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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模拟试卷237及答案与解析.doc

1、法律硕士(综合课)模拟试卷 23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下列选项不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A)普遍性(B)程序性(C)规范性(D)正义性2 以下选项中属于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的是( )(A)民间社会自发形成(B)国家制定和认可(C)国家领导人颁布(D)法律学者的创造3 李某通过了司法考试,决定申请律师执照。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他认为有关部门会批准他的申请,这体现了以下法的哪一种作用( )(A)指引作用(B)教育作用(C)评价作用(D)预测作用4 当

2、前多数国家在法律的对人效力上,一般采用( )(A)属人主义(B)属地主义(C)保护主义(D)折中主义5 以法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 )(A)根本法和特别法(B)国内法和国际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6 以下选项中按法律法规的效力从高到低排列的是( )(A)法律、省级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B)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C)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D)宪法、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7 关于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下列哪一项陈述是正确的( )(A)行政法和行政法规均调整社会中的行政关系(B)行政法规是行政法部门的表现形式之一(C)行政法规属于行政法部门的一部分

3、(D)行政法部门的法规属于行政法规8 以下选项不属于民商法部门的是( )(A)物权法(B)公司法(C)银行法(D)海商法9 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原则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自由裁量的余地(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10 以下关于法律部门的选项,错误的是( )(A)法律部门归根到底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B)刑法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划分的(C)公务员法属于我国的行政法部门(D)我国的民法和商法归于同一个部门11 以下选项中,可以将法律规范转化成现实的法

4、律关系的是( )(A)法律关系的主体(B)法律事实(C)法律关系的客体(D)法律关系的内容12 以下关于公民权利能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权利能力是公民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就具有行为能力(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13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违反责任法定原则(B)监护人为被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不违反责任自负原则(C)免责必须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D)正当防卫属于自助免责的一种14 高级阶段的法律意识是指( )(A)职业法律意识(B)群体法律意识(C)法律心理(D)法律思想体系1

5、5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对社会的作用必定是积极的(B)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对社会的作用必定是消极的(C)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必须通过法律制度间接地影响社会(D)法律反映的必定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16 把县级行政单位人大的任期由 3 年改为 5 年的宪法修正案是( )(A)1988 年宪法修正案(B) 1993 年宪法修正案(C) 1999 年宪法修正案(D)2004 年宪法修正案17 在美国,下列哪个机构实际行使宪法解释权( )(A)美国总统(B)国会(C)司法机关(D)众议院18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中增加“特别行政区” 的宪法修正案是( )(A)198

6、8 年宪法修正案(B) 1993 年宪法修正案(C) 1999 年宪法修正案(D)2004 年宪法修正案19 下列选项属于议会制国家的是( )(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20 根据我国选举法,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A)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B)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C)三分之一到一倍(D)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21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最低哪一级法院可以设立赔偿委员会(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专门人民法院(D)高级人民法院22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对国有经济的方针是( )(A)监督和管理(B)鼓励、支持、引导(C)巩固、发展(D)鼓励、

7、指导、帮助23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本届人大任期届满的( )以前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A)1 个月(B) 2 个月(C) 3 个月(D)6 个月24 下列选项中由全国人大会议进行选举的是( )(A)中央军委副主席(B)国务院总理(C)国务院副总理(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5 以下国家机关职务中没有任期限制的是( )(A)国家主席(B)中央军委主席(C)国务委员(D)国务院总理26 以下不属于国家主席职权的是( )(A)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B)发布紧急状态令(C)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D)授予荣誉称号27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最低哪一级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审计机关( )(A)乡级政府(B

8、)县级政府(C)设区的市政府(D)省级政府28 有权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最低级别为( )(A)乡级人大(B)县级人大(C)设区的市人大(D)省级人大29 根据我国宪法,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 ) 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B)村委会、居委会和人民团体(C)集体、私人或引进外资(D)个人30 西周时期,可免予刑罚处罚的年龄是( )(A)80 岁以上 7 岁以下(B) 80 岁以上 8 岁以下(C) 90 岁以上 7 岁以下(D)90 岁以上 8 岁以下31 中国

9、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人是( )(A)子产(B)邓析(C)赵鞅(D)商鞅32 秦朝重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称为( )(A)眚(B)非眚(C)端(D)不端33 汉朝景帝时期,规定笞杖规格、受刑部位以及行刑不得中途换人的法律文件是( )(A)囚律(B) 箠令 (C) 具律(D)左官律34 在汉朝,案件中的被告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审,申请期限为( )(A)1 个月(B) 3 个月(C)半年(D)以上选项均不正确35 麟趾格是东魏政权制定的法典,“格” 源于汉代的哪一种法律形式 ( )(A)律(B)令(C)科(D)比36 汉朝对地方官员进行考课的方式是( )(A)上计(B)磨勘(C

10、)历纸(D)以上选项均不正确37 唐朝,将杀人罪区分为“六杀” 的是哪一部律( )(A)斗讼(B) 杂律(C) 捕亡(D)断狱38 唐玄宗时期,对尚书省六部实行监察的“大察官” 官居何职( )(A)御史中丞(B)侍御史(C)殿中御史(D)监察御史39 唐朝对外国商船贩至中国的四种香料要抽取多少实物税( )(A)十分之一(B)八分之一(C)六分之一(D)四分之一40 清朝涉及皇族宗亲的诉讼由哪一个机关管辖( )(A)宣政院(B)理藩院(C)宗人府(D)内务府41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以哪个国家的国家制度为蓝本( )(A)日本(B)德国(C)美国(D)英国42 临时约法中规定临时政府的立法机关是( )

11、(A)参议院(B)议会(C)立法院(D)参政院43 中国近代宪政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是( )(A)中华民国宪法草案(B) “贿选宪法”(C) 中华民国约法(D)1947 年中华民国宪法44 北洋政府时期,职掌行政诉讼裁判的机关是( )(A)大理院(B)高等审判厅(C)最高法院(D)平政院45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规定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制” 的文件是(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C)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

12、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46 李某因杀人而被法官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这体现了法的( )(A)规范作用(B)评价作用(C)教育作用(D)强制作用47 以下选项中属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是( )(A)重点论与两点论原则(B)从实际出发(C)辩证发展原则(D)合宪性原则48 以下选项中属于法律概念的功能的是( )(A)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B)表达功能(C)调节功能(D)认识功能49 以下选项中,属于法律解释的方法的有( )(A)文义解释(B)字面解释(C)扩充解释(D)体系解释50 下列情形中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免责的是( )(A)精神病人持刀砍伤多名路人

13、(B) 13 周岁的男孩强奸同班同学(C)某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后主动投案自首(D)饭店员工将吃“ 霸王餐” 的顾客扣押在店内51 下列关于法律事件的选项中,属于绝对事件的是( )(A)婴儿的出生(B)时间的流逝(C)人的意外死亡(D)人的自然死亡52 下列人员中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院长(B)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C)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53 宪法规范中属于实体规范的包括( )(A)组织职权规范(B)权利义务规范(C)宪法委托规范(D)宪法指示规范54 以下关于选民资格的选项中正确的是( )(A)选民资格只要进行过一次登记,就长期有效(B)

14、精神病患者虽然享有选举权,但不列人选民名单(C)人民法院对于选民资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D)只有 18 周岁以上的人才能列人选民名单55 根据我国宪法,对公民进行差别对待的合理理由包括( )(A)年龄的差异(B)生理的差异(C)民族的差异(D)信仰的差异56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的机关包括( )(A)中央人民政府(B)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大常委会(D)中央军事委员会57 下列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的是(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C)国家气象局(D)新华社58 汉武帝时期,为增加财政收入,对以下哪些物品实行国家专营( )

15、(A)盐(B)茶(C)铁(D)酒59 以下属于唐朝法定的市舶税的有( )(A)舶脚(B)抽分(C)进奉(D)收市60 宋朝“二府三司 ”中的“二府”是指( )(A)中书省(B)门下省(C)中书门下(D)枢密院61 以下哪些官员是明朝“九卿会审” 的组成人员( )(A)礼部尚书(B)工部尚书(C)刑部尚书(D)通政使62 以下法律中确立四级三审制的有( )(A)大理院审判编制法(B) 法院编制法(C) 暂行法院编制法(D)法院组织法63 清末年间,外国在华的领事裁判权在以下哪些文件中正式确立( )(A)南京条约(B) 虎门条约(C) 上海洋泾滨设官会审章程(D)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三、简答题第 64

16、-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4 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65 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平等权的规定(宪法第 33 条)。66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6 近日,发生在东莞的比亚迪车与大众朗逸车“斗气” 撞车事件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比亚迪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一辆大众朗逸轿车在尝试向右超车的过程中多次压实线强行变道,最终被比亚迪车顶撞失控发生侧翻。从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来看,大众朗逸车违规变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比亚迪车

17、无责。事后,一名疑似为比亚迪车主的网友在网络上讲述撞车的经过,并表示朗逸车已经是他撞过的第 7 辆车。同时他还强调,一般都是别人负全责他才会撞上去,否则不会撞别人。从网友评论来看,尽管视频反映出比亚迪车主在与大众朗逸车主的“斗气” 中并未明显减速,但支持比亚迪车主的声音仍然占了上风。请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67 守法的态度有什么类型?材料中比亚迪车主的守法态度属于哪种类型?68 请从守法的原因角度,分析网友为什么支持比亚迪车主。68 震惊全国的“ 呼格案” :1996 年 04 月 09 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1996 年 05 月 23 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

18、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1996 年 06 月 05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核准死刑。1996 年 06 月 10 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 62 天。2005 年 10 月 23 日:真凶赵志红落网。2014 年 11 月 20 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2014 年 12 月 15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请运用宪法学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69 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何进入第二审程序?70 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何启动再审程序?70 诸部曲殴伤良人者,加凡人一等。加者,加人于死。奴婢,又加一等。若奴婢

19、殴良人折跌支体及瞎其一目者,绞;死者,各斩。唐律疏议根据上述文字,回答下列问题:71 以上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基本内容是什么?72 该原则体现了唐律的什么特点?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3 联系中国实际,论述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法律硕士(综合课)模拟试卷 23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0、;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法并不一定是正义的,“恶法亦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制定,又称法的创制、法的创立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法律制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法律制定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所进行的活动。法律制定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

21、技术的活动。法律制定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法律创制活动。法律制定的目标在于产生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比如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法分别进行的预测。法之所以具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人们根据法律,通过预测相互间的所作所为及其后果,来确定、安排、协调自己行为的方式、方向、取舍,从而作出选择。法是人们行为的预测工具和生活指针。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22、 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效力的原则: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人,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都适用,对于外国人,即便其身在该国内也不适用。属地主义,即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管辖领域内的人一律适用本国法律。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基础,不管是什么国籍的人,在什么地方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就适用本国的法律。折中主义,即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法律在对人效力方面也采用这种原则。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实体法与程序法是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

23、对法律进行的分类。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与义务或职权与职责为主的法律,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分类是就其主要方面的内容而言的,它们之间也有一些交叉,实体法中也可能涉及一些程序规定,程序法中也可能有一些涉及权利、义务、职权、职责等内容的规定。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三者按照法律效力从高到低排列: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另外,同一个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之间没有绝对的效力高低之分。按照最新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

24、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行政法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由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的。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法指的是一个法律部门,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行政法规是指一种法的渊

25、源,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调整的范围涵盖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其中包括行政关系。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规属于行政法部门,不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规当然不属于行政法部门。在理解上,可以把行政法规理解为与地方性法规相对的“中央政府法规”。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商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商法可以分为民法和商法两个次级法律部门。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属于商法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6、主要有:公司法、商标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破产法等。银行法属于经济法部门。经济法是有关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方针和政策的法律,除了银行法外,还有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农业法、企业法、市场秩序法、税法等。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在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而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

27、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它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

28、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通常凡是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具有自己的特征:第一,构成一国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门法之间是协调的。比如我国法律部门都是统一于宪法基础之上的。第二,各个法律部门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它们之间的内容是有区别的。第三,各个法律部门的结构

29、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第四,法律部门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一方面,法律部门的划分离不开客观的社会关系,它有客观的基础;另一方面,法律毕竟是人们尤其是立法者主观活动的产物,法律部门的划分又带有主观的因素。所以,对于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有着客观的基础,但是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即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的内容

30、,即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法律事实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有重要区别。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没有法律规范就不会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这意味着法律事实不仅是客观事实,而且它还应是能用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关系还有资格上的限制,这在法学上被称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

31、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两种。一般权利能力为所有公民普遍享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如人身权利能力等。特殊的权利能力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才能享有,如参加选举的权利能力须以达到法定年龄为条件。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以权利能力为前提,自然人有权利能力并不一定有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的不同,将民事行为能力人划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年满 18 周岁以上的公民;二是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二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即 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2、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办理或征求同意。第三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他的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行。对于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认其行为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其行为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责任法定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责任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罪刑法定;由特定的国家机

33、关或国家授权的机构归责;反对责任擅断;反对有害追溯;同时,允许人民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认定和归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自负原则的含义是指,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纵。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法律秩序特别是财产保护上的需要,也产生责任转承问题,比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上级对下级承担替代责任等。免责,也称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免责不同于“不负责任”或“无责任”,因为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而后两

34、者并不存在责任。不应把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精神失常、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不负法律责任的条件当作免除责任的条件。免责并不意味着被免责的违法行为是合理的、法律允许的或法律不管的,更不意味着被免责的行为是法律所赞成或支持的。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或态度等的总称。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评价,以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等。不依赖于个人意志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律意识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法律意

35、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它涉及的对象是法律现象,这是法律意识与其他社会意识相区别的主要特点。法律意识是一个复合体,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其中,从认知阶段来看,法律意识可以分为低级阶段的法律心理和高级阶段的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关于法律的零星的感觉、情绪、习性等。由于法律心理来源于日常生活,是自发产生的,所以对法律的认识和评价是表面的、直观的,缺乏理论概括的高度。法律思想体系是对法律思想观点的理论概括,是思想化、理论化、系统化的法律意识,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从法律意识的社会政治属性角度,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与不

36、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与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对于社会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有着不同的作用,一般来说,前者的作用是正面的、积极的,后者的作用是负面的、消极的和破坏性的。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又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作用形式:第一种是间接作用形式,即法律意识首先渗透到法律制度与法律调整之中,再由法律制度对社会进行法律调整,最终达到通过法律制度和法律调整来间接影响社会的效果;第二种形式是直接作用形式,即法律意识不是通过法律制度与法律调整来间接影响社会,而是直接发挥意识形态所固有的作用,向全社会传播和灌输统治阶级的世界观、价值观与法律观,推广和普及法律意识与法制教育,为实施和贯彻统治阶级的阶

37、级意志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达到维护现行政治制度的目的。在一定的条件下,特别是在一个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备、缺乏明确法律规定时,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往往直接起到法律作用。但是法律意识本身并不等于法,法反映的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而不可能是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而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也不同于法律规范。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993 年宪法修正案主要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及“改革开放”正式写进宪法;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

38、展”;把“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2016 版考试分析漏了这个知识点。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宪法的含义、内容和界限所作的说明和补充。宪法解释的体制属于国家宪政体制的组成部分,因国家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异。综合起来主要有立法机关解释体制、司法机关解释体制、专门机关解释体制。其中,司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源自美国,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这一体制,如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在这种体制条件下,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对宪法进行解释,其他的机关或社会

39、团体对宪法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司法机关对宪法的解释采用不告不理的原则,并将宪法解释寓于审理案件的司法活动中,一般来说,该解释对审理的某一特定的案件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2004 年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方面的修改主要有:第一,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 59 条第 1 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了“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第二,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宪法原来只对“戒严”作了规定,没有规定“紧急状态”。而“紧急状态”包括“戒严”又不限于“戒严”,适用范围更宽。修正案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40、”,既便于应对各种紧急状态,也同国际上通行的作法相一致。第三,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实际上是扩大了国家主席的宪法职权。第四,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宪法修正案把乡、镇人大的任期由 3 年改为 5 年,各级人大任期一致,有利于协调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人事安排。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政权组织形式主要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一定的原则和方式组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体系,确定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政体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两大类型即君主制与共和制。共和制是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的政体,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制

41、、半总统制和人民代表制四种。君主制可分为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主要是共和制和议会君主制,其中美国为典型的总统制国家,德国为典型的议会制国家,法国为典型的半总统制国家,而英国则是典型的议会君主制国家;社会主义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制,属于共和制。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按照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在我国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种选举。间接选举是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种选举。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代表的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到一倍;

42、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处理所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取得赔偿权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1994年 5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公民取得赔偿的范围、程序、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项内容作了规定。按照国家赔偿法,我国公民取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

43、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刑事赔偿的范围则包括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实际上,国家赔偿法还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只是考试分析没有列出)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公有制经济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具有特殊的地位,控制着我国的经济命脉,对经济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宪法第 7 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4、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全国人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人大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

45、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根据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主席和其他组成人员。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主席的提名,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央军委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即 5 年,但没有届数限制。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国家主席行使主要职权必须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依据。国家主席行使职权时,主要采取国家主席令的形式。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第一,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权。法律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后,由国家主席予以颁布施行。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

46、的决定,发布特赦令、紧急状态令、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等。第二,任免权。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正式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派出或召回代表国家的常驻外交代表,即驻外使节。第三,外交权。国家主席对外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批准或废除条约和重要协定。第四,荣典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代表国家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或单位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

47、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2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关于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内容,考试分析涉及较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县、自

48、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2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3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西周时有“三赦”之法:“一日幼弱,二日老耄,三日蠢愚”,三者除犯故意杀人者外,一般皆赦免其罪。礼记.曲礼中也载:

49、“八十、九十日耄,七年日悼。悼与耄,虽有死罪不加刑焉。”即 80 岁以上老人及 7 岁以下幼童犯罪,可免予刑罚处罚。这一原则正是西周“明德慎罚”思想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作为矜老恤幼的一种标志,后世法律沿袭和发展了这一制度。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元前 536 年,郑国执政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旧礼制的破坏,率先“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一般认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公元前 502 年,郑国大夫邓析自行修订郑国的法律,书于竹简之上,称为“竹刑”,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公元前 513 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之上,公之于众。这是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3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秦律重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称为“端”,过失称“不端”。故意犯罪处刑从重,过失犯罪处刑从轻。西周时期,过失则被称为“眚”,故意是“非眚”,这反映了西周在定罪量刑时考虑犯罪者的主观动机。3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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