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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债券该书、合同)练习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

1、法律硕士(债券该书、合同)练习试卷 17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甲到乙家做客,对乙家的一套家具很感兴趣。乙表示,如果甲喜欢,可以 10000元卖给甲,甲未置可否。当晚,甲回家辗转反侧,但终于决定购买下家具。第二天,甲给乙打电话,表示同意乙的条件,但乙反悔了。甲第二天给乙打电话表示愿意购买的行为属于( ) 。(A)要约(B)要约邀请(C)承诺(D)成立合同的行为2 杨某是因为一首网络歌曲而一唱走红的歌手,与某演出公司签订一演出合同。双方约定,杨某于平安夜

2、在某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当天晚上杨某在赶往体育馆时遭遇车祸,被王某驾驶的汽车撞成重伤,导致无法演出。观众气愤至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 ) 。(A)观众可以追究杨某的违约责任(B)演出公司可以追究王某的侵权责任(C)演出公司可以请求杨某赔偿损失(D)演出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杨某履行合同3 甲、乙签订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乙于每月月末交付月租金 2 万元。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但在月底时,乙始终以种种借口拖延交付租金,一直拖欠了 6 个月,总计拖欠房租 12 万元。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甲只能要求乙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B)甲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须通知乙,合同自通知到达乙

3、时解除(C)甲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须征得乙同意(D)甲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无须征得乙同意也无须通知乙,并可以要求乙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4 甲有 1 间房租给乙居住,租期 3 年。1 年之后,甲为取得更多的租金,对乙称自己家人要居住,与乙达成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但后来乙发现甲并没有自己居住房屋,而是以更高的租金出租给他人。对甲的这一行为,乙( )。(A)有权要求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有权要求乙承担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责任(C)有权以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终止租赁合同的协议(D)有权请求宣告甲与别人的租房协议无效5 甲地的 A 和乙地的 B 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是卖方,乙是买方。双

4、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又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 )。(A)交付货币应在甲地,交付货物应在乙地(B)交付货币应在乙地,交付货物应在甲地(C)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应在甲地(D)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应在乙地6 下列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是( )。(A)15 岁的甲看了电视购物后颇为心动,拨打电话购买某一英语学习机的合同(B)乙将与他人共有的一辆汽车卖与他人的合同(C)丙将同事借给他的电脑捐献给希望 T 程的合同(D)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的免责式债务转移的合同7 甲是一网络写手,乙是一经营文学网站的公司。甲乙约定甲写连载由乙的文学网站独家发表,每章价格 1000 元,每章付款时间在

5、发表该章内容 10 日之内,合同至连载结束之日终止。甲写了 10 章,乙只给了 8 章的钱。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B)甲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C)甲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D)甲只能追究乙的违约责任8 甲曾经借给乙 5 万块钱,还款期到时,乙却没钱还债。原来乙曾经替丙打工,丙欠了乙两年的工钱共 6 万元。由于丙是老赖,乙数次上门讨债都未果。甲咨询陈某说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解决这一问题,陈某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以乙的名义向丙要回钱款 6 万元,其中 5 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B)甲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的方式行使代位权(C)甲可以

6、诉讼要求丙偿还乙的工钱,再诉讼要求乙偿还自己的工钱,这是债的相对性所决定的(D)甲可以直接以诉讼形式要求丙偿还乙欠自己的钱,但只能要求 5 万元9 下列债务人的行为,属于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的行为,并且可以对此行使撤销权的是( ) 。(A)甲故意不继承父亲的遗产,导致无法偿还父亲的债务(B)乙本来负债累累,某天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很多钱,但乙把钱包还给了失主,而且还不要酬金(C)丙将钱借给了喜欢赌球的亲戚,这个亲戚赌球已经输了好几十万(D)丁与妻子离婚后,认为与前妻一起生活的儿子是前妻与他人的孩子,将唯一的家产捐赠给希望工程后,打工去了10 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自( )解除

7、。(A)解除通知发出时(B)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C)法院做出解除合同的判决时(D)解除权人向法院主张行使解除权时11 2007 年 5 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同年 6 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2008 年 10 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 12 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12 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以其价值 5 万元的股票质押,1

8、万元的摩托车抵押,同时还请丙做一般保证的担保。以上三个担保都有效。期间甲的股票大跌,市值只有 3万元,则丙对借款本金在( )内承担保证责任。(A)4 万元(B) 5 万元(C) 6 万元(D)7 万元13 甲想购买乙的电脑。乙同意 3 天后将电脑交付给甲,但要求甲先交 1000 元,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 收到甲订金 1000 元” 。3 天后,甲了解到乙隐瞒了电脑硬盘有坏道的事实,故拒绝签订合同。下面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 2000 元并赔偿在买电脑过程花费的费用(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 1000 元并赔偿在买电脑过程花费的费用(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买电脑过程

9、花费的费用(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14 甲商场向乙电器厂购买电视机 1000 台,乙电器厂向甲商场交货时误交了 1l0(台,甲公司回去后即发现这一事实,但 3 个月后才通知乙电器厂其多交付 100 台,在这 3 个月期间,丙商场亦曾向乙电器厂购买电视机,乙商场却因无货而丧失缔约机会。关于这个案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商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电器厂支付 100 台电视机的价款(B)甲商场无权拒收多交付的 100 台电视机(C)甲商场对于乙电器厂无法缔约的损失应当承担责任(D)甲商场不用承担乙电器厂无法缔约的损失,也无需以合同价款购买多出的100 台15 小王即将结婚,小王的

10、父母将一套房屋书面赠送给小王,小王拿到房屋产权证书并搬入居住。由于后来一直忙于筹办婚礼,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小王的姐姐对父母的偏心感到不满,认为该房屋赠与合同因为未办理过户手续而不生效。则( )。(A)该房屋赠与合同有效(B)该房屋赠与合同无效(C)该房屋赠与合同效力待定(D)该房屋赠与合同尚未成立16 甲是一养鸡专业户,有一个鸡场和数千只母鸡。乙想购买甲的养鸡场,正好甲也想投资作其他项目。甲、乙 6 月 1 日就鸡场和鸡的买卖合同达成一致,约定由乙先经营 1 个月,7 月 1 日乙向甲支付价款,款项付清时所有权转移。结果在 6 月 15日的时候,爆发禽流感,当地政府强令养鸡场灭杀所有家禽。

11、则该损失( )。(A)由甲承担,因为 6 月 1 日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B)由乙承担,因为 6 月 1 日鸡场和鸡已经交付给乙(C)由甲承担,因为 6 月 15 日时所有权仍然属于甲(D)由甲乙各承担一半的责任17 甲乙约定,由甲出租房屋给乙,乙则承担甲欠丙的借款冲抵租金,双方通知并征得丙的同意。现甲之房屋凶系违章建筑被拆除,则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不得以房屋被拆为由对抗债权人丙(B)乙得以房屋被拆为由对抗债权人丙,(C)甲乙之间的房犀租赁合同无效,乙丙之间债务承担也无效(D)债务承担是否有效依乙的意思决定18 甲与乙去某歌厅消费,二人共要了两杯可乐,结账时发现须付 l000

12、美元,应当如何处理?( )(A)二人没还价就买,应该付钱(B)歌舞厅环境好,应该付这么多钱(C)二人有权要求变更价款(D)该合同不公平,无效19 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向甲提供房屋一套,租期为十八个月。租期届满后,乙未作任何表示。则下列正确的是( )。(A)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租赁合同视为终止(B)甲既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乙也可以要求甲随时搬出(C)原租期届满后,双方的合同视为不定期合同(D)乙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时付清款项20 某影星甲决定资助一个山区的儿童乙从中学一直到大学毕业,并将此事对外公布。后来由于深陷合约纠纷无暇顾及他事,在一年的时间里没有给过乙一分钱。乙遂认为甲不过是在炒作,而

13、且将这件事告之媒体。而甲对于乙的做法相当反感,欲解除赠与。则( ) 。(A)甲可以解除赠与,因为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B)甲不能解除赠与,因为甲对外公布此事,具有公示的效力(C)甲不能解除赠与,因为甲的赠与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不适用任意解除(D)甲可以解除赠与,因为乙严重侵害甲的名誉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动产买卖的场合,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以标的物交付为所有权转移。交付的标准依下列哪些原则确定?( )(A)标的物

14、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B)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为交付(C)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的,即为交付(D)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何处,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即为交付22 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A)合同之债是意定之债,侵权之债是法定之债(B)合同之债在于显示契约自由,侵权之债在于保障民事权利不可侵犯(C)合同之债举证责任在于由违约方自证无过错,侵权之债在于一般由受害人证明加害人有过错(D)违反合同

15、行为一般为不作为,侵权行为则表现为作为23 乙公司欠甲公司 30 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 2011 年 9 月 20 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 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 9 月 18 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 万元债权。同年 9 月 24 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 万元的抵消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 9 月 24 日生效(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 30 万元的义务(C)乙公司于 9 月 24 日取得 20 万元的抵消权(D)丙公司可以就 30 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

16、带责任24 甲被车撞伤,昏迷路旁,肇事车主驾车逃逸。乙路过此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支出医疗费若干元。在救助过程中,乙的名贵衣服被血渍染脏,已不堪使用。则乙可以向甲主张哪些权利?( )(A)出租车费用返还请求权(B)医疗费用返还请求权(C)衣服的损害赔偿请求权(D)当天乙迟到被扣的奖金25 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称为迟延履行。关于合同之债的迟延履行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C)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

17、约金后,可以不履行债务(D)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6 下列情形中,哪些不构成不当得利?( )(A)甲将乙丢弃的病牛拾回家,经精心治疗病牛痊愈(B)甲研究所从乙工厂堆放在厂外的废料中提取贵重物品而获利(C)甲捡到乙的一块手表,而拿回家自己用(D)甲鱼塘的鱼跳人乙鱼塘27 抵消是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选项所列情形哪些属于抵消?( )(A)出租人不支付承租人对房屋修缮所支出的费用与承租人早应支付的租金冲抵(B)甲欠乙货款,双方约定将该货款与寄存于乙处的货物冲抵(C)甲欠乙借款,附有抵押权,乙又欠甲货款没有担保,甲主张借款与货款冲抵(D)甲欠乙贷款届期未还,后来又将

18、其房屋出租给乙 1 年,约定租期届满时由乙一次性向甲支付租金,租了半年时甲主张与租金冲抵法律硕士(债券该书、合同)练习试卷 17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23 条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当天没有做出回应,第二天提出要买,其实是新要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掌握债的相对性(合同相对性)债的相对性是指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不得越过另一方要求其他人履行债务

19、。在这里有三个民事关系:杨某和演出公司的演出合同,演出公司和观众的演出合同,杨某和王某的侵权关系。观众只能追究演出公司的违约责任,演出公司只能追究杨某的违约责任,杨某只能追究王某的侵权责任,不能越过当事人追究其他人的责任。而演出合同这种专属于人身的合同是不能强制履行的。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见合同法第 94 条和第 96 条。乙公司迟延履行交付房租,经甲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故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故

20、B 项正确。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可以看做是另一个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提前交付房犀和返还租金(如果有的话)。支持这一合同的原因是虚构的,乙可以以受欺诈为名撤销或者变更这一合同(注意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条件),但不能宣告无效。由于前一合同已经终止,不存在违约的情况,新合同已经订立成功,不存在缔约过失的情况(倒是如果终止租赁合同的协议被撤销后,第三人口可以追究乙的缔约过失责任)。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掌握合同法第 62 条的考点。第 62 条是相当重要的法条,在 2006 年曾以多项选择题的形式考查。第 3 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

21、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细心看可以发现,如果是买卖合同,给付货币和其他标的的履行地都是一致的,指向卖方所在地。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对合同的效力有所了解。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包括:欺诈胁迫损国;串通损国家集体个人;合法掩盖非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这点作为 2007 年的多选题曾予以考查。本题主要的分歧在选项 B 和 D,B 根据 物权法处分共有财产应当有 23 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否则是无效行为。选项 D 债务转移合同的效力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也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7 【

22、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难度有些大,但确实是当今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通过本题加深对延期抗辩权的理解。这是一个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合同。分析甲乙的履行义务顺序,按每章来算,甲有先履行义务,乙有后履行义务。因此排除选项 B 和 C,而在此处乙并未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的能力,也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以,甲只能追究乙的违约责任。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掌握代位权的一些容易错的细节问题,代位权在 2007 年已经以案例题的形式考查了。代位权有三个当事人,一个是债权人,另一个是债务人,还有一个是次债务人,分别对应为甲、乙、丙。代位权应当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提起,选项 A 错误。代位权只

23、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选项 B 错误。代位权可以穿越债的相对性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对自己给付,选项 C 错误。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掌握一些撤销权的考点。撤销权的行为有两种,一种是无偿的,绝对可以撤销;一种是有偿的,需要明显不合理低价,已经生效,侵害到债权,受让人知情,这个条件比较严格。选项 A 属于限定继承,继承法规定了可以放弃遗产来消灭债务。选项 B 这个用常理想也不能撤销,否则就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了。选项 C、D 都可以撤销,但选项 D 中甲并不是债务人,而是应承担的义务,这个可以类推合同法的撤销制度,但由于婚姻家庭关系不适用合同法,所以本选项不应当选。10 【正确答案】

24、B【试题解析】 法定解除是单方民事行为,解除的事由既可以是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对于前者,合同法规定了 5 种情形: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根本违约、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单方民事行为生效的时间是行为通知到达对方时,所以 B 是正确的。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侵权之债与合同之债的请求权竞合。合同法第 122 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由受损害方选择其一,能够充分地保护受损害方的利益;而不允许受损害方同时主张两项请求权,目的在于避免债

25、务方的一次行为受到两次法律评价。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简单了解人保与物保并存时人保的责任问题。人保承担物保以外的责任。担保法第 28 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丙本来的保证责任是 4 万元,股票跌后(这跟债权人没关系),上升到 6 万元。同理,如果股票涨到市值 7 万元,则保证人只需在 2 万元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此外,根据物权法第 176 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得出同样结论。13

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掌握定金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由于在收条上写着的是“订金”而非“定金”,因此不能认定为是定金担保,而只能认定为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另外乙在缔约的过程中,隐瞒事实给甲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162 条,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受或者拒绝接受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受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受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本题中甲商场明显没有及时通知乙电器厂,因此应当认定为其接受了电视机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15 【正确答案】 A【

27、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分清楚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民事行为可以分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各自生效的条件是不一样的,物权需要公示后才能生效,而债权只需满足相应条件即可生效。在这个案例中房屋赠与是债权行为,赠与是诺成合同,因此该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然后物权尚未公示(登记),所以物权没有转移,物权行为无效或者说没有发生效力。其他比如抵押权和主债权,一个是物权行为,一个是债权行为,考生一定要把两个行为分开,不可混淆。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掌握买卖合同交付的种类和风险的转移。注意 6 月 1 日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且生效,跟是否交付没有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一码归一码

28、。观念交付有拟制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本题的案例属于简易交付。甲与乙约定款项付清时所有权转移,所以应当由乙承担。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介绍一个做单选题的技巧。分析选项 A 和选项 B,是完全相反的结论,而在这种情况下,两个选项当且仅有一个是正确的,不可能出现两个都错误或者都正确的情况,那么 C、D 就完全不用去管了。甚至 C、D 的答案可以用来验证正确答案。甲乙的债务转让经过丙的同意后,说明这是一个免责性的债务转让,甲退出与丙的债权债务关系,乙丙成为债权债务的关系人。债权关系是无过错责任,因此乙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房子被拆)抗辩债权人,只能偿还了债务后再找甲

29、承担房屋租赁违约责任,甲再找拆房子的人承担所有权丧失的侵权责任。本题也体现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目的解释详见民法通则第 59 条,合同法第 54 条。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通过本题掌握租赁合同的考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租赁期间届满后继续租赁,出租人没有异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 A 错误。不定期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选项 B 错误。租金的支付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约定不明的,应当满一年支付一次。其实关于租赁合同的考点很多,几乎每个法条都可以做题,但法律硕士为了降低难度,对

30、合同法分则考查很有限。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现实社会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其实本题有争议,不是 C 就是 D,但笔者更倾向于 D 一些。合同法第 192 条规定了法定撤销权,但并没有规定受赠人的主观凶素,即使是受赠人过失或者没有恶意,只要客观上严重地侵害了赠与人,赠与人就能行使法定撤销权。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买卖合同的交付是一个重要的行为,是所有权和风险的分界线。通过本题掌握交付的

31、一般形态,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法条依据见合同法第 140条和第 141 条。2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与合同之债相比,侵权行为之债具有如下特点:(1)它由非法行为引起,性质上属于不法行为;而合同之债则由合法行为引起。(2)侵权行为之债由加害人的单方行为所致,与受害人的意思和行为无关;而合同之债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侵权行为之债是法定之债。它的发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合同之债为任意之债,法律一般不作强制性规定。(4)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主要为赔偿损害,具有补偿受害人损失的作用;而合同之债的内容基本上都具有财产性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目标在于使债权人取:得约定的利益。23 【正

32、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依合同法第 80 条、第 83 条规定,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让与通知为准,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的,债务人仍然可以依法向受让人主张抵销。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形成债的关系,管理人亭有请求偿还因管理或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此处的必要费用,包括管理人在管理或服务活动巾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选项 A、B 属于实际支出的费用,选项 C、D 属于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不能包括潜在损失,如丧失了加薪的机会)。2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

33、目的依据见合同法第 94 条、第 114 条、第 117 条。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选项 A 的性质属于物的原始取得制度中的先占原则。选项 B 的性质也属于先占抛弃物而对物的原始取得。因此这两者不属于不当得利。2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抵销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A 选项是法定抵抵销,任何一方当事人主张即可,C 选项不能由未设定担保的债权人主张法定抵销,只能合意抵销。B 选项的标的物一个是货物,一个是款项,不符合法定抵销的要件,但是双方可以合意抵销。D 选项巾甲主张的债权不属于自动债权因为还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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