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花开(B)失眠(C)先占(D)爱情2 下列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行使正当防卫的民事权利的是( )(A)健康权(B)隐私权(C)所有权(D)名誉权3 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A)民事调解书(B)统计图表(C)某电视台编制的新闻三十分(D)演员彩排制作而成的大型歌舞剧黄河颂4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财
2、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A)黄金(B)热水器(C)冰毒(D)大熊猫5 甲、乙二人在丙开设的服装店内签订甲购买乙服装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将货物运至丙的服装店内交货。乙将 3000 件服装运至丙的服装店后,甲 3 个月后告知乙不再购买该批服装。此时,丙向乙主张保管费。根据上述情形,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与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法律关系(B)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C)乙与丙之间存在委托合同法律关系(D)乙与丙之间存在行纪合同法律关系6 依法可以转让的人身权是( )。(A)监护权(B)荣誉权(C)名称权(D)名誉权7 甲因遇台风下落不明满 3 年,不知生死。则根据我国民法通
3、则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利害关系人既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B)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然后再申请宣告甲死亡(C)利害关系人只能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不能申请宣告甲死亡(D)利害关系人只能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不能申请宣告甲失踪8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 2 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该 2 年期限属于( )。(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C)取得时效期间(D)除斥期间9 下列选
4、项中,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的是( )。(A)口头遗嘱(B)居间合同(C)遗赠扶养协议(D)授权行为10 下列表述中,不属于非法人组织特征的是( )。(A)非法人组织是具有一定目的的组织体(B)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C)非法人组织是准法人(D)非法人组织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上具有特殊性11 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又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卖给乙,则房屋的交付方式属于(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占有改定(D)指示交付12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代理制度或可以认定为代理行为的情形是( )。(A)甲代乙到商店购买办公用品(B)丙代丁与丁的未婚
5、妻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C)郑某代其董事长王某出席新产品发布会(D)冯某代陈某出席歌唱会演唱通俗歌曲一首13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承诺的是( )。(A)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乙 1 个月内给予答复,过期视为承诺,乙未能如期作出答复(B)丙向丁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丁回复为:同意你方条件,但价格应减半。丁的回复视为承诺(C)蒋某向沈某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韩某得知后立即向蒋某回复:完全同意你方条件,请立即发货。韩某的回复视为承诺(D)大商场橱窗展示某模特穿的高档服装,杨某看到后立即进入商场向售货员表示购买橱窗内展示的高档服装,商场表示同意。商场同意的意思表示属
6、于承诺14 关于民法上物的分类的表述,错误的是( )。(A)原物和孳息都必须是独立的物(B)主物和从物在所有权的归属上必须属于同一所有权人(C)特定物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而种类物是可以用同种类的物进行替代的物(D)动产一般以占有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15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须在期满前的法定期限内办理续展,未能在法定期间办理续展的,给予宽展期。则办理续展的法定期限、宽展期限和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分别是( ) 。(A)6 个月、6 个月、10 年(B) 6 个月、6 个月、20 年(C) 12 个月、6 个月、10 年(D)12 个月、12 个月、20 年16 甲因出国将其
7、房屋借给乙居住,后来乙将房屋租给丙,约定租金给甲。甲回来后知道此事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租给丙,甲表示同意的行为在权利性质上属于( )。(A)支配权(B)请求权(C)抗辩权(D)形成权17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关于定金担保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定金担保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主合同、有偿合同(B)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不得就违约金条款再行约定(C)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数额的 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D)定金担保属于约定担保、物的担保18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甲为了阻止乙、丙之间达成合同,向乙谎称丙没有商业信誉,结
8、果造成乙的利润损失(B)甲、乙双方约定某日在某地签订钢材买卖合同,乙因故没去,且没有通知甲,造成了甲往返费用的损失(C)甲到商店购物,在协商价格时,由于商场地滑而摔倒,造成甲骨折(D)甲处有乙急需的一批存货,乙不远千里来与甲交涉。当晚,因雷击造成仓库失火,货物全部灭失19 甲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乙追打丙,甲便上前制止。由于乙没有注意到甲的到来,在挥拳打丙时不慎将甲的牙打掉一颗。如果乙、丙都有能力承担责任,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关于甲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应当由乙承担(B)应当由丙承担(C)应当由乙、丙承担连带侵权责任(D)甲有权要求丙对其损害给予适当补偿20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
9、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不包括( )。(A)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的(B)实施家庭暴力的(C)重婚的(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21 下列选项中,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情形有( )。(A)明知不欠债而清偿的(B)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用(C)赌博之债(D)行贿受贿22 李某于 2001 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 年亡)有一子甲(2000 年亡) ,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 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
10、996 年亡)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A)乙(B)丙(C)丁(D)仅乙、丙二人23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C)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D)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24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是( ) 。(A)债权人下落不明(B)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D)债权人免除债务25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是( )。(A)女方在怀孕期间(B)女方在分娩
11、后 1 年内(C)女方在中止妊娠后 1 年内(D)女方对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26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权的有( )。(A)地上权(B)地役权(C)抵押权(D)典权27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B)乙公司如果出现严重亏损,有危害付款之虞,甲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D)如果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28 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法律行为的有( )。
12、(A)赠与(B)保管(C)抵押(D)定金29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关于物件损害责任认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装运公司将集装箱堆放在仓库附近,行人李某经过时,集装箱突然倒塌将李某砸伤。甲装运公司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建设单位乙公司委托施工单位丙公司施工建造大楼过程中,该施工大楼突然倒塌,将一名建筑工人砸死。则乙公司和丙公司对该死亡的建筑工人承担连带侵权责任(C)丁运输公司在运输货物时,因没有将货物束紧,货物在运输途中散落在公路上,致使行使在该公路的某公司汽车撞到货物上而翻车,造成车内人员受伤。丁运输公司应当承担遗失高度危险物的侵权责任(D)某一小区高楼内抛出一
13、烟缸将行人孙某砸伤,因难以确定加害人,则该高楼的业主应当对孙某的损害承担连带侵权责任30 王某与赵某于 2000 年 5 月结婚。2001 年 7 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 20万元的收入。2002 年 1 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 年 2 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 6 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 1 万多元。对此,下列表述是正确的是(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C)赵某获得的 6 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
14、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张某为文物收藏家,李某为一附庸风雅之富商。张某谎称已得到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兰亭序正本,李某欲据为己有,便与张某达成买卖王羲之兰亭序正本的合同。合同约定,该兰亭序正本以 100 万元成交,在交付并经专家鉴定之前,李某预付 20 万元,余下 80 万元待专家鉴定之后补付。李某如约预付 20 万元,张某向李某交付兰亭序正本,后经专家鉴定,该兰亭序正本为明朝某一无名氏的伪作。为此,双方发牛纠纷。问:(1)张某和李某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何? 为什么?(2)李某能否请求张某赔偿损失? 为什么?32 王锋与刘青结婚四年后,已生一子王达。1994 年 7 月 5 日,王锋出海打鱼
15、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其父于 1996 年 10 月 3 日死亡),王锋与刘青感情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房 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1997 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有一女王莉。1998 年 5 月 5 日王锋摸彩票中奖,获奖金 30 万元。1998 年 6 月 633 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 500 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彩电的费用 50 万元。
16、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 W 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彩电,遂以自己的名义与天鹅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 500 台彩电,总价款 130 万元,全宇公司先行支付 30 万元定金;天鹅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彩电运至乙市 S 区,货到验收后一周内全宇公司付清全部款项。天鹅公司在发货时,工作人员误发 505 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20 台彩电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全宇公司在 S 区合同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
17、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不合法行为和事实行为。本题中,先占属于事实行为,而事实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范畴。故选 C 项。民事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客观事实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客观事实一般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将某些客观事实纳入民事法律事实的范畴,如不可抗力。本题中,花开、失眠与爱情都属于客观事实的范畴。【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民事权利体系中,只有生命权、身体权和
18、健康权这三类物质性人格权受到现实侵害时,受害人才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本题中,民事调解书属于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具有司法性质的适用性文件,统计图表属于通用数表或者表格,某电视台编制的新闻三十分属于时事新闻,这三项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物
19、权法的规定,善意取得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可以适用于不动产,但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如贵重金属(黄金、白银、铱等)、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大麻、鸦片、冰毒)、麻醉品(如杜冷丁)、国家专有财产(如珍稀动植物)、盗窃物、赃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应当认定为无偿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因为乙将货物存放于丙处,而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至于丙的默认不影响保管合同的成立。故选 A 项。丙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在无因管理成立之初,受益人并不知晓管理行为,而在保管行为成立之初,保管人和委托人都知道管理行为,这是无因管理区别于保管行为的
20、关键。委托合同和保管合同区别的关键在于,委托合同强调事务的处理过程,而保管合同则强调事务的处理状态,故乙、丙之间不存在委托合同关系。保管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之一就是,行纪合同的行纪人要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行纪人承受,而不是委托人承受。本题中,丙并没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故乙、丙之间不存在行纪合同关系。【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人身权体系中,身份权一律不得转让,监护权属于身份权。而人格权中,除了法人的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外,其他类型的人格权一律不得转让。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21、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而宣告死亡的,其下落不明的持续期限为 2 年,而不是 4 年。所以,甲既符合被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被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而且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至于利害关系人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还是申请宣告死亡,完全取决于利害关系人的意思。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多方面的。就本题而言,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权利人(包括遗失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主张遗失物占有请求权的期间是 2 年,这颇类似诉讼时效,但这确属于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如果权利人在 2 年内不行使遗失物占
22、有请求权,该权利消灭,且该 2 年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和延长,所以,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某法律行为的成立不需要采取特定形式的为不要式法律行为,如口头形式;需要采取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为要式法律行为,特定形式包括公证、鉴定、登记等。法律对居间合同并没有要求采取特定形式,为不要式法律行为。故选 B项。而口头遗嘱,虽然含有“口头”二字,但其实质为要式法律行为,如口头遗嘱的成立需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并且在见证书上签字、盖章。遗赠扶养协议和授权行为属于典型的要式法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C【
23、试题解析】 非法人组织具有如下 3 个特征:(1)非法人组织是具有一定目的的组织体;(2)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3) 非法人组织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上具有特殊性。非法人组织并非准法人,因为非法人组织并不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尽管在学理上认为准法人可以认定属于非法人组织的一种,但非法人组织也不限于准法人,还包括合伙等形态。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有四种: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返还请求权让与(指示交付)。现实交付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现实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简易
24、交付指在买卖合同订立时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买卖合同生效时标的物就视为交付。该题中所述的情形就是简易交付,故选 B 项。占有改定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而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如甲向乙出售一台拖拉机,本应将拖拉机现实交付给乙才能使拖拉机所有权发生转移,但甲尚用之完成农事,于是可以将甲留用的这几天视为当事人之间又成立了租赁关系,这时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此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指示交付指在出卖的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由买受人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标的物。最常见的就是将提单、仓单、海运单等单证交给买受人,以代替
25、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代理适用范围广泛,可以适用于各类民事法律关系,但下列事项不得代理:对于本人必须亲自为之的民事行为,如演出、讲演;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登记、收养子女。凡是这些不得适用代理的行为,本人应当亲自实施而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故只有 A 项符合代理制度的要求。【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受要约人的承诺权属于受要约人的法定权利,要约人不得任意限制和剥夺,故 A 项不能认定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属于新要约,而不是承诺,故 B 项不能认定为承诺。受要约人只能是要
26、约人选定的人,第三人的“承诺”不是合同法上所规定的承诺,故 C 项不能认定为承诺。商店橱窗展示商品属于要约邀请,杨某进入商场要求购买展示的商品属于要约,商店答应杨某的请求为承诺。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原物和孳息都应当是独立的物,因此,尚未与原物分离的物,如树上的苹果,不能成为孳息。主物和从物的所有权必须属于同一所有权人,如果两类物分属于不同所有权人,则这两类物就不能认定为主物和从物的关系。特定物不仅仅指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如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的微笑,而且还包括被特定化的种类物。故选 C 项。动产一般以占有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27、【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40 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 12 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据此,选 C 项。注意:2014 年修订商标法将注册商标办理续展手续的法定期限由 6 个月内改为 12 个月内。【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乙将甲的房屋擅自租给丙,系无权处分行为,而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
28、行为。对于无权处分行为,如果有处分权人事后对无权处分行为予以追认,则该行为转化为有效,否则无效。本题中,甲行使的是追认权,而追认权属于形成权,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从合同和有偿合同,故 A 项表述错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既约定定金条款,又约定违约金条款,但在适用上存在限制,即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而适用,故 B 项错误。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数额的 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故 C 项正确。定金合同属于约定担保,但既不是物的担保,也不是人的担保,而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
29、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A 项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B 项属于违反通知这一先契约义务的行为,也属于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C 项发生于缔约之际,造成他人损害,这属于商店对缔约过程中照顾义务的违反,也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当事人在缔约之际具有过错,而 D 项表述的情形中,当事人都没有过错,故不存在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23 条的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
30、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本题中,由于乙有能力承担侵权责任,属于直接侵权责任人,故甲的损害应由乙承担。选 A 项,不选B、C 项。D 项错在:只有在侵权人乙逃逸或者无力承担侵权责任时,甲才有权要求丙给予适当补偿,而本题题干中交代的情形是,乙是有能力承担侵权责任的,因而无须要求丙对甲的损害给予补偿。【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32 条的规定,A 项是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A,B,
31、C,D【试题解析】 对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予以扶养、养子女对生父母给付赡养费、他人结婚生子而给予贺礼、给他人祝寿给予的份子,基于扶养、抚养、赡养、赠与反悔、偿还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慰问金、对无因管理人给予报酬、债务人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债务、明知不欠债而清偿以及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如行贿受贿,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向发现者支付金钱,用金钱收买杀手,赌博之债等都不能适用不当得利要求返还。【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继承人的判定。乙、丙享有代位继承权;丁属于合法收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具有平等的继承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A,
32、B【试题解析】 因欺诈、胁迫损害他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故选 A 项和 B 项。C 项属于无效合同。D 项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等。故选 A 项和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34 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1 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 6 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
33、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不在此限。【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属于主物权的物权类型包括所有权和除了地役权之外的用益物权。属于从物权的物权类型包括地役权和三大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A 项表述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按照 A 项的表述,如果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说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时,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
34、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见,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必须先中止合同,后解除合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故 A 项错误,B 项正确。不可抗力属于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责事由,故C 项正确。D 项涉及预期违约的问题,D 项表述中,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提前以明示的方式向守约方表示不能履行合同,属于明示毁约,此时,乙公司有权提前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乙公司在甲公司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呢?答案是不能。虽然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但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就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本应当先履行义务,但却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D 项表述中根本没
35、有此情形的发生,仅是明示毁约,而未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当然,如果作为先履行方的甲公司为了明示毁约,却以要求后履行方乙公司先行履行义务为借口来掩盖明示毁约的事实,那么,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见,后履行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要看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由于 D 项表述中没有提及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因此,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赠与属于诺成法律行为。抵押权的成立不以债务人交付抵押物为构成要件。此外,民间借款合同、质押等也属于实践法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学29
36、【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88 条规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A 项表述正确。侵权责任法第 86 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据此,B 项表述正确。侵权责任法第 89 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C 项表述的侵权责任属于妨碍通行
37、物损害责任,而不是遗失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故 C 项表述错误。侵权责任法第 87 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据此,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17 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 18 条的规定,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
38、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故选 A 项。对于王某继承的房产,由于题目中没有指明属于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故选 B 项。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故选 C 项。对于赵某接受的礼品,属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为礼品是专门送给赵某的,故选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正确答案】 (1)该买卖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本案中,张
39、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标的为兰亭序正本的买卖合同,由于兰亭序正本在我国早已失传(据史料记载,只有唐朝李世民皇帝的陵寝中可能藏有编者注)。张某为文物收藏家,明知兰亭序正本在我国已经失传,而谎称有兰亭序正本,故该行为为欺诈行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为可撤销合同,由于该买卖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故为可撤销合同。(2)由于该买卖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因此,李某是否可以向张某主张损害赔偿,关键要看李某是否在法定 1 年除斥【试题解析】 本案例涉及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 42 条(缔约过失责任)、第52 条(无效合同) 、第 54 条(可撤销合同) 、第 55 条(撤销
40、权的行使)。本案例较为简单,只要掌握了可撤销合同,就可以迎刃而解。【知识模块】 民法学32 【正确答案】 (1)最早申请日期为 1996 年 7 月 6 日。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失踪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 2 年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2)王锋的 6 间房屋中 3 间为刘青所有,剩余 3 间由其配偶、其子王达和其母继承。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故其配偶刘青、其子王达和其父母享有继承权。在 6 间房屋的分配上,由于王锋已被宣告死亡,因此,王锋与刘青的婚姻关系已经终止,婚姻关系终止后,应当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其中的 3 间房屋自
41、然属于刘青所有,剩余 3 间在其法定继承人刘青、谢兰、【试题解析】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 23 条(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 37 条(宣告死亡后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认定);继承法第 10 条(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第 17 条(口头遗嘱)、第 26 条(遗产分割时区分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 25 条(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等。作答本题的关键在于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澄清,即王锋之父是否享有对 6 间房屋的继承权。有的考生认为:既然宣告王锋死亡的申请是在 1996 年 7 月 5 日提出的,而此时王锋之父并没有死亡,那王锋之父为什么不享有 6 间房屋的继
42、承权呢?考生注意:法院受理王锋宣告死亡的申请后,应当发出 1 年的公告才能宣告王锋死亡,故死亡宣告判决应在 1997 年作出,而此时王锋之父已经死亡,故王锋之父不享有对 6 问房屋的继承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33 【正确答案】 (1)天鹅公司能够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本案中,大兴公司、全宇公司、天鹅公司分别为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全宇公司不向天鹅公司支付货款的原因是大兴公司造成的。全宇公司有义务向天鹅公司披露委托人大兴公司,天鹅公司可以选择直接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2)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签订的定金条款部分无效。根据担保法及其相关解释,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试题解析】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 92 条(不当得利)、担保法第 91 条和担保法解释第 121 条(定金数额)、合同法第 142 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第 162 条(买卖合同中多收标的物的处理)、第 403 条第2 款(委托合同中第三人的选择权)。本案例是一道有关隐名代理、买卖合同和担保方式相结合的综合性考查题,但如果考生能够理解其中有关隐名代理的相关知识点,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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