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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65及答案与解析.doc

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6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关于法律规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其他社会规范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转变成法律规范(B)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在于它的国家意志性(C)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是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关系(D)法律规范是构成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单位2 关于技术规范和技术法规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技术规范是技术法规的一种(B)技术法规是技术规范的一种(C)技术规范是技术法规的内容(D)技

2、术规范和技术法规都具有普遍适用性3 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A)容许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B)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C)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D)授权性规则和命令性规则4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这一规定属于(A)禁止性规则(B)授权性规则(C)委托性规则(D)命令性规则5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 17 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法律规则属于(A)确定性规则(B)委任性规则(C)准用性规则(D)任意性规则6 法律规则的结构中,在表现形式上可以被忽略的是(A)假定条件(B)

3、行为模式(C)法律后果(D)行为评价7 我国三大诉讼法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些规定属于法的要素中的(A)法律规则(B)法律概念(C)法律原则(D)法律理念8 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和联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原则表述比较笼统模糊,法律规则比较明确具体(B)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比较宽,法律规则一般只适用于某一类行为(C)法律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法律规则则不然(D)法律原则只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可以对法律规则的实践进行指导9 下列各选项,属于法律概念中的关系概念的是(A)不可抗力(B)法律责任(C)原告(D)违约10 下列各选项,不属于

4、客体概念的是(A)孳息(B)法人(C)不当得利(D)不动产11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我国现今法律体系组成部分的是(A)我国 2013 年加入的国际海道测量组织公约 (B)我国 2014 年废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C)广东省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D)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环保法12 客观世界是在变化发展的,社会关系也是在变化发展的,那么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本身也会发展变化,进而法律部门的划分也不可能是绝对不变的。这体现的是法律部门划分原则中的(A)客观原则(B)辩证发展原则(C)相对稳定原则(D)主次原则13 关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客观原则强调的是划分法律部门最终还是客观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B)合目的性原则的“目的”是指通过法律部门划分来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所有法律(C)辩证发展原则强调的是法律部门划分也要注重稳定性和必要发展性的统一(D)主次原则是指法律部门之间是有主次之分的,重要法律归入主要法律部门14 下列关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几个主要法律部门,说法错误的是(A)宪法部门由所有关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构成(B)行政法部门由所有调整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所构成(C)经济法部门由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构成(D)刑法部门由所有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构

6、成15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民商法部门的是(A)公司法(B)银行法(C)知识产权法(D)证券法16 教师法属于我国哪一法律部门(A)行政法部门(B)民商法部门(C)社会法部门(D)宪法部门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7 下列各选项,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有(A)广东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办法 (B)我国参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C)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D)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

7、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8 法的正式渊源是(A)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B)又称之为法定渊源或直接渊源(C)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法律文件(D)包括宪法、法律和各种法规等19 关于法律的时间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法律的时间效力问题包括法律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和法律的溯及力三方面内容(B)法律的生效包括颁布之日起生效、规定时间生效和附条件生效三种形式(C)法律效力终止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两种形式(D)法律的溯及力是指新生效的法律是否适用于其生效之前的事件和行为的问题20 下列哪些方式属于我国法律效力终止的方式(A)新法中明确规定旧法自新法生效之日起效力终止(B)新法颁布生效后,旧法

8、自动失效(C)某法律以具体条文明确规定了具体有效期限,期限届满该法律效力终止(D)新法颁布之后,相关国家机关依法以专门的法律文件宣布旧法效力终止21 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包括(A)我国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B)作为领土延伸的驻外使领馆、在外的我国船舶和飞机(C)地方性法规只适用于当地(D)从保护主义原则出发,在某些情况下也包括他国22 关于公法和私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对法律的分类方法(B)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源于罗马法,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最先对其作了理论阐释(C)公法调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私法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D)随着法律技术和法学研究的不断发展,现代公法

9、和私法之间的界限日益清晰23 关于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普通法和衡平法是英美法系对法律的分类方式(B)衡平法先于普通法出现于英国(C)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也适用这种分类(D)普通法是一种判例法,衡平法则是一些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理念24 有关我国法的渊源的表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法的非正式渊源不能被我国法院适用(B)国家政策不是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所以不能在法院适用(C)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是我国法律渊源,因此我国法院可以适用所有国际条约和惯例(D)作为我国法律渊源的宪法、国际法、行政法规等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作的分类25 下列关于法律分类的说法,错误的有(A)法的历史

10、类型和法系也是法的分类方式(B)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划分依据是法律是否以文字形式表达(C) 国籍法是普遍适用于我国所有人的,因而国籍法属于一般法(D)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划分依据是适用范围的不同26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这一规定属于(A)任意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C)调整性规则(D)容许性规则27 关于法律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法律原则总是非常抽象的,这是它与法律规则最大的差异之一(B)法律原则既可以发挥宏观上的指导作用,也可以在具体案件中适用(C)法律原则对制定和理解法律规则具有指导意义(D)法律原则没有规定事实状态,也没

11、有规定具体的法律后果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简述两大法系的特殊法律分类方式。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材料一:A 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 2005 年该公司将 SNS 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宣传之后,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原甲公司员工顾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将甲公司的 14 幅摄影作品制作成宣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

12、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甲公司起诉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8 万元。材料二: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是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1886 年 9 月 9 日制定于瑞士伯尔尼。截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随着科威特的加入,成为该公约新缔约国,该公约缔约方总数达到 168 个国家。1992 年 10 月 15 日中国成为该公约成员国。提问:请结合材料,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29 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是否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为什

13、么?30 我国法院可否依据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进行判决?为什么?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6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法律规范的概念。社会规范包括政治规范、道德规范、法律规范、宗教规范、技术规范等多种类型,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以通过立法程序被认可或者转变为法律规范(例如技术规范被赋予法律意义后成为技术法规),A 选项正确;法律规范的产生即立法活动在本质上是通过立法程序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

14、升为国家意志并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核心就在于以统治阶级意志为本质的国家意志性,这是法律所特有的,B 选项正确;法律条文就是以文字的方式将法律规范表现出来的文本,两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由此,法律规范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而不是构成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单位,构成后者的基本单位是法律条文,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技术规范与技术法规的概念。技术法规是技术规范在法律上被确认之后,被赋予了国家意志性和法律约束力的产物,是一种法律规范,因此两者之间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不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A、B、C 三选项都错误,D 选

15、项技术法规作为法律规范肯定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技术规范也因为其已经成为规范,当然可以普遍适用,但是较之于技术法规而言,技术规范不具备的是普遍拘束力,D 选项正确。简单说来,技术法规和技术规范一个是法律规范,一个不是法律规范。【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规则的分类非常繁琐,所以一定要在理解每一个类别概念的基础上记忆,否则会很难不混淆。本题强调的是按照内容进行划分,则只能是根据法律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两者划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在此基础上才将授权性规则分为鼓励性规则和容许性规则,将义务性规则分为积极的命令性规则和消

16、极的禁止性规则。其他分类在此不赘述,但必须对分类进行细致理解。【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规则的分类。题干中的刑诉条款是说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这是典型的授予被告人权利的规则,属于授权性规则,相应地也就排除了 A、D 选项,因为禁止性规则和命令性规则属于义务性规则;也可以从内容上看,该条款并未禁止或命令被告人做什么行为,因此不属于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委托性规则是从确定性程度上来进行的分类之一,是指条款内容不明确时,以概括性指示规定由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而不是说法条内容上规定了权利人或者义务人委托他人怎

17、样,故C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规则的分类。本题的出题意图在于区分确定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这两对容易混淆的概念:“确定”与“任意”在日常用语中似乎是相对应的词,但是在法律规则分类问题上,它们分属不同的分类方式,前者是从内容确定与否的角度,后者则是关于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强度的不同来进行的分类的一种。题干中的法条不属于确定性规则,因为它涉及了要适用(参照)其他法律,也不属于任意性法律,因为这里显然是“必须”适用公司法相关规定,而不是“可以适用”,故 A、D 选项错误。而在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之间

18、,应该选择后者,因为“委任”一词说明前者一定是要委任给某人进行完善,而“准用”则是准予适用已经存在的其他法律规范。【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规则的结构。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法律规则的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D选项行为评价实际就是法律后果,强调法言法语则应该用“法律后果”一词。在三个要素中,可以省略的是假定条件,因为它包含的是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或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即资格条件(主体的国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免责条件等)和情景条件(行为的时间、地点、程序和状态等),但是这些条件对于一般人和一般情况而言都是无差别

19、的,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逻辑地推出假定条件,如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其中被省略的假定条件就是 “夫妻一方先死亡”。因此为了条文表达简明扼要,所以在规则条文中可能被省略。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则不能省略,否则不能提供衡量行为好坏的标准了。综上,A 选项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三要素的定义。法律规则一定是具备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构成要素的,题干的内容显然不具备法律后果,A 选项错误:法律概念通常是以名词的形式出现的,而题干是以法条的形式出现的,B 选项错误;C 为正确答案,题干就是 “以事实

20、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法律原则一般都反映一定的法律理念,但是术语上只有法律原则概念,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原则及其与法律规则的联系和区别。A、B、D 三选项是比较好理解的,关键在 C 选项对有关“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的理解,简单说“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是指相互冲突的两个法律规则不可能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也不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部法律中,要么适用这个,要么适用那个。法律原则却不同,同一部法律中可能存在两个完全对立的法律原则,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则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进行权衡运用,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并存。这

21、主要是因为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具体程度有差别,越具体越不能协调并存。【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关系”概念。关系概念强调的是法律关系主体问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概念,涉及双方主体,不可抗力是对客观情况的描述,属于事实概念;原告是诉讼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属于主体概念;违约是指一方的违反约定的行为,属于事实概念;法律责任指一方对另一方的责任,是对双方关系的一种表述,B 为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客体概念有关内容。客体是权利、义务所指向或者说所处理的对象的概念,通

22、常是物,孳息是所有权的对象,不当得利是返还义务的对象,不动产是产权的对象;与客体相对的是主体,即权利、义务的行使者或者承担者,法人可以成为权利义务的实施或者承担者,属于主体。【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二节中的法律体系的概念。根据法律体系的概念,不属于一国法律体系的有:(1)具有完整意义的国际法范畴,A选项属于此类;(2)已经废止的法律,B 选项属于此类;(3)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法律,C 选项属于此类;D 选项中的新环保法已经明示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故而属于我国现今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23、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二节中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本题的出题意图主要在于区分客观原则和辩证发展原则,前者强调的是法律部门的划分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的客观情况出发,后者则强调这种客观情况是变化发展的,因此法律部门划分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发展。简言之,两者有一定联系,但是侧重有所不同。结合题干表述来看,本题答案为 B 选项辩证发展原则。【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二节中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法律部门划分的客观原则指的是将调整同一类型或层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划入同一法律部门,但这并不是说法律部门的划分最终是客观的,而应该

24、从其目的角度看部门法划分是基于主观需要的主观活动,A 选项说法错误;合目的性原则中的“目的”亦即法律部门划分的目的是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而不是所有法律,B 选项说法错误;“辩证”的意思就是对立统一,即“发展”与相对的“稳定”之间的对立统一,C 选项正确;主次原则是指当某一法律规范可以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部门时候,根据其主要的性质或其他特点来划定其部门归属,而不是说法律部门之间有主次之分,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三节中的对我国各部门法的划分依据以及构成。本题是为了强调划分法律部门的时候,最基本的原则是考虑法律

25、规范所指向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亦即客观原则的运用。从调整对象即社会关系的性质看,宪法部门是关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A选项说法正确;行政法部门由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各方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构成,行政活动各方简单说也就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B 选项说法正确;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并非都属于经济法部门,而是只有其中涉及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法律规范才属于经济法部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则属于民商法部门,C 选项说法错误;刑法部门涉及的都是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这主要是由后者即刑罚这一调整方法来界定的,D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26、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三节中的民商法部门和经济法部门的内容。在确定某一部门法所包含的法律规范的时候,最基本的方法是通过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来进行判断;而在几个法律部门中,比较容易混淆的主要是民商法部门和经济法部门的内容,本题即是。民商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对经济关系的宏观调控,侧重自上而下的管控关系。A 选项公司法调整公司组成及相关的公司之间的商事关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C 选项知识产权法针对的是知识产权这一特定的产权问题,属于民商法;D 选项证券法调整证券业务这一商事关系;而 B 选项银行法调整的是国家对金融事务的宏观

27、调控,故而属于经济法部门,答案为 B 选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三节中的社会法部门。教师法是有关教师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属于教育事业这一社会公共事业的范畴,因此显然应当归入社会法范畴,C 选项正确;这里比较容易混淆的是行政法部门,在我们一般的理解中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视为俗称的“吃皇粮”一族,与行政机关有类似之处,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关系,并不是说所有与“吃皇粮”人或机关相关的规范都属于行政法部门。【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

28、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广东省政府颁布的河道堤防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行政规章,我国参加的海洋法公约属于国际条约,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公路条例属于自治地方的单行条例,这三者都是我国正式渊源。最高检的司法解释虽然属于法定解释,但是却不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其地位类似于判例,但只有参考意义,而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法

29、的正式渊源。法的正式渊源的基本定义就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又称为法定渊源或直接渊源,A、B 选项正确;从内容上看宪法、法律和各种法规等都是正式渊源, D选项正确;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不一定是法的正式渊源,例如司法解释,C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二节中的法律时间效力。本题并无特别之处,意图通过本题强调:对相关问题要注意以总结的方式从整体上把握其所包含的内容,如本题四个选项,即是对法律的时间效力及其内部各点的细化内容进行简单化的总结,以便能够全面而有逻辑地把握相关问题。【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

30、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二节中的法律效力的终止。我国法律效力终止的方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前者包括在新法或者其他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某一法律终止,A、D 选项即是此类,或者失效的法律自身条款规定其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后该法律即终止,C 选项即属于此类;默示废止则是新法旧法并存发生冲突时候,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而导致旧法实际上的终止,B 选项即是属于此类。【知识模块】 法理学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二节中的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我国的领土(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范围当然是我国法律适用的范围;驻外使领馆、在外的我国

31、船舶和飞机也视为我国领土的延伸,也适用我国法律;地方性法规一般而言只能在其所规定和针对的范围内生效,而不涉及其他地区;依据保护主义原则,我国还可以将刑法适用于某些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造成损害的行为,实际上也就构成了我国刑法彼时在行为发生地也是适用的。综上A、B、C、D 均为正确答案,实际上也就构成了法律空间效力的各点内容。【知识模块】 法理学2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三节法律分类中的大陆法系公法私法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所特有的,原因在于大陆法系源于古代罗马法,而古代罗马的国家意识、公共利益观念相当强,因而出现了强调国家和公共利益的

32、公权力理念,进一步才出现了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大陆法系的这种特点,贯穿了其立法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等很多方面,A 选项正确;B 选项为客观的法律史实,不必赘述,正确;公法不仅调整国家与个人的关系,还可能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关系,C 选项错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权力越来越多地涉足原先纯属私权利的领域,现代社会公法、私法之间的界限应该是越来越模糊了,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三节中的英美法系的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类。衡平法和普通法是英美法系对法律的特有分类方式,我国香港因为之前属于英殖民地,因而也沿袭了这

33、一分类方式,A 、C 选项正确;衡平法是出于矫正普通法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不可能先于普通产生,B 选项错误:普通法和衡平法都属于判例法,而不是说衡平法只是一些原则和理念,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我国法律渊源。在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也可能被法院适用,例如“两高”司法解释,A 选项错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虽然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但是只有我国签订的国际条约和承认的国际惯例才可以被我国适用,C 选项错误;法律渊源的划分是依据制定主体、制定方式的不同以及法律效力的高低来区分的,要与根据调整对象划分的法律部门相区别,D选

34、项错误。B 选项明显正确,国家政策根本不是法律,当然不是正式法律渊源。【知识模块】 法理学25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三节中的法律分类。法律分类不限于只对一国法律规范进行分类,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是按照一定标准从更大的时间、空间范围上对法进行宏观分类,A 选项正确: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划分依据是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两方面,再者表达形式也不只是文字与否,而是是否采用法律条文的形式,B 选项错误;国籍法虽然是普遍适用于全国所有人的,但是它所针对的只是国际问题这一特定事项,因此属于特别法,C 选项错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别不仅在于适用人群的普遍与否,还在于

35、事项或者适用时间特定与否;普通法根本不是与特别法相对应的分类,而是与根本法相对应的,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规则的分类。考试分析上一共提到了四种法律规则分类方式,本题就是从这四种分类方法出发对题干法条所示法律规则进行界定:从规则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来看,本规则并非强制加以适用的规则,因此属于任意性规则;从内容的确定程度看,本法条的规定已经非常明确了,既不需要委托其他国家机关按相关程序进行完善,也没有提到援引其他规则予以完善,故而属于确定性规则;该规则是对被告人的法庭辩护权利以及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的规则

36、,而并没有构建原先不存在的行为或者活动,因此从功能角度看属于调整性规则;作为授权性规则,条文采用的是“可以”一词,显然属于典型的容许性规则。综上,A、B、C、D 均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法理学27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原则的概念及分类。法律原则大多数都是非常抽象的,但是也有相对具体的法律原则,实际上具体原则是法律原则的重要内容,例如,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审判者,A 选项错误;法律原则的抽象性使之具有宏观上的广泛指导意义,同时又可以在具体案件中作为标准和依据进行运用,B 选项正确;法律原则较之法律规则而言更为抽象和基础,因此可以作为

37、法律规则的指导和参考,C 选项正确;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最大区别之一就是形式上的不同,法律原则不像法律规则那样具有必需的要素和一定的结构,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西方两大法系根据其历史传统的不同将法律分别区分为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它是在民法法系中适用的一种法律分类。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现代西方法学著作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的关系,私法主要调整国家的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

38、。一般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在当代,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出现了兼备公法和私法特征的法律,如经济法。普通法与衡平法是普通法法系的一种法律分类方法。这里的普通法,不同于前文所讲的法律的一般分类中的普通法概念,而是专指英国在 11 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衡平法是指英国在 14 世纪后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今天,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也适用这种分类。【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三节中的两大法系的特殊法律分类。这两大分类是基于各自的特点进行的分类,根本的点在于大陆法系强调国家和政府的特殊地位以及有公

39、私之分,英美法系国家则基于判例法不一定能满足实践需要或者可能导致不公,从而必须利用衡平法进行矫正和补充,来进行的划分。在理解了这一点的基础上,将两大法系特殊划分方式的内容或表现以及缘由、历史等知识点表述清楚即可。【知识模块】 法理学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法理学29 【正确答案】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它是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其中不包

40、括具有完整意义的国际法范畴,因此,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作为典型的国际公约,不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内容。【知识模块】 法理学30 【正确答案】 我国法院可以依据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进行判决,因为国际公约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具体而言,我国签订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具有和国内法一样的约束力,材料二显示,我国已于 1992 年就加入了伯尔尼公约,故而该公约属于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判案的依据。【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二节中的法律体系的概念、第三节中的我国当代法律体系,第五章第一节中的法律渊源的一般理论及我国的法律渊源中的国际条约。法律体系(及其组成部分法律部门)与法律渊源是比较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为了划分法律部门构造法律体系以便人们认识和掌握法律,后者则是为了体现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效力区别,在此基础上才有了是否将国际法列入以及具体的一些分类上的区别。考生应该明确区分,本题就是为了突出这一特点而设。答题技巧上仍然强调要将相关理论与材料内容相结合。【知识模块】 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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