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作文)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8 及答案与解析论证有效性分析1 2011 年 10 月真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从 1980 年开始征收,当时起征点为 800 元人民币。最近几年起征点为 2000 元,个人所得税总额逐年上升,已经超过 2000 亿元。随着居民基本生活开支的上涨,国家决定从 2011 年 9 月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 3500 元,顺应了大多数人的意愿。从个人短期利益上来看,提高起征点确实能减少一部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看似有利于普通老百姓。但是,如果冷静地分析,其结果却正好相反。中国实行税收累进率制度,也就是说工资越高所缴纳的税率也越高。请设想,如果将 2000
2、元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到 10000 元。虽然,极少数月工资超过 30000 元的人可能缴更多的税,但是绝大多数人的个税会减少,只是减少的数额不同。原来工资低于 2000 元,1 分钱的好处也没有得到;拿 2000 元工资的人只是减轻了几十元的税;而拿 8000 元工资的人则减轻了几百元的税收。收入越高,减少的越多,贫富差距自然会被进一步拉大。同时,由于税收起征点上调,国家的税收大幅度减少,政府就更没有能力为中低收入者提供医疗、保险、教育等公共服务,结果还是对穷人不利。所以说,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人,或者是听到提高起征点就高兴的人,在捅破这层窗户纸以后,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一客观真理:提高个税起征点
3、有利于富人,不利于老百姓。如果不局限在经济层面讨论问题,转到从社会与政治角度考虑,问题就更清楚了。原来以 2000 元为起征点,有 50以上为非纳税人,如果提高到 3500 元,中国的纳税人就只剩下 20了,80的国民不纳税,必定引起政治权利的失衡。降低起征点,扩大纳税人的比例,不仅可以缩小贫富差距,还可以培养全民的公民意识。纳税人只有承担了纳税义务,才能享受纳税者的权利。如果没有纳税,人民对国家就会失去主人翁的责任感,就不可能有强烈的公民意识,也就会失去或放弃监督政府部门的权利。所以,为了培养全国民众的公民意识,为了缩小贫富差距,为了建设和谐社会,我们应该适当地降低个税起征点。论说文2 20
4、09 年 1 月真题以“从三鹿奶粉事件所想到的” 为题,写一篇 700 字左右的论说文。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作文)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8 答案与解析论证有效性分析1 【正确答案】 一个难以令人信服的论证题干论证基于一系列片面的认识,得出“税收起征点上调,结果还是对穷人不利”的结论。该论证存在着诸多认识上的错误,其论证的有效性值得怀疑。第一,该论证存在着以偏概全的问题。提高起征点会让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这一说法夸大事实。贫富差距拉大主要不是由个税造成的。再者,个税法修改一贯坚持“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 的精神。起征点提高后,绝大多数纳税人的税负都要比以前有所降低
5、,这正是国家最大限度缩小贫富差距的手段。第二,该论证还存在着认识片面的问题。该论证说“个税上调,政府的税收将会大幅减少,影响政府的公务服务职能”,这恐怕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了。该论证显然忘了,国家的大部分税收来源于企业税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只占国家税收的一小部分,提高个税起征点将会大幅减少国家税收这一论断,似有扩大个人税收作用之嫌。第三,该论证还存在着绝对化的问题。该论证说“如果没有纳税,人民对国家就会失去主人翁的责任感,就不可能有强烈的公民意识”,这种认识未免有些牵强。诚然,依法纳税确实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公民责任意识的一种体现。该论者恐怕没有细想,主人翁的责任感、公民意识,难道
6、只体现在纳税上吗?而那些确实没有达到纳税标准的人,他们难道就没有责任意识了吗?在汶川大地震的救助活动中,就有许多乞讨者将自己多年的积蓄捐献给了灾区。这些乞讨者缴税了吗?显然没有 !能说他们没有社会责任意识吗 ?肯定不能!此外,该论证还存在着自相矛盾、表意不清等问题,这里不再细说。总之,该论证存在着诸多认识片面的错漏,论断主观,有失偏颇,缺乏说服力。【试题解析】 逻辑问题解析本题题干论证书中存在以下逻辑漏洞,供参考:(1)该论证存在主观臆断的问题。该论证设想,“如果将 2000 元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到 10000 元,月工资超过 30000 元的人可能缴更多的税”,这不切实际。即便如此,这些人明明
7、减少了 8000 元的纳税,怎么可能“缴更多的税”?再说,这也与下边“收入越高,减少的越多”的说法自相矛盾。(2)该论证说“ 贫富差距自然会被进一步拉大了”,这恐怕有些夸大了。贫富差距拉大主要不是由个税造成的。而且,个税法修改一贯坚持“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的精神。起征点提高后,绝大多数纳税人的税负都要比以前有所降低,这正是国家最大限度缩小贫富差距的手段。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将会扩大贫富差距的说法不足信。(3)该论证说“ 由于税收起征点上调,结果还是对穷人不利”,理由是“国家的税收大幅度减少,政府就更没有能力为中低收入者提供医疗、保险、教育等公共服务”,这是种片面认
8、识。因为,国家的大部分税收来源于企业税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只占国家税收的一小部分,提高个税起征点将会大幅减少国家税收,影响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的这一论断,显然是不恰当的,恐怕有以偏概全之嫌。(4)该论证说“ 如果提高到 3500 元,中国的纳税人就只剩下 20了,80的国民不纳税,必定会引起政治权利的失衡”,“政治权利的失衡”何意?未免有点耸人听闻。还说“纳税人只有承担了纳税义务,才能享受纳税者的权利”,难道低收入不纳税者,就不能享受权利吗?也叫人不能理解。论者有必要说明理由。(5)该论证说“ 降低起征点,扩大纳税人的比例,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照此说来,低收入者、甚至吃低保者也要纳税,就可缩小贫
9、富差距?有何根据?这难以令人相信,显然是错误的,更不是“客观真理”。相反,提高个税起征点,广大群众的收入相对提高了,可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对经济增长是有利的,也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方式,这才是符合客观实际的。(6)该论证说“ 如果没有纳税,人民对国家就会失去主人翁的责任感,就不可能有强烈的公民意识”,这种片面认识,未免有些牵强。诚然,依法纳税确实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公民责任意识的体现。难道主人翁的责任感、公民意识,只体现在纳税上吗?而那些确实没有达到纳税标准的人,他们难道就没有责任意识了吗?恐怕不尽然吧,在汶川大地震的救助活动中,就有许多乞讨者将自己多年的积蓄捐献给了灾
10、区。这些乞讨者缴税了吗?没有!他们没有社会责任意识吗?他们有!(7)该论证说“ 如果没有纳税,也就会失去或放弃监督政府部门的权利”,这里也站不住脚,是种片面认识。难道只有纳税者才有监督政府部门的权利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的社会成了什么社会?我们的国家还是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吗?论说文2 【正确答案】 从“三鹿奶粉” 事件所想到的“三鹿事件 ”如同一部惊悚片,让全国的观众为之震惊,惊悚之余更多的是担忧和深思。为了避悲剧再次发生,我们需要认真研究此事件发生的原因。“三鹿奶粉 ”事件的发生是三种痼疾长期积累的结果。正是这三种痼疾长期存在,没有被及时根除,才使事件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一是畸形的消费观念
11、,为造假市场提供了生存发展的温床。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的造假、掺假事件无不与消费者的过度要求有关。例如消费者吃油条时贪图酥脆,为了满足消费者这种“特殊要求” ,生产者就在油条的面中添加有害物质。此次三鹿在牛奶中加入三聚氰胺的目的也是为了增加蛋白含量,这无疑也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特殊需求。二是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让造假者更加有恃无恐。在此次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让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市场上在牛奶中掺加三聚氰胺的不仅仅是“三鹿” 一家,涉及的数量较多。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没有被媒体曝光,监管部门是不是还会任其继续发展下去呢?难道真的像传闻中那样,监管部门只管收费,交钱就给盖章。倘若监
12、管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监管,如此恶劣的事故也许就可以避免。三是惩处力度不够,让造假和掺假者付出的违法成本过低。一些生产者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不惜铤而走险。有些曾被查处过的没过多久甚至又卷土重来,变本加厉更为嚣张。较轻的处罚产生较低违法成本不但不能制止这种造假行为,反而刺激了其造假的胃口,变得肆无忌惮。“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三鹿”事件的教训是深刻的,食品安全刻不容缓。我们必须对造假者予以严厉打击,净化我们的市场环境,转变我们的消费观念。不然,食品安全无法保证,和谐社会和民族复兴难易实现。【试题解析】 审题立意解析本题是一道定题作文,也叫直接命题作文,其实也是一种供材料作文,只是材料较简单而已。定题作文是我国传统的命题形式,试卷只提供一个题目,考生根据题目隐含的信息,审出写作的要求、条件、范围、体裁、方向、重点及中心主旨。这种方式以前也考过三次,虽然有明显的思维开放性,检测的多向性,对象的广阔性,写作的实用性等优点,但也明显存在着评卷的困难性,押题的可能性,考查的单一性,审题的易误性等缺点,所以,如今很少采用这种命题形式。本题写作的范围广阔,论述只要与三鹿奶粉事件关联,从哪个角度去写,一般都不会跑题。写作时要围绕“良心与道德”这一中心,从不同的侧面深入论述,能引出不少道理,都可立意进行写作,只要把道理讲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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