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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甲于 2009 年 6 月 5 日向乙借款一万元,于同年 7 月 5 日向丙借款一万元,现甲只有一万元的财产,应如何偿还乙丙之债权?( )(A)该一万元应偿还乙,因为先借先还(B)该一万元应偿还丙,因为后借先还(C)该一万元应平均偿还乙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D)该一万元应如何分配,需由乙丙抓阄决定2 养牛专业户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他恐怕此牛得的是传染病,传染了别的牛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刘某经过时发现了,将牛拉回家中,经过其精心喂养,此牛病愈并成为一头高产奶牛。半年后,王某听说此事,向刘某

2、索要此牛。依照法律,王某( )。(A)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刘某拾得牛并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B)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应补偿刘某喂养此牛所支出的费用及劳务费(C)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他的抛弃行为已使其所有权消灭,刘某基于先占而取得牛的所有权(D)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可以请求刘某给予适当补偿3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 )。(A)负连带责任(B)负部分责任(C)负补充责任(D)不负责任4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 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 “标的物”一栏只写了 “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

3、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5 对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B)从物所有权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C)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D)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是同一人6 某农资公司与某化肥厂签订了一份化肥买卖合同该化肥厂却将其生产的劣质化肥冒充优质化肥卖给该农资公司,则二者之间的合同属于( )。(A)有效合同(B)无效合同(C)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效力待定的合同7 甲在其父死亡后考虑到其父遗产不多,书面表示放弃

4、继承,但在其兄弟乙、丙分割其父遗产前意外发现遗产中有经济价值极高的祖传文物,此时甲翻悔,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法律重新分割(B)既已放弃,则绝对放弃继承权(C)仅对意外发现的祖传文物部分有继承权(D)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翻悔理由依法裁判8 甲现年 17 岁,高中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发出一个游戏软件,被某公司看中并高价买走。所得的收入由甲的父母管理,甲的父母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 )。(A)用所得为甲购买手提电脑一部,但购买价格比市场价格略高(B)将部分所得以甲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将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甲

5、的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 t9 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分类不正确的是( )。(A)要式合同(B)有偿合同(C)诺成性合同(D)单务合同10 有关保证期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依照其约定(B)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 6 个月(C)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 1 年(D)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问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 2 年11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

6、卖合同,价款 100 万元,甲要求乙向其支付 15 万元的定金,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支付对方 10的违约金。因甲不能履行合同,引起违约,乙向甲要求返还数额最多应为( )。(A)30 万元(B) 25 万元(C) 10 万元(D)40 万元12 甲乙是好朋友,甲借给乙人民币 5000 元,约定利息为每月 10 元,则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是( ) 。(A)有偿合同(B)双务合同(C)诺成合同(D)无偿合同13 甲乙因生活琐事发生了口角,乙将甲所有的一台电视机砸坏,甲认为自己不仅财产受到损失,而且感觉自己在村人面前丢尽颜面,精神上也受到了损害,遂决定起诉乙,要求乙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

7、确的是( )。(A)法院应当支持甲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B)若甲未在起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C)乙应当赔偿甲一台新电视机,并应向甲赔礼道歉(D)法院不应当支持甲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对甲的财产损害赔偿请求应予以支持14 下列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是(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可以免责的条款的合同(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15 有关留置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承运人为取得运费对承运的扶贫物资可行使留置权(B)保管人为取得

8、保管费对保管的救灾物资可行使留置权(C)加工人为取得加工费对加工物可行使留置权(D)财产的侵占人因对该财产支付了修理费,所有人未付修理费的情况下,侵占人可行使留置权16 甲为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于 5 月 1 日立下遗嘱,其三问房子由甲继承,张某于6 月 1 日死亡,遗产于 7 月 1 日分割,甲于 8 月 1 日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取得张某三间房屋的所有权的时间为( )。(A)2013-5-1(B) 2013-6-1(C) 2013-7-1(D)2013-8-117 下列所有权取得的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A)继承遗产(B)受赠图书(C)收获庄稼(D)购得汽车18 小明 9

9、 岁,书法极佳,创作了大量的书法作品,小明对他的书法作品( )。(A)享有著作权,因为书法是合法行为,不论作者有无民事权利能力(B)享有著作权,因为书法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需要作者享有民事行为能力(C)不享有著作权,因为书法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作者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D)不享有著作权,因为书法是合法行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权利能力19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定性为( )。(A)欺诈(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恶意磋商(D)正常的商

10、业竞争2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食用油买卖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进行(B)丙公司有权取得非专属于甲公司的、与主债务有关的从权利(C)甲公司对乙公司仍须承担连带责任(D)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21 甲饲养一只山羊,误入乙饲养的羊群,乙误以为是自己的山羊而饲养。在该山羊生病时,请人医治花去费用 20 元。后经确认是甲之山羊,甲要求返还,乙要求支付 20 元的费用。对该 20 元的费用,在性质上应定为( )。(A)不当得利之债(B)合同之债(C)无因管理之债(D)不当得利之债或无因管理之债22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

11、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 打小偷!” 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A)售票员(B)公交公司(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23 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A)名誉权(B)生命权(C)肖像权(D)扶养权2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A)首饰(B)记名有价证券(C)麻醉品(D)盗窃物25 谭某从国外写信表示赠与其侄女谭芳美金 5000 元,谭芳即表示同意。但因故并未实际给付。谭芳不久与王言登记结婚,后谭芳收到叔叔谭某赠与的 5000 元美金。依照法律

12、该项钱款的权属关系确定为( )。(A)属于谭芳婚前的个人财产(B)属于婚前取得,但归谭芳和王言共有(C)属于谭芳与王言夫妻共有财产(D)由法院确定其归属26 甲乙为夫妻,双方约定婚后财产为各自所有,甲因生意需要向丙借款,后甲因无力翅引起纠纷。丙主张由甲乙的财产承担责任,乙主张由甲的财产承担责任。就甲乙之间是否存在婚后财产为各自所有的约定的举证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应由丙举证(B)应由甲或丙举证(C)应由乙或丙举证(D)应由甲或乙举证27 在我国,双方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不包括( )。(A)双方当事人须有行为能力(B)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C)双方当事人对子女财产等问题

13、有适当的处理(D)双方当事人均取得所在单位同意28 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 35 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关于租期的约定( ) 。(A)20 年以下均有效(B) 25 年以下均有效(C) 30 年以下均有效(D)35 年以下均有效29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 )。(A)营业执照(B)荣誉(C)名称(D)名誉30 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是( )。(A)收养协议签订之日(B)收养登记之日(C)被收养人送养之日(D)根据具体情况而定31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自作品( )时起取得著作权。(A)创作完成(B)出版(C)发表(D)发行32 某研

14、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吴明(8 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吴明的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由谁承担?( )(A)吴明的监护人(B)某研究所(C)主要由某研究所承担,吴明的监护人适当分担(D)主要由吴明的监护人承担,某研究所适当分担33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B)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C)债务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D)第三人无权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34 赵某有事出国,走

15、前把自己的一辆汽车交同事梁某保管,并约定保管期限为一年。双方对保管费未作约定,则( )。(A)梁某可无偿使用以作补偿(B)可参照订立合同时当地市场价格确定(C)可以梁某许可他人使用所得为补偿(D)可由双方补充约定,未能达成协议的,视为无偿保管35 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B)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必然无效(C)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D)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要求清偿二、简答题36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37 简述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38 简述代位继承与转

16、继承的区别。三、论述题39 论述债的发生原因。四、案例分析题39 甲为电视销售商,因临时出国,将尚未出售的一批电视委托好友乙暂时保管。乙因为经商急需向丙借钱,丙要求提供担保。乙遂将甲的电视出质给丙。丙将该电视委托丁保管,费用为 100 元。后甲发现此事,遂引发纠纷。问:40 丙对该电视是否享有质权?为什么?41 保管费 100 元由谁负担?为什么?41 甲某为采购员,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乙某是其邻居,平时以采药为生。乙某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正好甲某要到上海出差,于是乙某就委托甲某将草药带去卖掉。甲某却将草药带到邻村朋友家。朋友父亲丁某是老中医,他看了之后请甲某将草药卖于他,并表示愿给甲某 2

17、00 元的好处费。结果甲某以低于上海市场将近500 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丁某。双方约定,如果事后乙某来此处打听这种草药价格,丁某就说此草药价格现在已经大跌,在上海也不值钱了。不想此事被正要到丁某家来看病的乙某的一个远房亲戚听见,不久就告诉了乙某。乙某遂要求甲某和丁某赔偿自己的损失。问:42 甲某的代理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43 乙某是否有权要求甲某和丁某两人赔偿?为什么?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的平等性。债权具有相对性和平等性,故本题选 C。2 【正确答案】 C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

18、题考查合伙责任。民通意见第 53 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基本原则。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没有恪守信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甲方的行为不是违反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并非滥用权利

19、,因此也排除选项 C。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主物与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进行的划分。只有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两个独立存在的、要互相结合才能发生效用的物,才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产生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选项。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 54 条第 2 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20、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撤销合同是指欺诈行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且受欺诈人因欺诈人的行为陷入了错误的理解或认识。本题中的合同已经有效成立,该化肥厂将其生产的劣质化肥冒充优质化肥卖给该农资公司是合同生效后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而不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所以该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继承中的翻悔。继承法意见第 50 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21、选项。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监护责任。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D 选项中甲的父母将所得中的 l 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甲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ABC 选项中甲的父母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注意 A 项中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合同的分类问题。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要式合同、无偿合同、诺成性合同、从合同。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而不是保证人和债务人之间

22、的合同。保证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委托法律关系,保证人从委托人取得有偿报酬,它是根据委托合同而不是基于保证合同取得有偿报酬,因此保证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因此答案为 B。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其性质为除斥期间。保证期间有三种情况:(1)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2)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 个月。(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止等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故答案为B。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

23、题考查定金的内容。定金的成立要件:(1)主合同有效成立;(2)必须写上定金字样;(3)必须实际交付;(4) 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96,超过部分视为无效。在同一合同中,既有定金条款,又有违约金条款的,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适用,不能同时并用。定金可以同损害赔偿金同时适用,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仍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金。本题如果按照定金违约应当双倍返还,是30 万元;如果按照违约金,是 10 万元,再加上已交付的定金,共计 25 万元。所以最多要求返还是 30 万元。故答案为 A。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甲将借款交给乙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后,

24、甲没有债务,只有乙负有偿还本息的债务,因此为单务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双方互为给付而取得对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只为给付而无对价的合同,双方约定了利息,为有偿合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 4 条的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可知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格权、身份权和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三类,甲的电视机不属于这三类,故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故 A 错误。根据精神损害赔偿

25、解释第 6 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 B 错误。民法通则第 117 条第 2 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故乙赔偿的范围是财产受损前后的差额,而不是必须赔偿整台新电视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26、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 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 48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27、,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来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以上法条可知,A 项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B、C 项是无效合同;D 项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留置权。留置权成立条件包括: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一定是合法占有)。 占有的财产与债权具有牵连关系。占有的财产应当为合法财产,不法占有不享有留置权。另外留置权的行使不得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不得与债权人的义务

28、相抵触。AB 选项错,扶贫物资和救灾物资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不能行使留置权。D 项错误,因为不法占有不享有留置权。故答案为 C 选项。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因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的问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 29 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本题张某因继承的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为 7 月 1 日。故答案为 C。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为根据从他人那里转移来

29、的,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所取得。与原始取得相对应的是继受(传来) 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一般认为,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取孳息、没收财产、先占、拾得遗失物或发现埋藏物、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后者包括合同、继承、接受遗赠、征收等行为。依据该理论,本题中,A 项继承遗产、B 项受赠图书、D 项购得汽车都是从原所有权处取得的,属于继受取得。只有 C 项收获庄稼,属于土地上所产生的孳息,不是依赖于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故为原始取得,答案为 C 项。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民从事创作行为、创造行为都属于事实行为,因此,其权利的取得不需要考虑行为人的行为能力。1

30、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债的概括承受是指债的一方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包括合同承受和企业合并。在合同承受的情况下,应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其合同的权利义务才能发生转移,因为它不仅涉及到权利的转移还有义务的转移。合同承受以对方当事人同意为生效要件。主债权转移从权利随

31、之转移,抗辩权也随之转移。故答案为 C 选项。2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判断它是否是无因管理,从三个方面判断: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无法律上的义务。在本题中,乙为山羊看病在主观上不是为了他人的利益,因此它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故答案为 A 选项。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售票员与行人是共同致害人。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的适用。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法律上对于正当防卫要求:第一,必须是现实存在的正在发生的、不加以防卫便不能排除的不法侵害行为;第二

32、,实施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三,防卫造成的直接损害只能加于不法侵害人;第四,防卫行为的强度与侵害行为的强度相当。利用正当防卫的四点要求分析本题所给的选项,可以看出,A、C、D 项难以实施正当防卫。因为名誉权属于精神性人格权,其侵权行为方式主要是采用侮辱、诽谤形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如果受害人也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加害人,不仅构不成正当防卫,反之,构成侵权行为。C 项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再现的形象享有使用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人格权。肖像权也属于精神性人格权,侵犯肖像权体现为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对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也无法实施正当防卫。D 项扶养权

33、是基于平等主体的身份关系产生的经济扶助和生活照顾的请求权,如夫妻扶养请求权、父母子女扶养请求权。侵犯扶养权主要体现为具有特定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属于不作为侵权,对不作为侵权实施正当防卫不具备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构成要件。以上分析表明,正当防卫不适用于精神性人格权、身份权的侵害以及不作为侵权行为。只有现实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其他财产正在遭受积极损害的,才能实行正当防卫。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2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

34、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根据相关珐琅彩规定和司法实践,盗赃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如爆炸物、枪支弹药、麻醉品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记名有价证券因依背书或者办理过户手续转让,因此也不发生善意取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A。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费; 遗赠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转业费和复员费是一方个人财产。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谭某赠与谭芳表示同意,此时赠与合同成立并

35、生效。它是婚前财产,是婚前约定取得,婚后实际取得的个人财产。故答案为 A选项。2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婚姻法解释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由夫妻一方负举证责任。故答案为 D 选项。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登记的要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的抚养、财产问题做出合理的安排。采取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如果一方为精神病人,不能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D 选项。2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租赁合同的期限。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

36、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的仅仅是物的使用权,合同法第 214 条规定:“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本题明确“甲乙订立了 35 年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故超过 20 年的部分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2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企业法人的人身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也可以成为人身权的主体。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法人名誉是对法人的信誉、商誉等的评价,伴随着法人的成立而存在。法人荣誉是法人从特定组织依法获得的积极和肯定的评价。荣

37、誉的取得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属于特定主体。因此,法人名誉、荣誉都无法转让。法人名称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一个特定的标志,该标志经过登记而具有特定性,如果变更该标志,只要进行变更登记即可。故法人名称可以转让。法人的营业执照是法人取得法人资格进行民事活动的依据,营业执照记载着法人的设立宗旨、业务活动范围。营业执照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同的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条件不同,营业范围也不同。故营业执照不能转让。由此得出结论,只有 C项符合试题要求,其他三项排除。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收养除有当事人的收养

38、协议以外,还应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故答案为 B 选项。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著作权取得原则。我国对著作权的取得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本题选择 A 选项。3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无过错归责原则。根据民法通则第 123 条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采取无过错归责。免责事由只有受害人故意。应注意的问题是不管小孩的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由于该种类型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只有受害人故意,因此 B 选项正确。33 【正确答案】 B【

39、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第三人履行问题。合同具有相对性,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仍然是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第三人并不因此成为合同当事人,在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不能直接向债务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选择 B 选项。3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保管合同中保管费用的规定。合同法第 366 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 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第 372 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

40、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题选择 D 选项。3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担保法第 5 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选择 A 选项。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一定的民事权利或者民事义务的民事行为,是与人们的意志相联系的一种法律事实。(2)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

41、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最基本的要素,若没有意思表示,就不会产生民事法律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合法的民事行为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产生当事人期望发生的民事法律后果。合法性正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37 【正确答案】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追究加害人侵权责任时,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直接承担责任。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1)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过错责任原则适用

42、于一般情况。(2)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承担责任的条件,只要行为人不能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均应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主观过错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3)由于责任性质、责任构成要件的不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责任范围上通常有限额规定。过错责任原则的目的在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和在损害发生后弥补损失,因此一般要求全部赔偿。38 【正确答案】 (1)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法

43、律制度。(2)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表现在:性质不同。转继承是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即由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代位继承人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直接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则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主体范围不同。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转继承中的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代位继承的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

44、继承。三、论述题39 【正确答案】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包括:(1)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基于合同产生的债的关系是合同之债。合同是产生债的最常见、最重要的原因。(2)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消或者不被追认等,使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失的情况。于此场合,具有过失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受有的损失,由此产生缔约上的过失责任。该责任成立,使过失的一方负有向受害的一方赔偿的义务,受害的一方享有请求过失的一方赔偿的权利,形成债的关系。(3)单独行为。又叫单务约束,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

45、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之所以可以因为债的关系的发生,在于依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基于某种物质或者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同时放弃对于相对人给付代价的请求。(4)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发生,侵权人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双方形成债的关系。(5)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人负有通知、管理、报告等义务,本人负有偿还必要费用、赔偿损失等项义务,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6)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致使他人受有损失而取得的利益。由于该项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当返

46、还给受害人从而形成以不当得利返还为内容的债的关系。(7)其他。如拾得遗失物的保管和交还、遗嘱执行人与受赠人之间的保管和交付遗产等,也是债的发生原因。四、案例分析题40 【正确答案】 享有。因为出质人虽是无权处分人,但是质权人不知道出质人为无权处分人时,只要出质人与质权人达成合意,且将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质权人即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质权。本案中,丙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可以取得对电视的质权。41 【正确答案】 由乙承担。因为当事人对质物的保管费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由出质人承担。42 【正确答案】 甲某的代理行为是一种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乙某委托甲某将草药带到上海去卖,而甲某却将草药卖于丁某,这本身就违背了被代理人的意思;而且甲某还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让草药,更是直接损害了乙某的利益;甲某在出让草药的过程中,私下收受了丁某给予的好处费,将草药以低价卖给丁某,并相约共同欺骗乙某,这就是相互串通,共同损害被代理人乙某的利益的行为。43 【正确答案】 有权要求甲某和丁某两人赔偿。我国民法通则第 66 条第 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因此,本案中甲某与第三人丁某应对乙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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