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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38及答案与解析.doc

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3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特点的是( )。(A)统一性(B)平等性(C)差异性(D)广泛性2 关于企业法人的终止原因,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解散(B)依法宣告破产(C)分立(D)依法被撤销3 甲有一子乙(8 岁) ,甲需到国外工作 2 年,遂委托丙负责照看乙。甲、丙双方约定:甲每月支付给丙监护费 1000 元;如果乙侵权,则甲、丙按 2:8 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8 个月后,乙将同学丁打伤,花去医疗费 1 万元。则丁的父母应如何主张该费用请求权?( )(A)向甲主张 2000 元,向丙主张 80

2、00 元(B)向甲、丙任何一人主张 1 万元(C)向甲主张 1 万元,然后甲向丙主张 8000 元(D)向丙主张 1 万元,然后丙向甲主张 2000 元4 甲、乙签订合同,甲给付乙定金 2 万元。若乙违约,不履行全部义务,则乙应向甲返还( ) 。(A)1 万元(B) 2 万元(C) 3 万元(D)4 万元5 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B)李某的西服上衣和裤子(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6 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时(B)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C)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D)取

3、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7 李某将房屋转让给黄某,李某要求黄某付款的权利属于( )。(A)请求权(B)支配权(C)形成权(D)抗辩权8 要约生效的时间为( ) 。(A)要约人发出要约时(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C)要约中注明的时间(D)受要约人了解要约的内容时9 甲下落不明已满 4 年,下列申请宣告甲死亡的人中,法院应受理谁的申请?( )(A)甲的母亲(B)甲的妻子(C)甲的女儿(D)甲的债权人10 甲向乙借款 3 万元,到期未归还,乙向甲请求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6 个月(B) 1 年(C) 2 年(D)4 年11 小偷甲在商场窃得顾客的钱包后慌张逃跑,在逃跑过程中撞上顾客乙,因商场

4、地板湿滑,乙摔成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应当承担责任,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B)商场应当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甲和商场对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D)甲和商场对乙的损失承担按份责任12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不包括( )。(A)自卫行为(B)民间调解(C)自助行为(D)民事仲裁13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 。(A)6 个月(B) 1 年(C) 2 年(D)4 年14 张某在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有提货单、现金等财物。张某在现场等了一会儿,未见失主,于是将包寄存起来,花寄存费 200 元。次日张某见到报纸上登

5、了一则启事,写明“ 如有拾得者,酬谢 2000 。” 张某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把皮包还给失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失主支付 200 元寄存费,有权要求失主支付 2000 元报酬(B)张某有权要求失主支付 200 元寄存费,无权要求失主支付 2000 元报酬(C)张某无权要求失主支付 200 元寄存费,无权要求失主支付 2000 元报酬(D)张某无权要求失主支付 200 元寄存费,有权要求失主支付 2000 元报酬15 甲、乙约定,为保证乙的住房采光,甲不得在其现有房屋之上加盖楼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B)若甲

6、将房屋卖与不知甲、乙之间约定的丙,该地役权对丙不当然发生效力(C)若乙将房屋租赁给丁后,丁有权向甲主张该地役权(D)若乙的房屋卖给戊,则戊取得该地役权16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债权,后乙公司被甲公司兼并,甲、乙公司间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是( ) 。(A)清偿(B)混同(C)抵销(D)免除17 8 岁的甲将自己 500 元的压岁钱捐给希望工程,该行为的效力( )。(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18 2011 年 5 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 10 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2012 年 12 月,酒吧欠酒厂 5 万元贷款。后甲因与其他

7、合伙发生矛盾,于 2013 年 2 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 )。(A)由乙独立承担责任(B)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C)由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D)由甲、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19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而进行分类,可以将合同分为( )。(A)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B)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C)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D)一时性合同与持续性合同20 郑某与邓某订婚,并向邓某给付了彩礼。下列情形中,郑某无权请求返还彩礼的是( )。(A)郑某与邓某订婚后,郑某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B)郑某、邓某离婚后,郑某得知邓某将彩礼转赠前男友(C)郑某、邓某举办婚礼而未办理结婚登记(D)郑某、邓某办理结婚登记

8、后因工作原因未能一起生活,后离婚21 张某承租刘某的房屋。在租期内,张某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A)善意占有(B)恶意占有(C)间接占有(D)直接占有22 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 )。(A)国家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B)时事新闻(C)未发表的小说(D)历法23 下列选项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警察抓捕小偷而受伤(B)为生病的朋友烧香祈祷(C)路人跳入河中救人而受伤(D)误将邻家的鸡当成自家所有喂养24 甲公司欠乙公司 200 万元货款,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 150 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丙公司指示乙公司将电脑直接交付给甲公司,因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到期未还,乙

9、公司遂扣留该批电脑,则关于乙公司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行使抵押权(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C)属于行使留置权(D)属于自助行为25 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 )。(A)不得代理(B)可以代理(C)在取得甲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26 下列哪一情形,甲不可以随时撤销合同?( )(A)甲向乙定做红木家具一套(B)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C)乙将货物交给甲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前(D)乙将货物交给甲保管,未约定保管期限27 没有配偶且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男女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

10、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 )。(A)接离婚处理(B)不予受理(C)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D)对于有子女的按离婚处理28 遗嘱的生效时间是( )。(A)遗嘱订立时(B)被继承人死亡时(C)遗嘱公证时(D)遗产分割时29 下列关于驰名商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驰名商标只可由特定行政机关认定(B)特定行政机关可以主动认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C)甲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甲企业可在其产品包装上包刷“中国驰名商标”字样(D)某国际著名奢侈品牌的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国内同类产品生产企业就该驰名商标申请在中国注册的,不予注册30 下列合同中属于委托合同的是( )。(A)甲请小时工乙打扫房间的合同(B)

11、甲委托乙商行出售自己二手车的合同(C)甲委托乙购买精密设备的合同(D)甲委托乙为自己订做服装的合同31 王某从某商场购买一压力锅,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缺陷压力锅发生爆炸,致王某受伤,王某向商场( )(A)只能主张违约责任,不能主张侵权责任(B)只能主张侵权责任,不能主张违约责任(C)必须同时主张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D)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32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讽和奚落,甲因此精神痛苦。自残左手,给甲的生活和学习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C)侵害了甲的

12、姓名权(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33 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上,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的损失扩大。关于扩大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承担全部责任(B)丙承担全部责任(C)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D)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34 关于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出租人出售房屋无须通知承租人(B)出租人出售房屋须征得承租人的同意(C)出租人将其房屋出卖给其姐姐的,出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D)出租人欲出卖房屋并通知承租人,承租人 15 日内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35 甲将鞭炮放在牛尾巴上燃放,牛受惊狂奔,

13、路人乙为避险,踩坏摊贩丙的西瓜。丙的损失应由( ) 。(A)甲、丙分担(B)乙承担(C)甲、乙共担(D)甲承担二、简答题36 简述代理行为的分类。37 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38 简述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三、论述题39 试述不当得利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基本类型。四、案例分析题39 2006 年 8 月 8 日下午 5 时,某村刮起 8 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的路上,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好落在由此经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

14、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被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属于电力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 7 月 2 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问:40 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41 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42 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42 甲将其所有的一块价值不菲的祖传玉石卖给乙,完成交付,同

15、时约定在乙付清全部价款前甲保留该玉石的所有权。后来乙在付清价款前,把玉石卖给了知情的丙,并完成了交付。问:43 假设玉石价值 2 万元,丙是一位雕刻家,见该玉石实属难得,在乙付清价款前,便把该玉石雕刻成了一尊观音,经鉴定价值 5 万元,那么该玉观音归谁所有?44 假设乙家突遭变故,无力支付剩余价款,那么玉石归谁所有?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3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0 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即体现了平等性。权利能力平等作为民法的一项基本的原则是不可动摇的,因此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差异性的特点,故本题

16、应选 C。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45 条规定:“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一)依法被撤销; (二)解散; (三)依法宣告破产;(四)其他原因。法人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分立并不能导致企业法人的终止。故本题选 C。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22 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这是关于委托监护的规定,委托监护并不能导致监护关系完全转移,因

17、此,甲仍是乙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至于甲、丙之间的约定是委托监护协议,具有相对性,仅适用于甲、丙之间,即甲承担责任后可向丙追偿,故本题选 C。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7 条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据此,乙应向甲双倍返还定金。故本题应选 D。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从物又称附属物,是指并非主物的构成部分但从属于主物,依交易习惯或当事人的约定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据此电视

18、机和遥控器构成主物和从物的关系。而西服的上衣和裤子是两件物品,房门是房屋的构成部分,车轮是汽车的构成部分,均不构成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故本题应选 C。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 27 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故本题应选 B。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请求权是要求他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例如,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为债权请求权,题目中李某要求黄某付款的权利是基于契约关系而发生的请求权。故本题应选 A。8 【正确答案

19、】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6 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故本题应选B。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25 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因此,法院应受理甲的妻子的申请。故本题 B 项正确。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l35 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136 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 出

20、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据此,本题应选 C。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7 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小偷甲为直接侵权人,商场地面湿滑,导致乙摔伤,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甲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故 A 项正确。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

21、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属于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方式。故本题应选 D。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25 条第 1 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故本题应选 A。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12 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22、”本题中,200 元寄存费属于保管遗失物支出的必要费用,2000 元属于失主悬赏承诺的报酬,这两项费用失主均应该支付,因此 A 项正确。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58 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A 项正确;B 项中的丙是善意第三人,甲、乙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丙, B 项正确;C 项丁租赁房屋后,取得的只是债权,未取得需役地的物权,其不存在享有地役权的基础,C 项错误;物权法第 164 条规定: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

23、约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地役权具有从属性,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地役权随之转让,D 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全部消灭的事实。混同的原因有多重,如企业合并,合并的两个企业之间互有债权债务时,合并后债权、债务即同归合并企业,从而发生混同,导致债的消灭。故本题选 B。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 58 条第 1 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甲无民事行为能力,故其行为无效,正确答案为 B。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伙人退伙不影响其在退伙前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的连

24、带责任,即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应选 D。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是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而进行的分类。其中,诺成合同是指不依赖标的物的交付,只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等。大部分合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合同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等。据此,本题应选 B。2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1 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

25、,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 3 条、第 32 条、第 46 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故本题应选 B。2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遗嘱公证细则第 2 条规定,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故本题应选 B。2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14 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 该商标使用的持

26、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

27、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据此可知,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由特定行政机关认定,也可以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在个案中认定,A 项错误;驰名-g 标的认定以被动认定为原则,只能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才能认定,B 项错误;在商品包装上不得出现“驰名商标”的字样,C 项错误;本法第 13 条第 2 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D 项正确,是本题的正确答案。3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396 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A

28、 项属于雇佣合同, B 项属于行纪合同,D 项属于承揽合同,因此 C 项正确。3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同一当事人之间,行为人的同一违约行为同时符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共同要件,导致两种责任共生的现象。题目中商场销售有质量缺陷的商品造成王某受伤的行为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王某可以选择主张违约责任者侵权责任,故本题应选 D。3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本题中报社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B。33 【正确答案】 C【

29、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6 条第 2 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3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30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由此可知,出租人出售房屋无须征得承租人的同意,但必须履行通知义务,A 、B 两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4 条

30、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C 项属于将房屋出卖给其近亲属,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C 项正确。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必须明示作出, D 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C。3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1 条第 1 款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本题中乙的行为属于紧

31、急避险,险情由甲“将鞭炮放在牛尾巴上燃放”的行为引起,因此丙的损失应由甲承担。故本题应选 D。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代理是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 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仅与民事法律行为有关,是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延伸。(1)根据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指代理权由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指代理权由法律规定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是代理权由法院等有权机关指定产生的代理。(2)根据代理是否以本人名义为标准划分,可将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代理人以被

32、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是直接代理。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任事务,其效果间接或直接归于委托人的代理是间接代理。(3)根据代理人由谁选任,可将代理分为本代理和复代理。本代理指由本人选任代理人或者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代理人。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实施其代理权限内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再次进行代理。(4)根据代理人有无代理权,可将代理分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有权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指代理人无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5)根据行使代理权的人数,可将代理分为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单独代理指代理权仅属于一人的代理。共同代理指代理权由数人共同行使的代理。37 【正确答案】 (1

3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2)条件的法律特点: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商定) 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具有合法性。38 【正确答案】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在对外承担债务时,它们是以户的财产来负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34、在对外承担财产责任时,必须遵循如下法律要求:(1)公民个人出资,独立经营,收益归己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其对外所欠债务应以该公民的个人财产承担偿还责任;(2)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财产共同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有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3)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系由部分家庭成员出资经营和收益的,对外所欠债务由这部分家庭成员对外负连带清偿责任;(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除双方特别约定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外所欠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5)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收益

35、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外所欠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三、论述题39 【正确答案】 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1)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他方受有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

36、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返还的不当得利,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2)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又有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给付的目的未达到、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三种情形。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是指一方为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向受益人给付,但该义务自始就不存在。给付的目的未达到是指当事人为一定目的而给付,但其目的因某种原因未达到。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付原是有法律目的的,但于给付后该目的却不存在。基于给付以外的事实而发

37、生的不当得利。基于给付以外的事实而发生的不当得利有如下情形: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基于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四、案例分析题40 【正确答案】 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脚手架是村委会在建办公楼所使用的,对其脚手架有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推定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1 【正确答案】 供电公司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供电公司是供电设备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推定主观上存在

38、过错。42 【正确答案】 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不能成立。对村委会而言,大风不能构成抗辩事由。本案中虽有大风,但损害结果是能够预见、能够克服、能够避免的。村委会应当预见脚手架在外力作用下(包括大风的作用)可能倒塌并造成损害后果的严重性,并及时消除危险。对供电公司而言,脚手架倒塌不能构成抗辩事由。供电公司应注意到供电设施周围的物体、设施在外力的作用下,对输电线路安全的影响,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3 【正确答案】 丙取得玉观音的所有权,但应当给甲 2 万元的补偿。本题中丙的行为属于加工,甲的玉石已被丙加工,要恢复原状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在经济上也不合理。那么当加工所增加的价值大于原物的价值时,由加工人

39、享有所有权,所以丙取得玉石的所有权,但应给玉石所有人甲 2 万元的价值补偿。44 【正确答案】 玉石的所有权归甲所有。乙在付清价款前,甲保留玉石的所有权,所以乙是玉石的无处分权人。丙不是善意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所以玉石的所有权人仍是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3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二) 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三) 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又因为丙不构成善意取得,所以玉石的所有权仍归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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