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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综合)模拟试卷23及答案与解析.doc

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综合)模拟试卷 2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 2 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含义是指( )(A)所有的平等社会关系(B)非法人团体参与的平等的社会关系民法不调整(C)凡是公民、法人、非法人团体之间需由民法调整的平等社会关系民法均应调整(D)知识产权关系民法不调整2 某省总工会为表彰该年度的省级劳模,向某企业购买了总价值 100 万元的奖品。该总工会与该企业之间因购买奖品

2、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是( )(A)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B)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C)市场规制主体与规制受体之间的关系(D)宏观调控主体与调控受体之间的关系3 下列权利属于支配权的是( )(A)法定的合同解除权(B)要求损害自己财物者给予赔偿的权利(C)因受对方欺诈而享有的变更合同的权利(D)对自己照片所享有的肖像权4 关于民事法律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新的乙公司,导致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务由乙公司承担。在此过程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的事实属于民事法律事实(B)只有合法行为才能构成民事法律事实,不合法行为不可能构成民事法律事实(C)民事法律事实包括

3、事件和民事法律行为两大类(D)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均只需一个民事法律事实作为根据5 出生( )(A)不能由本人意思决定,因此是法律事实中的事件(B)可以由父母的意思决定,因此是法律事实中的行为(C)不能产生任何民事后果,因此不是一种法律事实(D)既是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也是法律事实中的行为6 甲失踪 5 年后,经其妻乙申请,法院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宣告甲死亡。2012 年1 月 1 日,乙与丙举行了婚礼,双方商议,10 日后办理结婚登记。不料,甲于 1月 5 日重新出现,且经甲本人申请,甲的死亡宣告于 2012 年 1 月 15 日被撤销。1月 12 日,乙、丙办理了结婚登

4、记。关于乙的婚姻状况,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2012 年 1 月 1 日,乙、丙成立婚姻关系(B) 2012 年 1 月 5 日,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C) 2012 年 1 月 12 日,乙、丙成立婚姻关系(D)2012 年 1 月 15 日,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7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亲自接受赠与,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接受赠与,否则行为无效。(B)张某今年 19 岁,其从事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绝对有效(C)在一场事故中,李某的父母不幸全部死去,而李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早已去世,此时应当由李某已经成年的姐姐作为其监护人(

5、D)甲与乙离婚,法院判决孩子归乙方抚养,此时,甲即丧失了对孩子的监护权8 关于个人合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不能够以劳务出资(B)在个人合伙成立之后,如果要添加新合伙人,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原合伙人的同意(C)对非以现金出资的合伙人而言,无需对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某合伙人即使在退伙时已分担了个人合伙的债务,他仍然需要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9 下列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的诸多说法中,正确的是( )

6、。(A)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B)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C)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民事法律,补充民事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D)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10 下列各项民事权利中,属于学理上所谓“形成权” 是( )(A)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B)对自有房屋的所有权(C)对重大误解合同的撤销权(D)对侵犯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1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A)始于出生(B)始于成年(C)始于死亡(D)终身享有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1 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县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县公安局对被害

7、人的报案作出了不立案的处理决定,被害人不服向市公安局提出复议。问题:12 县公安局作出不立案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13 被害人向市公安局提出复议是否正确?14 汪某,女,19 岁,1997 年 5 月 2 日失踪。其父四处寻找,仍无消息,遂于 6月 10 日向公安局报案,控告同村人唐某(男,25 岁)杀害了其女儿。依据是:(1)唐曾向汪求婚遭拒绝,便怀恨在心,寻机报复。(2)大约 1 个月前的一个黄昏,汪父从亲戚家回村时曾看到唐急匆匆从村外回家,右手拿铲,左手拎一堆像是衣服的东西。那天,可能就是汪失踪的日子。公安机关能否根据上述情况决定立案?15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孙某控告何某对其强奸的资料,侦查

8、后认为何某没有强奸的犯罪事实。问题: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16 郭女,10 岁,某农村小学四年级学生。一天,郭女在去上学的路上被一陌生男子逼迫至一无人处后奸淫。郭女来到学校后,班主任霍老师见她不仅迟到了,而且双眼红肿,目光呆滞,申请恍惚,便将其带到办公室询问出了什么事。郭女将被奸淫的经过说了一遍。霍老师立即到较近的乡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值班员告知霍老师,其没有报案的资格,因为她不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也不是近亲属,因此对她的报案不予接受。无奈,霍老师只好回去将此事告诉了郭女的父母,让他们带着郭女去报案。郭女的父亲带着郭女到派出所讲述案情,但派出所的人员却让郭某写一份书面材料,他们才受理。后来

9、,公安机关对此案迟迟不予立案,郭某将此情况反映给了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为何不予立案,公安机关答复说:尽管郭女被奸淫这一事实属于犯罪,且应给予刑罚处罚,但是犯罪嫌疑人不明确,而且没有丝毫线索,因而不能立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理由不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但公安机关仍拒不立案。问题:本案中的公安机关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17 某公安机关在侦办黄某抢劫案中,黄某交代张某于 5 年前曾盗窃 1000 元现金,当事人未报案。公安机关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18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傍晚,N 村荷花池畔的偏僻处,发生一起杀人案。被害女青年,因流血过多处于休克状态,乡派出所立即

10、将她送到县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被害人虽脱离生命危险,但仍神智不清。S 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侦查,很快查明被害人为该村纺织厂女工范某,杀害范某的嫌疑人是同一纺织厂原范某的对象张某。张某作案后回到家俱以实告,其父母当即带张某向村委会领导报告,张某称因范某与其断绝恋爱关系,其意图恢复关系,遭到范某的拒绝,其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用手中水果刀刺向范某左面颊,范某转身欲跑,张某将她按住,捂住她的嘴巴,并在她背部刺了几刀。张某的父母与村委会领导商谈,请求村委会出面处理这一问题,并表示愿意向范某及其亲属陪礼道歉,负担其全部经济损失。村委会领导于四月二十七日找到范某的父母做工作,经过反复磋商,在村委会领导主持

11、下,张某的父母与范某父母达成如下协议:(1)张某不再要求范某保持恋爱关系;(2)张某除负担范某全部医疗费用外,另付给范某营养费四千元;(3)范某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的误工工资全部由张某负责;(4)以上条款由村委会领导监督执行,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当县公安局侦查员于四月三十目下午前往 N 村拘捕张某时,该村领导将上述协议交给侦查员,说这一案件已经妥善解决,认为这是青年男女间因婚姻恋爱关系问题赌气、争吵造成的,不是故意犯罪,应当以教育为主来处理这个问题,要求不要逮捕张某和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本案例,回答问题:(1)此案能否由村委会调解解决,为什么?(2)公安机关对此案不予立案是否正确?19 刘某于

12、 2005 年 6 月 12 日晚上,利用与本村女青年王某一同下夜班回家的机会,在路上以暴力手段将王强奸。被害人立即向乡政府告发,但乡政府认为两人系一个乡镇企业的职工,平时关系挺好,且两人曾谈过恋爱,且强奸是一对一的,比较难以认定,遂认为两人有可能是通奸。被害人不服,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认为乡政府已经作出处理,于是不予受理。无奈之下,被害人向检察院控告,检察院认为被害人的确有冤情,于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但公安机关不予理睬。问:公安机关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0 张某将李某打成重伤,该县公安局对张某只处以两年劳动教养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对此案立案侦查的请求。县检察院要求县

13、公安局提供对本案不立案的理由。县公安局解释不立案的原因是张某系因李某挑衅而性起,将李某打成重伤,李某对此事亦有责任。县检察院经过调查,认为县公安局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于是通知县公安局立案。问题:县公安局接到人民检察院的立案通知后,应如何做?21 某县公安局某刑警中队查获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犯罪嫌人马某在石家庄市某生活小区盗窃一辆面包车后在该县销赃时被查获,将其拘留后,很快落实了作案地点,但犯罪嫌疑人马某隐瞒真实身份,在被羁押半年之后才查清,该刑警中队此时将案件移送给案发地公安机关。 问:在本案中,该县公安局的刑警中队的移送案件的作法是否正确?22 李某,男,38 岁,系某县副县长。某日晚李某利

14、用收取公路建设集资款的机会以暴力手段将前去县办公室请求缓交的女青年王某强奸。王某被害后,立即到县人民检察院告发,县检察院按管辖规定转往县公安局并通知其及时查处。县公安局派人前去调查,李某矢口否认,公安局因而没有立案。县检察院经调查发现王某被强奸属实,遂通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但县公安局立案后又作了撤案处理。问题:(1)在本案中,县检察院将案件转往县公安局查处的做法对吗?(2)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和立案后又撤案的行为是错的,其应该怎么做,公安机关又应如何处理?(3)在上述情况下,县检察院是否有权直接受理案件,如果有权受理,则要经过什么程序?23 2004 年 8 月 7 日,根据群众举

15、报,某县公安局决定对涉嫌集资诈骗 2000 余万元的金达物资经营公司实施搜查,并派侦查员张某和审计局审计员杨某、马某三人执行搜查。到达该公司后,张某向该公司出纳出示了工作证并告知执行搜查,经搜查发现了五本关于集资诈骗的账簿,张某即给该公司出纳写了一张收条。第二天该案由县公安局立案,经侦查终结后,县公安局向市人民检察分院移送审查起诉。问题:本案中的诉讼程序有何错误?为什么?四、判断题24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 )(A)正确(B)错误25 公安机关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 24 小时内进行讯问。( )(A)正确(B)错误26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

16、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A)正确(B)错误27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够成立,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书后,可以不立案,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A)正确(B)错误28 传唤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 )(A)正确(B)错误29 侦查机关必要时可连续传唤犯罪嫌疑人。( )(A)正确(B)错误30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 3 人。( )(A)正确(B)错误31 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 )八八 35、讯问不满 18 周岁的未

17、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教师到场。( )(A)正确(B)错误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综合)模拟试卷 2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含义是指凡是公民、法人、非法人团体之间需由民法调整的平等社会关系民法均应调整,故 C 正确。不是所有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都进入民法调整的视野,都由民法调整,例如友谊关系即不是民法的调整对象,故A 不选。非法人团体参与的

18、平等的社会关系一般都由民法调整,故 B 不当选。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等,故D 不当选。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省总工会在同某企业购买 100 万元奖品的活动中,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买卖合同之民事法律关系。故 B 当选。ACD 都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故不当选。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和 C 都是一方的意思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是形成权,故不选;B 为一方请求另一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是请求权,故也不选;D 为权利主体直接支配自己的肖像享受其利益而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支配权,依题意当选。4 【正确答案】 A

19、【试题解析】 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即为民事法律事实。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新的乙公司,会导致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务不再由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已经消灭)而由新的乙公司承担,因而公司合并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故 A 当选。不法的侵权行为也能引起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发生,也是法律事实,故 B 不当选;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其中的行为包括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包括不合法的事实行为,故 C 的表述不正确;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有的只需一个民事法律事实作为根据,有的则需要两个或两以上的法律事实作依据,例如遗嘱继承,即需要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存在、立遗嘱的人死亡之两个事实。故 D

20、 也不当选。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出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事实,属于事件,故 A 当选,B不当选;出生能够产生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等人身权的产生,也是出生者后面发生财产权关系的基础,是法律事实,故 C 不当选;出生只是事件,不是人的行为,故 D 不当选。注意:一个现象是行为,可引起的后果之现象可能又是事件,例如甲打乙的行为,是人的行为(违法的事实行为),引起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甲打人的行为引起乙死亡的现象,乙死亡是丙继承乙遗产的法律事实,是事件。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实行登记婚制度,进行结婚登记时,婚姻成立(婚礼不是结婚的要件),故 A 不选;不是失踪人重

21、新出现时而是撤销死亡宣告后,其配偶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 B 不当选;即使失踪人出现了,但在死亡宣告撤销之前,死亡宣告依然有效,乙有权同他人结婚,因此,1 月 12 日乙同丙结婚有效,故 C 当选;1 月 15 日撤销了死亡宣告,但乙已经再婚的,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了,故 D 不当选。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司法解释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民事行为无效。故 A 不当选。(2)已满 18 周岁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从事各种法律所允许的民事行为,但法律所禁

22、止的民事行为,例如枪支买卖,即不行进行,故 B 不当选。 (3)该选项表述得不够严谨,因为不知道李某是否成年,根据上下文,应该未成年,不然不需要有监护人。父母双亡,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死得更早,有成年的兄姐,应当由成年的兄姐作监护人(不需要他自己愿意和有关单位同意。故 C 当选。 (4)离婚后,子女仍然是双方的子女,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只不过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责任更重一些。因此,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被监护人侵权了,离婚后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独立承担责任有困难,法院可以责令同子女未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D 不当选。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伙

23、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按照共同签订的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能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1)其中,出资可以用资金、实物,也可以用劳务,故 A 不当选;(2)合伙是绝对的人合性组织,入伙必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故 B 不当选; (3)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以合伙人的出资形成而有所不同,故 C 不当选;(4)某合伙人即使在退伙时已在合伙内部分担了个人合伙的债务,他对外仍然需要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故 D 当选。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

24、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全部民事法律规范,对全部民事立法、司法、民事活动以及民法解释和研究都应遵守的准则。它是民事立法的准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是法院解释民事法律,补充民事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故 ABCD 都应选。1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形成权是指是一方的意思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由于追认权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能使原来为效力待定的法律关系变成效力确定的法律关系,故追认权属于形成权,A 当选;所有权人支配所有物的权利,是支配权,故 B 不

25、当选;撤销权的行使,即撤销权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能够使已经成立生效的法律关系,发生撤销或变更的后果,故撤销权属于形成权,C 当选; 对侵犯人的损害陪偿请求权,是典型的请求权,不是形成权,故 D 不当选。1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9 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并终身享有。故 AD 当选,BC 不当选。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2 【正确答案】 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

26、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因此,县公安局应当对此案立案侦查。如被害人提出要求县公安局长回避的,应当报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13 【正确答案】 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此案县公安局应当告知14 【正确答案】 (1)公安机关仅根据汪父的指控

27、尚不能作出立案决定。(2)公安机关在收到报案、举报、控告等材料后应当先进行初步的审查或调查,等判明是否确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才能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15 【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因此,公安机关的正确做法只能是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16 【正确答案】 公安机关的错误:(1)本案中,公

28、安派出所以霍老师不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作为理由,认为霍老师没有报案资格,这是错误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有权利,也有义务报案或者举报。(2)本案中,公安派出所的人员让报案的郭氏妇女写一份书面材料,然后他们才能受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报案可以用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3)本案中,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不明确为由不予立案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发现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符合立案条件。(4)本案中,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后,公安机关仍不立案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时,公安机关应当立

29、案。17 【正确答案】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法定最高刑 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诉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本案黄某 5 年前盗窃已过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应不予立案。18 【正确答案】 (1)此案不能由村委会调解解决。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只能由司法机关处理。在村委会领导主持下,张某的父母与范某父母采取协商的办法“私了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所做出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2)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

30、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是不作为。19 【正确答案】 (1)公安机关不立案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奸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的立案通知后,不予立案是错误的。20 【正确答案】 公安局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

31、人民检察院。21 【正确答案】 本案案发地很容易查清楚,事实上已很快就被查清。对不属于自已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案发地公安机关查处。至于嫌疑人的身份不能落实,不影响及时移送案件。因此,该刑警中队的作法是错误的。 22 【正确答案】 (1)县检察院的做法是对的。本案为强奸犯罪案件,作职能管辖上应该由公安机关主管。因此,县人民检察院接受了被害人王某的告发后,又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县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 7 日内应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在

32、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 15 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3)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县人民检察院有权直接受理该案件。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已经掌握了李某构成犯罪的重要证据,县公安局立案调查后未立案,县检察院再次通知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县公安局立案后又撤案,因此,需要由检察院直接受理,本案又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副县长利用职权实施的危害严重、影响较大的犯罪案件。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后,可以由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3 【正确答案】 (1)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不对。2000 万元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其立案机关应当在省市级公安机关,县公安机关没有管

33、辖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案件、重大经济案件、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2)公安机关执行公务要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本案中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陪同审计局工作人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搜查应当在立案后进行。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并当场制作搜查笔录,张某仅出示工作证是不对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4)张某扣押帐薄给公司出纳打收条不对,应当制作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对

34、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5)搜查时还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6)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到市检察院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四、判断题24 【正确答案】 B25 【正确答案】 A26 【正确答案】 B27 【正确答案】 B28 【正确答案】 B29 【正确答案】 B30 【正确答案】 B31 【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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