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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13及答案与解析.doc

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1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分为( )。(A)实体法和程序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国内法和国际法2 某甲的出生或者死亡在法理学上属于( )。(A)法律事件(B)法律行为(C)事实行为(D)意志行为3 “甲规则适用于乙案件,丙案件在实质上与乙案件类似,因此甲规则也适用于丙案件”是对下列哪种推理形式的表述?( )(A)演绎推理(B)辩证推理(C)归纳推理(D)类比推理4 法律关系的内容

2、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5 司机田某贪污货物价值 2 万元,后又交通肇事,将 A 国留学生马丁撞死,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对田某的这一制裁体现的是( )。(A)法的政治职能(B)法的经济职能(C)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职能(D)法的对外职能6 刑事诉讼法第。117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

3、、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 )。(A)确定的指引作用(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C)评价作用(D)强制作用7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1787 年制定的( )。(A)自由大宪章(B) 权利法案(C)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D)法兰西共和国宪法8 根据宪法的规定,( )行使宪法解释权。(A)全国人大常委会(B)最高人民法院(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D)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9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 )。(A)私人资助(B)国库开支(C)国库开支与个人

4、募集(D)候选人自己解决10 ( )是我国的国体。(A)社会主义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政治协商制度(D)人民民主专政制度11 作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颁布的时间是( )。(A)1787 年(B) 1789 年(C) 1791 年(D)1793 年12 在中国历史上最先确立 12 篇体例的法典是( )。(A)魏律(B) 晋律(C) 北齐律(D)开皇律13 汉初萧何参照秦律作九章律,增加的篇章是( )。(A)杂律、兴律、户律(B)刑名、法例、户律(C)职制、户律、厩律(D)户律、兴律、厩律14 折杖法始定于( ) 。(A)唐朝(B)宋朝(C)元朝(D)明朝15 代表中

5、国古代法制最高水平的是( )。(A)法经(B) 唐律疏议(C) 宋刑统(D)大清律例16 公民战争期间下落不明满( )才能宣告死亡。(A)2 年(B) 4 年(C) 1 年(D)3 年17 下列不属于法人成立的条件的是( )。(A)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C)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资18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有效(B)无效(C)部分无效(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19 张某(25 岁) 教唆杨某(9 岁) 实施侵权行为,则( )。(A)若杨某的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则应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B)张某

6、与杨某承担连带责任(C)张某与杨某之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D)张某承担主要责任,杨某的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20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人变更的是( )。(A)公司新股的发行(B)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C)公司债券的发行(D)公司章程修改21 某甲欲购买一台电脑,一日,其友某乙去出售电脑的丙贸易公司办事,某甲遂请某乙转告贸易公司自己欲按贸易公司寄送的价目表购买电脑一台,要求次日送货。这里的某乙,在民法上属于某甲的( )。(A)代理人(B)代表人(C)传送人(D)居间人22 下列属于有偿法律行为的是( )。(A)保管合同(B)借款合同(C)保险合同(D)借用合同23 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7、 )。(A)甲委托乙代理房产登记(B)丙受甲之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C)丁受甲之委托接受赠与(D)甲委托戊办理纳税24 我国刑法第 12 条的规定,体现了在溯及力问题上的( )。(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25 下列哪种行为人完全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A)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C)醉酒的人(D)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26 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张某有仇,杨某伺机报复。一日杨某得知张某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准备报复张某。但他在去张某家的路上,突然感到肚子疼痛,便回到家中,张某的行为属于

8、( )。(A)犯罪中止(B)犯罪预备(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27 甲酒后驾驶汽车将丙撞倒,同乘一车的乙下车察看,发现丙的伤势严重。为了逃避责任,乙指使甲下车,二人共同将丙拖到草丛中藏匿,致丙因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此案,( ) 。(A)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B)甲和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C)乙指使甲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乙和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D)甲和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28 我国刑法采取的罪数判断标准为( )。(A)行为标准说(B)法益标准说(C)犯罪构成标准说(D)因果关系标准说29 我国刑法中主刑的排列次序是(

9、)。(A)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B)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C)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D)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30 甘某(国家工作人员)1993 年 5 月的一天挪用单位(国家单位)公款 5 万元用于营利,并已于 1996 年 6 月 20 日归还。此事于 2000 年 12 月 25 日被发现并由某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01 年 8 月 5 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讨论本案时,有不同意见。你认为下列哪种意见正确?( )(A)甘某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不应追究(B)甘某的行为未过追诉时效,应予追究(C)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由于挪用

10、公款罪的最高法定刑为 5 年有期徒刑,因此甘某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不应追究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31 传销活动曾在我国盛行一时,在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前,法律对此没有任何具体规定。当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一般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说明法律原则具有( )作用。(A)强制作用(B)预测作用(C)裁判作用(D)评价作用32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依据(B)根据 “条约必守” 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国

11、际惯例均构成我国法的渊源(C)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做出的分类(D)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33 法的适用具有的特点为( )。(A)合法性(B)严格的程序性(C)国家强制性(D)国家权威性34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B)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C)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35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机构必须依靠法律组织、建立和发展(B)法律规定国家的性质及组成,国家的性质决定法律的性质(C)国家的存在以法的

12、产生为前提条件(D)法律形式直接受国家形式的影响36 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 )。(A)权利本位(B)法律至上(C)完备的法律和系统的法律体系(D)权力制约37 责任法定原则的要求是( )。(A)没有法律授权的任何国家机关或者社会组织都不能向责任主体认定和归结法的责任(B)国家不能用今天的法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C)不允许任何法的类推适用(D)法律责任应该由法的规范预先规定38 婚姻关系因法院的离婚判决而终止,导致这一具体法律关系消灭的事实称为( )。(A)事件(B)消极行为(C)积极行为(D)行为39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解释的主体只能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在构成法律

13、规范的三要素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行为模式(C)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D)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征,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40 下列关于法治的表述正确的有( )。(A)法治的核心在于保障人权(B)依法治国的重心是依法治权(C)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治国方略,后者是一种依法办事的原则(D)法治与民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主要支柱,但法与民主并不是天然统一的4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14、主持(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42 依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B)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经济、财政等事项(C)不服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D)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43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B)

15、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C)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D)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44 因为路途遥远,选民张某不能回村参加本村进行的乡人民代表的选举,于是电话嘱咐 14 岁的儿子帮他投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不能电话委托儿子投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B)张某以电话委托他人投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C)张某必须同时以电话通知受托人和村民委员会,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D)张某仅以电话通知受托人的方式,尚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45 ( )都实行

16、集体领导、集体负责的责任制度。(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46 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A)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B)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C)在全国人大的组成上增加规定包括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D)将乡级人大的任期由原来的 3 年改为 5 年47 西周统治者主张“ 以德配天 ”,其“德”的要求主要包括 ( )。(A)敬天(B)敬宗(C)爱吏(D)保民48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礼法结合 ”是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

17、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D)清末修律未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受到冲击49 直接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形成的古代法律制度有( )。(A)晋律和北齐律的“准五服以制罪”(B) 魏律的“八议” 制度(C)明代的“九卿会审”(D)汉代的春秋决狱50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清末的司法制度改革与废除领事裁判权有直接关系(B)日本明治宪法颁行后,按照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系统(C)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D)19 世纪后期司法改革后,英国取消了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51 法人的民事权

18、利能力具有以下特点( )。(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成立时发生,至终止时消灭(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一致性(C)法人不享有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能力(D)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52 下列哪些概念判断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A)社团法人(B)营利法人(C)财团法人(D)私法人53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债权(B)他物权(C)担保物权(D)用益物权54 下列财产不得用于抵押的是( )。(A)土地所有权(B)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D)一家大型企业附属医院的办公大楼55 以下情形中,不属于专利侵权行为的是( )

19、。(A)善意第三人的行为(B)非商业利用(C)过境的使用(D)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在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56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A)法定权利(B)约定权利(C)延期抗辩权(D)永久抗辩权57 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因( )所致的毁损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A)不可抗力(B)本身的自然性质(C)合理损耗(D)运载工具缺陷58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特定物之债一般不发生履行不能的问题(B)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灭失,债务人仍不能免除交付标的物的义务(C)对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一经选定,可转化为特

20、定物之债(D)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在债发生时就已经存在59 保证的方式有( ) 。(A)连带保(B)共有责任(C)一般保证(D)特别保证60 知识产权的国外优先权适用的客体包括( )。(A)商标(B)外观设计(C)实用新型(D)发明61 对下列哪些犯罪分子可以或应当免除处罚?( )(A)犯罪以后自首的(B)胁从犯(C)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D)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62 贪污罪主体有( ) 。(A)国家工作人员(B)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C)依法从事公务人员(D)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63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B)利用职务

21、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C)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D)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64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过程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65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行为有( )。(A)某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B)某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两人平分(C)甲、乙、丙出

22、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D)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66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B)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C)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67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从重处罚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B)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C)从重处罚

23、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D)从重处罚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68 实行属地管辖原则的犯罪行为有( )。(A)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B)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日本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C)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D)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69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 )。(A)犯罪行为已经实行完毕的情况下(B)犯罪行为尚未实行完毕的情况下(C)犯罪的实行阶段(D)犯罪的预备阶段70 应认定为抢劫罪的有( )。(A)甲实行抢劫罪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B)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

24、,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C)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D)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 5000 元现金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1 个体工商户张山因购货急需,由其同乡好友马乃作一般保证人,向另一个体工商户王如林借款 5 万元,在借款合同上马乃以一般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后来,张山因经营不善,为逃债举家出走,下落不明。一年后债务到期,张山没有偿还债务。于是王如林直接向马乃索债。马乃以自己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在王如林没有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张山的财产强制执行前,自己没有义务清偿为由,拒绝王如林的请求。王如

25、林诉至法院,要求马乃履行保证义务,清偿张山所欠债务。试分析:(1) 张、马、王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有何法律依据?(2) 这种关系是否变化,适用法律有否变化?(3) 马乃应否清偿张山所欠债务,理由和根据何在?72 2000 年 9 月 5 日,某市公安局黄桥派出所治安警察魏某和杨某以涉嫌盗窃为由将郭某带至派出所,对其刑讯逼供,致其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事发后,公安局对郭某表示赔礼道歉,魏某、杨某也因此受到刑事处罚。郭某请求公安局和魏某、杨某对其因刑讯逼供所致身体残疾承担连带责任。试分析:本案中的赔偿责任性质如何?为什么?73 李、王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互相推搡,众人劝阻无效。李恶言相向,激怒

26、王。王冲向李,挥拳照李胸部打击,由于李躲闪,拳头正中李的头部,李当即躺倒在地,不省人事。后王与众人将李送往医院,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患有脑瘤,其是因受外力打击致脑瘤破裂而死亡。试分析:(1) 王的行为与李的死亡结果之间有无刑法因果关系?(2) 王行为时在主观上持何心理态度?74 甲、乙、丙三人共谋犯罪。一天,三人拦截了一辆出租车,并对出租车司机丁使用暴力强行抢走其随身携带的少量现金和一张银行借记卡。甲、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之后带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又对丁进行殴打,之后丁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甲、乙、丙三人取出现金5000 元。试分析:本案中应该

27、如何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定性?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5 试论法治原则及其对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76 分析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历史传统上存在的差别。77 请分析说明以下几句话的基本含义,并结合这些内容简要论述唐律的特点。A.“诸共同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减一等。”B.“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 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故日大不敬。”C.“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1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

28、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法的一般分类的了解。法的一般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3)按照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4)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5)按照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故本题应选 C。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于法律事件的概念的了解。法律

29、事件和法律行为是对法律事实按照其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所作的分类,这是对法律事实所作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事件的特点是,它的出现与当事人无关,不是由当事人的行为所引发的。导致法律事件发生的原因很多,如社会的、自然的或时间的流逝,等等。法律行为又称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它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本题中某甲的出生或死亡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符合法律事件的概念,故属于法律事件,不属于法律行为。而 C 项中的事实行为则是

30、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客观上能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D 项中的意志行为是指自觉确立目的的行为,即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行为。只有 A 项为正确答案。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所谓类比推理,是指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从而推出他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本题的题干符合类比推理的要求。故本题答案是 D。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中一方的存在、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从某一具体法律关系来看,权利与义务存在主、次之分,即一方当事人在该法律关系

31、中主要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主要履行义务,比如债权关系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终极目的来看,义务的设定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人们设立法律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权利,而不是为了履行义务。因此 B 项的表述不正确。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的职能,是指法所承担的任务或作用,它是法的本质和特征的一种质的反映。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职能:(1)法的政治职能;(2)法的经济职能;(3)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职能。用刑罚来制裁犯罪属于法的政治职能。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从立法技术来看,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

32、确定的指引;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为有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角度来看,该条规定宣告了它们的法律权力,即允许它们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合法权力,因此属于法的有选择的指引作用。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它是由 1787 年的费城制宪会议制定的,由序言和 7 条宪法正文组成,确立了三权分立原则。A 项自由大宪章是 1215 年制定的,它不是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性文件,更不是成文宪法。B 项权利法案是 1689 年制定的,它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是宪法性文件,不能称之为成文宪法。D 项法兰西共和国宪法

33、是 1791 年制定的。可见只有 C 项符合题意。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宪法条文内容的考查。根据我国宪法第 67 条第 1 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而其他三机关都无权解释宪法。本题实际上是考查各机关的职权范围。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2010 年修改后的选举法第 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只有由国库开支才能使广大劳动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物质保障,既使整个选举活动能够正常顺利进行,又不致使选民和候选人因财产占有悬殊而在选举中受到限制,从而区别于资本主义的虚假选举。10

34、【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它表明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是 1789 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产物,是由革命后成立的制宪会议制定和通过的。对于这些重要的历史事实要加强记忆。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北齐在武成帝河清三年(公元 564 年),由封述等人在总结十余年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北齐律,使之成为当时具有最高水准的封建法典。北齐律的体例为 12 篇 949 条,在中国封建法典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对隋唐时期的封建立法也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选项 A 不正确,魏明帝时,鉴于汉

35、朝律令的繁杂,于太和三年(公元 229 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 18 篇,即魏律或曹魏律。选项 B 不正确,晋律对汉魏法律进行改革,形成 20篇 602 条的格局。选项 D 不正确,隋朝的开皇律 的体例同于北齐律,也为 12 篇。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刘邦建汉后,由于深感三章之法不足以惩治犯罪,故命令丞相萧何参照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即所谓九章律。九章律是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而成。所以 ABC 项不正确。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 963 年)创立折杖法,作为重刑的代用刑,即把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刑折为脊杖,

36、杖后释放;流刑折为脊杖,并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流,脊杖后,就地配役三年,从而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所以 ACD 项不正确。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 651 年),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撰写律令,同年完成 12 篇 500 条的永徽律。永徽三年(公元 652 年),长孙无忌等人又历时一年,完成“律文”的疏议工作,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并将其附于律后,于永徽四年(公元 653 年) 颁行全国,称为永徽律疏。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永徽律疏是我国迄今为止完整保存下来的一部最早、最完备、影响最大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总结了中国历代统治者立法和

37、注律的经验,继承了汉代以来德主刑辅的思想和礼律结合的传统,使中国封建法律至此发展到最成熟、最完备的阶段,标志着中国封建立法技术达到最高水平。选项 A 不正确,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初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选项 C 不正确,宋太祖建隆初年,由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主持修律。至建隆四年(公元 963 年),修成宋刑统,经太祖批准,“模印颁行”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选项 D 不正确,大清律例于乾隆元年(公元 1736 年) 开始制定,乾隆五年(公元 1740 年)

38、正式颁行天下,成为清朝的基本法典。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宣告死亡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 4 年,才能宣告死亡。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37 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据此选 D。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宣告死亡的效力。宣告死亡只是推定死亡,不同于自然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之人仍然生存,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中张

39、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而杨某为无行为能力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 9 条第 2 款的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题中张某教唆杨某实施侵权行为,应由张某承担侵权责任,若杨某的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责任,则不承担责任。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存续期间内所发生的法律人格、组织、宗旨等重大事项的变更。法人的变更还包括法人名称、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的改变等。据此,只有 C 项公司债券的发行不属于法人的

40、变更。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代理人、代表人、传送人及居间人的区别。代理是指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传送是指传达他人已完成的意思表示于第三人的行为。二者区别在于,代理人为代理行为是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为之。而传送人并没有自己的意思表示,只是作为他人意思表示的传送工具。此题中,甲购买的意思表示已经完成,只不过由乙作为传送工具传达于第三人而已,乙并没有为自己的意思表示。代表人包括法人的董事或其他代表机关,代表人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而代理中代理人与本人是相互独立的,只不过代理人的行为的效力归属于本人。代表人对外为民事法律行为,亦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为之,而不是传送他人的意

41、思表示。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其与代理人的不同之处。而居间人作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媒介,是以自己的意思表示、自己的行为积极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并非仅仅传达双方的意思表示。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有偿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承担互为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属于有偿法律行为,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基于合同承担互为给付的义务。而保管合同与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借用合同则是无偿合同。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代理行为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

42、律后果。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 B 项受委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是无需受委托人作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因而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第 12 条的规定,体现的就是刑法溯及力问题上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的溯及力,又称刑法的溯及效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立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即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关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刑事立法或刑法理论有不同的规定或主张,可归纳为以下四种:(1)从旧原则。该原则主张新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仍完全适用旧法。(2)从新原则。该原则主张新刑法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

43、决未确立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3)从旧兼从轻原则。该原则主张新刑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刑法,这时就有了溯及力。(4)从新兼从轻原则。该原则主张新刑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旧刑法,这时就没有溯及力。根据刑法立法原则的精神,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比较科学,并且符合实际情况,因而大多数国家的刑事立法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刑法第 12 条的规定体现了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

44、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根据这一规定,对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 1997 年 10 月 1 日刑法生效之前这段时间内所发生的行为,应按以下情况处理:(1)刑法施行前按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有效判决,继续有效,不属于刑法溯及力的问题。(2)刑法施行前的行为按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刑法没有溯及力。(3)刑法施行前的行为按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且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立并未超过追诉时效的,适用刑法,刑法具有溯

45、及力。(4)刑法施行前的行为按当时的法律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未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的,原则上适用当时的法律,即刑法没有溯及力;但是刑法规定的处刑较轻时,则适用刑法,刑法具有溯及力。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 18 条、第 19 条的规定,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

46、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本题来看,杨某还未着手实施报复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未遂;杨某未能着手实施报复行为,并不是出于他意志上的自动放弃,因而也不构成犯罪中止;杨某的行为只是在为具体实施报复行为而做准备,由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肚子疼痛)而被迫放弃,其行为构成犯罪预备。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从本题来看,首先,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了逃避责任,甲、乙二人将肇事后受伤的丙拖到草丛藏匿,致使丙因失血过多死亡,这明显属于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甲的行为符

47、合吸收犯的基本特征,是吸收犯。根据吸收犯的原理,对于吸收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规则,按重罪予以处罚。因此,甲的行为仅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再定交通肇事罪。乙不存在交通肇事行为;但是,在甲肇事后,为了逃避责任,乙指使甲下车,二人共同将丙拖到草丛中藏匿,从而导致丙因失血过多死亡,可见,甲、乙二人主观上有杀人的共同故意(间接故意杀人),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采取的罪数判断标准为犯罪构成标准说。在国外刑法学中,历来存在着许多有关罪数判断标准的学说,如行为标准说、法益标准说、因果关系标准说等。所有这些判断罪数的观点,存在着

48、一个共同的缺陷,即仅以犯罪构成要件的某一要素或某一方面为标准区分罪数,故其实际上均未超出客观主义或主观主义的局限性。运用这些以偏赅全的标准,都无法对罪数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我国刑法学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在全面剖析国外学者关于罪数标准学说的优劣利弊,吸收某些学说的合理成分的基础上,以普遍公认的犯罪构成标准说(主客观统一说)作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基本理论。根据犯罪构成标准说的主张,确定或区分罪数之单复的标准,应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犯罪构成标准说,以犯罪现象的自身规律为出发点,贯彻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以犯罪构成

49、作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可以在确保罪数判定的法定性、统一性和公正性的基础上,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此外,犯罪构成标准说,不仅在罪数形态论领域贯彻了犯罪构成理论,而且为犯罪形态论的深入研究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所以,以犯罪构成标准说作为罪数判断标准无疑是科学而合理的。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章“刑罚”部分的规定,我国刑法中主刑的排列次序是:管制(第二节) 、拘役(第三节)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第四节)、死刑( 第五节)。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它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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