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模拟试卷 5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十九世纪崛起的法律命令理论主张法律是主权者对其臣民所发布的以制裁为后盾的命令,该学说对后世影响甚远,并开分析法学派之滥觞,其创始人为( )(A)阿奎那(B)凯尔森(C)奥斯丁(D)霍布斯2 关于法律的普遍性的描述中,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法律有普遍性,意味着在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人们均要受其调整和制约(B)法律具有普遍性,意味着某一法律条文在其有效期间,可以对其规定的人们的行为进行反复适用(
2、C)法律具有普遍性,意味着一些只适用于特定地域的习惯法不属于法律的范畴(D)法律具有普遍性,意味着相同情况相同处理的同等适用原则3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的公布方式(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签署予以公布(B)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签署予以公布(D)国务院总理签署予以公布4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规定,表明( )(A)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B
3、)该条是关于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C)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为对公民不具有指导意义(D)该规定由于存在多种情形,是不确定的,因此是准用性规则5 根据我国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该法条体现了( )(A)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B)司法独立原则(C)司法程序原则(D)司法责任原则6 李某与黄某是多年故交,李某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一张海南黄花梨几案赠与黄某。李某设遗嘱赠予黄某物品的行为,属于( )(A)隶属法律关系(B)双向法律关系(C)单向法律关系(D)第二性法律关系7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中,可以缺少的是(
4、 )(A)违法行为(B)损害事实(C)因果关系(D)主观过错8 不属于行政制裁的种类是( )(A)行政处罚(B)劳动教养(C)赔偿损失(D)行政处分9 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体现在( ) (A)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B)法律确认和宣称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C)法律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D)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影响着法的形式 10 法影响生产力的途径不包括( )(A)法律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调整生产力要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B)法律通过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C)法律通过调整权利义务关系,使社会得到
5、和谐(D)法律通过保护知识产权,确立科学的经济管理规则,是科技在生产力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11 在法律文化观念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 )(A)法律意识(B)道德意识(C)政治意识(D)宗教意识12 不属于法律、道德的共同点的是( )(A)法律和道德都具有约束性和强制力(B)法律和道德都有权利、义务的内容(C)法律和道德都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D)法律和道德都调整人们的行为和思想13 不属于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的是( )(A)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性质(B)法律是对经济关系的完全确认(C)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基本内容(D)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法律的发展变化14 关于法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6、)最早提出法治的是古罗马的乌尔比安(B)英国政治思想家戴雪明确提出了法治应该具有八项形式原则(C)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德里宣言的原则(D)美国法学家富勒提出了任法而治国15 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法律和道德起源时间的关系是( )(A)法律先于道德产生(B)道德先于法律产生(C)法律和道德同时产生(D)难以界定先后16 下面有关我国政党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中国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B)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C)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
7、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D)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政、议政,是在野党17 下面有关说法不符合我国现行选举法规定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各级财政开支(B)全国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大,由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C)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D)选举的程序主要包括划分选区、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18 有关国家性质概述说法错误的是( )(A)国体,又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根本属性。(B)
8、国家性质是国家制度的核心,其内容不仅包括社会各阶级的地位,还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C)国体由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社会精神文明所决定。(D)我国的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 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人选民名单的是( )(A)吸毒者甲(B)老年人乙(C)被刑事拘留的丙(D)精神病患者丁20 关于我国公民的宪法权利的保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B)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 “总纲”部
9、分21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A)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最早确立于 1978 年宪法(B)我国实施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C)在一定意义上,宪法实施保障也称宪法监督(D)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及其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22 下面有关我国人民检察院的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B)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实行双重监督制,即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监督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C)人民检察
10、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23 在宪法中体现分权制衡原则的典型国家是( )(A)英国(B)法国(C)美国(D)瑞士24 下面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说法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不是握有一定国家权力的个人,而是一个国家机关。(B)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基本条件有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 40 周岁。(C)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全国人大罢免。(D)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国务院总理、
11、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正式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在相反的情况下,宣布其职。25 下面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B)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经常性的立法权、监督权的机关(C)与全国人大代表不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行专职制,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D)宪法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6 下列哪个选项不可以向本级地方人大常委会提出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1
12、0 人以上联名 (B)本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C)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3 人以上联名(D)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5 人以上联名27 下面有关公民的监督权说法错误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B)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C)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D)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 )批准或
13、者决定或者( )决定,并由 ( )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B)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D)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29 下面有关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的说法错误的是( )(A)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 2 至 3 人选举产生。(B)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5 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C)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D)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
14、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30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C)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D)乡、民族乡、镇设立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31 西周时期有人去市场上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称为(一)(A)傅(B)别(C)质(D)剂32 秦代男子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
15、定标准是( )(A)身高(B)身高和年龄(C)年龄(D)身高或年龄33 秦简中关于审判原则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判、查封等方面和文书程式的规定( )(A)秦律十八种(B)秦律杂抄(C)法律答问(D)封珍式34 汉宣帝时期,一村民甲的儿子杀害乙某,事发后,甲将儿子隐匿于山中,后被官府发现,将两人一同拘捕监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对甲的儿子应处以具亲刑(B)对甲处以与儿子同样的刑罚(C)对甲处以比其子稍低一等的刑罚(D)对甲不处以刑罚35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体现恤刑及加强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确立了( )(A)律博士(B)登闻鼓制度(C)死刑复奏制度(D)废除肉刑36 唐
16、朝对大案、疑案常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长官共同审理,称为( )(A)三司会审(B)联合办案(C)三司推事(D)圆审37 明代霜降后,三法司共同在京王公大臣审理重囚的制度( )(A)九卿会审(B)三司会审(C)朝审(D)秋审38 将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的法典是( )(A)法经(B)九章律(C)晋律(D)新律39 第一次将“ 服制” 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A)晋律(B) 北魏律(C) 开皇律(D)永徽律40 南京国民政府制定民法的原则是( )(A)民商法分立(B)民商法合一(C)民刑法合一(D)民刑法分立41 “天坛宪草 ”的立法精神秉承于 ( )(A)中华民国约法(B) 中华
17、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C)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42 下列关于临时约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共和政体(B)以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C)规定了国家的土地政策(D)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43 华苏维埃的政权组织形式(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工农代表大会制度(C)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D)民主集中制44 解放战争时期,揭开土地改革运动序幕的文件是( )(A)中国土地法大纲(B) 五四指示(C) 华北人民政府施政纲领(D)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45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解放区的基本政治制度为( )(A)人民代表会议制度(B)代议制度(C)内阁制
18、度(D)总统制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46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A)教育作用(B)指引作用(C)评价作用(D)统治作用47 某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该案件涉及的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C)新法优于旧法(D)法溯及既往48 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
19、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B)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C)每一个法律条文都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D)一个法律条文有时可能包含几个法律规则49 目前我国的执法主体主要有( )(A)各级政府(B)各级人民政府中的职能部门(C)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D)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50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实施是“ 行动中的法” ,法律实现是“现实中的法 ”(B)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活动的直接目的(C)法律实现即法律的实效 (D)法律实现的价值取向上,有可能是正值也有可能是负值51 法律要素的构成包括( )(A)法律条文(B)法律规则(C)法律概念(D)法律原则52 下面有关国家的经济制
20、度说法错误的是( )(A)现阶段,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一(B)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C)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集体经济的发展(D)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53 2010 年选举法结果修改以后,对很多问题做了修改。下面有关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A)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B)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21、,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C)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D)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54 下面有关国家结构的形式说法错误的是( )(A)联邦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B)邦联制是指由若干成员国联合组成的国家联盟这样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在联邦制下,除了有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有自己的宪法(C)国家结构形式与国家性质并没有一种必然的联系。(D)中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55 下面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问题说
22、法错误的是( )(A)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有自主地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B)如果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不适合本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自治机关直接可以变通或者停止执行。(C)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无须批准,可以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D)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以及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也要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56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 )(A)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B)负有维护宪法尊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C)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D
23、)以宪法为行为准则57 下面有关我国人民法院的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适用法律的机关,独立行使国家的审判权(B)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C)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人民法院的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58 我国法律规定的取得国籍的方式通常有( )(A)因在该国定居而取得(B)因加入而取得(C)因政治庇护而取得(D)因出生而取得59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包括( )(A)省、自治区、直辖市选出的代表(B)军队选出的代表(C)少数民族选出的代表(D)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
24、表60 唐代中央司法机关是( )(A)廷尉(B)大理寺(C)刑部(D)审刑院61 以下对于会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清朝,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B)清代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C)清代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D)九卿会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62 下列属于“ 八议” 的内容有 ( )(A)“议亲”(B) “议故”(C) “议能”(D)“议勤”63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体制分为普通法院体系和特别法院体系,其中包括一下审判
25、组织( )(A)高等法院(B)地方法院(C)最高法院(D)特种刑事法庭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4 法律责任的构成。65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66 西周礼和刑的关系。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7 材料 1A 市土地管理局在依法发出有关土地适用的许可执照后,为了以更高的价位将土地,便以公共利益为由将已经生效的土地许可收回,从而使该市的财政收入较往年有大幅度提高。材料 2B 市卫生防疫站对该市某一食品店进
26、行卫生突击检查,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该食品店的店主当场进行申辩。卫生防疫站的检查人员认为该负责人态度不好,当场决定对该食品店加重处罚。材料 3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中请。C 市某发明专利人提出申请后,专利行政部门并未按照专利法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经发明申请人几次申请,3 年后,申请人的专利权最终予以公布。(1)材料 1、材料 2 和材料 3 的行政机关分别违反了哪项原则?(2)结合材料说明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68 阅读下列宪法条文,分析它们的含
27、义和区别。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69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恶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春秋繁露. 精华“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盐铁论.刑德试分析上述两段文字的含义并加以评析。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0 结合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相关理论,论述法的阶级作用和社会管理作用。法律硕士(综合课)模拟试卷 5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
28、,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约翰奥斯丁在其代表作法理学的范围中对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法律的范围进行了严格界定,指出实在法的本质在于其是获得臣民服从习惯的主权者对臣民所发布的以制裁为后盾的命令,奥斯丁也被认为是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故 C 选项入选。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所具有的普遍性也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或法律的概括性,具体而言,是指法律作为在一国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的行为规范,可以调整和规制一国范围内任何人的行为并就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反复适用(即某一法律规
29、范不会因为一次调整就丧失效力,而是可以针对将来的相同情况再次适用)。从法律的普遍性的基本内涵出发,我们不难得出法律的普遍性还包括另一内容,即相同事项和相同主体适用相同的法律,因为法律调整对象的广泛性和反复适用的特征决定了法律不是针对特别人而制定的行为规范,法律所规制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一般群体,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的普遍性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法律的生效范围都是相同的,诸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全国性法律自当不论,但一些规制范围仅限于特定地域的地方性法规和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法,同样因其是法律而具有普遍性特点。综合分析,C 选项入选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30、】 在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所以该题选项为 B。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律规则,依据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种类。根据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根据法律规则功能的不同,将法律规则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的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
31、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的规则,所以义务性规则是应当做或者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可以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两种。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命令性规则通常会出现“应当”的字眼。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做一定行为的规则。禁止性规则通常会出现“禁止”、“不得”、“不要”等字眼。该题中,法条的规定是属于禁止性规则,即属于义务性规则。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由于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制度。司法责任
32、原则是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法治原则在司法领域内的体现。该赔偿法的法条,即表明,司法主体对公民进行错误法律追究时,需承担赔偿的责任。因而答案 D 为正确选项。选项 A 是指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行使司法权时,对于任何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有何差别,也不论其出身、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有何不同,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符合该法条所直接表达的含义。司法独立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题中并无提及此。而选项 C,并无单独的此项原则。在合法原则中涵盖了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所以,本题选择 D
33、。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 的法律关系。纵向(隶属) 的法律关系是指不平等或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横向(平权)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排除 A 选项。按照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为根据,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着两个密不可分的单向权利义务关系,其中
34、一方主体的权利对应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又称复合法律关系,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关法律关系的复合体。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据此,本题选 C。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包括: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其中,在无过错责任中,不存在主观过错要件,此时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法律特别规定、责
35、任主体、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所以,主观过错不存在于特殊的法律责任中缺失。故,本题选 D。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劳动教养。民事制裁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回复原状、支付违约金等。故,选项C 是属于民事制裁的手段。本题选 C。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具体表现在:法律确认和宣称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体现在: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法律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
36、为必要条件。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影响着法的形式。故,本题选 B。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影响生产力的途径主要有:法律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调整生产力要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法律通过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法律通过保护知识产权,确立科学的经济管理规则,是科技在生产力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选项 C 并不直接体现法对生产力的影响。故,本题选 C。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纯粹记忆性知识点。在法律文化观念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法律意识。据此,本题选 A。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调整人们的行为,道德则可以调整人们的善恶观、是非观、荣辱观
37、等。法律和道德调整的范围不尽相同。而法律和道德都具有约束性和强制力。法律和道德都有权利、义务的内容。法律和道德都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故,本题选 D。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 i 体现在三个方面: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性质;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基本内容;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法律的发展变化。法律对生产关系的某些方面具有否定、阻碍或限制作用。据此,B 选项错误。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早提出法治定义的是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当代美国法学家富勒提出了法治应该具备八项(形式)原则。1959 年在印度召开的国际法学家会议通过了德里宣言,将“法治”概括为三条
38、原则:1 根据法治原则,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2 法治原则不仅要为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3 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实施法治原则必不可少的条件。商君书任法中有“任法而治国”的表述。本题选择 C。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道德是人们在交往中自然演进形成的,只要人们结成社会进行生产和生活道德就必然会出现并发挥作用。而法律的产生必须以阶级的分化和国家的建立为前提。因此,从起源上看法律的出现晚于道德。综合分析,B 选项入选。 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各民
39、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政、议政。各民主党派不仅参与国家政权的建设,并且还可以监督国家各种政治生活的运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多党合作的形式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在朝”与“在野”“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D 错误。A 、B、C 正确。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从物质条件上保障了整个选举活动能够正常、顺利地进行。A 错误。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主持选举工作的组织有两种:一是在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如全国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大
40、,由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二是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B、C 正确。选举的程序主要包括划分选区、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等。D 正确。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国体,又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根本属性。A 正确。国家性质是国家制度的核心。作为国家制度,其内容不仅包括社会各阶级的地位,还包括了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和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关系的国家结构形式。B 正确。国体,由以下三个因素所决定: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国家
41、政权的经济基础、社会精神文明。C 正确。根据我国现行的1982 年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D 错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举法第 26 条第 2 款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人选民名单。”因为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因此不列入选民名单。如果依法享有选举权利,应当列入选民名单。而享有选举权利的条件包括:中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和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至于其是否吸毒以及是否年龄特大,不是法律考虑的内容。被刑事拘留的某丁,可能被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因危害国家安全或
42、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因此选项 D 也应排除。 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关于 B,根据宪法第 34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关于选项 A,根据宪法第 50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关于选项 C,宪法第 43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选项 D 是正确的。2
4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最早确立于 1954 年宪法,A 错误。我国实施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 正确。宪法实施保障是指立宪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在一定意义上,宪法实施保障也称宪法监督。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及其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CD 正确。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实行双重从属制,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44、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D 错误,ABC 正确。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美国宪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家。它不是握有一定国家权力的个人,而是一个国家机关,包括国家主席和副主席。A 正确。根据我国宪法第 79 条第 2 款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基本条件有二:一是在政治方面,国家主席、副主席人选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龄方面,必须年满 45 周岁。B 错误。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可以由全国人大罢免。全国人大或全国人
45、大常委会确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正式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在相反的情况下,宣布其免职。CD 正确。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65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宪法第 6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修改宪法;(二) 监督宪法的实施;”;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故 D 错误。ABC 说法正确。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规定,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
46、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3 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5 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地方人大常委会提出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A错误,B 、C、D 正确。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宪法第 4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
47、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B 项表述不准确,错误。2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宪法第 3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A 正确。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 2 至 3 人选举产生。A 正确。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B 错误。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 18 周岁以
48、上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 2至 3 人参加。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C 正确。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D 正确。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举法第 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49、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所以本题应选 B。3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即为了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的契约。其中,“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傅”非独立契券种类,A 不选。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即为了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的契约。其中,“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别”非独立的契券种类。B 项不选。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因而 C 不选。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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