不需要体

24、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如行政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根源于社会经济关系并反映经济关系的要求,同时也受到其他社会关系的制约,并且其本身也会对一定社会关系产生影响,具有客观性。【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主要支柱,但民主与法治并不是天然统一的,在某种意义上,民主与法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法治的前提是国家里没有一个最高的权威和力量,如果有,只有作为各种力量妥协产物的法律是最高的权威。而民主的前提是国家中有一个最高权威:公意或多数,而公意是可以随时变化的,如果法律沦为工具,法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这是民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因此,A 选项表述错误,而 B

25、、C 选项表述正确。法治是一种以民主宪政为核心的政治法律制度,法治与民主息息相关,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但是,由于民主的最大特点在于以公民的意志作为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并不以法治为前提。D 选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A 项属于法律规则,属于确定性规则。 D 项属于法律规则中的委任性规则。因此,A、D 应入选。B 项属于法律原则,C 项属于法律概念。【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主体确定、范围和对象问题。题中 A、B 、C、D 项都是适用该

26、法律规则的条件。【知识模块】 法理学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即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道德的影响,中国古代的礼法合一、明德重法等思想都对法律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在西方,由于宗教的发达和宗教影响的广泛性,其法律制度更多地受到宗教信仰的影响。选项A 正确。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法的社会化正表明了法律对社会经济的作用。选项 B 正确。法和道德是一对具有密切关系的概念,但是,二者的调整范围具有差异性,一般来说,道德的调整范围比法律的调整范围更广,法律调

27、整的是那些要求并可能由国家评价和保证的社会关系,而属道德调整的领域几乎囊括一切社会关系。因此,凡属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道德所调整,而属道德调整的社会关系则有可能超出法律的调整范围。选项 C颠倒了二者的关系,是错误的。科学技术对法律上层建筑的作用是全方位的,包括对法的内容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大量的新的立法领域的出现等。因此,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三、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正确答案】 (1)产生方式不同。法律与国家同时产生,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宗教先于国家存在,宗教规范是假托神的

28、名义而制定,是神意的体现。(2)实现方式不同。法律规范可由人们自觉遵守,但最终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宗教规范主要依靠信众的自愿或自我强制,且一般不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3)制裁程序不同。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及承担法律责任,必须由特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违反宗教规范,并不要求一定有唯一权威的特定机构认定。(4)作用范围不同。法律规范调整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关系,只规范人的外部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宗教规范覆盖全部社会关系,侧重于规范人的内心活动,只对信众具有约束力。(5)规范形式不同。法律规范包括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宗教规范多为义务性规范。【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

29、确答案】 (1)法的价值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从主体角度看,法的价值是以人为主体的价值关系,具有阶级性与社会性。人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又是特定阶级的一员,人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人在实践中所认识和需要的法的价值的双重属性。从客体角度看,法的价值的客体,即法律本身也具有双重属性。法既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也必须承担社会公共职能。法的价值的阶级性与社会性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2)法的价值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法的价值的主观性是指法的价值是以主体的需要为基准或参照的,法律的价值是以主体的需要为转移的,因而具有主观的性质。但是人的需要不是凭空出现的,因而法的价值的客观性是指法的价值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

30、移的,而是由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以及主体的社会实践所决定的,是在一定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并最终受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这是法的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法的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源于法律主体的社会实践。(3)法的价值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法的价值的多样性是指法的价值因时代、社会、阶级、群体而呈现出来的差别性、多样性和多元化。法的价值基于主体的需求而产生,但主体的需要却是多种多样而且不断发展的,这就必然导致法律在满足主体需要方面也会相应地多样化,从而使法的价值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状态。法的价值的统一性是指法所蕴涵的某种共同的价值标准,具有统一性。由于生活在同一时代、同一社会,甚至生活在不同时

31、代、不同社会的人们总有某种共同的价值追求,从而使法的价值呈现出统一性。【知识模块】 法理学四、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1)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法律与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既相互联系,又存在矛盾冲突,二者的一般关系也相应地表现为两方面。联系:法律与道德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具体表现在两方面:1)道德是法律的基础租评价标准。第一,道德是法律的理论基础。道德理论、理念、观点、学说是法律理论、理念、观点、学说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没有道德理念、思想的更新和发展,没有道德理念、原则、信条不断地转化为法律理念、原则、规定

32、和规范,就没有法律理论、法律规定、法律制度的更新和发展,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大厦的坚实基础。第二,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是判断、评价法律的价值尺度。道德是衡量良法与恶法的标准,是引导人们进行法律制度、法律秩序建设和改革的指针。没有道德及价值观念体系作为基础,法律缺乏内在支柱,它的合法性将最终失去。第三,道德是法律运作的社会基础。法律权威、力量、合法性的发挥和实现是建立在道德这一基石之上的。法治的形成和实现都离不开道德信念的支持,人们的道德水平越高,守法的程度也越高,选择法律所认可的合法行为的程度也越高。在具体的法律运作过程中,人们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水平的高低,特别是法官、律师、检察官、警察的道德信念

33、、原则、水平的状态,直接影响法律的实施和实现。第四,道德是法律的补充,它具有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任何一个社会的法律都存在某种程度的不足,通过道德这种社会控制方式,通过建立良好的道德秩序,协调、引导、调整和评价人们的行为,可以弥补法律的漏洞。2)法律是传播道德、保障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第一,通过立法,将社会中的道德理念、信念、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赋予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念以法律的强制力,进一步强化、维护、实现了道德规范。法律的强制性和强制力远比道德的强制性和强制力更为有力,它能够有效地促使人们自觉地遵守道德信念、原则和要求,从而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保障和维护

34、人们的正当生活。通过道德法律化的形式和方式,社会规范真正实现了自律与他律的结合。第二,法律是道德的承载者,它弘扬、发展一定社会的道德理念、信条和原则,促进社会道德的更新和变革。在社会中,许多法律规定本身就是最低的基本的道德要求,比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诚实信用”等原则就是道德中的平等性、诚实性的表现和升华。法律通过把道德理念、原则、信条和要求具体化,把社会中的道德准则、义务和要求确定为法律的准则、义务和要求,促使人们明确自己的道德义务,更为积极地认同和接受道德的制约。因此,在弘扬、发展和完善社会的道德价值体系方面,在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方面,法律发挥了其他社会规范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第三,

35、法律是形成新的道德风貌、新的精神文明的强大力量。一个社会通过法律形式,把适合社会生活需要的道德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成为法律规范,这实际上确立和形成了一个法定的基本道德体系和标准,促进和改善了社会的精神风貌。法律通过自身特殊的制度性机制,推动道德的更新与进步,促进精神文明的发展,从而改造人和人性,改造社会,是其积极的社会使命和功能。总之,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生存的两大支柱,人类社会和文明要求法律与道德并举并重、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只有法律与道德的互助共生,才能真正形成和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冲突:首先,法律和道德的特点不同。一定社会中的道德是多元的,不同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理念,即使是在统治

36、阶级内部,不同阶层、集团和群体的具体道德观念也有不同特点和要求,而国家法律则是统一的,这样,在多元的道德观念和统一严格的法律规范之间就可能产生矛盾和冲突。其次,法律和道德的发展方式不同。道德是社会生活中自发产生并由舆论确立并发展的,法律则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有时道德的发展先于法律,法律表现得较为滞后,有时先进的法律又可能是道德发展的先导因素。二者在发展上的这种“时差”也会引起法律和道德的冲突。再次,由于法律和道德在调整对象范围、规范性特点和程度方面的不同,导致二者在一定场合下也可能发生冲突。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这可以概括为“情” 与“法“或“情理”与“法理”的冲突。有时一个行为可能合乎情理,

37、但却不合法 (法律不允许或者不受法律保护)。反之,也可能出现一个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却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由此可见,法律和道德作为两种最重要的社会调控方式,由于其本身的差异性而导致时常处于冲突之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主要表现为情理与法理的冲突,具体表现为:道德上不许可但法律上许可。例如,欠债不还是道德上不许可的,但在法律上,如果诉讼时效已过,借款人可以拒绝还债。道德上许可但法律上不许可,如大义灭亲反而获罪等。(2)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1)综合运用两种方式调整社会关系:法律和道德作为两种最重要的社会调控方式,各有其优点和局限性,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法律和道德各自的优势,避免各自

38、的不足,力争做到二二者互补。2)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首先,必须认识到法治和德治虽然是两种不同的治国理念,德治的中心含义是指应当通过对社会成员的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法治强调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把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严刑峻法治理社会。其次,要看到法治与德治的统一性。第一,相同的本质和任务。作为一种治国理念,德治的中心含义是指应当通过对社会成员的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从中国历史上看,虽然中国历史上的儒法两家曾经就法治还是德治(礼治) 是治国之本进行过争论。这种儒法之争的分歧并不是根本性的,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礼法

39、结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统治的独特模式。因此,二者具有相同的本质和任务。第二,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指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国家,法治与民主紧密相连;现代意义上的德治不再局限于运用儒家的道德理念来治理国家。现代社会的法律与道德仍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其特点、优势和不足,可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治理国家既要依靠法律,也要依靠道德,因此,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后陆续提出了“依法治国” 和“以德治国”的理念。第三,相同的目标。在当代中国,法治与德治有着目标的一致性,在终极目标上都是为了要营造一个协调和

40、谐、健康有序、持续发展的氛围。法律与道德的协调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知识模块】 法理学25 【正确答案】 权力制约原则就是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制约,限制国家权力的任意性,防止因国家权力的扩张或滥用导致的专横和腐败,有效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1)权力制约原则的内涵(要求)1)法治所强调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是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既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制约,也包括各项具体职权之间的制约。例如,不同级别的审判权之间的制约,在审判活动中审判员和书记员之间的制约,等等。2)法治原则特别强调对国家行政权力的制约,要求严格依法行政。

41、因为行政机关执掌着大量日常公共生活的组织指挥权能,代表公权力,通过各种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干预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活动,行政权力行使的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单方面性等都使得对行政权力的约束成为法治的重点。(2)坚持权力制约原则的原因1)坚持权力制约原则是法治内在的要求。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工和有效的制约。一个国家由谁来掌握统治权,政权机构如何组织,权力如何分配和制约,按照什么原则和规则来运转和行使,社会各种力量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来参与政治生活等问题,是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能否实现法治,也取决于其权力结构中是否实行分工和制约。按法治要求对国家权力所进行的分工,通常是根据职

42、能的不同,把国家机关划分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三种类型。2)坚持权力制约原则是法治目的的要求。法治的目的在于利用法律的刚性特点实现“规则之治”,防止国家权力的专横、恣意和腐败,维护社会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假如国家权力不实行一定的分工,由一个机关甚至一个人既制定法律,又解释法律和适用法律,那么法律就完全失去了其刚性的特征,该机关或个人就无须遵守法律,它或他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方便和利益恣意地制定法律、解释法律和适用法律。于是,法律就不能实现对国家权力的规制,专横、恣意、腐败就不能避免,社会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就得不到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就失去

43、了基本的保障。(3)坚持权力制约原则的意义权力制约对于实现依法治国、贯彻依法办事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要保证一种职权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就必须借助另一种职权的制约和督促。让权力之间互相监督,是维护法的权威、保证国家权力的执行者不违背法律的有力措施。这一点也为西方法治国家的实践经验所证实。【知识模块】 法理学26 【正确答案】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

44、变。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具有如下重大意义。第一,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第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第三,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第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要依法治国。第五,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根本方略,必须做到:第一,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45、,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二,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把立法同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第三,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此要积极推进行政和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行政机关的廉洁和效率,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加强对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第四,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特别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总之,只有坚持依法治国、

46、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这一新时期法治方针指引下,才能将我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知识模块】 法理学27 【正确答案】 (1)权利保障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尊重和保障人权。法治的所有价值目标都可以归结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公民自由意识和能力的提高。通过法治而保障人权,其实是人的自由发展历程中的重要环节。对国家权力的法律限制本身就是对人权的有力保障。法律至上性的最终目标也是为人的权利和自由发展服务的。因此可以说,充分尊重和扩展人权是法治的终极性的目标价值。2)法律

47、面前人人平等。现代法治原则首先要求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即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对一切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平等保护,对一切主体义务的平等要求,对违法行为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不承认任何法外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要求在立法上平等分配各种社会资源。与自由竞争时代的法治相比,现代法治的发展趋势表现为既讲求形式上的平等,也通过形式平等内容的发展逐步推进实质上的平等。平等还意味着尊重社会主体的多元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消除歧视与偏见。3)在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贯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一方面,确认和保障主体的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权利和义务又具有一致性,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是

48、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对国家权力而言,在资源分配上不能将权利分配给一部分人,义务分配给另一部分人;对社会主体而言,在行使权利时,也必须尊重他人和社会的相应权利,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2)法治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保障公民的权利,没有权利保障就没有法治,在法治社会中,权利保障原则具有重要意义,表现在:第一,在立法活动中,贯彻权利保障原则是立法善良的表现,也是法治的前提。只有贯彻权利保障原则才能确保坚持立法的合宪性原则,即法律制定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和规定,包括立法主体(或权限)的合宪性、内容(或依据)的合宪性和程序的合宪性等,这样才能确保坚持立法的科学性原则。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则,它要

49、为国家、社会及普通公民确立一种合理的组织结构、规范的行为模式、正确的价值选择,这就必须建立在科学原则的基础之上,才能确保坚持立法的民主性原则。立法内容的民主性是指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律的要义。但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较长,封建专制的影响很深,民主传统比较少,公民权利意识也较差,因而在法律中就要特别强调反映民主,反对专制特权,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侵犯人民的合法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现了民主立法的原则,但要使立法的内容更充分地体现民主原则,还要用其他法律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具体化。第二,在执法活动中,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执行权利保障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只有贯彻权利保障原则才能确保坚持依法行政。其意义在于:首先,指导国家行政机关正确实施管理。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庞杂,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一切方面,具有普遍性和社会性。不按法律规则和程序办事,整个国家机器将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其后果不堪设想。只有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活动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其次,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由于执法具有主体特殊、范围广泛、活动带有强制性和主动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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