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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32及答案与解析.doc

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3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黄某系全国知名演员,钱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黄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钱某故意整容成黄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黄某的肖像权(B)钱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黄某的肖像权(C)钱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黄某的名誉权(D)钱某的行为不构成对黄某人格权的侵害2 以下关于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分类的标准是法人成立的基础(B)社团法人必须有意思机关;而财团法人则无该机关(C)社团法人的目的事业既

2、可以是公益事业也可以是营利性事业;而财团法人一般为公益事业而非营利性事业(D)总的来说,法律对于社团法人的设立要比财团法人的设立要求严格3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4 小李委托小张购买一套电子产品,但要求以小张的名义签订合同,小张同意,遂与小赵签订了电子产品购买合同。后由于小李的原因,小张不能按时向小赵支付电子产品款项。在小张向小赵说明了自己是受小李委托向小赵购买电子产品后,关于小赵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3、(A)只能要求小李支付(B)只能要求小张支付(C)可选择要求小李或小张支付(D)可要求小张和小李承担连带责任5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说法为( )。(A)各种类型的法人都应登记(B)通过行政命令程序设立的机关法人,不需要登记(C)事业单位法人都不需要登记(D)财团法人、国有独资公司不需要登记6 根据物权客体的种类,物权可分为( )。(A)完全物权与限定物权(B)主物权与从物权(C)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7 17 周岁的聋哑人王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王某应被视为( ) 。(A)成年人(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完全民事行为

4、能力人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宜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A)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其亲属或朋友代管(B)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C)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D)被宣告失踪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9 甲被乙打伤,甲请求乙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6 个月(B) 1 年(C) 2 年(D)4 年10 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A)人身权法律关系(B)无因管理法律关系(C)不当得利法律关系(D)合同法律关系11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A)牛奶和鸡蛋(B)奶酪(C)果实(D)租金和利息12 董某到某银行取款时,意外发现自己

5、的银行卡里多了 50 万元存款。经查,是银行误将一个与董某同名同姓人的存款存入董某的卡里。此情况可构成( )。(A)意外事件(B)不当得利(C)赠与行为(D)侵权行为13 下列选项中,发生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是( )。(A)甲从河里钓得鱼虾(B)甲从乙处购得汽车(C)甲继承父亲的遗产(D)甲接受乙赠与的图书14 下列物权的标的物仅限于动产的是( )。(A)所有权(B)抵押权(C)留置权(D)典权15 下列财产中,可以设定抵押的是( )。(A)车辆(B)土地所有权(C)大学教学楼(D)依法被查封的财产16 张某与王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张某为卖方,住在甲市,王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履行地点双方没有约

6、定,且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对此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法( )。(A)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B)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C)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D)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17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价款 100 万元,甲要求乙向其支付 15 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 10的违约金。因甲不能履行合同,引起违约,乙向甲要求返还的数额最多为( )。(A)30 万元(B) 25 万元(C) 10 万元(D)40 万元18 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牛牵回进行喂养。过了 10 天,乙发现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向甲要牛。甲让乙将牛

7、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请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甲的如下请求哪个不能够成立?( )(A)甲请求乙支付麦苗损失费(B)甲请求乙支付拾牛报酬(C)甲请求乙支付饲料费(D)甲请求乙支付误工损失费19 甲将组装彩电谎称原装出售,并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 )。(A)可撤销合同(B)无效合同(C)无权处分合同(D)效力待定合同20 甲所在单位即将分房,甲估计自己能分得一套新房,便向某家具公司定购了一套新式家具。然而,在单位公布分房名单时,并没有甲。那么甲定购家具的行为是( )。(A)无效行为,因为甲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实(B)可撤销行为,因为甲存在重大误解(C)无效行为,因为甲的

8、行为显失公平(D)有效行为,因为行为动机的错误并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21 王某与妻子李某因孩子管教问题发生争执,王某打了李某一记耳光导致李某右耳失聪。李某起诉王某赔偿医药费 2000 元、精神损害赔偿费 3000 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B)王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C)王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22 甲和乙为丙的连带债务人,根据债的原理,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丙可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B)丙可只向甲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全部责任(C)甲如承担了全部责任,享有对乙的追偿

9、权(D)丙不能只向甲提起诉讼,因为甲与乙是连带债务人23 甲对乙享有 100 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与丙,则( )。(A)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B)如甲未通知乙,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C)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D)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24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无效婚姻?( )(A)仅差 2 个月即达法定婚龄而登记形成的婚姻(B)表兄妹之间的婚姻(C)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D)为取得巨额遗产而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25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

10、为的是( )。(A)代人书写起诉状(B)代人办理企业登记(C)代人整理资料(D)代人看管小孩26 张某是甲科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只能自行决定签订标的额在 10 万元以下的合同,标的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张某出差期间,认为某产品的市场前景很好,遂与产品的生产商乙公司签订了标的额为 20 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公司章程并不了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买卖合同效力待定(B)张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行为,买卖合同有效(C)张某的行为是代表甲公司的行为,买卖合同有效(D)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买卖合同无效27

11、甲失踪 5 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2 年后,甲返回原住地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28 住所地在上海的甲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乙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 30 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乙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B)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

12、任由甲公司承担(C)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甲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9 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上衣当作垃圾扔掉,没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 元国库券。乙发现后,欲据为己有。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对此案的分析,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甲的抛弃行为使其对国库券的所有权消灭(B)乙基于所有的意思占有该国库券,根据先占原则应取得国库券的所有权(C)此国库券为埋藏物,乙为发现人,应取得所有权(D)乙应将同库券返还给甲30 因同一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侵权

13、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先承担( )。(A)侵权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经济责任31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应承担( )。(A)相应责任(B)部分责任(C)补充责任(D)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2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 )承担赔偿责任。(A)医务人员(B)医疗机构(C)医疗机构负责人(D)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33 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必须是造成他人( )。(A)严重精神损害(B)一般精神损害(C)精神损害(D)身体残疾3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 )

14、。(A)应当减轻其侵权责任(B)酌情减轻其侵权责任(C)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D)不承担侵权责任二、简答题35 简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36 简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特点和类型。37 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三、论述题38 试述法人的概念、特征和成立条件。四、案例分析题38 2006 年 8 月 8 日下午 5 时,某村刮起 8 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的路上,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好落在由此经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村委会辩称:脚手架

15、是被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属于电力公司,村委会对王桌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 7 月 2 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问:39 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40 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41 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41 甲向乙买了一幅名画,后来发现此画并非真迹,而是复制品。甲退回该画,并要求乙退还其支付的价款,乙拒

16、绝,甲于是诉至法院。经查,乙在购买此画时也不知是复制品,故卖给甲时也以为是真迹,无隐瞒之情。问:42 甲、乙实施的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43 该民事行为有何特征?44 此案应如何处理?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3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00 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钱某无论是整容还是表演并拍摄广告,使用的都是自己的肖像,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使用黄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黄某肖像权的侵害,A、B 项错误。自然人的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可

17、侵犯的权利。本案中,钱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黄某的名义,也并未对黄某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因此,钱某的行为也不构成对黄某名誉权的侵害,C 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D。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总的来说,法律对于财团法人的设立要比社团法人的设立要求严格。一般情况下,社团法人的设立采取准则主义,而对于财团法人的设立则采取许可主义,D 项说法错误。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予以具体规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A 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但国家有的

18、时候也能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例如,国家是国家财产的所有人,是国债的债务人。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 B 项的说法太绝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以 D 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故 C 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C。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403 条第 2 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

19、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据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 C。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通过行政命令特许成立的机关法人无需登记,A 项错误,B 项正确;财团法人、各种公司和事业单位法人一般都应进行登记,C 、D 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B。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支配力的范围,物权可分为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A 错误。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物权可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B 错误。根据物权客体的种类,物权可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C 正确。根据设立目的,物权可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D 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 C。7 【正确答案】 D【

20、试题解析】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3 种。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宣告失踪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关于宣告失踪制度要掌握两点,一是宣告失踪的条件(下落不明满 2 年、利害关系人中请和依法宣告);二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即设立财产代管人,管理失踪人的财产、代为履行财产义务等

21、。要注意这项制度和宣告死亡制度的区别,宣告失踪只是引起财产的代管关系,而宣告死亡才会引起相应的财产继承和身份关系的解除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 136 条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的 4 种情形:(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人身权属于绝对权利,债权属于相对权利,因此人身法律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而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不当得利法律关系和合同法律关系属于债权法律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

22、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因为法律规定而获得的利益叫做法定孳息,租金和利息的关系属于法定孳息。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2)一方获利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3)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本题中,银行误将一个与董某同名同姓人的存款存入董某的卡里,董某获得利益,他人受到损失,二者具有因果关系,且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故构成不当得利。因此本题答案为 B。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

23、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所有人最初的、不依靠他人的所有权的存在而取得所有权,主要有:先占、善意取得、添附和生产。继受取得是指所有人通过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包括买卖、赠与、互易、继承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 230 条第 1 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此可见,留置财产仅限于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留置权的客体。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有关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抵押法律关系

24、中,确定可以抵押的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四个原则:第一,必须是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的财产即须为可流通之物;第二,必须是权属明晰的财产;第三,必须是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财产即非为法律禁止抵押之物;第四,必须是不可消耗物。B、C、D 均为法律禁止抵押之物,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照合同法第 61 条及第 62 条的规定,履行地点双方没有约定,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时,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交付货币和交付货物均应在甲市。故应选 C。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合同中,既有违约金条款,又有定金条款的,依照合同法的规

25、定,只能选择其一适用。合同法第 116 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题中,乙应选择定金条款,对其利益才是最大的保护。因为,选择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数额为10 万元,加上返还的 15 万元定金,最多可要求返还 25 万元。而按照定金条款的双倍返还原则,如选择定金条款乙可要求返还 30 万元。故应选 A。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既包括避免自己的损失也包括避免他人的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

26、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根据民通意见第 132 条的规定,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据此,本题A、C、D 选项均能够成立,正确答案为 B。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可撤销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有以下 3 种情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

27、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所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欺诈,且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可撤销合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它使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瑕疵,进而产生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民通意见第 71 条,的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可知行为的动机错误并不属于重大误解。本题中,单位分房是甲定购家具的动机,对它的错误认识并不影响其定购行为的法律效力,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28、 D。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一)第 29 条进一步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中,由于王某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因此,本题

29、的正确答案为 D。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连带债务中,任何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履行全部债务。在诉讼程序中,债权人可以将全部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单独对某一债务人提起诉讼。某一连带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时,其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债权转让要求债权具有可转让性且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协议。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不以债务人同意为生效要件。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1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

30、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A 项中的婚姻因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无效。 B 项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婚姻无效。C 项中的结婚行为发生在上诉期内,此时原有婚姻仍然存在,该行为属于重婚,无效。结婚的动机不影响婚姻的效力,因此,正确答案是 D。2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为书写起诉状,代书人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也非和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不具备民事代理的特征。A 错误。代人办理企业登记是代理人接受委托

31、和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符合民事代理的特征。B 正确。代人整理资料、代人看管小孩属于事务性的委托承办,不属于民法上的代理行为。C 和 D 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50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执行机关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互相独立的两个民事主体,因此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而不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所以 A、 B 不正确。张某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订立合同,如相对人是善意的,则合同有

32、效,公司章程不具有对抗善意当事人的效力,所以 C 正确,D 不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37 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根据此条,乙与丙的婚姻是有效的,法院应当予以确认。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2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指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的法人的组成部分(在公司制度中称为分公司)。根据法人的理论,法人的分支机构虽具

33、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它仍是法人的一部分,其不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仍要由法人承担。B 项正确,A、C、D 三项不符合上述理论,应予排除。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2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抛弃是以消灭物权为目的的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权利人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抛弃其占有,即发生抛弃的效力。甲将 3000 元国库券无意间扔掉,并非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该抛弃行为不发生效力,甲仍拥有 3000 元国库券的所有权,乙应当予以返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3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4 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

34、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题应选A。3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9 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本题应选 D。3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54 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题应选 B。33 【正确答案】

35、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本题应选 A。3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第 1 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本题应选 C。二、简答题35 【正确答案】 根据商标法第 52 条的规定,可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有:(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

36、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36 【正确答案】 (1)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之效力有待于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特点。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因缺乏处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完备;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的发生。(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依

37、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无处分权人从事的无权处分行为。37 【正确答案】 (1)共有是指某项财产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2)共有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所有权关系,具有如下法律特征:共有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而不是单一的主体。共有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的所有权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是把共有财产分割为不同的部分由各个共有人分别行使所有权。共有人对共有物或者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但是共有人对于自己权利的行使,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的利益的制约。三、论述题38

38、 【正确答案】 法人是与公民相对的另一类民事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法人的特征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2)法人的成立条件依法成立。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必须合法。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一般而言,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非企

39、业法人而言的。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必须具备法定的最低财产限额。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拥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不同法人的标志,法人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用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法人的组织机构,又被称为法人的机关,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和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总称。法人的场所指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意味着法人能以自己的财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手段。法人的有效成立必须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四、案例分析题39 【正确答案】 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脚手架是村委会在建办公楼所使用的,对其脚手架有

40、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推定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0 【正确答案】 供电公司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供电公司是供电设备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推定主观上存在过错。41 【正确答案】 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不能成立。对村委会而言,大风不能构成抗辩事由。本案中虽有大风,但损害结果是能够预见、能够克服、能够避免的。村委会应当预见脚手架在外力作用下(包括大风的作用)可能倒塌并造成损害后果的严重性,并及时消除危险。对供电公司而言,脚手架倒塌不能构成抗辩事由。供电公司应注意到供电设施周围的物体、设施在外力的作用下,对输电线路安全的影响,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2 【正确答案】 甲、乙实施的是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43 【正确答案】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的特征有: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存在错误认识,行为人重大误解与所为民事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因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给自己造成较大损失。44 【正确答案】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此案中甲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该购买行为,从而使其自始无效,而甲乙双方分别返还画及价款。甲也可以不撤销该行为,而要求变更该购买行为,即将此画按其真正的价值折价,并要求乙返还剩余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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