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27 及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中国近代史上为修律工作做准备而制定的刑法典是( )。(A)大清新刑律(B) 大清现行刑律(C) 大清律例(D)暂行新刑律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 )三读通过。(A)1910 年(B) 1911 年(C) 1912 年(D)1913 年3 唐朝有关“ 六赃” 的犯罪内容规定在 唐律疏议 的( )中。(A)名例律(B) 诈伪律(C) 职制律(D)杂律4 关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 )。
2、(A)共同犯罪不分首从(B)斩等减刑为绞(C)自首者原其罪(D)公罪从重,私罪从轻5 首次规定“ 十恶” 制度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A)北齐律(B) 开皇律(C) 唐律疏议(D)宋刑统6 最早规定惩贪治赃犯罪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九刑(B) 吕刑(C) 法经(D)秦律7 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A)临时最高法庭(B)裁判委员会(C)裁判部(D)最高法院8 关于中华民国民法和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A)将有关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的内容编人民法债编(B)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C)对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D)采取“国家本位 ”而不是“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9
3、 清朝入关后制定的会典不包括( )。(A)顺治会典(B)康熙会典(C)嘉庆会典(D)光绪会典10 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是( )。(A)制定宋刑统(B)编敕、编例(C)汇编条法事类(D)制定律例11 首次以名例律作为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法典是( )。(A)曹魏律(B) 晋律(C) 北齐律(D)唐律疏议12 标志着汉朝立法开端的立法活动是( )。(A)九章律(B) 越宫律(C)约法三章(D)傍章律13 在汉朝,由皇帝交办的案件称为( )。(A)讯狱(B)鞫狱(C)诏狱(D)治狱14 开创中华法系法典编纂先河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禹刑(B) 铸刑书(C) 法经(D)唐律疏议15 中国历
4、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是( )。(A)大清民律草案(B)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C) 中华民国民法(D)钦定大清商律16 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全面反动的宪法性文件是( )。(A)“天坛宪草 ”(B) “段记宪草”(C) “贿选宪法”(D)“袁记约法 ”17 宋神宗时期,为了加强对盗贼的惩处,特颁布( ),以加强对“贼盗” 犯罪的处刑。(A)窝藏重法(B) 重法(C) 贼盗律(D)盗贼重法二、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8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5、 )。(A)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B) 中华民国民法体现了“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C) 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原则(D)中华民国民法采用德国民法典的法典编纂方式19 下列选项中,属于明朝会审制度类型的有( )。(A)大审(B)会官审录(C)秋审(D)朝审20 属于汉文帝刑制改革对象的刑种有( )。(A)宫刑(B)徒刑(C)剕刑(D)劓刑21 下列选项中,属于明朝首创的有( )。(A)六部分篇的法典编纂体例(B)奸党罪(C)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D)都察院22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古代曾经出现的司法监察机关有( )。(A)御史台(B)都察院(C)六
6、科给事中(D)东厂23 渊源于西周时期“ 明德慎罚 ”的立法指导思想的有 ( )。(A)德主刑辅(B)德本刑用(C)神明裁判(D)明刑弼教24 清朝制定的“ 例” 包括( )。(A)条例(B)则例(C)事例(D)附例25 曾经下诏废除宫刑的朝代有( )。(A)汉朝(B)北魏(C)西魏(D)北齐26 下列有关我国近代民事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B) 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C)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D)中华民国民法对亲等的计算采取罗马法亲等计算法,而不是寺院亲等计算法三、四、论述
7、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简论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基本内容。28 简论南京国民政府新刑法的基本结构及特点。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27 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清末沈家本奉诏修律,重点是对适用许久的大清律例进行改革。在对大清律例进行改革之前,清朝颁布了一部过渡性的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该部刑法典虽然对以往的大清律例没有进行太大的改变,且不具有近代意义,但是该部刑法典的制定为清
8、末对刑律进行修订做了准备,故选 B 项。大清律例制定于清代。大清新刑律是在大清现行刑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暂行新刑律制定于北洋政府时期。【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于 1912 年 3 月 11 日公布的一部重要的宪法文件。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律疏议一共 12 篇,500 条。12 篇按照顺序及其内容,分别为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和断狱律。其中,名例律规定了唐律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相当于近现代刑法
9、典的总则篇。职制律是关于官吏职守、惩贪治赃和交通驿传的法律。诈伪律是关于惩治欺诈和伪造的法律。杂律是关于不便列入分则内容的其他法律,如和奸、强奸罪等。“六赃”犯罪包括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和坐赃,这六类犯罪都属于惩贪治赃的犯罪。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律规定,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即对于共同犯罪,采取区分首从的处断原则。故 A 项错误。按照唐律规定,斩等减刑一等,应当减为流刑三千里,而不是绞刑。故 B 项错误。唐律规定,自首者原其罪,即对于自首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故 C 项正确。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故 D 项错误
10、。【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制度,故选 B 项。“十恶“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但并不等于说“十恶”制度确立于北齐律,故排除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经是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由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六篇组成。其中,杂法主要规定了“六禁”,“六禁”包括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和金禁,其中金禁就含有惩贪治赃的内容,故选 C 项。九刑、吕刑都是不成文法,与题干表述不符,秦律出现于法经之后。【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1、】 工农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主要有:中央设立的临时最高法庭,省、县设立的各级裁判部,裁判部内设立裁判委员会。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B 项错在:清末和北洋政府都实行民商分立,而南京国民政府和我国现政权实行民商合一。其余选项表述都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清朝制定的会典包括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和光绪会典,没有顺治会典。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是编敕、编例活动,宋朝每一个皇帝上台都大搞编敕、编例活动,编敕、编例的效力高于
12、宋刑统。故选 B 项。条法事类属于宋朝法律汇编,但其效力低于宋刑统,而律、例是明、清时期的法律形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具法,商鞅改法为律将具法改为具律,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律,并置于律首,晋律在刑名律后面增加法例律,共同作为法典的总则篇,北齐律将刑名律和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作为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篇,开创了以名例律作为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的先例,并被隋、唐、宋、元、明、清沿用,清末沈家本奉命修律,以总则的名称代替名例律,从而结束了达 1400 多年以名例律作为总则的历史。【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3、公元前 207 年,刘邦兵入咸阳灭秦,并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约法三章标志着西汉立法的开端,并为刘邦战胜项羽奠定了基础,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汉朝由皇帝交办的案件称为“诏狱”,故选 C 项。这几个名词不好区分记忆,这里有一个方法:皇帝诏书为“诏”,故皇帝交办的案件必为“诏狱”。讯问即为“讯”,故秦朝将讯问被告称为“讯狱”。鞫也为审理判决之意,故汉朝将讯问被告称为“鞫狱”。“治”为庭前审理,故汉朝将庭审案件称为“治狱”。【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战国时期魏相李悝编纂的法经开创了中华法
14、系法典编纂的先河,为中华法系的初步形成奠定了基础。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9291930 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故选 C 项。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但并未正式颁行。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是北洋政府的民事法规,但还不是法典。钦定大清商律不是民法典,而是商法典。【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袁记约法”即中华民国约法,系袁世凯于 1914 年一手炮制的宪法性文件,该宪法性文件彻底抛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民主原则,完全取消了责任内阁制,并为复辟做准备,故中华民国约法是对
1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全面反动。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宋神宗时期制定盗贼重法。窝藏重法为宋仁宗时期制定;重法为宋英宗时期制定;贼盗律属于宋刑统的篇目之一。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A 项错在: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而不是总则、物权、债、亲属和继承。【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
16、析】 明朝的会审制度包括三司会审、九卿会审(九卿圆审)、会官审录、朝审、大审、热审,故选 A 项、B 项和 D 项。秋审属于清朝的会审制度。注意:明朝没有秋审,清朝没有大审和会官审录,其余会审形式,这两个朝代都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汉文帝时期对以往的奴隶制五刑制度进行改革,其改革针对的刑种涉及三个:墨刑、劓刑、剕刑,故选 C 项和 D 项。汉文帝并没有改革宫刑。汉文帝刑制改革主要是将奴隶制五刑向着以徒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改,故不涉及徒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制定大明律,首创六部分篇的法典
17、编纂方式。明太祖首创奸党罪,以防范和打击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明神宗万历皇帝时期首创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方式,并影响了清朝。明太祖朱元璋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我国中央司法监察机关一般以御史台和都察院作为监察机关主体,但在不同历史时期也出现了不同的监察机关,如汉朝的司隶校尉、州刺史、部刺史,宋朝的提点刑狱司,明朝的六科给事中、提刑按察司等。故选 A 项、B 项和 C 项。东厂是明成祖朱棣设立的宦官特务机构,明朝锦衣卫、东厂、西厂、内行厂等特务机构专门从事侦缉、监视、逮捕等活动,甚至直接参与审判,加之明朝皇帝除了
18、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以及建文帝等几个皇帝外大多昏庸无能,导致厂卫插足司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厂卫属于司法监察机关,它只不过是封建专制主义极端发展的产物,厂卫干预司法加速了明朝的灭亡。【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汉朝的“德主刑辅”、唐朝的“德本刑用”、明朝的“明刑弼教”和清朝的“尚德缓刑”都渊源于西周的“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故选 A 项、B 项和 D项。“神明裁判”属于夏、商时期的神权法思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清朝在立法活动上除了制定大清律例等基本法典外,主要活动集中在“例”的纂修上,为此清朝政府制定了许
19、多的“例”,包括则例(如钦定户部则例、理藩院则例)、条例(如西宁番子治罪条例)、事例(如会典事例、俄罗斯事例)等,故选 A 项、B 项和 C 项。注意:考生不要见到“例”的字样就擅自作出选择,清朝没有“附例”、“判例”、“案例”等例的形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西魏和北齐政权下诏废宫刑,宫刑退出历史舞台,故选 C 项和 D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而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故 A项正确,B 项错误。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采取民
20、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而南京国民政府则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故 C 项错误。 中华民国民法彻底抛弃了以服制计算亲等的方法,也将历次民律草案规定的寺院亲等计算法改为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1)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婚姻原则、婚姻成立的条件和有关婚姻解除的制度,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是伴随着“礼” 的发达而逐步完善的,并且对后世产生极大的影响,在其后三千余年的历史发展中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变化。(2)西周时期的婚姻原则有三,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和“父母之命、
21、媒妁之言” 。1)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一夫一妻制虽然不排斥纳妾,但只有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婚姻,嫡庶不能混淆。2)同姓不婚是缔结婚姻的一个前提。西周时期实行同姓不婚原则,一是考虑到子女的发育成长和民族的长期发展,二是与异姓通婚,能够加强政治联系,进一步巩固西周的宗法制度。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又一原则,即主婚权操纵于父母之手,并通过媒人来完成。(3)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条件就是“ 六礼”。西周时期婚姻成立须按照先后顺序经过六道繁琐的程序,这六道程序被称为“六礼” ,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礼 ”之中,最基本的是 “纳采”和“纳征” 。“ 六礼”
22、不仅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古代礼制的一部分,该制度为后世所沿用。(4)西周时期婚姻解除制度就是“ 七出、三不去”。所谓 “七出”,就是丈夫休弃妻子的七种法定情形,“ 七出” 是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 “七出”又称“ 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盗窃” 七种行为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三不去 ”,是指若有 “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三种情形之一,丈夫不得休弃妻子。“七出” 是丈夫休弃妻子的七种片面借口,实际上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丈夫单方面休弃妻子的权利,“七出” 使得离婚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丈夫的手中,这必然从法律上对女子进行了束缚,从而进一步
23、剥夺了女子在社会关系中应有的地位。“ 七出”是保障丈夫单方面利益的法律规范,是维护男尊女卑等级秩序的礼制制度。“ 三不去 ”虽然构成对“七出”的限制,但解除婚姻关系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男方手中;只要丈夫想抛弃妻子,就可以随意找到借口。所以,“三不去”不能改变丈夫单方面的利益,不意味着对妻子权利的真正保护。“三不去” 的最终目的在于维护夫权统治和“ 礼仪 ”制度。“七出、三不去”制度不仅在西周得以贯彻,而且也影响到后世的婚姻立法,后世的婚姻立法在婚姻解除的范围上,大体没有超出“七出、三不去 ”的范围。【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1)南京国民政府于 1935 年公布修订第二部中华民
24、国刑法,通称“新刑法 ”。与旧刑法相比,新刑法吸收了西方最新的刑法理论和立法经验,作了较大规模的修改:由“ 客观主义 ”改为“侧重于主观主义”,强调犯罪性质而非客观后果;由“报应主义 ”改为 “侧重于防卫社会主义”,强调 “保全与教育机能”,从而引进保安处分制度。新刑法分总则、分则两编。总则包括法例、刑事责任、未遂犯、共犯、刑、累犯、数罪并罚、刑之酌科及加减、缓刑、假释、时效、保安处分。分则规定各种罪名及刑罚。(2)新刑法的主要特点是:1)继受西方国家通行的刑事法律原则,并注重采纳与中国宗法伦理原则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在立法原则方面,继受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以及刑罚人道主义等原则;在罪名体系和
25、刑罚制度方面,一准西方国家通行良规。同时,为了适应中国传统法律的宗法伦理精神,刑法典还注重吸纳西方刑事立法中对亲属犯罪的特别规定。2)在时间效力上采“ 从新从轻主义 ”,但保安处分采“从新主义”和裁判后的“ 附条件从新主义”。在空间效力上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兼采特定犯罪的保护主义和世界主义。3)采取社会防卫主义,增设保安处分。刑罚分主刑、从刑,分别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褫夺公权、没收。保安处分增设为新刑法典中的专门一章,是西方国家社会防卫主义主流刑法思想和立法实践影响中国的体现。保安处分是用以补充或替代刑罚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性措施,其适用对象是未成年的少年犯及有犯罪或妨碍社会秩序嫌疑之人。保安处分有拘禁(拘于一定场所感化教育)和非拘禁(监视、限制活动自由) 两种方式。作为刑罚的补充,保安处分有其合理性。但是南京国民政府为维护专制统治,将这一制度法西斯化,使其成为任意惩治政治犯的主要工具。4)设定各种罪名镇压共产党及民众的反抗行为。5)维护封建夫权和家庭伦理关系,从定罪和处刑不同角度维护尊卑等级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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