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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58及答案与解析.doc

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5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A)甲欠乙 500 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甲以拾得的 100 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2 王某现年 17 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 ) 。(A)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

2、,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B)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3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A)诚实信用原则(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4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 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 “标的物”一栏只写了 “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

3、违反了( )。(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5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6 甲自 2004 年开始出外打工一直未归,如今其家人拟申请宣告其失踪。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甲下落不明满二年,则其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B)如果甲只是偶尔给家里打电话,但

4、从不透露自己身处何地,则应认定为下落不明(C)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D)如果甲被宣告失踪,则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7 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B)胡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D)赵某与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执8 甲乙丙三人合伙,甲和乙以资金出资,丙以技术性劳动出资,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丙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A)承担约定的按份责任(B)在分得的利润范围内承担责任(C)按技术性劳动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D)承担连带责任9 某机关工作人员王青峰看中了同事李小强

5、的一套房屋,遂向李小强表示:我要购买你这套房屋,若不同意,我将检举你收受贿赂的行为。李小强“做贼心虚” ,无奈将该房屋以较低价格卖给了王青峰。王青峰的行为在合同法上称为( )。(A)显失公平(B)乘人之危(C)胁迫(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10 甲已婚,甲一直对乙颇有好感,后甲乙二人达成一份协议:若乙与甲同居,则甲将自己的一辆标致 207CC 跑车送给乙。此后不久甲乙二人便同居,但乙向甲索要跑车时,甲却表示拒绝。乙遂起诉到人民法院。请问人民法院的哪个处理是合法的?( )(A)甲承担违约责任(B)二人的协议无效(C)跑车收归国有(D)解除同居关系11 宣告死亡撤销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

6、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 )。(A)自行恢复(B)恢复,但需办理复婚手续(C)不能自行恢复(D)应重新登记,才能恢复12 以下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王某错把赵某的事务当成自己的事务而管理(B)孙某的邻居王某家中失火,孙某拿自家的灭火器救火(C)甲将跌倒于路旁的乙扶起(D)赵某管理自己事务,客观上使李某受益的行为13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 )。(A)可以要求其交付(B)不可以要求其交付(C)协商支付价金后要求其交付(D)任意撤销赠与14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 )

7、。(A)由代理人承担责任(B)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C)由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单独承担责任(D)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员负连带责任15 李某为一精神病人,其父要外出工作,故将门反锁以防止其外出惹事,结果李某翻墙逃出,并将何某打伤,何某花去医药费 3000 元,这一损失应( )。(A)完全由李父承担,因为监护责任为无过错责任(B)由受害人何某承担。因为李父已经尽到了监护义务(C)主要由李父承担(D)主要由何某自担李父应给与相应补偿16 下列关于我国公民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公民只有具备行为能力,才能享有权利能力(B)具有权利能力的公民,并不必然具备行为能力(C)公民丧失了行

8、为能力,也就同时丧失了权利能力(D)公民的行为能力仅取决于其年龄,与其智力水平无关17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到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诉到法院。则双方达成的协议如何处理?( )(A)协议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B)协议有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18 下列合同的分类符合一般的分类标准的是( )。(A)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C)要式合同与经批准、登记的合同(D)单方合同与双方合同19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

9、同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A)示范文本与格式合同是同一概念(B)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是同一概念(C)示范文本可供参照,当事人能够改变其中的内容(D)对示范文本有不同理解的,应对提供示范文本的一方作不利的解释20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 ) 。(A)解除合同(B)向人民法院起诉(C)终止履行(D)将标的物提存21 李某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张某趁机表示愿意借 10000 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李某房子代偿,李某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李某、张某之间的借款行为(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

10、销(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22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下列婚姻中不属于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是( )。(A)表兄妹之间的婚姻(B)为获取巨额财产与他人缔结的婚姻(C)一方受对方胁迫缔结的婚姻(D)同性之间缔结的婚姻23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 )。(A)要式民事法律行为(B)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C)要物民事法律行为(D)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24 甲生前由于子女在外地工作,其侄女乙给予其很多的日常生活照顾。甲死亡后,留下遗产价值 30 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不能继承甲的财产,因为乙是甲的第二顺序继承人(B)乙可以继承甲的财产,因为乙是甲的继承人

11、之一(C)乙可以适当分得甲的遗产(D)乙对甲虽然照顾较多,但因其不是甲的继承人,所以不能要求分得遗产25 甲和乙两个造纸厂排放污水的行为,致使丙在鱼塘所养的鱼部分死亡,造成经济损失 3200 元。确定该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B)公平责任原则(C)连带责任原则(D)无过错责任原则26 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赈灾义演会上,当众宣布向民政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 100 万元。事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捐款。下列意见哪一项是正确的?( )(A)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背信行为应受舆论谴责(B)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该公司以虚假允诺骗取宣传报道的行为

12、。民政部门可给予行政处罚(C)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有权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撤销(D)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该公司无权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捐款27 甲、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C)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D)请求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28 在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B)主动为他人看管赃物(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D)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管理

13、29 我国民法规定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 )。(A)十周岁(B)十六周岁(C)十八周岁(D)二十周岁30 甲在乙公司工作,但身份信息被丙公司利用,虚列工资并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 。(A)丙公司侵犯了甲的姓名权(B)丙公司侵犯了甲的身份权(C)丙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D)丙公司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31 甲出差前将家中的一台电脑交由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电脑以合理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对此(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电脑(B)甲可要求丙返还电脑(C)甲可要求乙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32 某地一悬挂多年的大型广告牌被大风刮落了一块钢板,砸伤行

14、人甲,花去医药费 1600 元。对该损害,应由( )。(A)广告公司承担责任(B)甲自己承担责任(C)广告公司和甲分担损失(D)广告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次要责任3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B)丧偶儿媳或者女婿一旦再婚,即失去对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C)继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D)非婚生子女不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34 当事人约定“ 甲的儿子如果调出北京 ”,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 )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肯定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

15、)附否定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35 王某欠张某 5000 元,5 月底到期。5 月上旬,王某将自己价值 3000 元的电视机和价值 6000 元的拖拉机赠与林某,经查,王某没有其他财产,则张某有权( )。(A)请求撤销王某的赠与行为(B)主张王某和林某的赠与合同无效(C)行使代位权(D)行使追偿权二、简答题36 简述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37 简述要约的概念和应当具备的条件。38 简述监护人的职责。三、论述题39 试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四、案例分析题40 2015 年 5 月,张某向赵某借款 20 万元,以市区一价值 100 万的房屋抵押,双方于 5 月

16、6 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 5 月 10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15 年 6 月,张某向钱某借款 5 万元,以上述房屋抵押,双方于 6 月 8 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由于钱某认为房屋已抵押,担心因赵某行使抵押权而影响自己的利益,张某又以一摄像机作质押并交付,于同日与钱某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押登记。2015 年 7 月,张某再向孙某借款 20 万元,同样以上述房屋抵押,双方于 7 月 5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 7 月 7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现赵某、钱某、孙某的债权都已到期,张某无力返还借款。房屋拍卖得款 35 万元,摄像机拍卖得款 1 万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7、1)分别说明赵某、钱某、孙某对房屋的抵押权是否已经成立?如成立,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说明理由。(2)钱某对摄像机是否享有质押权? 为什么?41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 1 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 1 个月。要约发出后第 10 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 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 25 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甲与丁签订买卖合同,则甲对丙是否负违约责任?(2)乙对房屋是否有所有权? 如果该别墅在乙居住期间

18、因意外事件被焚毁,乙是否应向丙赔偿因房屋焚毁而造成的损失?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5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2)一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3)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A 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选。B 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选。C 项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不选。D 项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王某虽然现年 17 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

19、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民法通则第 18 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D 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 1 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 ABC 选项中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意的是 A 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 【正确答案

20、】 B【试题解析】 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 为正确答案。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

21、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 ABD 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项错误,申请宣告失踪应向人民法院而不是公安机关申请。 B 项错误,甲与家人能够电话联系,不属于失踪的情形。D 项错误,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宣告失踪不能导致婚姻关系的消灭。C项正确。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D 项为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8 【正确答案】

22、 D【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所以,本题答案选 D。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虽然王青峰的行为不违法,但不正当,干涉了李小强的意思自由,构成胁迫。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

23、效。婚姻法解释(二)第 1 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被宣告死亡人在撤销死亡宣告后,其配偶未再婚的,其婚姻关系自行恢复;已再婚的不能自行恢复。依据该规定,A 项正确。既然是自行恢复,无需办理复婚手续。更没有必要重新登记,故其他三项错误。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下列情况不构成无因管理:(1)管理人管理自

24、己与他人共同的事务;(2)主观上没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目的,管理自己事务的同时,为他人带来了利益;(3)误将自己的事务当成他人事务进行管理:(4)违法管理;(5)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够实施的行为:(6)不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故选项 ACD 都不构成无因管理,选项 B 符合题意。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88 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按照该规定,A 项正确,B 项与 A 项矛盾排除,C 项协商支付价金后要求支付,改变了赠与合同无偿的性质,不符合题意。14

25、【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67 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故本题答案选 D。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监护人责任问题。本题的核心在于理解监护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中何某没有过错,李某造成的损害应由李父承担无过错责任。故本题答案选 A。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行为能力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

26、务的能力或者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体现在民事行为能力强调是以自己的行为来取得权利,承担义务。因此通常权利能力的范围大于行为能力。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37 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合同已成立。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与双务合同相对应的是单务合同,与有偿合同相对应的是无偿合同,因此否定 A 项。B 项正确。诺成合同,双方合意即成立;实践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或合同的履行,已与合同融合在一起。这种分类是常见的

27、分类。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应当具备一定的要件。当事人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完成这些要件,经批准、登记的合同不是与要式合同相对应的合同。经批准的合同,未经批准,不产生应有的效力,而登记分为两种情况(参照合同法解释(一)第 9 条)。合同是双方民事行为,D 项说法有误。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示范文本是不具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如市场管理机关,工商管理局)制作的文本:格式条款或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的,故排除 A、B 项。依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当然可以变更示范文本的内容,故 C 项是正确的。因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不是同一概念,因此,不适用合同法第 41 条的规定,故排除 D 项。20 【正确

28、答案】 D【试题解析】 提存作为民法特有的制度,是指由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等原因,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提存是债权债务终止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第 70 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本题正符合该条的规定。故 D 项正确。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题意,张某趁李某儿子重病

29、且借贷无门之际,将钱借给李某,要求李某加倍偿还,这是乘人之危的行为。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2 条第 1 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 1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第 11 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3 【

30、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17 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对见证人的要求体现出口头遗嘱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14 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65 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确立的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造成损害,就承担责任。2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且公

31、益赠与不允许任意撤销。因此选择 D项。合同法第 186 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责任承担。合同法第 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这里的利益应该是合法利益,赃物属于非法利益,B项予以排除。A 项中的

32、承揽人和 D 项中的超市因合同产生保管和服务的附随义务,也不属于无因管理。C 项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属于典型的无因管理。2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1 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十六周岁公民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有条件的。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如亲权、配偶权、亲属权。本题中,丙公司利用甲的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并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没有侵犯甲

33、的身份权。B 项判断错误。故本题答案选 B。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丙为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以合理价格取得电脑,所以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取得了所有权。甲能够要求乙赔偿损失。3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85 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1 条规定,继子女继承

34、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3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条件成就的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又可分为肯定的生效条件和否定的生效条件。肯定的生效条件是某一事实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生效。3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中赠与即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情形

35、。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1)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第 3 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第 4 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2)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第 5 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这确立了物权法定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物权种类法定;第二,物权内容法定。(3)公示、公信原则。公示是指物权变动时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方式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悉。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失,保护交易安全。公信是指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

36、或存在瑕疵,对于依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行为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37 【正确答案】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以下条件:(1)要约须是特定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有要约人是特定的当事人且为其自身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才可能构成要约。 (2)要约须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是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只有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才可能构成要约。(3)要约须具有缔约目的,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要约的约束。一方当事人向对方作出意思表示但不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不构成要约,最多只

37、是一项要约邀请。(4)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要约的内容如不能具体确定。不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即使对方表示接受,也不能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也就无法成立。38 【正确答案】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利益;(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得为自己利益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三、论述题39 【正确答案】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的一

38、种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资格;(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既包括自然人为合法行为的资格,也包括自然人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地实施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 11 条第 1 款规定,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 11 条第 2 款规定,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在

39、法定范围内,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但在法定范围之外,其民事行为能力有所欠缺,不能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民法通则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分两类。对年满 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即认定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采取年龄主义;对成年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个案审查制。(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不能参加任何民事活动。民法通则规定,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四、案例分析题40 【正确答案】 (1)赵某、孙某对房屋的抵押权已成立,成立时间分别为 5 月 10日和 7 月 7 日。钱某对房

40、屋的抵押权没有成立。理由:房屋抵押采登记生效要件主义,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抵押权成立时间为登记之日。(2)钱某对摄像机享有质权。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41 【正确答案】 (1)甲无须对丙承担责任。合同法对于违约适用的是严格责任,除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之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影响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甲与丙办理了产权登记,房屋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给丙,所以甲已经履行了义务,不存在违约。(2)尽管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乙已经取得房屋的占有,但是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须登记才能转让,所以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乙是根据合同占有房屋。乙对占有的房屋负有注意义务,由于房屋是意外焚毁,乙没有过错,故不应向丙赔偿因房屋焚毁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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